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关雎只是想了想,没敢说。她发誓,肚子里的孩子不是那个野男人的,而是李伯朗的。因为每次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呆过,关雎回去以后,总是仔细地洗了又洗的。
李伯朗又一次打落了牙齿和血吞。有关雎在这儿比照着,他想起了秋千种种的好处,忍不住就跑去找秋千诉苦。
秋千现在正恋爱着。真正地恋爱着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从前有多么懵懂,多么无知。爱情是最好的大夫,也是最好的美容师。这爱,让秋千恢复了从前的滋润。如果不是有海燕贴着身儿缠磨,说秋千还是个大姑娘,肯定有人相信。董亦剑果真像春草描述的那样,浓眉大眼,直鼻方口的。当时,黄梅戏《天仙配》正在热映中。秋千一看到董亦剑的照片,就愣住了:这个男人,多像银幕上那个董永呵。她的心咚咚直跳,小鹿撞了似的忙乱地跳,即使是在独处的时候,脸也会烧起来。董亦剑不但在精神上成了她的支撑,在物质上也做了她的坚强后盾。在经过了半年的通信之后,她已经决定动身南下,去相亲了。
李伯朗的告白是真诚的,忏悔也是,至少在此刻。但是,一切都晚了。这个学会了诉苦的李伯朗,只能唤起她天性中的怜悯,却无法令她再次心动,或有丝毫的回心转意。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不过,李伯朗来得正是时候。她也正想同他商量,暂时将海燕托付给他。因为她马上就要动身去春草那儿。秋千请的是探亲假,因为母亲一直跟着春草生活。或许是良心发现,或者因为海燕原本就是他的亲生骨肉,李伯朗没有丝毫犹豫,一口就答应了。
秋千就在那个深秋的黄昏,拎着一只小皮箱离开了关营子。她不知道,此一去,前方等待着她的,会是怎样的命运。谁又能知道将来的事呢。只有王莲子得知了她的行程,赶来送她上火车。也就在当天晚上,关雎分娩了。孩子生在家里的大炕上,是个男孩。
《秋千女人》第三章(1)
1
婚礼定在下午六点半,在团部的小礼堂举行。通知已经发下去了,全团所有排级以上的干部都参加,连同正在探亲的家属们。可是新郎官呢?新郎官开完会后,只打了个照面,就骑上马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都快两个时辰了。秋千独自坐在宿舍里。这是团长的宿舍,一溜四间平房,也就是她的新房了。这是婚礼的前夕,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打搅她。秋千渐渐有些百无聊赖起来,又不好意思问那个不时向房内探头探脑、被她发现了就嘻嘻一笑的小勤务兵。那小兵看上去不会超过十八岁,嘴上的绒毛还是软的。秋千只能暗暗心急,脸上却不能带出模样儿来,生怕这个小家伙笑话她。她听到外面操场上集合的哨声,看到排以上的干部们排着队,从她敞开的房门前走过,往小礼堂方向去了。终于还是忍不住,招手叫那小兵进来,问他,首长哪儿去了?小兵一个立正,仍是笑嘻嘻地,回答:首长说了,保密!居然也是一口鲁南腔调。
这个人!秋千哭笑不得,只有静等。这是她的第二次婚礼。都是过来之人了,为什么那心思比第一次还要来得迫切,来得心慌呢?想着那个骑在高头大马之上扬长而去的男人,秋千又是盼望又是羞怯。在这个良辰吉日里回想当年,是不合时宜的,又是顺理成章的。本来连秋千自己也以为,从遥远的北国来到南疆,来遭遇这样一个男人,过去的种种就如无须再读的书页,早已掀过去了。不想此时,那一幕又清晰地展现出来。秋千的心里也忍不住咯噔一声。他,那个有着军中董永美称的男人——董亦剑,他可不要像当年的秋千一样,在婚礼之前逃之夭夭呵?这里可没有王莲子,知道去哪儿可以把逃婚的新娘找出来,拉回到现场;就算王莲子在,这回逃跑的,可是新郎!
