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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1 / 2)

>太子充满笑意地说:“小李子,你这是要上那儿去啊?远远地就见你头发都跑成一直线了。”

我实话实说:“回太子爷,奴才想家了。”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吗?直线?我又没猎豹的基因。

“真是个老实孩子,快回去吧。”太子真是好人哪。我笑笑谢过,退开。

出了宫门,没走两步,就听见小女孩甜糯糯的声音:“姐姐,这里,我们在这里。”阮文倚在高高宫墙上,抱着珊珊,笑咪咪地冲我眨眼睛。

“文哥。”尖叫一声,我冲过去。

阮文放下珊珊,张开了双臂。

扑到他怀里,我双手掐住他的脖子。“好你个阮文,你当我是死人?拿把菊花欢迎我?”一边恶狠狠地说,我一边大力摇晃他。

他脸上笑容不减,抱起我转圈。“放开啦,这里是古代好不好?”一转我就发现不妙,轻声说。

放我下来,他慢腾腾地说:“我是很想送你玫瑰花,可是我找不到。就这菊花,还是偷的隔避赵家的呢。”在怀里掏呀掏,掏出一个小小锦盒:“喏,给你这个。”

我打开一看,是枚小小的发卡,阳光下闪着斑斓的彩光。“好漂亮哦,这里也有水钻吗?不可能吧,外国会不会有了呀?”小粒小粒的各色水钻镶成了两朵玫瑰花,一朵盛开,一朵含苞欲放,镶工精美,设计别致,我侧着头,试着把它别上头去。

水钻又称水晶玻璃,主产于莱茵河的南北两岸,所以又叫莱茵石。产于北岸的叫做奥地利施华洛钻。我十四岁生日时,手下的小弟们就凑份子送了我一整套,好像是什么波希米亚风格的。当然,这是我的军师四眼田鸡说的。

“我怎么可能送你水钻。”阮文伸手接过去替我别。“这是真正的彩色钻石。”

我大喜过望,连忙又取下来研究。“这就是传说中‘一颗永流传’的钻石?你怎么弄到了这么多啊,对了,那你的任务不是出国吧?中国现在应该没这东西的。”

“那有你想的这么复杂。这是我以前带在身上的,你搜我身时弄掉了。上个月我路过,就又回去看了看,没想到找到了。”他抱起珊珊,好笑地说。

我撇撇嘴:“我说呢,随身带着这种东西,你真是走到那妞就泡到那。”左看右看,我还是不舍得还给他。“不管,归我了。最多我让你泡一回好了。”

他一下子怔住,抱着珊珊一动不动,脸上神情尴尬无比。我四处看了看,嘿,没什么人注意。飞快地在他面颊上吻一下,哈哈大笑着,我跑开。

知道阮文只把我当妹妹,可是逗他真的很好玩啊。哇卡卡卡。

偶立功受奖,放大假。

客厅里,三人一人霸一张贵妃榻,珊珊在玩着从草原带回来的乱七八糟小玩意,我和阮文在聊天。

“文哥,你到底在做什么啊?出任务一去就几个月的。”

阮文还是老样子,整杯红色的酒端着,时不时抿一口。不过不是洋酒了,那能有那么多的红葡萄酒嘛,这是绍兴女儿红。“这酒的名字真不错,女儿红,花雕。入口软绵绵的,你要不要也喝点?”冲我举举杯子,他悠然自得地问。

“才不要,我酒精过敏耶,一杯啤酒就醉了。当兵前夕,小弟们给我饯行,最后,是四眼田鸡把我背回去的。四眼田鸡是我妈得意门生,亏了他,我免了一顿打。”抱着一袋糖炒粟子,我边吃边说。

也不知道阮文从那里找的裁缝,他在家里穿的衣服,一律都是各色各式的衬衣西装裤;现在人穿一件雪白衬衣,铁灰色长裤,忽略典型满清发型,倒真是风流倜傥。“怪不得南亚出人妖,文哥,你真是蛮帅哦。”

“胡说什么,人妖是泰国的好不好?你现在才发现我帅啊,失败。说真的,你能不能穿得像个女孩子一点。”

