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1 / 1)

>11点多,两人走出程烨的住处街上的行人已经显得很疏散了,偶尔从身边呼啸而过的一两辆机动车,倦起白天遗留下来的片片落叶和纸屑,象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月霞偎依在程烨怀里走着路脑中默默地想着,难怪美玲这个小姑娘会那么早投入张建荣的怀抱,说实在这种被呵护、被关怀的感觉还真不坏。

第二天傍晚,程烨吃过晚饭,正考虑着要不要去找月霞,月霞已经先打电话过来:“喂,晚上有没有空?”从跟月霞相识以来,这是她第一次打电话给自己,忙问道:“什么事?”月霞有点不好意思地道:“我这边有一封罗小扬的辞职报告,还有一封关于李翎的信。”一听是关于李翎的信,程烨又紧张起来,慌忙地道:“她说什么?怎么会有她的信?她可能又要搞什么名堂,你千万别信她……”月霞听他吓成那个样子,觉得一阵好笑:“别紧张啦,罗小扬的信中已经说清楚了,那一天晚上纯粹是一种阴谋,你过来看一下就知道了。”

程烨只粗粗地流览了一遍,第一封信的大体内容是说罗小扬想换个新环境,再加深一些技术等。第二封信是跟他有直接关系的,他不得不认真地看起来,只见上面写道:

刘主管:当你看完这封信的时候,对我的辞职就不会感到有什么意外了,关于前几天你与程烨的误会,我不得不承担起一些责任,一种是出于我们男人之间的忌妒,另一种我不得不承认与我现在的女友——李翎有关。你与程烨关系一直是李翎关心的话题,这就是我妒忌和怀恨的开始。昨晚你与美玲出去找程烨的时候,也是我向李翎“告密”的,所以当你们还没见面的时候,李翎以一个意外把程烨先骗走,在东湖影院门口,你与美玲的“跟踪”李翎也早已发现,她的一连串“亲热”举动,目的就是为了加深你与程烨的误会,是一种报复程烨的手段。我对她已执迷不悟,但她对程烨一直耿耿于怀,我的精神无法承受这种双重折磨,所以只能选择离开……

第十节 陌生的城市

这些时间来,程烨的初稿整理进展速度并不快,从早上八点开始上班,到晚上十点下班再到电脑室,12点半又必须回去休息以作第二天的精力不被影响。一个人要同时做这么多事情,现实中也是不可能。特别是和月霞进入恋爱阶段后,两人一见面就有说不完的话。短短的一个来小时,根本就做不出什么事情。

这天晚上,程烨又按时来到电脑室,见月霞已等在那里,便开口笑道:“我们要不要节省摆空架子的时间?”

这个“空架子”的名词在这电脑室里,两人都已不陌生,原因就是经常为了一个故事或者一个话题,整个晚上一个字也没动,除了面前摆着工作的架式以外,剩下的就是欢笑和快乐。

月霞见程烨说笑,也不客气地顶回去:“只要你不说是红颜祸水,我又不要天天对着一个工作狂,那当然更开心了。”对于这项整理工作月霞知道程烨有专门安排时间,所以也忍心看着他忙的那么累。再加上她那种富家小姐天生爱耍小脾气,够可以把生活调整理有滋有味。在这方面上,程烨认为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情趣,每次对着月霞的小脾气,在对她又哄又骗又逗她的开心的时候,他也在这欢笑中,找到人间最宝贵的爱与被爱的最大满足。随着整理工作最后的结束,程烨又该走出了人生的另一步。

如果人生还有折磨的话,对程烨来讲乘长途汽车可算得上是一大折磨了。

记得早在七八年前,自己在社会上抢地盘,争名利的时候,当警察抓他逼供的时候,他就会暗自窃笑:你们这堆傻瓜,电棒和用刑有什么屁用,如果你知道我的老底,把我扔在公共汽车上颠簸几天,都不用你们管我死活,我的精神防线自已就会崩溃,那就没必要因跟我斗气而被气的束手无策了。此时想来当时的思想虽然有些幼稚可笑,但也足可以证明自己对乘车的惧怕了。

