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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1 / 2)

>  比如,喜欢把有壳的东西去壳。

这样想,我觉得自己吃其核桃肉时安心了不少。

吃完核桃,我抓了个柿饼咬了口。

厥殇提壶倒了杯温茶推到我面前:“吃得慢些,小心噎着。”

我本来吃得好好的,被他这么一说呛了一口,咳嗽起来。

他一手在我后背轻柔地拍了几下,一手将茶杯递过来,抬起我的下巴示意我喝水。

我的脸红得活像过年用的大灯笼。仓皇地喝了一口水,羞怯地将头垂了下去。

“好点了吗?”

我胡乱地嗯了一声,手里抓着柿饼,却不敢再去咬了。

要是再呛一口……厥殇是不是还要再喂我一次水?

想到此,脸更加地红了。

厥殇似乎没有察觉到我的怪异,端起茶杯安静地喝起茶来。

他的手指很长,托住杯底时透着雪色的皮肤隐隐瞧见莹白的骨头。这是练功人的手,骨干而有力。

厥殇扫了我一眼,我唰地收回偷窥的目光。

心里一跳一跳。

突然……好想知道他长得怎么样……

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我望着杯盖愣愣地出神。

在李家烧饼里听到传言说厥殇是个十足的丑八怪。虽然他蒙着脸不示于人前,但是……

我偷偷地望了眼他撩起黑纱喝茶时露出的尖细下巴和白中带红的薄唇……

心漏跳一拍……

这样的人……就算再丑又能丑到哪里去呢……

或者他带着黑纱是因为长得太好看?我鬼使神差地想。

“怎么了?”厥殇似乎察觉到我闪躲的目光,放下茶杯看我。

我讪讪一笑:“我只是在想你为什么要带面纱。”

厥殇笑道:“不为什么。”

这算哪门子原因!

“那……”我得寸进尺:“能脱下来让我看看吗?”

“可以。”

我两眼迸发出金光。

“不过,不是现在。”

“那是什么时候?”虽然有点泄气,但他还是答应给我看了!

厥殇移开目光:“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

我疑惑地挑眉。

他道:“等到无需再掩饰的时候,你自然会知道。”

他顿了顿继续道:“却不知那时,你看到我这张脸还会不会平下心来再同我说话。”

答案明了。厥殇带着面纱果然是因为长得丑。

这样想着,我心中却没有一点点失落感。反而涌出一丝喜悦。

纳闷于自己的感受时厥殇开口了:“今晚到我的寝宫来吧。”

我抬眸:“为什么?”

厥殇笑道:“只是想和你把酒言欢。如果你愿意的话。”

把酒言欢?我心中打着小九九,莫非我在厥殇眼中是一个豪情万丈值得深交的友人?还是他太过寂寞无人倾诉交谈?

不过无论是哪个原因,对我而言都无坏处。更何况,和皇帝共度一夜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的。

想到此,我果断点头:“好。”

……》

第六章 往事

夜,大殿,烛火炅然。

厥殇坐在桌边,将酒杯举到我面前。

我仰起头,酒入腹中,暖意渐渐弥漫周身。

酒,是度数不浓的桂花酒,我有些意犹未尽,叹道:“若是花雕茅台岂非更妙!”

厥殇淡然道:“度数太浓的酒,我不宜喝。”

我一愣,莫非如厥殇这般称王称帝之人却无酒量?

“我在练一种武功,不能过多饮酒。”厥殇淡然道,“这钟功夫,不知柳护法可曾听闻……”

他顿了顿,吐出两个字:“天门。”

我摇头道:“闻所未闻,不过这武功的忌讳倒也奇特,不忌女色酒肉,反而忌酒之浓烈。”

“也并非如是。”

我等着厥殇解释原因,他撩起黑纱倒入一杯酒,莹白的手指轻轻地抹去嘴唇上的水渍,却岔开话题道:“你说做皇帝有什么好?”

我笑道:“好处可多了。用不远的钱财,赏不完的美女,数不尽的珍宝……”

“你如何不说弃不尽的负担。”厥殇轻声打断我。

我愣住。

难道真的被我猜对,厥殇并非心甘情愿成为帝王,而是为人所迫?但若真是这样,此人何不自己称霸?

