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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部分(1 / 2)

>“公子莫要骗我,我们来拉勾”,我和她用小指轻轻一勾,她才破泣为笑。就是这温馨的笑容,让我下定决心,不离不弃。我还打定主意,抽空将乔老偷偷接来。

第二天出门时,街上还能见到有人醉倒横卧,血杀门的总部就更不用提,根本下不了脚,走不进去。但也不是没人醒着,比如苍云无尽就头脑清醒地站在我面前,“早啊。”

“早”,我见他神色匆匆,便问,“你有急事,要不要我帮忙?”

苍云无尽欣喜万分,“金兀术昨晚在婚宴上答应借十万兵马,枷辰让我去讨,我正愁找不到人和我一起去山越呢。”

去山越?那我回来时不是刚好能走一趟乔家村,居然会有这么巧的事,一切好像在冥冥中早有安排,我便欣然应允。我俩去驿站讨来马匹,一起踏上去山越王都的路。王都在十万大山的尽头,东方大陆的最南端,靠着大海。

王都素来有“花都”的美誉,这里四季如春,百花常开不败。这里还是山越族人的大本营,根本见不到“外人”,所以我和苍云无尽的到来,立刻引来守卫的注意。幸好我们身上有山越王赐的令牌,所以守卫待我俩还算客气。可我们想要随意走动也不可能,守卫的头目直接将我们送去宰相府。

宰相麻立秋是个大胖子,身高九尺,横里也是九尺,五官都挤在肉里,看不真切。可你别看他长得这副德行,可如今王都里就属他的官最大,手中的权力也最大。苍云无尽将我们的来意说明,只听他说,“既然是大王叫你们来,总有个凭证吧?”

“有”,苍云无尽从怀里掏出一只拳头大小的铜熊,“大王曾说,只要凭这熊符就能调动兵马。”

麻立秋的手大如蒲扇,熊符在他手里像颗小豆子,他眨巴着小眼,仔细端详熊符,“这的确是真的熊符,你们身上的令牌也是真的。而且大王说是去申江村参加明珠公主的婚礼,你们也刚好从那里来,看来此事不会有假。”

“当然不是假的!”,我说得大声,不容他有怀疑。

麻立秋说话很慢,听的人要有足够耐心,“不过十万兵马仓促之间哪能凑齐,恐怕还要过些时日。”

“那要几天?”,我忙不迭地问。

麻立秋咯咯一笑,浑身的堕肉跟着跳动,“多则一个月,少则十天。”

“什么,这么久!”,我和苍云无尽异口同声。

麻立秋不以为然地自顾自问,“你知道山越王都一共有多少守军嘛?”

十万?二十万?我并没有胡乱猜,而是选择老实地摇头。麻立秋扭动身躯,竖起三根手指,“整个王都的总兵力不过三万,我最多让你带走一万,剩余的九万还要从其余的寨子里调集,不可能很快。”

一万虽远不及十万,但总好过零。眼看麻立秋也不像是在说笑,苍云无尽只好退而求其次,“好吧,那我先带一万人走,不过剩下的九万人便有劳宰相,尽快凑齐后赶去申江村。”

麻立秋一双小眼,贼溜溜直转,“你尽管放心,老夫为官多年,还不曾有过食言。你们回村去等,大军不日便到。”

苍云无尽和我商量后,才说,“那好吧,请大人尽快点齐一万人跟我们回村。”

“那你们先等一会儿,老夫去去就来”,麻立秋吩咐管家安排茶水点心,自己拿着兵符去集合人马。他这一去便是小半天,他也没有回府,而是叫人把我俩唤到府前,“两位久等,人已点齐。按我们军中的规矩,万人部队配万夫长一名,千夫长十名。”

万夫长叫卓别,是军中的青壮派,据说他还沾点王亲,可他的官位却是靠他自己流汗流血赚来的,光是他裸露的两条手臂上的伤痕数量,就足以让人敬佩。我们相互见过之后,便告别麻立秋,踏上归途。

进入九寨的地界后,我凭记忆中的印象,约摸着离乔家村不远,便对苍云无尽说,“你们先走,我要去这附近的乔家村接个人。”

