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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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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都说没事,乐乐当然没异议,再者那些人除了刚刚向这边吹个口哨,也再没望过来,显然对这边兴趣不大,她也就放心了,几人结伴钻进林子里,向白白说的小河走去。

这座山禀承了申城附近所有山的特点——又矮又小,地势也不怎么陡峭,相对中南部的一些山区来说,甚至可以说得上平缓,树林从山顶开始,像泼墨的山水画儿,一直画到山脚,走势如笔锋微转,走在其中并不多么困难,连体力不太好的若若,提着钓竿都感觉不到一点吃力。

白白说的河流离湖泊并不远,在树林里穿行了片刻,翻过几座矮矮的草坡,视线透过树木的缝隙,一条阳光下仿佛银带一般的静静小河,便出现在眼前。

小河不宽,不过几米的程度,倒有点像是大了一号的溪流,也许是因为前几天刚下过暴雨的关系,水位挺深,但流却很慢,远远的看着就像这黑白两色的冬季山野,被谁镶嵌了一条银边,两相映衬,于是就显得格外宁静美丽。

乐乐才不在乎它美不美呢,见到河,马上提着钓竿扑腾扑腾当先跑了过去,不一会儿,就大呼小叫说看到了鱼。

若若迷迷糊糊的问:“冬天真有鱼啊?”

“有鲫鱼啊”

林同书说着,算算时间,也快到鲫鱼最好吃的月份了,现在虽然时候还没到,但区别也不大,只是煮鱼汤的话,也是口鲜美的好料儿。

以前在老家的时候,父亲爱吃鱼,每年到2月份左右,就卖十多条养在水桶里,一天吃两三条,乐此不疲。往常23月就是他最难过的时候,因为天天晚上都是鱼,一连吃两个月,吃得腻到见鱼就想吐,但现在,又想念那种味道了。

这大约是离开太久,思乡情结作祟吧

在河边,甩下钩的时候,少年这样想。

钓鱼要的是耐心,林同书耐心很好,紫嫣和乐乐就不行了,一个是急性子,迟迟不见鱼漂动弹,就总是忍不住提起来看看是不是饵被叨走了,乐乐则是安分不下来,钓着钓着注意力就转移了,开始撵鸟追兔子,不一会儿又灰头土脸的回来,然后坐没几分钟又跑掉。

因此,到得夕阳斜垂,几人准备回营地的时候,林同书提了小半网兜的半大鱼羔子,还有几条半斤多的,若若和白白也钓了好几条,乐乐和紫嫣则是两手空空,除了两三条一时瞎了眼,自动撞上钩的可怜家伙,她们俩什么都没捞到。

“若若,鱼很重吧,给我提着呗?”

不服气哥哥得意神态,和望向她的蔑视表情,乐乐谄笑着跟在若若屁股后面。

好像知道她要打什么主意,若若也不听话了,护住自己的网兜,警惕地瞪着她:“不要”

“好啊,亏我平时对你掏心掏肺的,不给我,那我们就绝交”

若若没理会她的威胁,乐乐最爱耍这手,若若早就习惯了,才不信她会真的绝交呢

果然,闷闷不乐的乐乐,提着一根树枝抽了会儿枯草,泄完之后,又腆着脸凑了过来。

没理会后面两个小女孩的闹腾,林同书瞧着身旁不言不语的紫嫣,夕阳金黄的余晖从天际洒过来,带着枝桠斑驳的影子,投在她脸上,照射出一片光洁,滑腻的皮肤反射了些光晕,整个人就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朦胧的金光灿烂之中,安静而圣洁。

“失落了?”他碰了碰她的手,触手温软,摸上了就有点不想放开。

“嗯?”紫嫣茫然的看了他一眼,随后才反应过来他问什么,微微一笑:“没有,我的性子,能钓到才奇怪呢”

事实上,失落当然会有,在他面前表现出自己性格不好的一面,终归是很沮丧的一件事,但是这些啊相比起他的关心,就实在不算什么了。

挂着甜甜的笑,回看几个女孩没注意,娇俏的小女人悄悄拉起他的手指,微微摇晃了下,随即放开,短短的接触,那只热力逼人的大手的温度,好像一瞬间传进了心里,传遍了全身,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心跳好快好快

诧异地看了下她,林同书随后才反应过来,怔怔看着她垂快步走到自己前面,一时有点傻她,这是什么意思呢?

