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晓亦话音未落,女孩子们就跑了过来。
女孩子一共来了九个,做的十个纺锤,刚好可以一人一个还剩下一个。伍斯凌让蔡晓亦和奥古斯丁把纺锤依次分发给姑娘们,然后对蔡晓亦说,“蔡,和刚才那样,我说一句你翻译一句。”
“行,没问题。”
“看来还是女生在这类手工方面比较强。”伍斯凌看了一圈之后走回来,“基本上都比我好了,特别是那个短头发的和扎辫子的,纺出来的线很均匀。”
“艾薇和塔娜么?”蔡晓亦看了一下,“艾薇因为身体比其他的孩子差一些,有点自卑,这下子好了,可以让她自信点了。塔娜这孩子学什么都快,身体健康,长得还挺不错的,唔,估计成年之后会很受欢迎哟。”
“塔娜,是那个绑辫子带蝴蝶结的?”
“对。”
“辫子和蝴蝶结,是你吧?”
“嘿嘿,被你看到了。”蔡晓亦说,“别小看这蝴蝶结,这家伙可是给我们部落创了许多收益呢。”
“蝴蝶结?”
“女人,不管是哪里的女人,都有一颗爱美的心。”
“你卖多少钱一个?”
“那次交易会,我带了十个去,一个卖一石币。”
“我擦,一石币?”
“物以稀为贵,这里的有钱人还是不少的。爱美的姑娘会买,想讨好姑娘的汉子也会买。我让人做了几十个,但我就带了十个去,其他的都发给部落里的姑娘们和想要去别的部落求亲的雄性了。”
“你强!”
“谢谢。”
“那两台机子,总不能放这吧。”
“扛去你旁边的帐篷吧,公共财物,先放公共帐篷。”
“那我先去收拾一下,一起拿过去放。”
“好啊,等下就去我那吃了,刚才在山上捡了好几个蛋,回去哥哥给你煎荷包蛋吃。”蔡晓亦笑眯眯地说,“奥古斯丁,你去帮小伍一起收拾,等下一起去我家吃饭。”
看到伍斯凌和奥古斯丁离开了,刚才抢着第一个用轧棉机的女孩子,也就是塔娜,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凑近蔡晓亦,问。“塞姆,那个就是奥古斯丁哥哥的亚雄性伴侣?” “是啊,怎么了塔娜(还有人记得这个被我提过一次的菇凉么)。”
“父亲说得不对呢,父亲说奥古斯丁哥哥被一个奸诈狡猾又没什么用的亚雄性骗了,才会要他做伴侣。但是他明明就是一个和塞姆您一样懂很多东西、很厉害的人呐,父亲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虽然知道部落里因为这件事对伍斯凌抱着鄙视态度的人不少,也知道有人会在背会议论,但他并经没有亲耳听到过,现在听到塔娜这么说,蔡晓仪心里很不好受。“塔娜,这些话千万不能让他知道,好么?”
“不对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说的。”塔娜说。
“塔娜真是个好雌性,以后一定能找到一个优秀的雄性的。”蔡晓亦摸摸塔娜的头,说,“好像再过一年塔娜就成年了啊,成年了就会有很多人向你示爱的,你做好准备了么?”
“哎呀,还有一年呢,”塔娜脸一红,“塞姆您又拿我说笑了。”
“好好练习这个技能,这可是很有用的。”蔡晓亦说。
“我会的塞姆。”塔娜点点头,“您让我们学的,肯定是很有用的。”
蔡晓亦朝姑娘们鼓鼓掌,“时间也不早了,你们用自己的筐一人装一些处理好的云花,和纺锤一起带回去。”
“我们可以把这个带走?”艾薇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可以,你们手上拿着的纺锤就是你们自己的了。”蔡晓亦对伍斯凌笑笑,“你们得到了纺锤,一定要好好练习哦,等你们纺出多一点的线,就可以学下一个技术了。”
“我们会努力的。”
“行了,收拾好东西就回家吧。”
“塞姆,我们还不知道怎么叫教我们的这位,呃,哥哥呢。”艾薇说。
“你们可以叫他凌哥……”
“塞姆!”蔡晓亦话还没说完,就被奥古斯丁打断了。“塞姆,我希望,凌只有我可以叫,就像您的另外一个名字,只被族长叫。”
“呃……”蔡晓亦看看奥古斯丁,又看看伍斯凌,最后走到伍斯凌身边,把奥古斯丁刚才说的话,一字不漏地翻译了过去。
伍斯凌想了一下,“让他们叫我维克吧,VIC是我一直在用的英文名。”
“好。”
再次表白
听到从蔡晓亦口中介绍出去的名字并不是凌,而是维克,奥古斯丁松开了因为紧张而握紧的双拳。
“走吧,先去吃晚饭。”送走了姑娘们,蔡晓亦拍拍奥古斯丁,然后走过去拉住伍斯凌的小臂,“吃完饭我们还得打一场硬战。”
不用蔡晓亦明说,伍斯凌也知道他说的这场硬战是什么。
“想清楚了?不迁徙?”
