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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暗下来了,没有欢呼没有掌声,全场的安静。
浓云包裹的安全的黑暗里,哈利知道增龄剂的时效到了,他变矮,变瘦,半长的金发变短变黑,重新恢复了哈利·波特原本黑发绿眼的瘦小模样。
黑暗中,Voldemort红色的双眼几乎渗出血来的那样鲜艳。
他抱住了他,吻上了他。
不需要多少挑^逗和厮磨,哈利主动分开了颤抖的两片嘴唇,主动去亲吻他。
天旋地转,万无颠倒,甚至有种时间倒流的错觉。
牙齿的啃咬,双唇的吸吮,交换着彼此不确定的心意和怀疑,交换着仿佛延续了千年的思念。
记忆的浊浪冲击着遗忘筑成的大堤,你的脸越来越清晰。
记忆像福灵剂一样滋润着每一个细胞。全是关于你的记忆。
斯莱特林很少许下承诺,更不会承诺永恒。
那一天,你用东方的古老语言呢喃:“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你忘了“死生契阔”。
连梅林都主宰不了的生死命运,好像你做得了主一样。
为什么,要让我拥有最美好的回忆和最残酷的现实?
轻飘飘的承诺,赤^裸裸的谎言。
时间是最残酷的黑巫师。
时间是最强大的黑魔法。
刻骨的仇恨,宿命的爱情。
我相信有前世来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我对你莫名的执念和违反情理的执着——上辈子,甚至上上辈子,我欠你的。
如果有前世今生,那么我一定是从千年前就爱上了你。
历史书里的记载,难以展现当时的情感。
羊皮纸上墨写的文字,无法掩盖灵魂深处血染的真实。
上辈子欠你的,我注定要还,即使千年下来,利息我已经无法偿清。
当爱到了终点,精明的人会马上寻找一个,而智者早就预备了一个。只有软弱的人,才会迟迟不可自拔,心痛,难过,悲伤。
哈利,你不是软弱的人。
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或许我就可以把他忘掉。
可是,Voldemort,你为什么又开始了呢?
梅林啊,告诉我,上辈子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以至于这辈子,您老人家专门安排一个魔王来纠缠和折磨?
记忆在风中消散,在水中溶解,在阳光下挥发。对你的爱却在血脉中传承,沉淀,浓缩。
爱情让人忘了时间,忘了生死。
时光流转,生死轮回,却无法让我忘掉爱情。
黑暗是光明燃尽后的余辉,光明是黑暗脱胎后的底色。
悲催的卢修斯
悲催的卢修斯
当爱到了终点,精明的人会马上寻找一个,而智者早就预备了一个。只有软弱的人,才会迟迟不可自拔,心痛,难过,悲伤。
哈利,你不是软弱的人。
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或许我就可以把他忘掉。
可是,Voldemort,你为什么又开始了呢?
梅林啊,告诉我,上辈子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以至于这辈子,您老人家专门安排一个魔王来纠缠和折磨?
空空如也的舞台上,仅剩的两个人拥吻着。
“你记住了,哈利,哈利·波特,这辈子,别想让我退却和放手了。”尾音一托,语速放慢,“想都别想。”
那磁性而魅惑的声音,如同配音一样,和着心中的鼓点。
Voldemort的眼睛不再是阳光无法渗透的灰色,而是也恢复成他原本的红宝石色,如同一把锋利的、雕刻精美的刀子,深深地刺进哈利心里,留在血肉中,再也拔不出来。
伤口愈合了,那把刀就留在心里面,被滚烫的血肉包裹着,如同上辈子,Voldemort的一片灵魂留在哈利额头上一样。
灵魂和爱,都是无形的、不可理解甚至是不可理喻的事物,却总是让人沉醉痴迷。
哈利有点气结。在对方强^吻上来的那一刻,他没有感受到屈辱,没有难过,有的是无穷无尽的愤怒。
他觉得自己屈服于这个混蛋加渣滓太久,属于男性的自尊和傲气在那一瞬间爆发。
Voldemort软中带硬的舌头钻进来,粗暴地分开哈利两片因为愤怒而微微颤抖的唇,像强^暴一样长驱直入。
舌头进入的一瞬间,哈利合拢了牙关,两排小而白的牙齿狠狠地和到一起,他马上尝到了血的味道。
可是疼痛和血腥味,成功让Voldemort兴奋起来。
你是个强盗,Voldemort!
雄性荷尔蒙和暴虐的因子,在两人之间弥漫。
哈利虽然瘦小,可是他并不孱弱。前世身为特工所经历的训练,以及在生死边缘命悬一线而锻炼出的战斗本能,使他奋起反抗Voldemort的侵略和压制……但是,男性的身体就是这样奇怪,或者说就是这样悲哀,绝对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或者说,总是违背他的意志。
施^虐和受^虐,竟然也可以是快^感的代名词。
简直是两头雄性生物性命相搏了,两具身体靠的紧紧的,可是一种难以言说的甜蜜,居然就这样从暴虐和愤怒的因子中剥离出来,升华出来。
挣扎、反驳和抗拒,就像甜蜜小两口的调^情。
舌头从口腔深处慢慢移动出来,不再退缩,不再示弱,不再躲藏。
坚定低前移,勾住对方带着凉意的舌头。
血液的甜腥,舌的凉意,还有不断升温的空气……
到底是怎么回事?居然这么轻易就原谅了他。
居然没有要求一句道歉就原谅了他。
居然这么简单地臣服于一个臂膀里,屈服于一个吻下。
明明是Voldemort的错——伤害,背叛……可是为什么,到头来,愧疚的却是自己?
该死的,不会是入戏太深难以自拔?要不然,为什么从扮演的角色身上,清晰分明地感觉到了戈德里克·格兰芬多的后悔、内疚、心痛以及……爱?
历史上这对高山流水的好友,其实是彼此爱慕甚至相爱的吧?
卢修斯从魔法部走出来,脚步轻快,意气风发。他几乎想很没修养地哼一支小曲,最后好容易压制住了不贵族的冲动,可是脸上那一丝丝不断泄露的微笑,怎么也压不住。
卢修斯灰蓝的眼睛眯起来,他必须马上回去,找一个人来分享他的喜悦——没错,那个人一定是、必须是哈利·波特。
哈利——
想起这个名字,卢修斯铂金色的发丝,在月光中更加闪亮了,他的眼睛也亮起来。
虽然没有演完节目,可是……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偷偷摸摸地弄了哈利一滴血,然后根据Lord的吩咐,亲自送到魔法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发现——
哈利·波特是纯血!而且拥有少量的狮鹫兽血统,是所有魔法生物中最强大的血统之一!
一切都解决了!太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佛法生物什么的,好俗啊捂脸~
所谓征服
所谓征服(请看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伟大的古代麻瓜有一句名言——我至,我见,我征服。
男人的天性中,有着征服的欲^望——无论是征服天下、征服世界,还是征服某个特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