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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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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床头灯熄灭之前,嘿咻嘿咻在床上扑腾乱蹬,把蚊帐踢得直晃,不知道在找什么东西的乐乐,忽然说道:“哥,睡着了吗?”

“废话,没看灯亮着么。”

“那,哥,明天带我去吃哈根达斯好不好,好久没吃,我都快谗死了,好不好嘛!大不了我请。”说着,蚊帐拉开,穿着碎花棉睡衣,头还有些湿,斜斜搭在额头的林乐乐钻出半个身子,小手举起一只小猪存钱罐摇晃着撒娇道。

本来还有点不耐烦,想要拒绝的林同书,看到妹妹可怜兮兮的哀求,还有那叮当叮当响着,听声音就知道没多少钱的存钱罐,顿时心软了。

林乐乐大约是被妈妈教导,一直都比较节省,不说班里,单在她的朋友圈·子中,据林同书知道,平常舍不得花钱,有零钱就存起来的也只有乐乐一个,别人都笑她小财迷。但攒了许久,她的钱罐总不见满,别人不知道,林同书却清楚的很——那钱都被他花了。

要不然的话,他哪来那么多零钱天天去玩游戏机,跑电脑房(当时很多地方还木有网吧,记忆中网吧大范围普及,上网的人最多的时候,还是QQ推出之后,应该是99或者2000年吧,记不清了)玩电脑游戏。

可即使如此,小丫头也从没说不再存钱,只是每次都会把存钱罐藏的更隐秘,但家里就这么大点地方,每次也都会被林同书找到,结果无非也就得来她几句抱怨罢了,认真计较的情况从没出现过。

就仿佛,她存钱只是为了方便某个不要脸的哥哥,在拮据的时候可以继续花销而已。

暗叹口气,在乐乐小狗狗一样无辜可爱的眼神攻势下,心怀愧疚的林同书,终于败下阵来,叹息道:“好吧!明天带你去,先说好啊,不准多吃,要是吃坏了肚子,以后就别想了。”

所谓“哈根达斯”,其实并不是国外那个著名的冰淇淋品牌,而是县里一个冰淇淋店盗用的名字,但里面确实也有哈根达斯的冰淇淋,是店主每周去邻省买来的,只是一般不卖,用来招待朋友或者店主一些生意伙伴的家属。

不巧,那个店主就是邹校长的小儿子,所以林同书每次带人去,都能吃到正宗的哈根达斯——当然,依照他不欠人情的性格,也会按价付钱,哈根达斯太贵了,这才是他总向乐乐许诺,却一直不带她去的主要原因。

见哥哥答应下来,林乐乐欢呼一声,连忙就要打开小猪取钱。

林同书叹口气,“算了,你的钱都快被我花光了,明天我请吧!”

“耶——哥,你真好,我太爱你了!!”

“免了!”林同书翻个白眼儿,“这样的爱受不起啊,爱一次就破产一次”

第二十九章哈根达斯的偶遇

第二天,夜里没在商城看到有新东西出现的林同书,心情郁闷的睡了个大懒觉,一直到早上10点多才被等得心焦的乐乐闹起来。即便还眷恋被窝,可已经明确答应妹妹的事,他也不好意思再耍赖,只好起床洗洗梳梳罢,蹬着自行车载乐乐往北城奔去。

哈根达斯就坐落在北城,相比南城,北城这个一脉相承的兄弟就要繁华得多,按照时下经常提及的说法,它应该算是黄涂县的政治经济中心罢!

其中最繁华的地段,一个是小商品市场附近,另一个便是建有县委县政府的黄河路,哈根达斯的店面就在黄河路中段,正对公安局,斜对建行,旁边是信用合作社,不远便是政府招待所黄涂宾馆。这些建筑前车流不断,出入其间的人多是衣冠楚楚、西装革履,马路两面皆是严肃与紧凑的气氛,就像时间在这里都加快了脚步,逼迫得人行色匆匆,恨不得一秒掰两半儿过。

在这样的环境下,那间小小的,门前挂着蛋筒样式霓虹灯的冰淇淋店就显得格外瞩目了,平白将这繁华又沉重的马路,添了一丝温馨氛围。

迎着沁凉的秋风,林同书与林乐乐兄妹俩赶到哈根达斯的时候,即使秋日早上天气还凉,店里也已围了不少孩子,挤在暖色调明亮又不耀眼的柜台前,吵嚷着要这要那,其间自然也少不了父母的劝慰声,或者有父母被闹得急了,干脆提起来对屁股就是一巴掌,于是吵闹声哭喊声连成一片,不算太大的店面,一时间仿佛菜市场般热闹。

