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
我跟着法官走进四号庭。当事人双方已经坐在两边了。原告是妻子,如临大敌,请了律师;被告是丈夫,一个人来应诉。
妻子面部很冷淡,一副对世界有刻骨仇恨要自绝于人民的面孔。
丈夫也很冷淡,不过,是一脸被世界抛弃的悲天悯己的遗孤模样。
只有那个眼睛贼溜溜的律师我们已经很熟了,他是施刚的同事,看着我们走进来时,精明的眼睛闪出一丝微笑,很轻,不易觉察,那神情就像抓了我的奸情一样满足。瞅瞅这眼神,跟贼似的,我不满意地想,昨天晚上肯定是跟小老婆过的夜。
家里被偷了一天,我的人格就扭曲了。我叹了一口气,坐下来,定睛看着这夫妻两人。这案子他妈的无聊透了。很无聊。没有财产纠纷。根本就是报纸上常说的“领证未婚”,这女人领证之后就跑到广州工作了,两年后回来,起诉离婚,理由不用陈诉大家也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长期分居”“感情破裂”呗。这种事情还折腾啥,两人干吗不能乖乖去领个离婚证,节省一下国家司法资源,非闹上法庭干什么?
案子进行得很顺利。事实清楚,双方没什么争议。
最后,法官说,“你们还有什么事实要补充吗?”
一直沉默的男人突然抬起头来,我看见他两眼红了,不知道是哭的,还是气的,闷声闷气地说,“我希望她把我的钱还给我。”
我们全部转过脸来看那年轻清秀的女人,包括原告律师,也惊奇地看着她,大约是从来不知道钱是怎么回事。
女方一身淡青色的西服套装,看上去很像白领,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身边还有个亮亮的小坤包,看样子是为了上庭专门打扮过的,不像她那男人,手里抓着起诉书,穿着一条破牛仔裤一双凉鞋就大摇大摆来了。
她本人好像也很惊奇,一脸的不知所措,愣了半天才说,“什么钱?我收入比你高,我拿你的钱干什么?”
“你既然这么说,那就算了。”男人立刻愤然说,“就这样吧,离婚!”一脸决心抛妻弃子的坚定神情。
法官立即说,“你确定算了?你确定不再争议?你不用再考虑一下吗?”听他的语气,恐怕是唯恐男人反悔,结不了案。
男人咬牙切齿,大手一挥,说,“算了。给她吧。”姿态很大度。
女人瞪着眼睛,奇怪地望着立刻将会变成她前夫的男人,一脸的不理解。男人并不看她,毅然决然地看着起诉书,苦大仇深的表情。
女人回头再看律师,律师低下头,不吭声。
在众人的一片沉默之中,女人放弃了注视,背往后一仰,尽管没有人要宰割她,她还是摆出了这种任人宰割的姿态,轻声说了句“莫名其妙”。
我板着脸低下头记录,懒洋洋地想,莫名其妙就对了,这种破事,我还没见过不莫名其妙的。
庭审太顺利了,只花了半个小时。回到办公室,给施刚打了个电话,问他晚上几点下班,有没有空儿陪我逛街。他说好的,语气还挺快活。见风使舵,我立刻说,“你送我的钻戒丢了。”
他受到了巨大打击,声音都快要哭出来了,说,“小偷怎么爬上八楼的啊?”
