哪怕你从本质上说,算不得是一个人……
送走宋岚之后,齐帧走到齐云身后,看他写字。
看他伏在自己曾伏过千百次的桌子上,写自己曾写过百千次的字。
在意外发生前,原来他的命运这样平平无奇。
仿佛知道齐帧在身后看,齐云有些紧张。拿着笔,怎么也找不到最佳的姿势。
于是横不平、竖不直,失了几年练字的水准。
鬼使神差,齐帧握住他的手,在纸上描摹。
齐云的手,又小、又软,又热。齐帧握着,仿佛握到一丝做人的鲜活感觉。
但是齐云微微打了个哆嗦。
齐帧触电一般放开手。
他险些忘了,自己实在很凉。
凉到只是共处一榻,便能害齐云受寒发烧。
他更险些忘了,再如何留恋,他已经不是他。
齐云仿佛察觉了什么。
不要低估小孩子的直觉。在没有披上重重伪装之前,我们亦远比如今敏锐。
齐云抓过齐帧的手:“哥哥,教我。”
齐帧的手重新覆盖在齐云手背上。
一双寒凉的手。
丝丝寒意沁开,齐云却不觉得凉,只觉得暖。
是的,只要你善于变换角度,凉也可以是暖的。
不管堂哥看上去如何阴森吊诡,齐云心中,他只是个孤僻落魄的可怜人。
恐怕齐帧无论如何想不到,自己恻隐的对象,却恰恰对自己怀抱满腔恻隐。
日子静如秋水一池,不管底下是什么,面上瞧着,总算没什么波澜。
和齐云同住这么久,久经考验,齐帧的控制能力已经越来越强。
一个控制了自己的人是强大的,是无往不胜的,是可以站在人生的至高峰俯瞰众山小的。
故而,齐帧觉得人生寂寞如雪。
但是平安镇的千百号镇民不这么觉得。
他们觉得这世道很稀奇啊,怎么养得好好的牛羊鸡鸭,往往一夜之间就少了两三只呢?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
因为答案都在齐帧肚子里。
于是这问题成了平安镇的世纪难题。
对于该世纪难题,每个稍有智慧的人都争先恐后的给出答案,以显示自己的智慧不输人后。
这其中最广受追捧的答案是——镇子西北的龙盘山,出了厉害的大虫。
每个人都在质疑这一答案的合理性。
但每个人都在质疑的过程中找出自己独到的解释,并最终树立起了这一答案的正确性。
渐渐,龙盘山出了大虫祸害家畜的这个事儿,已经深入人心。深入几乎每个平安镇镇民的心。
特别是深入了几个年轻小伙子的心。
好巧,这几个小伙子正是齐云的几个堂兄。
说巧也不巧。他们正在气血两盛的年纪,又都练得两手拳脚,会使一把大刀。而在偏僻安稳的平安镇,他们那单纯心灵中供奉的偶像恰恰是说书人口中的武松——梁山好汉、打虎英雄,武松。
谁也不能阻止他们对偶像的崇拜。
谁也不能阻止他们踏上偶像踏足的道路,成为醉打大虫的英雄。
你看,宿命并不是不讲道理、肆意而为,宿命自有它自己的规则。只不过这规则宿命它老人家了熟于心,而你我一头雾水,即便偶然看见了、摸到了,也以为自己眼花。
总之,满怀热血与崇拜,他们上路了。
假如真有大虫,不知这是否会成为一条不归路。
齐云跟在众人中间,对此很有些忐忑。
齐云不是主动要来的。
他是被挟持而来的。因为需要理由。
因为堂兄们需要一个出门的理由。
他们在一起一合计,集体智慧迸发,这理由便着落在齐云身上:弟弟刚来平安镇,我们哥几个儿带他去镇上逛逛。
兄弟相亲,老爷子难得没有反对。
齐云惨受无妄之灾。
他忐忑忧虑的时候,哥哥们兴奋难平。
他们唯一遗憾的便是没有酒,纵使打死了虎,也显不出偶像武松那般随意而为、从容不迫。
走了一段山路,齐云鼓起勇气,劝导哥哥们回去。
