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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温水柔不再无动于衷。她感到痛。自己这双手刀剑不入,水火不浸,她以为再也没有任何兵刃可以伤害她了。可现在,她居然感到痛。
她手被缠住,但至少还有脚。她出脚,脚踢钱世命的下阴。
钱世命怪叫一声,一个筯斗翻出去。两人蓦然分开。
她心惊。
钱世命却是肉跳,他比她更骇然。要知道自己这遮月袋里面装了几十种机关,戓割或砍或磨或锯,就是一块精铁放进去,也会支离破碎。
可竟然伤不了她的手。
这是什么手,天下怎会有这样的手?
两人相顾惊栗,一时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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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钱世命拾起那粒珍珠的时候,一个人敲响了丑八怪的屋门。
丑八怪开门,屋外的居然是那个比女人更艳的妖莲连启云。
这个一身香气浓妆艳抹的怪物正笑嘻嘻望着自己。
他来干什么?
丑八怪皱了皱眉。他没有请他进去的意思,也没有和他搭讪的意思。
“我来告诉你一件事。”在连启云说这话的时候,丑八怪已经毫不留情地把门关上了。
可连启云却一点也不惊讶,他继续道:“温堂主现在有危险,钱世命正在要她的命,你救她不救?”
门又开了,先前的丑八怪怎么看都象一块没有知觉的石头,现在却象一把出鞘的刀,锋芒毕露,迫人眉睫。
他只问了一句话:“在哪里?”
“在温堂主的闺房里。”
说到最后一个字,丑八怪一闪就不见了。
他的身法很怪,在平直处象骏马,在拐弯处似泥鳅,在凸凹处却象兔子。
“果然是个热心肠啊。”连启云见他消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无论别人怎样对他,这恨他记不住。而别人只要有一点点的好,这情他就永远记在心里。”
这是一号种子对吴名的评价。
吴名的故事,他对他说过。
他五岁为奴,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通常大家叫他“喂”或“陪刀的”。只有叶赫世家的主人叶赫白偶尔叫他一声“吴名”,其实吴名的意思依然是无名。
他的生活就是陪少主人叶赫宫练刀,当他的活靶子。
叶赫宫十岁的时候,至少有三十个“陪刀的”。但在他十五岁时,就只有三个“陪刀的”,其余的不是死了,就是残了。到了叶赫宫十九岁的时候,就只剩吴名这一个“陪刀的”了。他的手越来越稳,他的刀也越来越狠,他很想在吴名伤疤累累的身上再刻上一记,作为自己十九岁的生日礼物。
可他没有办法,这个面黄肌瘦、发育不良,与自己同龄却足足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少年,像一条泥鳅一样,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伤到他,最多也不过是让他破烂的衣衫再破烂一些而已。
叶赫宫对吴名又恨又恼,有时候,这个叶赫家的少爷甚至想毒死他算了。但吴名有时候却像一条狗。他只要鼻子嗅一嗅,就知道菜里、饭里、水里有没有被少爷做手脚,甚至连叶赫宫花了三千两银子买的蜀中唐门无色无味的断肠散,也不能毒死他。
所以叶赫宫看见他时,就会忍不住咬牙。
不过叶赫宫讨厌他,叶赫家的贵宾西门艳秋却似乎对吴名很有好感。
那一天西门艳秋踱出客厅,发现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傻傻地站在花园的藤架下。她忍不住走过去,想和他说说话。少年的脸却忽然红了,红得像是腊月的灯笼。她走过去,他却想溜。幸好她叫住了他:“哎,你别走。”
吴名忽然就不想走了,她柔柔的细细的声音就像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缚住了他的脚。西门艳秋望着他,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她的声音很轻,似乎怕吓着他。她知道他是仆人,也知道自己不该和这种卑微的下人说话。可她忍不住。看着这个又自卑又胆怯的少年,她就想起了家里那只叫“喇叭花”的小猫,心里就忍不住泛起一丝怜悯一丝同情。
