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者不准辞工,否则不给予工资。其实我也不想你的辛苦没一点回报,可我也无能为力啊。”星仔一下子愣住了,没钱怎么回家?难不成第一次出门就要客死异乡?不得已,星仔只有当一回‘狗’了,尽挑好话说。只把老板捧得比比尔·;盖次有钱、如玉皇大帝班高贵、像佛主那样慈悲,说得星仔自己都受不了想吐的时候才打住。可万没想到真的有效,老板听了面带笑容的答应了给星仔一半的工资,夸星仔有前途,还叹气说这样的人才不能为他所用真的可惜,而完全忘了他都无能为力的厂规。星仔明白这是老板最后的底线了,而且自知没能力再说出比刚才更恶心的话,只好接受一半工资。
做了快一个月,只拿了200块钱,心里当然不舒服了,所以,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星仔苦着张脸。一出了办公室,就遇见了守在门外等候的阿旺,见了星仔的苦脸,阿旺可高兴了,小人得志大概就是这个表情吧。“喂,来料了,去搬进来。”阿旺不知星仔已经辞工了,仍命令道。看着阿旺那小人相,星仔很心里想冲上去给他两拳,然后看着鼻青脸肿的他还能不能有这样的表情,然而口中却很爽快的回答,“行,在哪?你带我去。”阿旺乐了,连忙领着星仔去,准备星仔搬完后再让他去做清洁工做的事。阿旺走着,一边高歌,一边想象着星仔累得半死的模样,直快乐得扯开被掐住的喉咙大喊,那声音就像一群鬼在受刑时的嚎叫,使得全体员工掩耳。到了厂门口,阿旺指着百多包来料对星仔努努嘴说:“去,全部搬进去。”星仔站在阿旺的身边,很认真的打量了阿旺一会,然后拍拍阿旺的肩膀忽然大吼一句:“找你妈搬去吧。”说完很潇洒地扬长而去,只剩下阿旺一脸错愕的杵在当地,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星仔像个死人般回家了。朋友问星仔这次外出有什么收获,星仔苦笑了一下,淡淡的说:“我的收获就是,我这辈子完了。”
到了这里,有关这部小说的东西就完了,我不再更新了(有的话,就是可能改些错别字)。一年的无聊换来这些垃圾文字,在这里上传了那么久,看大家的回应就知道了我写得实在不怎么样。我想,我近段时间是不会再写什么的了,写东西的时间真的好累。不过,我要么不写,如果再写的话,一定会写出让大家和自己满意的东西来的,假如有那个机会,到时候再请大家多多支持我。
第一章 遇见
那天的太阳得意忘形的照耀着大地,像是要把大地的水分抽干,真的很残忍。本来身体不是很好的我躲来避去的,还是免不了被晒得头昏脑涨。好不容易等到黄昏,我就像见不得光的蝙蝠终于可以出来走走了。说来奇怪,被热得恨不得想要杀人的我见到了那夕阳心情竟然莫名其妙的好转了不少。头顶上是一大片很蓝很蓝的天空,夕阳挂在西边的天空照映着周围的白云,使得那轻飘飘的白云仿佛也珍贵了起来。
“你狠喔,现在怎样啊?我才不怕你呢。”我对着夕阳嘀咕着说,就像一只羊看到了一头奄奄一息的老虎,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当然不会错过。人的脾气大概就像蒸汽那样,积得太多了就会伤人,所以需要不时的寻找各种方式来发泄一下,而自我嘀咕就是我发泄的一种方式。
走在学校的操场上,凉爽的风不停的往身上吹,吹走了我不少的热气。因为这里地势较高,夏天的风总往这里吹。喜欢被风吹的感觉,所以夏天的傍晚我常常都会到这里来散步。
操场上的人很多。坐在书下石凳上乘凉的;球场上打球的;还有像我这样漫无目的乱逛的,最让我想不通的是那些绕着操场练习跑步的人。看着他们一个个的从我身边越过,大汗淋漓的,难道他们就不懂得慢步走也是一种享受吗?在走路的同时,眼里看着由各种物体组成的画面;耳朵听着像是很清楚实质却模糊且杂乱的声音;脑里想着没有规律的事物,我有很多的“禅机”就是这样悟出来的。有人说,慢是一种很美的享受。我觉得这很有道理,本来慢就是一种气质,对于那些习惯了快的人来说,慢更是一种难度。或许这只是我的一种谬论,但无论如何我是接受的。我常常自以为是的认为,我的思想是21世纪的新思想,一般人是无法理解的。但朋友却对我说,我的自大才是21世纪的新性格。
在绕着操场走完一圈的时候,我被篮球场上那激烈的战况给吸引了,不觉的在操场边停了下来。讨厌自己那不争气的身体,每一次打球或是做激烈运动时就会有休克的现象出现。对于运动我永远只能是观众,而无法成为主角,我为此郁闷了很久。不知幻想过多少次自己在球场追逐的画面,也不知编织了多少自己有一天能成为运动健儿的梦想,然而现实跟幻想或梦想的距离实在太远,所以想就是想,也只能想想作罢。
站在我旁边的还有一位男生,长得并不吓人。一件短袖格子衬衫和一条直桶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的休闲鞋,不但不吓人,还能让人觉得他亲切。有点长的头发垂到了嘴上,遮住了他的眼睛,有点像漫画中那忧郁的男生一样。搞不明白一个大男人为什么宁愿站在这里看也不去打球,过把瘾。傻傻的想了一会,否定了自己一个又一个的猜测后,我忽然做出了一个使自己吓一跳的决定。
