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自己的日子,我没别的要求。说实话我……你那篇文章我读了一半的时候,我就认准你是我要找的人,我们在一起是合适的,所以我加了你的号码。但我没料到的是,你竟然没有准备好。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会打定注意结婚,也不知道你感觉我怎么样,但我很希望我能给你留下好印象。我这个人演技很差,不会粉饰自己,我只是表现一个真实的样子,不加技巧,让你了解我。我知道你也很真实,你对我的表现都是你的想法,你真的很执着、很坚定,我总是在想,想如果你把这种坚定用在我身上,我该有多幸福。我最喜欢你的这种坚定,但我现在最恨的也是它。因为你太钻牛角尖了,你总是认定没有做好准备就不能结婚,而且你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才算是准备好了。”
我站在他对面,手脚冰凉,他的话虽然蠢钝,却像一截粗砺的木桩,撞上我这口笨钟,一切的积腐的砂木泥石都酥裂开来,随风落尽,露出铮亮的本色。
是啊,我每逢这个话题都会这样回答:我还没有准备好。然而我是否给过自己答案,到底怎样的情形才算是准备好了呢?
对于峰,我确实想通了,毕竟一切都已过去,这期间我长大了,少女时期的浪漫气质也在岁月中点点销蚀。所谓爱人必定要是有血有肉肝胆相照的两个人,我又莫不是一直在寻找这样的人吗。我从未在内心悄悄画过梦中王子的蓝图,从来没有,包括情窦初开的少女年代,我心中设想的那个他,身高几何,面貌几何,理想几何——我从未在意识里勾勒过,我要的爱人不是那些可以勾勒的线条,而仅仅就是一个我值得去和他生活的人。
我瞧了瞧眼前这个人,他抹了抹眼睛,漂亮的眼窝深深的,却蓄满了孩子样的委屈。
我心里一疼。
那颗硕大的孩子头就这样在我怀里静了好一会,我们像尊雕塑一样,凝固在奇静无比的早晨。
他从我怀里抽出头时,房间里已经浸满了阳光。
我慢慢走到窗边,拉开厚重的窗帘,万物都蘸上了一层薄雪,世界散发着一股奶油般的甜味。
“我们结婚吧。”
对着窗外,我说出了这样的话,虽然声音不大,但我想他足以听见了。
没有回声。
我转过身,看到他直愣愣地望着我,眼睛异乎寻常的大,好像我身上某个部分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
“我没逗你,结婚吧。”对于面前这种人我觉得有必要强调一下,同时也是一时头热,感觉这句话说了一遍不足以释放我的情绪,好比第一次开枪的人总是一口气把子弹都射光。
“你还愣着,是不是得做点什么?”我开始觉得他差劲了。
他反应过来似的,快步走到外间,息索了几声,然后捧着那个戒指盒走了进来,径直在我面前双膝跪下,打开盒子朝向我。
“你娶我吧。”我说。
“我会的。”他直盯盯看着我,这个大胖孩子。
两个月以后我们就登记结婚了,没有仪式,没有请帖,仅仅就是去登记,然后我搬到了他的家里。
这会我已经成功爬到酒店的顶层了,我穿上鞋子,沿着地毯走向走廊尽头的那扇雕花对开大门,就像一年以前的那个晚上,只不过,这次没有侍者引导。
总统套房,我停下脚步,取出钥匙打开那门。
门扇很重,向内用力才可推开,然后又是一道同样的木门,然后又是一道。我逐层打开、关闭它们,然后步入房间。
夕阳已经完全落下,只剩下大窗里映出的火烧云,那么铺张,那么壮烈,好像在昭告着什么。
借着这最后一点自然的光亮,我循着记忆找出几根香烛,点燃,插放在银制的烛台上,就像我从女孩走向女人的那晚,一共五个房间,十八只烛。
他脱下西装,找到保养柜放进去,然后脱下皮鞋,干净的白袜无声地踏过地毯,走向我。
“你先去冲澡吧,我去弄酒。”他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这会他的语气前所未有的自然。
花洒淋下一片雨幕,让人分不清是在淋浴还是在春雨中漫步,身体很快被浸湿,我正视着落地镜中的身体,奇怪于自己这会没有丝毫的眷恋之心。
洗好后出来,他已经关了所有的灯,把房间里都点上了香烛。
那个大孩子新剪的平头略略地垂着,好像在看自己的脚尖,白色的衬衣下摆留在腰带外面,两手攥着一瓶芝华士。
看到我穿了浴衣出来,他给我斟上酒,然后说,我去洗了。
我坐在床沿,手里捧着酒杯,看着他背对着我走进浴室。
突然间很想笑,因为他的可爱。
他出来时,裸着上身,腰间系着白色浴巾,还端着一个宽阔而别致的水盆。
“我们泡脚吧。”他端着盆请示,“我找到一瓶足盐。”
方型的足盆墩在屋中央,两把沙发椅面对面。
一双大脚和小脚,并排泡在热水里,惬意地摩挲着。
“这足盐好吧,新西兰的。”
他的肉脚掌滑滑的,粗短厚实,不太像有四十一码的样子,很温暖地覆在我的脚背上,一下一下地轻叩着。
这是我们两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肉体接触,双方都有些怂恿,彼此看得很清楚。
我总想笑,看着对面的胖孩子,我的合法丈夫。他戴那眼镜很精巧,很好看,比睡态更温存。胖圆的脸沉静,他借着四面八方笼过来的烛光盯着我看,那白色的浴巾围在腰上,在两腿间绷成一个平面。
“酒不错吧。”他问我。
“一股煤油味。”我有些消受不起。
“你总看我脚干什么。”他提出异议,没话找话。
“我高中素描课上最得意的作业就是画一个男生的胖脚,老师说,这是人身上曲线最丰富的地方,比较难把握。那个男生是被老师选出来的,就那么露出一双脚丫在讲台上,让我们画了一节课,十分难为情。”我笑着回忆说。
“女生都喜欢看我的脚,高中体育课之前,都要在教室换胶鞋,每次左右的女孩子都夸我脚丫好看。你们女人是不是都恋脚?”
“为数不少的女孩子都有这个倾向,一方面也许是美感,另一方面,大概每个人都对隐秘的东西有好奇,所以就要去看,毕竟脚和手一样不是每天都露在外堂而皇之的。”
“记得西方神话里,冰霜巨人的女儿冬之神来到众神之中挑选丈夫时,就让大家蒙上头,露出一双脚供她挑选,她认为脚好看的男人,一定面貌英俊。”
“想找个帅男人,看脸不就可以了?”我笑道。
“想结婚的女人就爱搞怪,谁知道呢,这个故事我记不全了。”他也笑,笑得很温存。
“结果怎样?”
“她选的最美丽的一双脚的主人,是夏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