晚餐的号子吹响了。在断续传来的号声中,秋千分明听到了马蹄的“得得”声,由远及近,直扑秋千而来。秋千的胸膛立即起了共鸣,也“得得”地跳荡起来,越跳越快。果然,战马停在了房门前,董亦剑翻身下马,怀里,是一大捧五颜六色的野菊花。小兵迎上去,想把首长怀里的花接过去。董亦剑调皮地一躲闪,侧着身子几步就跨进了房里,站在秋千面前。秋千说,你还没进门呢,我就看到了。不光见识了马上的新郎官有多么神气,而且知晓了热血男儿的一腔柔情,一种难能可贵的浪漫。我被你震撼了。秋千的这些话,是在心里说的。她低下头去,只是为了掩饰那突如其来的娇羞和感动。她娇嗔地哼一声:这个男人,真是讨厌。一声也不吭地,跨上马就跑,原是为她上山采花儿去了。他怎知她爱花儿?自从来到这个绿的世界花的原野,秋千才知道,自己是极爱花儿的。秋千再也无处可躲,不得不抬起头来,一大捧的野菊花就在她的怀里了,闪闪烁烁,清香四溢。她忍不住把脸埋进花丛里,嗅了又嗅,是从未有过的感觉。
董亦剑似乎比她还开心,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只管嘿嘿地笑。又东找西找,找出一只用炮弹壳做成的花瓶,亲自灌上水,让秋千把花儿插进去。秋千遵命插好了花儿,略加整理,连同花瓶一起,放在了公家配给的书桌角上,简陋的军官宿舍立即变得生动起来,如同花香,到处弥漫。秋千回头向董亦剑示意,是要他欣赏他们合作成果的意思。爱人之间是有灵犀的。董亦剑立马说,好,好看,真好看。然后拉起他的新娘子出门。
董亦剑提醒说,待会儿,大家伙儿肯定是要轮番敬酒的。我酒量浅,咱可少喝。董亦剑南征北战十几年,乡音无改,仍是一口浓重的鲁南味儿,杂糅了地瓜、玉米、小麦、小米的成分,然而清亮,醇厚,是粮食酿成了酒吧?秋千张开了耳朵,听,并不能完全听得分明,但就是愿意听,爱听,越听心里头越踏实有靠。这个时候,秋千听到这样一句话,立马断定是董亦剑不敢多喝的意思,便想,嗯,晓得了。如果大家伙儿敬酒,我一定挡在前面代劳就是了。
小礼堂里已经很热闹了。排级以上干部和他们的探亲家属们都在这儿,一个个跟自个儿结婚似的,激动。屋顶上拉起了纸花,一大盆一大盆的花生、糖块、香烟堆在中间的大案上;大案周围,十来张长条桌上已经摆好了酒席,那是董亦剑自掏腰包,请炊事班代劳的。进门前,董亦剑才放开秋千的手。两人一进门,掌声和欢呼声就起来了。这是在连江的一条大山沟里。在这里,已经好久没有这番热闹气氛了。
也贴上了双喜字,是政委夫人亲自剪的。炊事班也下了真功夫,不但有色浓味重的红烧肉,还做了福州的特色小吃:打鱼丸。松软雪白的鱼丸裹了肉馅,漂在洒了香菜末的清汤上,看一眼都会馋涎滴沥。还有青绿的空心菜,那可是这儿一年到头的主打青菜,当地人称“无缝钢管”,和闪着油亮的红烧肉放在一起,实在养眼。军官们以北方人居多,政委就是地道的山东兵,红脸膛大嗓门儿,一讲话,整个礼堂都嗡嗡直响。婚礼当然就由他主持了。
《秋千女人》第三章(2)
政委说,今天是董团长和苏大夫大喜的日子。俺们老家有句俗话:新婚三天没老小。咱们虽说是新事新办,热闹还是要热闹的。我宣布,从现在开始三个时辰内,大家伙儿可以尽情地闹,有章法地闹,闹得越热闹越好啊。军官和家属们立马大呼小叫起来,以示响应。政委又说,俺们老家还有句俗话:宁在小叔子腿上坐,不从大伯哥身旁过。今天在座的,除了我,全算小叔子。咱们是行伍出身,苏大夫你不要笑话。秋千正抿着嘴角偷乐呢,一听政委点到了自己,身上立即像被雨点打了似的,齐刷刷落下一片眼珠子,那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儿。
接下来,在政委的指挥下,一对新人被众人推着,先向毛主席画像,鞠躬;又冲着老家的方向,鞠躬;再脸儿对着脸儿,鞠躬。还没等举杯呢,秋千先自晕头了。果真,前面的种种还只是引子,很快,小叔子们就开始了轮番进攻。秋千自然按照路上想的,总是有意无意护在董亦剑前头,自己却来者不拒,很快就被这帮生龙活虎的小叔子们灌得云笼雾罩,秋波潋滟,白里透红了。董亦剑哭笑不得,抽个空子,在桌子底下偷偷踢了秋千一下,偏偏又被一个小叔子发现了,喊一声,众人又起哄。秋千这才知道,自己造次了。