“喂,你怎么不去打球啊?”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一想到要问他,话就随口说了出来。等警觉到自己的卤莽后,话已经收不回了。后悔是有点,更多的却是害怕他会说我什么。毕竟人家不去打球有他的道理或苦处,又或许就是不想打这么简单,但无论如何也轮不到我去说。
“呵呵,我不能去的,因为我去了就没他们的戏唱了。我可不想触众怒啊。”他看了我一眼后很臭屁的笑着说。他的眼睛很深邃,让人无法知道他在想些什么,笑的时候嘴角往上扬形成了一个很好看的弧度。他说完了话,把下垂的头发往了撩了撩,露出了饱满的额头。
老实说,这家伙真的不难看,只是有点自大,完全不懂得中国乃是礼仪之邦,要做个谦谦君子才合国情。
“是喔,你真的很厉害,厉害到连上场打球都不敢。真是夜郎自大!”我有点挖苦的说,他的话真的很有水分的存在。我仔细地打量了他一下,虽然长得不矮可却也不很高,偏瘦的身材怎么看也不像是个篮球高手。
“哇,帅!”这时,场上有一个帅帅的男生进了个回身球,然后优美的落地,他还没来得及回我的话,就为此而喊了出来。喊完就很神气的看着我说:“看到了吧,那个人就是我的朋友,物以类聚的道理你应该懂吧?由此你就不需怀疑我的打球技术了,更何况他还是我教的呢。”说完还斜眼看人,那神气的模样就仿佛刚刚进球的是他一样,很让人受不了。
“神气什么呢?又不是你进的球,如果真的厉害的话就打给我看啊!”也许太阳积在我身上的热气还没发泄完,我竟有点气愤。我一向对篮球打得好的人有特别的好感,感觉打篮球的人很健康。何况在球场追逐,多多少少会被人当成偶像吧。会有这种倾向,当然是因为我身体的关系,我的身体一向是我和家人头疼的主体。而他竟然完全不当回事的拿打篮球来开玩笑,我听了确实有些不舒服。
“唉,信不信由你了。”他叹了口气说。我不由奇怪的望向他,刚刚还满不在乎的他现在看着我,眼里既然有了丝忧郁。但发觉我在看他时就随即换上了一副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我不信他的话,就要大祸临头了。
“要我相信很容易,你上场打球。”我很干脆的说。
“人生苦短,你又何必那么执着呢?”他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使我吓了一跳——无缘无故的装什么忧郁啊?我立刻再一次把目光转向他,很是担心他会想不开什么的。却发现了他那深邃的眼里充满了忧郁,正很关心的看着我。见我望着他,又说:“执着很累也很苦的。”
被他看得不好意思,有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只好把头顺势往后转了一下,发现夕阳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很长。在影子中,我的头靠着他的肩,很像一对情侣。“情侣”两个字一出现在我的脑海我的脸顷刻红了起来,“笨蛋,我怎么有这样的想法啊?”我在心里骂着自己,切断了那荒谬的想法。
像掩饰什么似的把头转了回来,还没来得及开口,就看见了那个进了个球的男孩拍着球往我们这边走来。不知怎的,我觉得这个画面很熟悉,我记忆里搜寻了一遍,脑海里就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那是我小时候的事,那年我大概7岁。不记得是什么原因使我一个人站在公路的中央,一辆汽车正向我极速冲来,幼小的我全然不知危险。眼看着汽车就要撞到我了,一位大哥哥(当时是大哥哥,现在不知道了 )把我拦腰抱离了公路,保全了我的小命。当时他说了什么我不知道了,只是他拿起球拍着走的背影却一直留在我心的深处,驱除不去。意识性的想在面前的打球男孩身上寻找当日的那一道身影,却发现那根心弦只是轻微的颤动了一下,就没了反应。这才明白许多的事物是无法取代的,如果执着要把过去的那份感觉找回来了,那么得到的就只有失望。不为别的,就因为自己早已在岁月的洗礼中改变了,但是却可以爱屋及鸟般引发出类似的好感。想到了这,我忽然明白了站在我身边的男孩为什么要叫我不要执着了,因为我刚刚的表现就是执着。
待打球男孩走进,看清楚了他的样子:短短的头发很配那张国字脸,一身宽宽的球服,穿着一双球鞋,看不出是什么品牌的。他先是对我笑了笑——笑容很阳光,然后转向他的朋友问:“阿生,这位是谁啊?蛮可爱的喔。”“原来他叫阿生”听了打球男孩的话,我望了阿生一眼,心在自言自语。听完打球男孩的话,我的脸又红了,真不可思议,竟然有人说我可爱,看来打球男孩也乱爱说笑的,真的是物以类聚。从来就没人赞过我可爱的,咋听之下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唔,你叫什么名字啊?”阿生也没有想到打球男孩会有这么一问,支唔了半天,不得已只能问我。说完又把下垂的头发往后撩了撩来掩饰尴尬,可能是因为常常做有了心得的缘故,他这个动作非常的自然和优美。
“你们叫我小丹就可以了。”我回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