烛火在微冷的夜色中颤动。

厥殇缓慢地开口:“原朝灭国之君,你可知是谁?”

“原飒。”

“那你可知他是怎样的人?”

我道:“既然是亡国之君,不是无心朝政那必然庸钝无比。”

厥殇轻叹道:“恰巧相反。他是原朝有史以来最英明的一个皇帝。勤政爱民,为了国事不遑寝息,有时事甚至直接累倒在书案旁,被侍从喊起后又即刻探头批阅公文。他视百姓重过家人,视天下重过父母。”

我静静地听着厥殇的诉说。他的声音和念诗时如出一辙。淡然却带着一种无以言表的沧桑,在浓浓的夜色中扩散迷漫,触动我内心最脆弱的神经。

“他败了,败在一个字上,情。当年,原朝有一个最威猛的将军,名为登雷烽。还有一个最聪慧的国相,名为夙飞冗。二人视原飒如神,敬畏着,爱戴着,言听计从。

有一日,西域外族前来使者联姻。原飒极力尽地主之谊,热情款待。却不知这群使者中混着外族公主。一日她在宫中游荡,遇见了丰神绝世的夙飞冗,一见钟情便吩咐家奴向原飒提婚。

原飒反复掂量,最后为了国之平定,答应了这门婚事。

据说,有人最后一次在皇宫见到夙飞冗时,他的眼睛是红的,头发散乱,衣衫不整。

人人心中都明了,夙飞冗不愿娶这外族女子过门。可却不得不娶,这是皇命,已然诏告天下的皇命。

岂知婚礼前一天,登雷锋带领精兵十万直剿西都皇殿。

那一日,火光连天,那火烧了足足八天。第八天,有人在灰烬中发现一具烧焦的尸体,尸体的拇指上,带着一个玉扳指。”

说到此,厥殇脱下手中的扳指给我看。

这是那日在南国风中初遇,从厥殇手中落下的东西。我拾起扳指,上面仍留存着厥殇的体温。

“原飒已死,几位皇子不知所踪。于是,天下顺理成章成了登雷锋囊中之物。而婚礼也因为夙飞冗在大战中的失踪而不告而终。”

陈年往事,总带着一股伤感的味道。因为已经发生了,所以无法改变。正因为无可挽回,所以才会觉得可惜,才会扼腕。

“那天,我带着士兵攻进皇宫之时本以为会看到登雷锋拼死反抗,或者……痛哭求饶。可是,他都没有。你猜他在做什么?”

我摇头。

厥殇苦笑道:“他居然在下棋。一个人,下两个人的棋。直到我把剑架到他脖子上,他都没有动一下眉毛。我问他,你在死之前还有何话讲。他笑得很落寞,许久将最后一粒黑子搁在棋盘上,然后把白字一个一个地拾走。他把弄着棋子反问我,你看谁赢了?

我望着白子寥寥的棋盘,回答,自然是黑字。

他却笑了,错,赢的不是黑子。真正赢了这盘棋的,是大势尽去却再也无需兵刃相斗的白子。

我将剑逼近,这就是你想要说的?

他看着我,用一种很认真的眼神,然后说,若是你以后有机会遇到夙飞冗这个人,告诉他,登雷锋记得那盘未完的棋,等下辈子再于他共续残局。”

说到这里,我已大致猜出登雷烽会突然起兵造反的原因。

原来灭国亡城,不过一念之间。

不过,为了一个人。

“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会对你说这些。”厥殇的声音中泛出一丝醉意。

我不由一笑,喝这样的桂花酒都能喝醉,不知是酒醉人,还是人醉自己。

“从儿时起,我就知道我这辈子只能为了一个目的而活。那便是打败登雷锋,夺回江山,夺回失去的一切。你知道么,柳护法,原飒根本没有死。”

握着酒杯的手在空中一滞。我有些动容。

“那日的大火,烧死了所有的皇子。独留下仍在襁褓中的我。”厥殇的声音透着一种沧桑与悲恸,“有时被原飒逼着我习武时,我会想为何当日死去的人不是我……如果死了,便能减少太多的痛苦了吧……直到后来,我遇到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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