哄笑声中,秋千不知怎么,就站到椅子上了。对面另有一只椅子,董亦剑正站在上面,冲着她乐呢。在他俩的脑门儿之间,一根红线拴着一只红红圆圆的苹果,正兀自打着圈儿。小叔子们,恐怕还有小婶婶们,跳着高儿喊,一起咬哇,咬到就算数呀。俩人无计可施,只能踮起脚尖,去够那苹果,用嘴。怕秋千摔着,董亦剑只好用两只手扶住她的胳膊,稳定性大增。往往以为咬住了,苹果一滑,俩人不是唇吻在了一起,就是牙碰在了一块,逗得小叔子小婶婶们乐翻了天,权当是复习功课哪。
足足闹了三个多时辰,政委这才宣布,婚礼到此结束,谁也不准再去闹房。新郎新娘可以回家了。在整个礼堂的欢呼笑闹中,董亦剑再也顾不得众目睽睽,牵起了秋千的手:他的新娘确实有点儿醉了,醉成了一枝迎风摇曳的桃花。她是他的新娘子,是他从此相依为命的女人。董亦剑又是叹气又是心疼,一时还弄不清,他的新娘究竟是种什么性情。
董亦剑牵着秋千进了新房,又安置她舒舒服服地躺下,自己就侧着身子,瞅她,越瞅越看不真切了。秋千的睫毛扑扑朔朔的。他老以为她会突然醒来,向他嫣然一笑。可每次以为她就要醒了的时候,她也至多哼叽一声,眼睛就是不睁开。没办法,他也只好侧着身子睡下了,脸颊紧贴着他的新娘。这一夜,他端水送茶地伺候。新婚之夜就这样过去了。
直到日上三竿,秋千才算醒了酒。睁开眼睛一看,太阳白花花的,晃得她目眩神迷。董亦剑并不在她身边。确切地讲,并不在新房里。想想刚刚度过的第一夜,她心里有了万般歉疚百般感动,总算真正尝到了被人疼爱受人呵护的滋味。
秋千正左顾右盼之际,董亦剑从团部回来了。他倒了杯水递给她,笑道,总算是醒了。昨晚要不是踢你那一脚,你还不知道酒劲的厉害呢。秋千羞红了脸,伏在枕头上笑得花枝乱颤。董亦剑是来告别的。他立马要带着通信员,回福州师部开会。军人以服从为天职。从参军的第一天起,董亦剑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一去就是三天。
三天后,董亦剑回来了。叫通信员把东西拿回家,自己先去团部报到。那是几瓶上好的酒。秋千围着转了好几圈儿,也想不出,这酒是用来做什么的。酒嘛,当然是用来喝的。关键是,谁喝呢?临近傍晚,董亦剑和小勤务兵一块儿回到了新房。小兵的手上拎着只食盒,打开来,是几样小菜,烧菜花,清炒空心菜,家常黄花鱼,红烧肉。最可喜的,还有两袋草包饭,无疑又是董亦剑掏了腰包,请炊事班做的。
董亦剑招呼秋千在桌边坐下,摆上一瓶西凤酒,说,今天关上门儿,咱们自己喝,我陪你喝个够,好不好?秋千笑,笑着笑着就不笑了。又愣了半天,才咂摸出滋味来:妈呀,我那哪儿是能喝呵,全是为了护你,替你喝呢。董亦剑听了,这才明白其中的误会,不由得哈哈大笑:都说二傻二傻。咱俩都排行老二,可不就是傻嘛。
酒,当然不喝了。这夜,才算是他俩真正的新婚之夜了。
2
在遥远的北方,只有在夏秋两季,才能看得到满眼的绿:青纱帐的绿,白杨树的绿。而在这个地方,是树都高,都绿,北方只能养作盆栽的植物,在这儿一律变成了树。到了眼下的深秋,也落叶,可并不像北方那样,落成光秃秃的模样刺向天空,永远也不会。一踏上这片土地,秋千就被这满树的花、满眼的绿惊呆了。就连那些光着脚丫挑着竹筐走在路上的女人,也叫她生出无限好奇。她们一律短衫,灯笼裤,赤脚,脚丫儿分得开开的,挽着发髻,鬓边多插有一朵硕大的大丽菊,当地人称作地瓜花。生长在北方的秋千,何曾见过这番景象?原来世界可以这样大,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模样。她没把皮袄带了来,真是明智之举。
《秋千女人》第三章(3)
在此之前,她特意绕道北京,作为她探亲之旅的第一站。她要去看祖国的心脏。正赶上那年的国庆大典,在天安门城楼上,她见到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广场上的人们沸腾了,又跳又叫的。她只记得,自己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这个伟大的人,这个被全国人民像神一样崇敬着的人,她终于见到啦。这可真是个好兆头。和这个比起来,自己的那点儿遭遇又算什么哪?