为了今天去深圳的事,月霞昨晚就开始担心了,可能是那一次去黄金海岸自己如大病一场的情景她还记忆犹新吧。那一次才40分钟,她不敢想象程烨被汽车闷了八九个小时后会是什么样子。担心之余竟跟他又耍起脾气来,把程烨已整理好的行李扔得整个床铺都是,叫他干脆就不要去深圳了,要不就干脆带她一起去,说她无论如何一路上也可能照顾他。

这些事情程烨并不是没有想过,但想到自己去深圳是迟早的事,在事业方面来说,自己早一时熟悉深圳,也是等于早一点打好基础,对自己长远计划都是有帮助的,特别是当今这种跟时间赛跑的社会中,要有可能在同一时间内可以同时完成的事,都必需尽早完成,免得等机会来临的时候自己却手忙脚乱的没办法把握。让月霞同行的事自己更是不敢妄想,就凭着自己那一点可动用的两、三千元,自己都不敢肯定是否能在三千元花完之前,做好自己应该做的那些事,更不用说是两人同行的开支了。还有一点不能让她同行的原因是,这一次去深圳是为了打天下,不是去观光旅游的。程烨深切地明白,一个人要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环境里奋斗,不知要付出多大的艰辛和无奈。他不想,也不忍心让月霞去跟自己受那份苦。

经过一段省道,大巴已进入泉广的高速公路,每小时以120公里以上的速度行驶着,路边的景物飞一般地向后倒退。他觉得这种感觉很好,他揉了揉身子把头靠在背垫上,脑中模模糊糊地想着:可能是那几颗“最好的晕车药”发生效应了吧。

想起那颗最好的晕车药,现在想来还有点好笑。昨晚跟月霞一起出去买车票的时候,她可能听了自己以前吃什么药都没用,所以一进诊所就问医生:“有没有最好的晕车药?”

那个四十多岁戴着眼镜的医生,听她问得很孩子气,打趣道:“什么是最好的晕车药?”

月霞见那医生跟自己开玩笑,怕他没引起重视,认真地道:“就是那种吃了之后,不管坐多长时间,坐多远的路,都不会再头晕和呕吐的药。”那医生边抓药边道:“任何药只能相对而言,如果谁敢说某一种药,一定能治好某一种病,那这个制药公司就闻名世界了。”

月霞见他当医生的都没把握,自己更是没了信心,边接过药边耍赖道:“我可不管那么多,如果他明天还会晕车难受的话,我会回来骂你的。”那医生见她竟是担心她身边的那个大个子,心头微微一热,有点被她的纯情所打动。他重新看了一眼程烨,脸上露出长辈赞赏祝福之色,安慰她道:“他有你这几句话,就算他明天晕的不省人事,吐得半死不活,也不会觉得半点难受,而且快运大巴一般都不会有事的。”月霞见被他说中心事,脸上一热,挣脱程烨偷偷扯她衣角的手,对他嗔骂道:“谁叫你呢,上次不是跟我说第一次只坐两个小时的车,连血都吐出来了么?”程烨边把月霞拉向门外,边道:“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说不定明天一点事都没有,还可以一路看风景呢。”月霞当然不想信他的鬼话,但也无可奈何。

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了两个多小时,还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迎面扑来的空气,也由清新逐渐变得炎热,程烨开始觉得脑袋有点沉,他准备好好地睡上一觉,因为睡觉的时间是最容易过的,时间过了也等于自己被折磨的时间缩短了。

中午汽车停下加水,服务员说休息半小时,让大家抓紧吃饭。程烨的老毛病已经开始发作,肚子上虽然觉得有点空空的,但却没一点食欲,他起身靠在车窗上,拿出一个苹果用手擦了擦,也顾不上卫生了,张开嘴轻轻地咬了一口慢慢地咀嚼着,一股清新甘甜的水果味透过胃部湿润着全身。人也随之精神一爽,他掏出手机给月霞挂了个电话,电话里面很快传出月霞焦急的声间:“喂,你现在到了哪里了,没事吧?”

