湮婷婷笑笑:“天妩,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不了解吗?这种事情,是肯定不可能的了。我只是觉得最近事情太多,有些累。”
我于是问:“决定怎么办了吗?”
湮婷婷想了想,终于说:“我决定搬到合院去住一阵子,调整一下心情。”
合院?看来这次湮婷婷需要的可是一大休啊。
合院坐落在蓉城郊区依山傍水的黄金地段,是原来湮龙的父亲居住的地方,最近可能都有很多年没有人居住了,但是那里每天都有人打扫,是个很美丽的地方。我只到那里参观过一次,觉得那里是一个不错的闭关修炼的场所,完全有得到高僧修炼的特点,适合与世隔绝,修身养性。
“江天祺那边呢?”我又问道。
湮婷婷摇了摇头,说:“我最近都没有和他联系。”
我正想接话,忽然远处一个声音:“天妩,我总算找到你了。董事长正找你要新闻发布会的安排呢。你再不去上班,董事长就要勃然大怒了。”我一看,是李秘书,她匆匆忙忙地跑到这个咖啡厅,还上气不接下气。
湮婷婷在一边见了,叹了口气:“哎,我那个弟弟,干什么都一本正经的,而且他干什么一天到晚都霸着你,弄得我想见你都得是上班的时候,真没办法。”
我不好意思的笑笑。虽然湮婷婷这话说得很容易让人误会,但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这几天我的确一睁开眼就对着的是湮明的冰山脸,想休假也不行。
我连忙说抱歉抱歉,还顺便提了一下明天又要被那个大公子拖去出差。
湮婷婷倒是一愣,说:“什么?我早跟湮明说了明天要和你一起吃饭呢,他怎么又要你出差?”
然后又说:“算了,天妩,你回来以后给我打电话,我们到时候再约。”
我点点头。心理却有些愤愤的。
那个大公子,什么都记得,就是不记得我的事情。
第二天下午,湮明和我又风尘仆仆地赶去了上海。拜托湮明所赐,我昨天晚上完全没有睡好。
从昨天下午和湮婷婷分开之后,我一个下午加整整一个晚上都在为上海的记者招待会做前期准备。所以今天一上飞机,我就开始倒头大睡。可是湮明却毫不怜惜把我叫了起来,递给我记者招待会的流程,还有他的演讲稿,让我帮他修改。
我于是开始心不甘情不愿的读起那冠冕堂皇地陈词。忽然,湮明对我说:“这次上海那块地的竞标价格可能是由董事内部的人传出去的。”
我对这件事也有些耳闻:“的确,竞标价格是董事会成员集体决定的。那你说会是谁?”
湮明摇摇头。
我好奇地问湮明:“你这么信任我,跟我说这个,怎么不怀疑是我?”
湮明看着我,笑了笑,却露出了少有的调侃:“我相信你没有那个智商。”
这个人!我把演讲稿一把递给他,说:“董事长,不好意思,你这个演讲稿太词藻华丽,我这个人看不懂。”
湮明终于隐没了笑容,缓缓地说:“天妩,董事会那几个人,我最肯定的,就是你。”
我拿着演讲稿的手瞬间僵在了半空中,觉得这句话有些熟悉。
湮明见我有些微愣,又问:“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收敛了以下情绪,换了一个话题,可是这个话题却是显然没有经过我的大脑:“董事长大人,据婷婷说她今天本来安排要和我一起吃饭,但是您却让我陪你出差,这是怎么回事?”
湮明忽然收敛了笑容:“你那么想去吃饭?”
我不明白湮明这样问是什么意思,想也没想得接话:“当然,很久都没有和婷婷聚了。”
湮明看着我说:“你知道她和你吃饭是为了什么吗?”
我想想说:“不就是聊聊天吗?”