“咦,你怎么问得跟110小姐似的。”我不满意地说,“好啦,挂了,我要工作了。”
4
下午,又是一个离婚案。这回女人是个怨妇加泼妇。刚一开庭,女人立刻就哭得不可抑制,断断续续地说,这个穿得人模狗样的骗子和前妻有一个狗娘养的儿子,还骗了她这个纯情少女嫁给他。结婚没两年,贱男人挣了俩破钱,在外面找了三个烂女人,那点破钱全都花在了狗娘养的儿子和烂女人身上。狗男人还经常对她拳脚相加,她实在忍无可忍,决定起诉离婚。她的诉讼请求是孩子的抚养权和三分之二的财产,因为离婚后她得隐居,否则狗男人会追杀她。
“你怎么可以隐居呢?你丈夫对孩子有法定探视权。”法官轻声细语,看了看我,一脸被折磨得生不如死的苦菜花表情。
“那他杀了我你负责吗?你们法院替我养儿子啊?我那儿子好命苦啊,才九岁就又没爹又没娘,法院也不管,可怜哪!”女人如泣如诉地问法官。
法官一下被堵得没话了,点点头,轻声细语地问,“那你觉得,法定探视权怎么办呢?”这位法官的脾气真不错,长得也好看,又年轻,才二十六岁。跟我配正好。要是我没男朋友,也许会追求他,上班时帮他泡杯茶,顺便买点早餐之类的。嫁给法官,也是不错的生活方式,特别还是个好看的法官。我想。
但是,我有了男朋友,也没有什么十足的理由要换掉他,只好打消这念头。我家客厅的空调制冷效果不太好。由此可见,一拖二的确很累。
女人还是如泣如诉。有人说,小提琴的声音如泣如诉。不,我不觉得。我觉得猫头鹰的声音才是真正的如泣如诉。她又罗列了一堆琐事,比如,孩子上幼儿园的赞助费还没够,贱男人给烂女人之一买了件皮大衣之类。
法官终于受不了了,忍气吞声地打断她说,“嗯,要不这样吧,你能提供你丈夫殴打你的证据吗?”
“证据?没人告诉我离婚还要证据啊?要不,我脱了裤子给你看看?我屁股上还有一疤呢。”她说着,真的站了起来。
真幽默。我喜欢。我真想推荐她去上电视。那么多电视台的记者没事儿干,气喘吁吁地扛着摄像机满街游走,四处寻找打架的夫妻,拆档的情人,翻脸的老板和小蜜,没讲清楚价钱的妓女和嫖客,找得那么辛苦,天天苦于没有人民内部矛盾,却不小心把这个女超人给漏了。
这真的是个巨大的悲剧,不管是对她来说,还是对记者来说,抑或是对我们人民群众来说。
法官目瞪口呆,还没回过神来,那位丈夫就跳了起来,把她按回座位上,回过头看着我们,义愤填膺地说,“你们明白为什么她怀疑我在外面有女人了吧。她唯一的优点就是知道自己不是个东西。”
这些话通通不用记了吧。我低下头,装腔作势地像是在写,其实是在一张白纸上画小人。我画的美女都不像我。她们的下巴都是尖的,眼睛都是圆的。她们都长着我梦想中的脸。
我的梦想在这法庭之外,在我的生活之外,和这些吵吵闹闹的事件无关。但我的梦想只能落在法庭的一张白纸上,被揉碎,扔掉。仅此而已。
我厌倦地看着夫妻二人继续争吵,法官强压怒气的脸,心想。
5
快下班时,施刚打电话来,告诉我说要陪客户吃饭,不能陪我逛街了。没有提到钻戒的问题。
我有点不高兴,在他挂电话之前,说,“那我一个人去逛了,挑枚戒指。”
他说,“好啊,好啊,逛逛吧,在家呆着反正也没事儿。”
还是没接我的碴儿。我恬不知耻地继续说,“我看中了的话,你哪天有空儿,陪我去买。”
他说,我要走了,客户在等着。说完,就挂了电话。
电话是挂了,我却突然没了逛商店的心情,又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会儿。一个人苦苦地想,真的这就是恋爱吗?是不是真的要结婚呢?为什么人人都得结婚?什么才是爱情?
这些问题确实老土,似乎也无法问出口。所有人都在这样过。如果我问,或许他们会觉得我有心理创伤,被人甩了,或者谁对我不好了之类。可是,什么事也没有。我只是有疑问,需要一些答案。仅此而已。
我和施刚商量过结婚。我们恋爱也没多久,也就是大半年,不过,周围许多人都说,半年要是不结婚,之后左手摸右手,还有什么兴趣结婚。我们也不知道是怕将来没兴趣结婚,还是觉得后半生肯定也没啥机会激烈地爱谁,干脆就这么着了,也没什么其他指望了。于是,我们确实商量了结婚这个问题。
漂亮女生曾经说过,如果不对爱情绝望,是不会结婚的。但对爱情绝望了,还结什么婚呢?所以,随便吧,爱结不结。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这是个第二十二条军规的世界,充满了悖论。
有的时候,我觉得我所有的同学中,漂亮女生是最聪明的。她经常说些有理得让我震惊的话。比如她说过,只有追求不用追求的人,才可能成功。越不需要帮助的人,获得的帮助越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