重新踏上南下的旅途,因为有了新的力量,尽管路程迢迢,秋千还是如坐春风一般。想想自己这两年,为了一点家庭琐事,就放弃了进步大事,真是令人脸红呵。即将要见到的那个男人,听春草说,他十五岁就入了党,当了村里的青救会会长,十六岁就参军当排长了。自己不进步,可拿什么来配人家?
车至福州站,已是黄昏时分。好在秋千知晓春草家的地址,叫了一辆人力车,直奔西湖方向而去。师部和军营就坐落在那儿。
春草的家是楼上楼下的一套复式楼。母亲苏黄氏虽年近花甲,头发也没有几根白的,一口好牙,身体很是健朗。见了秋千,抓了手就落了泪。春草早已知道秋千的行程,吩咐丈夫华兆阳,把一楼苏黄氏房间略加收拾,就安排秋千在女儿华小苏床上住下来。女儿华小苏十岁,上小学四年级。儿子华小阳刚刚三岁,春草还没舍得送托,这时也楼上楼下跟着乱忙活。
三天后的中午,秋千正帮着苏黄氏做饭,就听姐夫华兆阳在门口喊,秋千,你看这是谁来啦?秋千顾不得解下围裙,迎出门去,只见两位军官,一高一矮,正一块儿对着她微笑呢。矮的,是姐夫。那高的,不必说,就是董亦剑了。这才是秋千第一次见到董亦剑。在目光相遇的一刹那,秋千觉得,他比《天仙配》里的董永还要帅。也许因了军装的衬托吧,他看上去好神气哟。这个男人,我早就认识了。后来,秋千读到《红楼梦》中宝黛初遇那一段时,方知,那就是一见钟情了。
董亦剑在师部招待所里住下,一住就是三天。这三天是他和秋千热恋的三天。三天里,董亦剑对秋千秋毫无犯。他说,部队上有规定,要等组织审查批准后,我俩才能团圆。秋千知道“团圆”的含义,这是个君子。秋千认定,就是他了。
董亦剑回连江去了,秋千踏踏实实地住下来,直到春草有一天下班回来,脸上含花露笑地说,你可快点走吧,人家要等不及了,叫你即刻去连江呢。秋千这才知道,她和董亦剑的结婚申请批下来了。秋千顾不得掩饰喜悦,第二天就坐了去连江的汽车。
连江的车站离军营驻扎的那条山沟,还有十余里地儿。秋千一下车,就见一个小兵,正拿着她的照片瞅人呢。董亦剑没有出现。秋千略有不快,却忍住了没问。小兵是勤务连的,平时多跟着董亦剑,对他的举止行踪了如指掌。秋千可以不问,小兵不可以不说。小兵说,首长的脚烫伤了,不能亲自来接您,派我带了您的照片来,不要接错了人。秋千一惊,怎么就烫伤了?小兵说,听说您要来,首长叫炊事班从老乡家买了半扇猪,昨晚上一个人用大锅煮呢。我要帮首长,首长还不愿意。大锅里的热水溅出来,首长的脚就伤了,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