程烨向车内扫了一眼,见外面是高矮参差的建筑。回话道:“没事,只是头有点晕,这里好象是一个小镇吧,没看到标志牌,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月霞道:“你有没有吃饭……” 但想到他恳定吃不下饭改口道:“饭吃不下,就多喝点汤也好……”程烨见她关心自己,感动之余,便安慰道:“没事的,我现在正在吃你为我准备的苹果,感觉挺好的。”月霞明知道他是在安慰自己,但是悬挂的心也终于有点落地了。

下午,大巴一样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程烨却得到了不一样的感受,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胃里残渣几乎都变成了胃酸,阵阵翻腾之后,一股如粘稠般的酸液,只好被动荡不安的内脏逼出了体外,内战一暴发,倾刻间便转为排江倒海式,经过一阵紧过一阵的牵肠括肚,那些不知来自何方的暴乱分子,在肚子中折腾了一遍又一遍,确信肚中已无任何可以捣乱破坏之后,才逐渐平息。程烨的躯体象在战争中经过一阵残酷争夺的战场,渐渐转入平息之后,留下的只是战后的疲惫,他拿出一张面巾纸,拭去余留在嘴角的苦水,用手指敲击着疼痛欲裂的额头。尽量用意念延长下一次内战的来临。

战战停停,停停战战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内战洗礼,到最后程烨脑中闪出一个奇异的念头,随你怎么难受,我把你当作是一具死透的人皮,这样不管什么痛苦,就不存在太大的意义。人的感觉也随着他思想放松了许多。

到了深圳市郊,他们接受了边防站的检查后,汽车又行驶半个小时便到深圳汽车站。

停车时,程烨依然静静地躺着没动,看他们都快走光了,才迅速地提起背包,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种可怕的大巴车。

走出车站踩在坚硬的水泥地板上,一种踏实自在的感觉又回到了身上,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虽然还有点闷热,但跟闷在车里相比真是天差地别了。他拿出地图确认了一下自己所在的位置,马上去做最想做的也是最需要做的事,就是找一个地方把自己安顿下来,再向月霞报个平安,然后好好地睡上一觉。凭着经验,越冷清的地方也是消费越低的地方,好不容易才在一条小巷中找到一家私人旅社。走进问了一下,最低的住宿费也要15元,15元就15元,程烨心想,先将就将就地过上一个晚上再说。

他和服务员穿过一条幽暗而深长的走廊,爬上一道中间已磨损的成凹陷形的楼梯,上了二楼,那个服务员指着二楼的服务处,简单地道:“贵重的东西可以交代她保管,你过去找她就行了。”说完就返身回去。程烨跟那位服务小姐推开一道狭窄的门,里面却一个大厅,所有的客房就是用胶合板分成各个小房间,从各个房顶飘出来的烟雾,和忽高忽低杂乱的说话声,可以看出这个大厅住了不少人。

程烨的房内,简单地摆着两架上下铺位的铁床,房顶中间垂下一根电线,电线上吊着一个光秃秃的40瓦的灯泡,床上的蚊帐和草席被褥虽是单薄了些倒也齐全。两个铺位上已推放着行李,证明已有人住了进来,他拿出洗漱用具和换洗衣服,冲完澡后人也清爽了许多,这才迫不急待地向月霞打了个电话。

经过一个晚上的休息,程烨的体力已完全恢复。第二天早晨他很早就醒了,看了一下时间才六点四十分,但他已无任何睡意,不知不觉中他的眼光便无意识地停在天花板上,开始默想着今天所要做的几件事情。

当他思绪正在神游的时候,门外响起了礼节性的敲门声,进来的那位服务小姐刚好看到程烨正看着自己,对他微笑了一下以示要找的正是他,轻声地道:“你叫程烨?外面有人找。”程烨听了大为奇怪,自己刚来深圳怎能么会有人找。莫非是这位小姐叫错人了,他怀疑地问道:“找我?是谁?”那位服务小姐见程烨表情有点呆傻,又是一笑道:“是位很亮的小姐说找程烨,你出去就知道了。”她要把门带上的时候,又叮咛道:“快点,她在服务台等你。”然后才关上门。