苦恼的想,一直到走出树林,回到营地,少年都还没想明白。

然后,就被对面生的事吸引去了注意力。

对面,不知什么时候,除了那些嘻哈风格的少男少女,又来了十多个二三十岁的成年人,都是五大三粗的家伙,身穿好像制服一般的黑西装,一辆小面包和一辆宝马将嘻哈少年们开来的悍马夹在中间,而那十多个人,则将少年们围起聚成一团,怒目而视,委实很气派的感觉。

围起的圈子中心,除了那些少年,还有一个穿着皮夹克的年轻人,林同书几人从树林里出来的时候,年轻人正恼火的边指着宝马车边大吼:“我操,妈的比赛就比赛,比不过老子你干嘛撞老子的车?操你大爷的,它是我老婆你懂不懂?啊?你懂不懂啊?你老母啊,你把我老婆屁股都撞歪啦”

虽然被一群人围着,但那几个嘻哈少年并不紧张,为的是那个留着莫西干型的男孩子,他还在嚼口香糖,听见年轻人的话,他嗤的一笑:“幸亏我是把你老婆屁股撞歪,没把你妈屁股撞歪,不然今天的你就该和我长得一样了。”

年轻人和周围的大汉,一时有些愣,似乎没明白过来“莫西干”的话是什么意思,片刻后才醒悟,那一张张肌肉横生的脸,顿时阴沉无比

而湖这边,乐乐兴奋低呼:“哇,哇,要打起来了”

第三十四章前奏(上)

就在乐乐叫着,幸灾乐祸准备看热闹,林同书回头瞪了她一眼的时候,那边,并没有如乐乐所说的要打起来。

死寂的气氛中,手机的铃声突然响起了,眼鼓的像蛤蟆一样的年轻人,阴沉着脸,掏出手机,电话另一边的人不知道说了什么,几个呼吸后,他的破口大骂就在寂静的湖泊上空响起:“妈的你是猪啊?老子让你联系修车场,你他妈的报警干嘛?嫌我今天还不够倒霉是吧?我告诉你,让那些警察离开你大爷的,怎么打警察你都不会,怎么出来混的,滚”

年轻人暴跳如雷的摔了电话,狠狠瞪着那几个少年,咬牙切齿:“几个小兔崽子,还真挺走运警察在国道那边,我就暂时放过你们,回家好好给爹妈烧几柱香,求他们保佑你们运气一直这么好。”

撂下这句狠话,年轻人扭头就走,却撞在身后一个黑西装怀里。

一天诸事不顺,显然让年轻人爆炸了,他手舞足蹈的在那个黑西装身上乱打乱踢,一边还在大骂:“我怎么就养了你们这群废物,走啊,还杵着干什么,嫌丢人不够啊?”

黑西装也不敢还手,躲躲闪闪的让他踹了几脚,随即便与其他人一起,慌忙簇拥着他上了小面包,动机的轰鸣响起,片刻后,一行两辆车绝尘而去。

乐乐有点失望,“怎么又打不起来了?”

“你就盼着他们打起来?”

“那样才热闹啊,反正两边都不是好东西。”

林同书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就你是好东西好啦,没热闹看了,和若若一起去把鱼清理一下,晚上吃鱼。”

“为什么是我?”

“想吃就要动手,谁让你一条鱼都没钓到。”

乐乐不情愿地接过网兜,嘟嘟囔囔的和若若向湖边走去,林同书看向对岸,那几个不良少年在嘻嘻哈哈的小声说着什么,好像感觉到了他的视线,莫西干少年扭头看过来,随后向这边竖起一个中指。

林同书皱了皱眉,有点不爽,却也没说什么,自回了帐篷,开始准备晚饭。

也许是因为跑了一天的缘故,精力一向极为充沛的乐乐,刚吃过饭就开始哈欠连天,其它人也好不到哪儿去,特别是若若,本身体质就不太好,还跟着乐乐疯跑,吃饭时就开始打瞌睡,差点没一头埋锅里去。

外面的天空已经黑了,抬腕看了看时间,也不早了,林同书就对紫嫣说:“热水不多,你们女孩子干脆一起洗吧,我去外面。”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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