就在那一天,西门艳秋亲手为他缝好了衣服上的破洞,也缝好了他心里的那道伤痕。
那是第一次有人对他笑。
他的世界因此而变得美好。
当他得知西门霜路见不平,杀了一个*少女的恶贼,却惹下了滔天大祸时,挺身而出。
西门霜杀得人不是别人,却是雷霆的儿子雷息。为抗拒霹雳堂的报复,他低眉垂首,求东求西,但那些平日里口口声声说“同生共死”的武林好友,江湖好汉,却好像一下子都失踪了,就连亲家叶赫白也托词回绝。
只有这个少年以单薄的身躯,担当了大任。
他的刀法没有任何招式,完全是应敌而动,随机应变。
他陪叶赫宫“练”了十几年刀,自然知道该怎么躲才躲得有惊无险,也知道别人会怎么躲,更知道怎样才能让别人无法躲,躲不过去。
这其中的道理虽然简单,但却并非人人可以领悟的。可吴名却偏偏用鲜血慢慢参透了这个道理,用十几年的岁月练出了一种怪异的身法,创造了一种“刀法”。至于这刀法的名字,他不知道。没有办法知道。这种刀法只好叫做“不知道”。
只是好景不长,吴名和他的“不知道”刀法只是昙花一现。甚至还没来得及在江湖上扬名,就被雷霆击“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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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世命一向眼高过顶,瞧不起人,他最瞧不起的人就是丑八怪。
他简直想不通冷独孤为什么要收留丑八怪,并让他当了堂主。
在他看来,这人简直是一块顽石,愚不可及。
无论别人怎么瞧不起他,甚至污辱他,当面嘲弄他,他都一言不发。
似乎是个没有眼晴没有耳朵,也没有嘴巴的木头人。
在钱世命眼里,这完全是懦弱。
一开始,他还觉得这人沉默寡言、高深莫测。便出手试探,他怂恿丑八怪的厨子专以糙米青菜给他食用,下人们却把鸡鸭鱼肉吃得喷喷香。他以为、认为,但凡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必然发怒、发火。好歹他也是一堂之主。
可结果即让他大跌眼镜。丑八怪竟忍气吞声,连屁都没放一个。
这一下,钱世命完全认定了、肯定了:这丑八怪完全是个废物。
所以当丑八怪怒气冲冲地举着一把锈迹斑斑铁刀,站在他面前的时候,钱世命不但不害怕,反而笑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这几天到底是怎么了?所有人都象发了疯,所有人都和他作对。先是花蝶挑衅,然后温水柔席卷了他的财宝,现在甚至连丑八怪都敢在他面前举刀?
难道是因为自己是个慈眉善目的胖子,样子太和善了?还是因为自己出手太少,他们以为他是病猫,好欺负?
真是他妈的怪哉!
他是真的火了。他现在只想杀人。
动了杀机的时候,他却完全冷静了下来。这就是高手和庸者的区别。
杀人,是不能动怒,不能动气的。
他眯起了眼,冷冷道:“你是来多管闲事的?”
丑八怪的确是来管事的,但对他来说,却未必是什么闲事。
他的话素来很少,他只回答了一句:“你不许动她!”
钱世命的手青筋暴出,他长吸了一口气。
你不许动她。
这话多么可笑啊。
你以为你是谁?居然敢用这样的语气来命令我?
简直是找死,该死。
钱世命终于出手了。
在温水柔的惊呼中出手。
即便丑八怪是来救她的,温水柔也并不看好他。
不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出过手,而是因为他是负伤而来的。一个人被杀得千疮百孔,遍体鳞伤,连反戈一击的力量都没有。这个人就算强,又能强到哪里去?(她在烈马堂是个异类,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并没听说过丑八怪的伤是从哪里来的。)
故而她感谢他的好意,却不认为这种自不量力的行为会有什么好结果。
只是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