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怼>莶馑悖岣叽婵钭急附鹇?。5个百分点,大约能一次性锁定1500亿元资金。
同加息相比,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体现了“区别对待”的调控原则。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是直接针对商业银行实施的货币政策工具,不似加息“一刀切”式直接影响企业财务和百姓生活。例如,央行可以规定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继续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这就体现出央行加强农村金融的政策用意。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利率工具的运用。利率调整逐年频繁,利率调控方式更为灵活,调控机制日趋完善。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作为货币政策主要手段之一的利率政策将逐步从对利率的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化。利率作为重要的经济杠杆,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第四节 “月息三分”——高利贷和民间信贷
什么是高利贷
昔日主要在街市放数,街市档口无论肉档菜档,遇有赌输钱,或周转不灵,便向“大耳窿”借钱,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债仔有档口在街市,每日也要做生意,不怕走数,照借如仪。昔日钱银交易,大银码多数用“大头”(银元),小数目为“铜板”(铜仙),高利贷者收数后,多数将银元、铜仙之类塞在耳窿,日子有功,久而久之把耳窿也撑大,故称为“大耳窿”。
Tips: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高利贷,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
经济史学者通常会按照如下方式定义高利贷:选定一个“我们觉得合适的”数字,比如20%的年利率,然后把利率超过了20%的任何借贷定义为高利贷。这样的定义从字面意思上看并没有错,因为超过20%的利率的确比较“高”。但是在中国的传统语境下,“高利贷”这个概念往往跟负面的意识形态连在一起,如果按照上面的定义,我们就会把所有超过20%年利率的借贷都认定为“坏的”。这种定义完全不顾借贷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和契约执行环境、不顾通货膨胀率的高低,完全出于局外人的主观愿望。
第二种定义是历史学家方行在他发表在《清史研究》1994年第3期的文章中的解释:“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的收益,属于高收益还是低收益,都会自然地同封建地主的土地收益相比较,并会以后者作为衡量准绳。”这种定义的意思是:如果土地投资收益很高,比如是30%,那么借贷利率即使为30%也不算不合理。如果我们对股票市场比较熟悉,就会知道这种定义方法相当于把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判断“资本回报率多少算合适”的参照点,但是,股票的实际回报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差别可以非常大,两者可以背离很多。
《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假设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6个月至一年期为6。12%,1…3年期年利率为6。30%。即: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
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高利贷怎么个贷法
“大耳窿”放贵利有“九出十三归”的习惯,就是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而且,高利贷的利息是逐日起“钉”(利息),以复息计算,此谓之“利叠利”。往往借几百元,过了一年半载才还,连本带利可能要还几万。
二十年前,港府认为高利贷犯法,立例管制,放债人须领牌,此名为财务公司的Money Lender,直译为“借钱”(放债)者。这种放债财务公司须交税。申请放债人牌照,首先由警方调查申请人有没有黑社会背景,证实“身家清白”才交法庭审理,但亦非由法官一人决定,而是有两名市民协同审查,经三人一致通过才发牌,并限定年息不可多于六分息(六十厘)。
自清光绪初年至1946年,我国境内民间的高利贷有驴打滚、羊羔息、坐地抽一等种类。驴打滚:多在放高利贷者和农民之间进行。借贷期限一般为1个月,月息一般为3…5分,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月本金。依此类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长,像驴打滚一样。
羊羔息:即借一还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还200元。
坐地抽一: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1分,但借时须将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计息。如借10元,实得9元,到期按10元还本付息。
为什么民间信贷屡禁不止
