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许真是他的错,可是他已经有一个新的想法了。
他要让蕾拉去纠缠全思!,最好就是创造一段轰轰烈烈的不伦之恋,到时候,他就会把全思!从那高高在上的位置踢下去,一举取代。
反正蕾拉看起来也很喜欢全思!。
後来他发现,全思!还真的不好对付。
那个时候,他还要在众人面前伪装,所以在全思!找到他以後,不得不将蕾拉接回了家里。
反正到手的鸭子也跑不了,全思!的眼界很高,不会轻易地喜欢上某个女人。
这一回他压中了,只不过,全思!喜欢的,是男人。
全思宏,蕾拉小时候经常和他玩,只不过两人的性格实在是相差千百里,那个孩子,正经得让人讨厌,他看的出来,全思宏也不喜欢蕾拉。
不过,用他来威胁全思!,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了。
他们把全思宏藏在了很隐蔽的地方,不事先做过记号,还真的找不到,全思!来找他的时候,他坐在奢华的座椅上,将条件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说了。
他需要人手,全思!手下的保镖,一个个训练有素,比他帮派上的半吊子强多了。
他要全思!和蕾拉装作在一起,去制造混乱。
他就不信,这个人会拿自己的手心肉开玩笑。
果然,上钩了。
并且全思宏那个傻瓜,似乎还怀疑是全思!骗他,这更好。
人,果然是最贱的生物。
***
“本来我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就准备适时端了他的底线的,结果看到他想要绑你,我什麽也忍不下去了,”全思!说著说著,自己都有些哽咽,他没有办法再次看到全思宏被伤害,“所以,不要离开我……”
他不禁抱紧了怀里的人,听著他均匀的呼吸,即使知道他已经睡著,还是忍不住喃喃自语。
……
夜,很深了。
……
“我爱你。”
……
新的黎明,很快就要到来。
第十二章(完)
高中生活虽然有趣,但是总免不了需要一些青春气息的滋润。
曾经民间流传一些醒世恒言,告诉青年人,在十八岁之前,一定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我做到了,但是是和一个男人,而且他成年很久了。
我不再怀疑全思!,甚至已经觉得,自己爱上他了。
这种违背道德伦理的爱恋,有时实在没什麽逻辑性可言,一开始我以为它是被世人所唾弃的,後来我才发现,原来要让它得到认同,是这麽的简单。
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个晚上,当我明白,全思!没有背叛我的时候,我在极度的疲惫下睡过去,後面的内容都没有听了,才明白,他对我是多麽的重要。
重要到,只要他的一句话,就能让我安心。
不过明白了事实之後,更大的考验在等著我。
全玺和蕾拉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不,准确来说,全玺才是野心最大的那个人,全思!说,一切交给他,所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对蕾拉敬而远之。
不能让她有抓到我小辫子的机会,虽然我并没有辫子。
我开始跟宿舍的人打好关系,一起吃饭、回宿舍,绝对不让自己有机会独处,回家和回学校,也是全思!来接我,总之,我自认为自己将自己保护得不错。
那一晚之後,全思!比往常更忙了,他告诉我,他开始渐渐和爷爷奶奶透露全玺的事情,希望他们帮助他打压全玺,但是爷爷奶奶的态度有些冷淡,他们希望全思!自己去解决这个麻烦。
估计是想让他得到锻炼自己的机会吧,也不知道是对是错。