“一个需要搬来迁去的部落,是永远也发展不好的。”蔡晓亦说,“花十几二十天去一个新的地方,呆上一个冬季,然后又花十几二十天回来,从新开始建设部落?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好计划。冬季面临的问题就是御寒和食物这两个问题,其实食物的问题并不大,冷一点对动物们的影响并不大,食物成为问题也只因为人们没有御寒衣物,在外面呆不到半小时都冻得发抖了,还怎么去打猎?今年我让人种下了不少的红薯和芋头,如果要迁徙,还不知道这一大堆的东西怎么搬。我们面临的问题其实就只有御寒这一个,这个问题解决了,食物的问题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了。搬到南边去,也许还会因为和其他部落争夺食物的资源而产生矛盾,毕竟南边的部落不少。”
“你家那个是怎么想的?”
“他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他说他先要和大智者还有长老们讨论一下。”
“肯定要经过讨论的,毕竟这是关乎部落的大事。”
“是啊,唔,到了,先把机器放这吧,奥古斯丁。”蔡晓亦掀开了伍斯凌黑色帐篷边上的一顶棕色帐篷的帘子,想了想,回头对伍斯凌说,“小伍,你回去拿你一件棉T过来。”
“棉T?”自从换下了第一天来这穿的T恤之后,伍斯凌在外面就没穿过那些带过来的衣服,该穿兽皮制的衣服了。为了穿上比较像衣服的兽皮衣,伍斯凌来的第二天就跟着蔡晓奕拜访了部落里据说是缝制技术最好的艾梅尔大娘,送给了大娘大全里几种衣物的裁剪图和几枚自制的骨针,以此换来了几件比较像衣服的兽皮衣,像今天穿的一件,就是用一种名为独角羊的动物的皮缝制的一件工字背心,这种独角羊的皮和其他的动物的皮相比,薄很多,据蔡晓亦说,独角羊皮似乎是动物中皮最薄的一种。除了两件独角羊的工字背心,伍斯凌还得到了一件黑色皮毛马甲、一件虎纹短裤还有一件灰色的五分裤。除了虎纹短裤,其他的几件伍斯凌都有试穿过。至于为什么没有试穿虎纹短裤,咳咳,可能是大娘家虎纹的皮毛剩的不多了,短裤做得很短很短,拿到手的时候被蔡晓亦笑称为齐蛋虎纹小短裤。
不知道是这里的男人们奔放惯了还是觉得这种三个口的叫做裤子的东西运动起来不够方便,所以穿上短裤的男人并不多,倒是平常一直都穿皮裙的姑娘们纷纷穿上了与皮裙完全不同的裤子。
因为骨针的出现,先用尖锐的石头在皮毛上刺一个洞,然后用皮绳绑起来的缝制方法立刻被抛弃了,一时间,部落里的雌性们掀起了一阵学习制新式衣物的□,伍斯凌的小黑帐篷里堆满了蔡晓亦从各家各户带来的需要加工成骨针的骨头,
“只有一小捆棉线,说服力还是不够大,你把棉T带上当做样品,,说是用棉线纺出来的我觉得这样的说服力会比较大些。”
“这样也行?虽然我可以保证能够织出布来,但怎么也不可能织出那样的吧。”
“哎呀不管了,你快去拿,对了,你不是还有件小棉服和件毛衣么,都拿来。”
“都拿?行行,我去。”
当奥古斯丁把轧棉机、织布机还有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放好之后,伍斯凌也背着背包走了过来。
蔡晓亦带着这俩人,慢悠悠地朝帐篷走去。
一走进帐篷,一股烤肉的香味迎面扑来。
“今天我没有出去打猎,也不好拿太多东西,所以今晚就只能招呼你们吃红薯和芋头了。”道格拉斯一边转动着牛腿,一边说。
“你们先坐着,等我煎几个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