我低头审视一下自己:全套宽大的白色唐装,就是《功夫》海报上周星星那种啦,看上去飘飘欲仙。“现在也不错嘛,我看上去就像一个老神仙啊。”丁春秋是我偶像啊。

“你是女生,十八岁的小美女。你能不能打扮一下啊?我教你的化妆术你好歹也复习一下啊。”阮文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走,买衣服去,看见你不男不女的我就郁闷。快去换衣服。”他放下酒杯,回了房。

切,我才懒理你咧,不是女生就不是女生好了。趴着继续边啃粟子边看书。

阮文换了身青蓝色长衫,没穿外褂,只束了条白汗巾;出来看见我没动窝,有点恼,说话口气就不善:“原来翅膀硬了?到底警察是看不起我这杀手的。算了,我白操心。”说着,用力一摔门,走了。

冤枉啊。我连忙跳起来去追他。

“文哥,文哥。”他头都不回往外走了。

这什么嘛。人家不就是嫌女装不好活动吗。至于生气成这样子?

冷战中。

前天那么一点点事,小子就赌气了,当晚就没回来,哼,一定是到八大胡同找不知道那一个妹妹去了。

昨天一天都不和我说话。我自己送了珊珊去学琴,在教堂里坐了一天,闷到最后,坐在长椅上打磕睡。

今天我就不想去了,小瑚陪着珊珊,由管家宁叔送去。

呆在屋里,我在数钱。数来数去,我一共就只有二百一十两银子,这还是钻了空子得来的呢;第一次封三等侍卫时支了年薪八十两,上次升一等侍卫时又领了一百三十两。欠了阿敏道三百两,还要请客,这钱可怎么办啊。还好我在家里都是吃阮文,也没买什么东西。

愁死我了。

可我决不能学同事一样收外官的贿赂。

本来还想跟阮文借呢,现在,打死我也不开这口了。

换了衣服,出门晃荡去。清朝汉人女装,并不比旗人的好看,又长又宽,我开始暗暗后悔,为了件衣服跟阮文赌这气。至少,有他的审美和设计,我也能穿得漂漂亮亮的。不过嘛,我才不会投降呢。

出了门,我下意识地低着头。真希望可以捡到钱,唉,那也得还给失主啊。

“哟,这不是大清朝第一女侍卫吗?”前面被一个身穿绿锦长衫的男子挡住。他后面还有好些个无聊人士。

我在休假中,老板的儿子就算是太子爷,我也不用卑躬屈膝吧。“十爷,你好,很高兴见到你。”我用外交礼节招呼你,已经够给你面子了。

老十面容俊朗,算是长得很不错的,霖布是他亲外甥。

听到我的话,他居然愣了一下,随即绽开一个笑:“说起来,我得多谢你救了霖布那混小子。”

“不客气,这是我的职责嘛。十爷你有事啊?那我就不打扰了。”假笑得脸都酸了,我得快溜。

他又笑一笑,侧身让我过去。他的走狗们好似很惊讶,脸上表情变得快极了。

今天上书房放假吗?我又遇到了两个阿哥:老九和十四。

躲进街边铺子里去,我才不要去跟他们打招呼呢。

妈的,这背字怎么写,谁来告诉我!

“点儿背,不能怨社会。”我念叨着,在十三没发现我之前,闪。

出了店门,我苦笑,怪不得呢,谁叫我躲进古玩店去嘛。像偶这样的穷人,只好去天桥了。

看了会儿胸口碎大石,在演员过来收钱前,爬走;那边在干嘛?很多人耶。挤进去一看,电视上演的可真,果然有人在卖身葬某。跪着的小姑娘生得一般般,只是纤纤弱弱的,卖身的文案写得不错,文采雯然。眯着眼看一看,原来是家道中落的书香门第。我摇摇头,暗道一声:“无聊。”挤了出去。

坐在酒楼上,点了一碗阳春面,不理会小二杀人似的鄙视眼光,我霸住靠窗的风水宝地,往大街上看。

挑着面,我斯斯文文地小口小口吃,出来混,脸面还是要的。不过,主要原因是我想在这里歇一歇。

“姑娘,你能挪个座儿吗?那几位爷想在这儿坐。”小二来来我身边对我说。

看看剩下的半碗面,我叹口气,掏出铜板付帐:“不用挪了,我吃完了。”

“是你?”站起来一回头,赫然又是熟人一批。十三颇为惊喜,四爷脸上平静。

看看他们身后没有从人,出于职责,我提醒一句。“两位爷,这里鱼龙混杂,你们还是进包厢里比较妥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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