推门而入的瞬间,那本被玻璃门阻挡的巨大声浪,顿时潮水也似灌进耳中,直冲脑海,冲得人头昏脑胀。林同书咧咧嘴,他这人喜欢安静,对热闹不怎么感冒,而且也不太喜欢小孩子,感觉那些小屁孩好吃、淘气、爱哭,简直就是麻烦的代名词。

这种环境对他而言,实在像毒药一般难以忍受。

不过这小小的不满,却阻挡不住林乐乐谗嘴的热情,小丫头拉着哥哥屁颠屁颠跑到柜台前,把哥哥往前一推,便睁着大眼睛期盼地看着柜台后的服务生。

下一刻,服务生的反应不负她的期盼,忙乱中见到林同书,本来也被小孩子吵的脸色不怎么好的中年女人,立刻堆起笑脸,热情叫道:“呀!同书来了,来找老板么?我带你去,他在楼上招待几个朋友,你来得正好呢!”

最近2年,林同书到这里来过不少次,做服务生打扮的这个女人,又是邹校长本家一亲戚,自然是认识的,再加之林同书嘴甜,每次见面就姐长姐短,生生把个与他老妈年纪不相上下的女人叫得年轻20岁,极讨人欢心。

说罢,她也不管客人是不是不满,当下将手中工作交给另一个手足无措的小姑娘,自己则从柜台出来,带林同书往里间走去。

“红姐,你这态度可要不得,人家登门是客,您把客人撂那儿,自己跑了,以后谁还敢来店里啊!”大家相处熟悉了,林同书也不见外,跟在中年女人身后,边走边调侃着。

中年女人叫邹翠红,据说是邹老头大哥的女儿。邹老头出身农家,家里还有好几个哥哥姐妹,他也曾想把他们都接进城安享晚年,不过老头老太太在农村待习惯了,进城反倒不适应,倒是几个小辈儿耐不住农村清苦,跟着邹红军这个三叔(舅)进了城。

对这些小辈儿,邹老头也不亏待,虽然他们一没学历二没见识,可邹老头还是要求两个儿子把这些堂亲表亲安排在手下,干干领工资的活儿,随着一起进城的第三代,则都被安排进学校学习知识,每年学费也都是他承担。

老来老来,邹老头做人越见人性了。

听见林同书在身后调侃,邹翠红也不着恼,扭着腰肢边上楼边嘻嘻笑道:“管他们呢!反正这店开门做生意,也只是国庆喜欢小孩喜欢热闹,又没想赚钱,不来就不来呗,整个黄涂也不缺他们一个两个。要我说啊,关门才好,没了那群小兔羔子吵闹,这店就清净多了。”

她口中的国庆就是邹校长的小儿子邹国庆,大儿子叫邹国安,很有时代色彩的两个名字。

兄弟俩一个在老家县城做熟食生意,一个进了官场,年前调往市里进了团市委任副手,竟屁股坐在了老爹上峰,都极有出息。

林同书不好搭腔,嘿嘿笑笑转移了话题,中年的女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人生经历多了,有时说话不免就刻薄了些,包括林妈也是如此,他也习惯了,听耳中就当空气罢。

如此闲聊几句,无非是问些最近好不好之类的,到快上到二楼的时候,邹翠红似乎才想起什么,转头嘱咐道:“对了,国安也来了,那一男一女两个人就是国安领来的,据说是市里的什么人,一会儿咱们进去打个招呼,悄悄拿点冰淇淋给你”说着,她看了林乐乐一眼,仿佛这时才认出来,顿时眯起了眼,笑道:“哟!这是乐乐吧,一个多月没见又变漂亮了啊,刚才都没认出来,还以为同书这混小子交了女朋友呢!乐乐,哪天到姐姐家玩儿,姐姐带你去市里逛逛,还没去过市里吧?”

“呵呵,呵呵”林乐乐傻笑,她一直都不太喜欢邹翠红,觉得这女人太太妖,不像好人,难免反应就慢了些。

所幸邹翠红也只是客气一句,不等乐乐回话,便又转头向林同书嘱咐着:“一会儿咱悄悄拿点冰淇淋,你和你妹妹去三楼吃,别打搅他们大人谈正事。”

知道邹翠红没别的用意,是关心自己才多余嘱咐这么一句,林同书答应道:“没关系,在哪吃不是吃。不过,红姐,现在这个时候,国安哥怎么带市里的人来见国庆哥,是不是国庆哥决定把生意覆盖到市里去了?”

“哪儿呀,只是附近几个县就够国庆忙啦!这次国安带来的人和生意上没关系,好像是那一男一女想找三叔帮个忙,又怕贸然上门吃闭门羹,才辗转托到国安头上,国安带他们来想和国庆先商量一下。”邹翠红说着,撇撇嘴,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兴致不太高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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