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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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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融君没有回帖子,姜五太太直接以长辈的名义代养女回赠了一部新诗和一套上等的文房四宝。青云看着回帖,心里猜想对方大概真的不愿意跟自己做朋友,也就由得她去了。

午饭时刘谢回到后宅里,青云趁着他吃饭的时间,把桃红说的事告诉了他。刘谢忙道:“这可真叫人意外,若姜九爷果真在这里住过,还有房产留下,你就该把那屋子收过来,若还有他的遗物留下,也是个念想。”

青云应了,又道:“既然父亲这么早就收养了我,到锦东的时间就跟姜六爷家发生大火的日子差不多,姜六爷的女儿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到达这里的,可见我不是他女儿,就只能是父亲收养的了。虽然人人都说我长得象姜家女儿,但那也有可能是巧合。”

刘谢叹道:“看来真是这样了,不过也不要紧,你本来就没打算听姜家人摆布的,是不是他家亲生的骨肉,又有什么要紧呢?”

确实没什么要紧的,但对曹i明来说就未必了。青云把心中的担忧说了出来,刘谢的表情顿时变严肃了:“你的话也有理,我们这就把他请来,将事情说清楚吧。”

曹i明来得很快,他听完刘谢的话以后,竟然很是镇定:“我从前就觉得妹妹不会是姜六爷之女,如今不过是证实了这一点。”

青云见状,忍不住道:“根据那桃红的说法,魏红绡很早就抚养我了,我以后还是要认她为养母的。曹大哥就没什么想法吗?”

曹i明的神色终于有了一点变化:“我先前回京的时候,虽然没什么大收获,倒是想通了一件事。魏红绡与张碧罗都只是楚王妃身边的侍女,无论是谁对我父亲下了毒手,她们又为什么这么做呢?”

青云一怔,脑子里立刻有了十分狗血的推断:“你是指她们是受楚王妃指使吗?可那又是为了什么?”说真的,事情即使是这样也强不到哪里去,楚王妃是姓姜的,还是她的堂姑妈,虽然有一半可能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便宜姑妈……

曹i明沉默不语了,再次开口时,却是扯开了话题,转向了刘谢:“刘大人,既然姜九爷曾在本地住过两年,也有过下人,那么除了打听他旧居地址外,还当问问是否有服侍过他们夫妻的人,叫了来问一问他当年的旧事,也许可以查明他弃官出走的原因。”

刘谢忙道:“这话有理。你最想知道的就是这件事吧?或许还能打听到他夫人是否在京里犯过什么事呢。”便叫青云去传桃红来。

余嫂子领命带着半吊钱过去找人,过了半晌才回来。这时已经过了午休时间,刘谢不得不回前头衙门办公去了,因此只有青云和曹i明坐在厅里等候桃红。

桃红几个时辰不见,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青布衣裳,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还插了朵绢花在上头,又抹了些脂粉,露出了几分姿色。但诡异的是,她上午见青云与周楠时,明明是妇人装束,如今却重新梳成了未婚少女的发式,独两条眉毛又弯又细,是被绞过了再重新拿青黛描上的,典型的已婚女子做法,因此显得跟她这身打扮不大协调。曹i明一见,就已皱起了眉头。

桃红见了青云,正要行礼问好,猛一见曹i明端坐在侧,相貌清俊,仪表儒雅不凡,脸顿时一红,眼中透着喜色,娇滴滴地冲着他先行了一个大礼:“奴见过经历大人,想不到经历大人这样年轻俊秀,真叫奴吃惊……”

青云差点儿没忍住要笑出来,曹i明沉下脸道:“我不是刘经历,因你来得太晚,刘大人等不下去,已经回前头衙门去了。”

桃红立刻跳了起来,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咬咬牙,重新向青云见礼。青云问她:“早上见你,你不是一身妇人打扮吗?”桃红忙道:“奴其实不曾嫁人,只是听说知府大人家要雇两个媳妇子,这才换成那副打扮过去的。”余嫂子在旁不屑地道:“你就少胡说了,明明是你听我说我们经历大人传你来见,才换了这一身打扮的,要我等了好半日!”桃红暗暗气恼,瞪了她一眼。

青云也懒得理会她有什么小心思,直接问:“你既然说从前曾在我家做过工,我只问你,我家旧居在什么地方?这些年都怎么样了?我父亲从前雇过几个人 ?'…3uww'有没有人还留在这里?他在这里住的两年,都发生了些什么事?你只管仔仔细细告诉我,我自有厚赏。”

18章 旧居

桃红十分心动,但她并没有直接答应青云的要求,反而提了个条件:“奴从前就是姑娘家里侍候的人,自打姑娘一家离了锦东府,奴就再难找到象姑娘父母那样的好主家了,如今虽得了知府大人姑母的差事,但也不过是做个洗衣裳的,又累又苦,工钱也不高,还被其他奴仆瞧不起。奴宁愿回来侍候姑娘!听说姑娘如今家里也有一位长辈,但并没有人能主持家务的,又缺少人手。奴样样都会些,又是旧仆,定能给姑娘分忧。”

青云心里是不乐意留她下来的,虽然只见了短短三面,但对方的性情她已经看出了几分,不愿给自家添麻烦,就板起脸道:“你方才在知府夫人面前可不是这么说的,若你那时候不是上赶着要进他家做事,我还能雇你,如今他家已经雇了你,我还把你抢过来,岂不是得罪了他家?”

桃红忙道:“知府夫人那样的大人物,怎会为这点小事生气?奴只说不想在他家干了,他家也不会强留奴。”

青云冷然道:“一个雇来的媳妇子,是去是留,自然是小事,人家在意的是面子!何况我又不是一定要雇人,没必要为了你得罪他家。问你的事,你爱说不说,横竖我父亲在锦东府住了这么久,总有旁人认得他,我问别人也是一样的,还省下了一笔赏钱呢!”

桃红见她有翻脸的迹象,颇有些意外,心想这小姑娘小时候看着只是任性娇惯些,没想到心这样硬,没有办法,只得让了一步:“是奴说错了,奴这就给您引路,您家旧居离这里极近的!”

姜锋当年在锦东城住的地方,确实离府衙不远。差不多是与府衙后街相隔两个街口的位置。青云让余嫂子去知府家里捎了个话,表示要带桃红出去一趟,傍晚前就会回来,得到允许后,便叫林三套了车,又有曹i明相伴。带着桃红往那地方去了。

据桃红说,当年姜锋在这里住的时候,家里也有十来个下人,大多数是买来的,只有几个是雇的。其中有一家姓柳。夫妻俩带着两个女儿,跟姜锋签了五年的契约,那家的男人熟悉本地人事物。专门给姜锋一家赶车,他老婆做的是浆洗上的活计,也在内院做些粗活。姜锋走的时候,本来说要跟他们解约的,但那柳富林是个死脑筋,宁可留下来看屋子也不肯走,姜锋也就由得他去了。这么多年下来,契约早就期满。但他们一家却一直住在那旧宅子里头。在桃红看来,他们分明就是拿忠义当借口,白占了人家的产业!

青云听了不置可否。她本身并不是姜锋真正的女儿,甚至不是他真正的养女,姜锋名下的财产。她并不是太执着。若是那姓柳的一家人还不错,那就随他们去,如果他们太过不堪,她当然也不会由得这样的人占住姜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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