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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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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

C:你现在好像还没有女朋友吧?(敢情早就打听清楚了)

弟弟:没有。

C:那我们……

弟弟:我不喜欢太矮的女生。

C:……我有160的,好像不算矮吧?

弟弟:我不喜欢体毛过长的女生。

C:……(看了看自己的胳膊,不长啊)

弟弟:我还有事,先走了。(转身就走)

C:……(欲哭无泪,没来得及留下联系方式,就不见庄敏言人影了)

这样的场景,我见过好几次,每次庄敏言都毫不留情把人家女生弄得欲哭无泪。

其实,ABC三个女生长得都不错,尤其是A和B,算是很难得的美女了。但是,A同学皮肤不够白皙,身材比例没有我这么完美,B同学有点平胸,可能经常化妆皮肤没有我这么细腻,C同学也是个清秀佳人,可是都被说成这么不堪,可想而知,一般的女生不知道被说成什么样。

在打击了N个女生的自信之后,也没有女生轻易敢向庄敏言示爱了,不然,自己要是有一点点小缺点,肯定会毫不留情地被指出来。

而我嘛,对付男生的招数就更简单直接了,一句话完事:先回去照照镜子吧。

通常,有点自尊心或者脸皮薄一点的男生都会被吓跑,但也有脸皮厚的男生,像只苍蝇似的绕着我转,我烦不胜烦的情况下,还要保持优雅,真的很累很心烦。后来有一次,一个男生实在把我烦得不轻,我一怒之下没控制住自己,一个下劈腿把他整趴下了,一个星期才从床上爬起来。后来,就没有男生再敢缠着我了。只是,我的优雅啊……

第八章 凌志

今天RP爆发一下,两更。还有一更在晚上6点之后。

就这样一晃大二都快结束了,我还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我迷上了打鼓。只要一有空,我就往学校音乐教室跑。没想到庄敏言跟我有着相同的兴趣爱好,每次我打鼓的时候,他都会在一边用电子琴给我伴奏,然后我们再互换,我弹琴,他打鼓。当然,我们打鼓是有老师教的,但老师并不是每次都会来,每周固定会来一到两次。

在琴房练习时,我遇到了我现在的男朋友,凌志。他长得很高很帅,皮肤有点黑黑的,是健康的小麦色,看上去很酷,事实上性格也很酷,最重要的是对音乐有着非凡的天赋。

在一次我单独练习打鼓的时候,凌志闯了进来,他很惊讶地看着我,“没想到还有美女会对打鼓感兴趣!”然后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艳,抱胸靠在门边打量我。

我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还是没谈过恋爱的菜鸟,被帅哥如此打量还是会害羞的。但是我故作优雅地起身,问道,“你要用吗?”这里是公用的,架子鼓只有一个,不能一直一个人占着。看来还是自己买一个比较方便,但是那样的话就不能住宿舍了,我心里盘算着,没有注意到凌志已经走到我身边了。

“你就是传说中的冰美人庄敏菲?”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原来我这么有名啊,不过,我不是很喜欢冰美人这个称号。

“我是庄敏菲。”我优雅地将鼓槌递给他,“换你用了。”转身欲走。

可是,接下来听到的震撼人心的鼓声使我停下了脚步,那绝对是大师级的人才能打出的鼓声。我听得如痴如醉,完全忘了自己本来是要离开的这回事。

凌志真的很厉害,精通几种乐器,其中就有我最在行的钢琴,可是,我却不敢说我在钢琴上能超越他。还有鼓,吉他,电子琴,贝司。这几样每一样他都不是略通一点,而是全部精通。我生平第一次佩服一个人。

就这样,我跟他时不时地在琴房遇到,每次,他都会指导我打鼓。所谓名师出高徒,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很快,我的打鼓技术就达到了质变,飞跃了一个层次,庄敏言现在都得靠我指导了。我曾经叫庄敏言一起来跟凌志学,可他死都不肯,非得别扭地让我教他,还好,我也是很有音乐天赋的,学习打鼓进步飞快,也能拿来教庄敏言了。

自然而然地,顺理成章地,我成了凌志的女朋友。我对他也很满意,心中暗暗将他跟庄敏言比较,觉得半斤八两。

庄敏言秉承了爸爸的英俊潇洒以及我只见过照片的他妈妈的美丽,并且将这两种品质完美地糅在一起,甚至可以说是融合地天衣无缝,一般的明星还真没他好看。再加上他修长的身材,彬彬有礼的斯文气质(只有少数对着我的时候会耍耍无赖,当然别人都是看不到他这一面的;还有就是对付纠缠不清的女生时的毒舌,但是即使是那种时候,他还是很彬彬有礼的样子),聪明的头脑,和练习跆拳道造成的矫捷的身手和果断的气质,以及常年弹琴使得骨子里透出来的一股优雅,一般很少有男生能比得上他。这也是我眼光过高找不到男朋友的原因啊!

论长相,凌志可能没有庄敏言那么俊美,不过,他是走酷帅路线的,小麦色的皮肤配上他酷酷的长相,使得他很受女生欢迎。身形修长跟庄敏言差不多,经常打篮球,身手也很敏捷,对乐器的精通与热爱,是促使我们在一起的根本原因。

他对我很好,但是我却不满意,因为庄敏言对我更好。

凌志跟女生都很要好,有很多漂亮的女性朋友,手机短信爆多,相比我的,只有庄敏言和他发给我的几条……

不过,虽然凌志跟女生走得近,但对我还是最好的。我也不能让他跟以前的朋友都断了联系吧?所以只有暗暗腹诽,还是庄敏言比较好,以后他的女朋友可幸福了,看他,都没有女生敢跟他走得近(除了刚认识的不了解他的),庄敏言不爱跟女生讲话那是全校都出了名的。

我也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不爱跟女生说话,那次对话终于解开了我偷听,呃,无意中听到他跟A说话时冒出来的那句木偶娃娃时的疑惑,原来,他觉得她们就像一群木偶娃娃,提不起说话的兴致。我听了背上一毛,难道……莫非……不会吧?

看我惊悚的表情,庄敏言好奇地问我怎么了。我可不敢说我在YY他是个GAY!

但我马上又意识到一个问题,就问了他,为什么你跟我说话好像挺有兴致的?难道我不是女生吗?(捏捏手指,只要答案令我不满意,就准备挨揍吧!)

他说,因为你是我姐啊!当然不一样了!我只喜欢跟姐一个女的说话!

嗯,这还差不多,不愧是我的乖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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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和庄敏言将打鼓都练习得很熟的时候,凌志提出要跟我们姐弟组成个乐队,他有一些已经写好的歌,以后我们自己创作歌曲。名字就叫菲儿乐队。我一想不对呀,虽然这用的是我名字中的菲,可这跟飞儿不是谐音了吗?于是我们三人想了半天,终于又想到一个:菲菲乐队。我满头黑线!这名字也太不优雅了!

于是,乐队的事就这样定了下来,只是名字要回去再想想,用菲菲实在有损我的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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