打虎是件大事,他以为应该从长计议。
这世上,说出你的想法一点儿都不难。难的是,你说出来,却没有人听。
齐云便陷入了这个困境。
堂兄们不约而同将他的话当做了耳旁风。
风过无痕,他们继续往山里走。
齐云不是没想过独善其身,自己扭头出山回府。尴尬的是——他不太认得路。
他只好任由自己被堂兄们的热血激情绑架,奔赴一只无辜可怜的大虫。
他不知这是否是一次致命的绑架。
黄昏时候,命运终于向他证明了:这并非一次致命的绑架。
细细想来,世间的证明无非就分两种:一种是事前证明,一种是事后证明。
事前证明那叫运筹帷幄,事后证明那叫侥天之幸。
侥天之幸,龙盘山并没有这样一只产自人们臆想的大虫。
堂兄们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归途是松散的,是无组织无纪律的。
因为猛虎没有着落,人人灰心之余,也大松一口气,放下了崩了大半天的那根神经。
同时被放下的,还有齐云。
精疲力尽被哥哥们越落越远的齐云。
平安镇西北,龙盘山山腰。
黄昏时分,残阳似血。
齐云迷惘地站在一棵树与另一棵树之间,失去了前行的方向。
5
5、05、小挣扎 。。。
很多时候,我们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能没有方向。
没有方向是一种罪恶——人生苦短,你还有空四处瞎转悠,何其无耻?
但四处瞎转悠,有时也是有用处的。
转着转着,运气好,说不准你便硬转出个方向来。
齐云以为,他或许可以试试运气。
他试了。也的确找到一个方向。只是暂且看不出运气好与不好。
但至少,那个方向炊烟袅袅。
距离往往产生欺骗。
譬如,远看是袅袅炊烟的,待你千辛万苦走近了,才发现是烈焰熊熊。
于是,走近之后,齐云便怔住了。
在这山间难得的一小块平坦谷地上,一团篝火正熊熊燃烧。
火旁站了一个人。
长身玉立,形容寂寥。
最寂寥的是他一双眼,眼神空洞无依,仿佛着落在火苗内,又仿佛着落在火苗外。
火光灼灼,却映不热他古井无波的脸色。
齐云怔怔发呆。
就在这时,那人转过头来。
他的堂哥齐帧转过头来。
齐帧转过头来,直直看向齐云的方向,没有一分偏差。
——当然不会有偏差。他的鼻子从来没有偏差。
齐云乖乖从树后挪出来,神情惊喜:“哥!”
——当然会惊喜,迷路之人找到家的那种惊喜。
齐帧却只惊不喜。
任谁在坏事做尽毁尸灭迹的时候遭遇旁观者,恐怕都不会喜的。
但世事有时会这样:穷极生变。
不喜极了,齐帧反而豁然开朗:从前是不知该不该咬,如今是形势所迫、不得不咬。
妙啊!困扰已久的那个问题,终于找到答案。
他望了眼火堆,再望一眼浓烟之中仍然香喷喷的齐云,心砰的一下,动了。
他一步步走近齐云。
一步步靠近那漂亮皮囊下不断蛊惑他的邪恶血液。
他不想忍了。
如此辛苦!如此辛苦,依然做不回人!
是老天将齐云摆在他面前。
——这样一个祭品,美妙得简直邪恶……即便从此走向深渊,也没什么不甘……
何况,说到底,他只是个没有什么好输的光棍赌徒。
活着已是炼狱。
……
毕竟是小孩子。当齐帧背着火光向他走来,齐云既没看清那火堆里燃烧的是什么,也没看清齐帧眼睛里燃烧的是什么,便火急火燎地扑上来。
扑上来,抱住齐帧的胳膊。
动作之急切,让半入魔的齐帧险些以为他要先下口为强。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