“你去吧,反正有我和卓别在”,苍云无尽满口答应。

卓别却善意提醒,“我听说青龙国和朱雀国正在这一带交战,你若是遇上朱雀国的士兵,那可就大大不妙,要不我派一千人随你同往。”

我谢过他的好意,“不用了,人多反而不方便,还是我一个人方便进退。”

他俩领人继续上路,我独自一人摸向两国边境。我走在路上,不时有青龙国的游骑从身边经过,他们个个行色匆匆,神情紧张,如临大敌。我心想,既然这一带被卷入战乱,乔家村也不能幸免,那乔老的安危就颇令人担忧了。念及至此,我赶得更急,马儿啊马儿,你为何不生对翅膀,带我飞去乔家村。

只是我到了村口便发现自己的担心居然还真成为现实,街道上横七竖八,都是惨死的村民。而那些幸存者正在被士兵追赶,后者个个手持凶器,怀里还揣着抢夺来的金银。我发现他们肩章上绣的是朱雀图案,原来是朱雀国的人马。

我当初离开乔家村时,老老少少都出来送我和大小二乔,如今眼看他们这般下场,叫我如何能不悲愤。我大喝一声,催马冲进村子,不远处有个拿刀的小喽罗,正在尸体上搜刮财物,被我一刀砍下头颅。血花四溅,头骨碌碌滚出好几米,剩下那臭皮囊轰然倒地。

我一路冲杀,喽罗只顾着掠夺,哪料想凭空杀出个恶煞,一个个成为我刀下亡魂。快到村子中央,我遥遥看到乔老倒在地上,他面前站着个裨将打扮的家伙,“老家伙,快说,你把孙女藏哪里去了?我可是打听得一清二楚,这一带就属她俩的模样最俊。快让她们出来伺候大爷,不然我要你的命。”

乔老身上伤痕累累,喘着粗气说,“官老爷,她们真的已经嫁人,不在村里。”

裨将吹胡子瞪眼,拿剑就往乔老身上捅,“老顽固,还要狡辩。来人啊,给我打!”

喽罗们一拥而上,一阵拳打脚踢。乔老一把年纪,身子哪里经受得住这样蹂躏,七窍中都渗出血来。我只看得双目尽赤,眼中喷出火来,“不许伤他!”

裨将抬头,看到我提刀骑马,浑身是血,像出世的修罗一般,不由一阵心慌,可见我只有一人,便叫嚣起来,“又来个不要命的,弟兄们上,谁干掉他,老子赏一两黄金!”

喽罗们顿时来了精神,手持刀剑向我扑来。一往无前,我催动战马,凝霜刀在空中划出血浪,立时有三名喽啰倒地。嗖,一支枪擦过我面前,我反手就是一刀。枪断,那人的脑袋被我劈成两半,但刀上的寒气将头颅上的裂缝冻住,剩下一条白线,没有一滴血流出。

喽啰们顿时傻眼,才鼓起的勇气全都泻得一干二净。唯独裨将看着我的刀,眼中露出贪婪,“只要把这小子干掉,老子打赏黄金一百两!”

一百两黄金远远不够买凝霜刀这样的极品利器,但对喽啰们而言,那简直与横财无异。人性的贪婪能使人战胜恐惧,发挥出几倍于正常的力量,这的确给我添了不少麻烦。我的马虽快,刀够狠,可对面一群不要命的疯子,也力有不逮。

“砍他的马”,裨将一声令下,我可怜的马一下子遭殃,喽啰们用刀枪剑戟同时往它身上招呼。马儿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嘶,倒在地上,口吐血沫。幸好我早有防备,在马背上一踩,跃在空中,刀借下冲之势,更加迅猛,将一人当场劈成两半。

等待我的却是六七人的夹击,我连忙施展随心步,左突右闪,虽然挂点彩,却都是小伤。突然乔老一声惨叫,“啊~”。我连忙转身看去,原来是裨将用长枪刺在他背上。只是一分神,便叫几名喽啰得手,我身上被撕开六条长长的伤口,鲜血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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