尽管我们从主观愿望上反对高利贷,但简单地禁止民间借贷并不能够解决老百姓天然的金融需求。因此,对高利贷的憎恶并不能从客观上改变各个家庭对借贷资金的需求。为理解高利贷的成因,我们也必须从资金需求方的角度来考虑,为什么借款人愿意支付50%甚至更高的利息?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借款人也是一些负责的家长,他们在明知年利率高达50%甚至60%的情况下仍然愿意借款,只能说明他们在高利贷之外别无选择。对他们来说,通过高利贷所能得到的好处一定要比所付出的高利息要多,这些是自愿的交易,通常不是被迫的。因此,对高利贷的分析并不是像我们以往想像的那么简单、片面。
在我们以往的思维中,借款的人往往是些善良的老实人,而放贷者本身的品行都很差,心也很黑,所以就需要政府干预,防止那些需要借款的人被剥削。—这种思维或许也对,但是政府部门不能在禁止民间金融之后又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老百姓上述的资金需求问题,国有银行和正规地方信用社只从老百姓那里吸收存款但不对他们做贷款,这样就逼着老百姓找地下钱庄,付出更高的利率获得资金,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从这个意义上说,禁止民间金融不是好办法,那不仅使高利贷利率更高,而且也为地下黑帮暴力的发展提供了推动力。试想一下,在民间金融是非法的情况下,如果借贷双方发生债务纠纷,他们当然不能去法院,而只能找地下黑帮私了了。
看到民间金融发展对未来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之后,我们实际上又回到了老问题:怎样发展民间金融?如何对待高利贷现象?我们已看到,不管怎么说,禁止民间金融不仅解决不了金融发展的问题,而且不能解决高利贷问题,那只会使两个问题都进一步恶化。正确的办法是按照股东权益保护的思路来保护放贷人的权益,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去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不是打击他们。实际上,按有些估计,地下钱庄的规模目前在1万亿元之上,这已不是可能不可能的问题,而是事实。
一种可能的疑问是,如果采取立法和司法措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各地的借贷市场就能够更好地发展起来,从而使各地的借贷利率趋于一致,而且会降低借贷利率吗?我们大致可从美国19世纪末期的经验中得到启发。1880890年,美国不同地区的同期农田贷款利率的差别也很大,中部山区如科罗拉多、阿肯色等传统上较不发达的各州,利率一般是新英格兰各州的借贷利率的两倍左右。这种地区差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各地区间借贷市场的分割造成的,或者因为政府政策造成的。而在1900年之后,由于铁路的进一步发展和电话、汽车的出现,原先经济不发达的山区各州有机会参与沿海各州的对外贸易和金融流通,这就带动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促进了金融市场跨地区的融合。到1930年左右,美国各地的借贷利率基本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借贷利率趋于一致。
除了使民间金融合法化之外,中国目前也有必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民间借贷利率信息的分布机制。比方说,证交所的主要功能就是揭示股票的价格信息,同样的道理,也应当为中国各地的民间借贷市场建立相应的利率信息公布机制。如果利率和借贷信息揭示得不充分,市场上就会出现许多种不同的借贷利率,无法促进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因此,可以先由各地的报纸收集汇总发布各地关于借贷意愿与利率的信息。这样,促使民间金融借贷首先在利率水平上趋同,使关于借贷的信息流变得更加顺畅,从而降低民间借贷的交易成本。各种网站也可以成为民间自发借贷行为的中介场所,为未来民间金融的发展探索各种可能的形式和渠道。而一旦通过电视、报纸或互联网把每个乡、县、市和省的利率信息分别发布出来,可以大大加快民间金融的发展,给老百姓带来更好的致富和改善生活的机会,这才是长久有效的发展区域经济的途径。
第五节 我国利率由谁决定——影响我国利率的主要因素
决定和影响我国现阶段利率的主要因素
◆利润率的平均水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利息仍作为平均利润的一部分,因而利息率也是由平均利润率决定的。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与改革实践,这种制约作用可以概括为:利率的总水平要适应大多数企业的负担能力。也就是说,利率总水平不能太高,太高了大多数企业承受不了;相反,利率总水平也不能太低,太低了不能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
◆资金的供求状况
在平均利润率既定时,利息率的变动则取决于平均利润分割为利息与企业利润的比例。而这个比例是由借贷资本的供求双方通过竞争确定的。一般地,当借贷资本供不应求时,借贷双方的竞争结果将促进利率上升;相反,当借贷资本供过于求时,竞争的结果必然导致利率下降。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作为金融市场上的商品的“价格”——利率,与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受供求规律的制约,因而资金的供求状况对利率水平的高低仍然有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