有一次在去饭堂的路上,蕾拉就迎面走来,旁边跟著一个同样面容高傲的女生,两个人面色不善,蕾拉好像是看到了我,和那个女生说了什麽,本来我想和舍友饶远点走过去,但是很明显她们的目标就是我。
“哟,瞧瞧这是谁。”我很想说,这是三流偶像剧里才能用到的台词。
不过很显然,她找错了对象,我压根没打算理睬她。
“全思宏,我们好歹也是亲戚吧?”她的脸部表情一下就垮了下来。
“我们走吧。”我跟舍友说。
舍友有些奇怪地来回望了我们几眼,最终还是没有说话,点了点头。
於是我们绕过她们,径自往饭堂走去。
後来就没有遇见蕾拉了,也许她会在回到家之後向他的父亲哭诉,并扬言要折磨死我,但这些都不是我所关心的事了。
因为,周末就要来了。
星期天的早上,全思!来我们家,接我出去爬山。
老实说,我已经很久没有爬过山了,附近连丘陵都没有,想要爬山还得专程坐车到老远的地方去折腾,我可吃不消。
不过这一次,我也不在乎了。
两个人,一个忙课业,一个忙事业,能难得一起出去玩,怎麽可以不珍惜呢。
石康山是我们市很有名的山,据说只要是情侣,都要在这里爬一次山,只要是爬到了山顶,就可以使爱情长长久久,因而是情侣约会的圣地。
所以当我们看到旁边一对一对的男女时,著实有一瞬间的尴尬。
这里的海拔不高,中途不停歇的话,只要两个小时就可以到山顶了,没有什麽难走的山路,还有很多可供休息的地方。
拾级而上,看著两边清一色的绿树野草,不由得想起小学时写的作文。
老师说,写景色与细节,是最能抓住人眼球,也是最容易得高分的,现在他觉得,大自然的景色,是最能抓住人眼球的,如果要打分的话,每一种无论是完美或残缺的景色,都能被慷慨地授予满分。
我的体力还不错,但是我天生有轻微的哮喘,所以总是不能进行太剧烈的运动,爬山也得慢慢来,全思!的身体就不错,他几乎什麽都是最好的。
家族的压力或许有时会让他喘不过气来,可我想,他应该能从容地面对吧。
“以前我很忙,根本没有时间运动。”一边走,他一边和我闲谈起来。
“去美国的那些年,我脑子里除了读书就是读书,每天不能有娱乐的项目,休息时间也只允许我用来睡觉,别提有多无聊了。”说起以前,他颇有些自嘲地笑了笑。
“回来之後也很忙,但是总算少了很多的限制,也有时间用来运动了,”他忽然拉过我坐在一边的草丛上,看著原本在後面的人继续往前走,“爬山的时候,你只是一心想往上攀,很少停下来回顾之前走过的路,等爬到山顶的时候,看见天空,你会忘记一切的烦恼。”
我想了一会儿,很仔细地咀嚼他的话,於是站起来,拍拍屁股,继续往前走:“走吧,我很想体验下那种感觉。”
他很快从後面跟上来,继续说:“小时候,我记得你天生有哮喘,又比较好动,所以气管总是发出‘噗噗’的声音,每次听到,我都很心疼。”
“只是很轻微的症状,不会影响到我的生活。”我轻声说。
“我知道,我看过你所有的资料,包括体育成绩,亦然很优秀。”
我不回答。
於我来说,学习,只是人生进程中的一个必要阶段,每个人都要经历,我只是适当地放入时间,让它变得更完美。
“这样吧,”他突然停下来,“我们比赛。”
“比什麽?”我有些惊讶,他以前从未这麽活泼。
秋风很凉爽,我注意到有些叶子已经枯黄,等深秋到了,我还想再来一趟,那时候,应该会更美。
“就到半山腰去吧,走的话十五分锺不用就到了,我们比赛谁先到那里。”他想了想,轻声道。
“好啊。”我回答没半个字,就开始往山上跑。
才不会输给他呢!
呼啸的风中我能听到他的呐喊,这时候,仿佛一切都成了幻觉,我存在在最美好的梦境里,只有我和他,没有那麽多的烦闷心事。
我快速地越过一个又一个人,却丝毫不感觉疲乏。
这种感觉真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
美好,真实。
能真实地感受到生命的律动。
等我跑到休息亭的时候,不知道已经过了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