湮明听了,嘴唇有一丝上扬,缓缓地说:“她是想安排你相亲。”
啊?我惊讶得嘴唇张忘记合上。这个婷婷,闭关修炼的时候,也没有忘记我的相亲事宜。
嗯,有这个朋友,也算三生有幸。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今天怎么回事,网速奇慢。而且我的封面也出了问题,正在想办法解决。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没有?
18
18、伤口 。。。
这次上海记者招待会有几个主题。第一是为墨洛克宝物的展出作宣传,第二是是向竞争对手阐明龙祥酒店对上海那块地势在必得的决心。
记者招待会开始前的一个小时,我到湮明的房间,准备把演讲稿的最终版本给他,却发现他正坐在床边,往自己的手上缠绷带,身边还放着一个急救箱。
我讶异,忙走过去,问他:“你的手怎么了?”
他抬头,眼睛和我对视,手部没有了动作,说:“被东西划伤了。”
我没有多想,也许是出于医生的本能,拉过他的手,轻轻地解开他的绷带,检查了一下,也没有理会湮明的反应,就说:“你的伤口还需要清理一下才能包扎。”
说完,我翻找他身边的急救箱,拿出生理盐水,镊子和棉花,帮他处理伤口。
那道伤口在手腕上。我卷起他的衣袖,以便于处理伤口,却见到他手臂上一道长长的有些丑陋的伤疤。我问他:“你这道伤怎么回事?”
湮明低着头,说:“很多年前在非洲的时候弄上的,那时候被野兽追杀,又碰上沙漠风暴,差点就死在那里。”
我听了,笑笑:“非洲真是个是非之地,我身上的那道伤疤也是在哪里得的,那时候我也快死在那里。”想想,又说:“想不到我们还有很多共同的地方。”
湮明听了,淡淡地说:“说不定我们曾经在非洲见过面。”
我怪异地抬头看了湮明一眼:“怎么可能,我刚到非洲的时候你才多大?”刚说完这话,我觉得湮明被我拉着的手有一些抖动。他语气有些压抑:“你在非洲不是呆过很久吗?”
这话弄得我也全身一抖。我叹了口气,说:“是啊,挺长时间的。”说完,我忽然心里觉得有一些烦躁,又说:“原来的事情不太记得了,不想提了。”
于是;我和湮明谁也没有再说话。
等一切的事情都处理完毕,伤口也包扎妥当之后,我舒了一口气,抬起头,发现湮明正静静地看着我,两人对视,之间有一阵沉默。
我觉得有些尴尬,急着想说些什么打破沉默,却没想好要说什么,只是没头脑地说了这样一句话:“你觉得包扎得怎样?”
湮明低下头,看看包扎得很好的伤口,说:“包扎得挺好的,专业水平。”然后,他又问:“你以前经常做这个吧?”
我点点头,又忽然摇摇头,说:“我原来学医的,在非洲的那段时间这种包扎也算是家常便饭。但是,现在,已经很久都没有做过这个事情了。”
然后,我笑笑说:“这个手艺,就像童子功,无论你多久不练习,只要一会时间,又能重新掌握它。”
湮明起身,从衣柜里拿出一条领结,挂在脖子上,却由于手不方便,在手足无措地和领结奋斗着。
我看不下去,走过去,站在他面前,把领结的两头从他手中拿过来,调侃地说:“有谁相信,堂堂龙祥酒店的老板,能把一条毛巾都折成豆腐块的湮董事长,现在,居然系不好一条领结。”
我抬起头,想看看湮明难得一见的尴尬的样子,却对上了他如海的深的眼眸,心里非常不争气的又抖了一下。
我忽然记起,那本恋爱手册记录的,好像这种女人帮男人系领结,领带的场合,是出现在热恋的情侣之中的。可惜我的神经这么大条,在基本完成了这个动作之后,才记起那个忠告。
这回轮到我尴尬低下头,手有些不听话地颤抖着,却听见湮明开口,仿佛是为了缓和双方的尴尬:“本来也很少系领结,再加上手受伤,所以不太熟练。”
我以最快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