程烨虽然很纳闷,但听有人找他也就赶紧起床,刚走出门口,眼前的镁光灯就闪了一下,只见在服务台的窗口上,果然站着一个很亮的小姐。她头上戴着一顶红色太阳帽,背上背着一个黑色小背包,穿着蓝色条纹的白衬衫,在高腰蓝色牛仔裤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高挑、苗条。刚拍完照的相机还在脑前晃动着,撑在窗沿的一只手还拿着一个墨色太阳镜,椭圆形的脸白净而亮丽,一双灵动而有朝气大眼睛一直注视着程烨,象似探视着什么。

程烨脑中搜索着,确信自已对她没有任何印象:“我好象不认识你。”

那位小姐点点头象似找到了某些答案,开口道:“但我认识你,你叫程烨,是从泉州来的,是背着一本书来闯深圳的。”程烨双眉一皱心里便有了底,询问道:“是不是一个女孩子的长途电话告诉你的?你认识她?”那位小姐见程烨一语便猜中,灿烂地笑道:“果然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她是不是你女朋友?不过,我告诉你,我可不认识她。”那位小姐可能是觉得在这样的方式下谈话不好,又开口道:“你先去洗个脸,我们等会儿再聊。”

洗漱完后,两人出了旅社程烨才道:“现在总可以告诉我你的身份了吧。”那位小姐道:“当然没问题,我是报社记者,叫王丽萍。三横一竖王,美丽的丽,萍水相逢的萍。跟随你有共同之处,都是玩笔的,我们去边吃早点边聊。”程烨听说她果然是报社的记者,心中也就释然了,笑着道:“这就难怪了,否则我还以为被深圳特区的黑社会大姐盯上了。”王丽萍听程烨说话随便,也笑着道:“不会吧,我这身打扮应该不会象个女阿飞吧?”程烨笑着,不置可否地道:“人不可貌相嘛,我是昨晚才到这座城市的,对这一切都还很陌生,更加不懂得什么样的打扮会是什么样的人。”

他边钻进王丽萍的车边道:“不过我先要声明,我的穷相你也看到了,太高档的地方我可请不起。”车子慢慢行驶在嘈杂的街上,王丽萍头也不回地大声道:“别担心,听才总说你对时间很认真,今天我请客,算是对你时间浪费的一种补偿。”她的话音未落,程烨马上否定道:“绝对不行,我从没有让不熟悉的女孩子请客的习惯,更何况我还有好多问题要请你帮忙。”

可能是程烨的绝对,让人无法更改,王丽萍只好把他带到一家西式快餐馆。王丽萍边吸着牛奶边看着程烨,好奇地道:“大部分人刚到一个新环境,都有一种好奇和紧张感,但你看来好象都无动于衷,是不是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程烨环视了一下周围,笑道:“我们大男人提昌的是泰山压顶而面不改色,更何况紧张不但不能提高工作效力,而且某些时候还会影响一个人的思绪,不过我是属于急性子的人,对结果有一种强烈的欲知望,所以很难达到那种超凡脱俗的无人境界。”他指了指自己的脸,又道:“我的表情是伪装出来的,要不是怕找工作难,那就不会去住那种十几元钱的旅社了。”王丽萍见他直言不讳地道出自己的思想,笑了笑道:“你这人真的有点特别,听口气你好象已经很清楚自己该干些什么了,能不能透露一点,你来深圳的打算?”程烨听她开始进入主题,停下手中的面包思索一下道:“以后的事现在先不谈,在这种经济时代的社会里,我们每个人也应该有经济时代的思想,尽量使自己原有价值产生一种更高的经济价值。这本《让爱起火》如果有价值的情况下,我想把它改编成电视剧,让它产生出更高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也就是说我现在必须找一家出版社和一家合作的影视制作公司。

王丽萍静静地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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