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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一下子愣了,Tim也愣了。
浓黑的睫毛衬得萧萧完美的妆容有种冰冷的金属质地:“不是吗?第一张专辑要相互搂抱,第二张专辑也要搂抱,第三张专辑依旧如此。这次主打摇滚,难道也要这样?太没创意了吧。”
我看得出摄影师对萧萧的出言不逊有些恼火,但是现在听了这番话后他却开始在反思,摄影师思索了一下:“那你有什么好主意?”
“跳起来,拍我们跳起来的样子。跳起来,才正符合摇滚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摄影师宝石蓝般的眼睛一亮,击掌称赞:“不错!一跳起来,整个构图也灵活了,视觉上也更有冲击力。”
他们交谈甚欢,唯有Tim神情着急地看看萧萧,又着急地看看我,小声道:“凌影腿摔着了,怎么跳嘛……”
不知道萧萧有没有听到Tim这句话,但她明显是打定了主意要这样。
我看了萧萧一眼,淡淡对Tim说:“没事。”
摄影棚的工作人员马上就把蹦床拖了过来,摄影师让我和萧萧站在上面,他数“一二三”,我们就开始跳,以仰视的角度拍照。
蹦床本身富有弹性,我站上面,更加没有平衡感,身体摇摇晃晃。萧萧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反而目光有一丝挑衅的冷笑。
摄影师把镜头对准我们:“这次要好好完成啊!萧萧凌影,看你们的了!来,一二三,跳!”
我和萧萧听命起跳。
萧萧跳得很高,一下子就越过了我,带来一种很强的压迫感。而昨晚我崴了脚,导致起跳时一只脚无法用力。萧萧跃过了我,像是一团浓而厚重的阴影压在我头顶。我心神一乱,还没有跳到最高点,平衡感就被破坏了。整个人陡然跌了下来,脚踝旧伤复发,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背后一下子满是冷汗。
Tim担忧不已,连忙跑过来扶我下来:“宝贝宝贝,你没事吧,你瞧瞧,你整张脸都白了。”
我虚弱地咬牙强撑。
跟我的狼狈虚弱相反,那边的萧萧却以一个极酷极帅气的pose完成了刚才的拍摄,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出丑让她信心十足,她神采奕奕,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一个大明星所该有的气势。摄影师按下一连串快门之后,竖着大拇指叫好:“很好,萧萧你太棒了!眼神、气场非常到位!”
萧萧依旧什么也没说,只是微微勾唇,然而,当她扭过头望向我时,她的眼睛里是胜者的骄傲和轻蔑。
摄影师为难的看了看我:“凌影,你的脚没事吧?你这边怎么拍?我明天就要飞法国。只有今天这一天能有时间,否则就要等到两周以后了。”
Tim在我和摄影师之间调节:“可是凌影的脚扭伤了嘛。一定要跳起来拍吗,要不换个pose?就单独拍些个人的,然后合成在一起?”
Tim的这个主意不错,照片合成处理也是惯用的手法。
但可能萧萧之前的那几张照片拍得过于精彩,摄影师也想保持品质,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犹豫了很久,最后才有些难办地说道:“萧萧是跳起来拍的,如果凌影拍静态的,视觉冲击力度就会削弱。”
摄影师说话的时候,萧萧一直双手环臂,看好戏般的站在一边。
Tim着急道:“那、那怎么办嘛?”他望向萧萧,向萧萧使着眼色,大有让萧萧帮忙开口的意味,可是萧萧不看他,也不开口。
一时之间,整个拍摄胶着在这。
大家都没有出声,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其实并不长,大概只有短短的十几秒,但是我的心却仿佛一览无余的荒原被无尽夜风吹过。
萧萧,她在逼我。
把我逼上绝境。
可我不会输给你——绝不会认输!
我抬起眼眸,先是朝经纪人Tim丢过一个安抚的眼神,接着再向摄影师笑道:“要视觉的冲击力其实也不一定要跳起来吧。”
摄影师有些疑惑。
萧萧高高在上,但眼神也泄露出同样的疑问。
我让摄影师附耳过来,对他说了我的想法。摄影师听到最后,整个神情都变了,从刚才的一筹莫展变成欣赏兴奋:“不错,不错。就这样办,凌影,你真是总是给人惊喜的女孩!怪不得年纪轻轻就跟萧萧一起成了最受欢迎的少女组合!”
我笑了笑,在萧萧表面平静实则有些迷惑和不甘心的目光里,朝Tim道:“重新化妆。”
什么是摇滚?
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神秘嚣张。这是萧萧理解的摇滚风,所以她主张跳拍,以一种俯视的傲慢嚣张来鄙视一切。但是我理解的摇滚却跟她不同,在我心里,摇滚代表着桀骜不驯、代表着反叛精神,代表着自我释放——在坚持个性的嚣张之余,更有一种冲破传统束缚的无所畏惧!
我挑了一条黑色蕾丝,故意凌乱且毫无章法的系在了腰间。黑色蕾丝跟温顺得毫无起伏的粉色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冲突感。而在粉色蕾丝蓬蓬裙里,加了一条黑色漆皮紧身皮裤。与之搭配的是,头上朋克风黑色镶嵌银色骷髅头帽,和重金属风黑色长靴。黑色神秘霸道,粉色柔美甜蜜,最柔软精致的蕾丝,碰上漆皮皮质长裤与高筒靴,这样的时尚混搭,才是不羁,才是打破传统。
一个亚洲时尚大师曾经说过,不同质地的服饰,不同设计的服饰,会表现出人的不同个性与精神,所以,服装是人类的另外一张面孔。
我一直记得这句话。
时尚潮流缺少不了开创精神,文艺设计,复古vintage,缪斯女神裙边永远的美丽花朵。身在娱乐圈,我也有一直汲取国外那些时尚大帝,艺术美感,从中提升自己的品味。
原先的金色拜占庭眼影保留,镜光釉面淡蔷薇的唇彩全部擦掉重涂。没有选择萧萧那种丝绒烈焰红唇,而是哥特般的黑红色。犹如暗处血族的黑暗,犹如他们齿间流淌之鲜血的赤红。即便天空被永夜遮挡,也永远无法遮住在黑暗里翻涌的暮色之血。手掌间的白色纱布被我拉开一圈一圈,上面带着猩红色的斑斑血迹,顺着我的手腕凄厉垂落,仿佛一场与生俱来的优雅原罪。
当我提着最炫的电吉他走出化妆间时,所有人神情一震,齐齐看着我,目光又惊讶又惊艳,而萧萧则眉头一蹙,眼神有种无法言语的微妙。
Tim连忙走过来扶住我,他一脸惊喜的上上下下打量着我:“宝贝,你真是太……太赞了!以前专门看你走甜美风还不觉得,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么酷的一面。”
美国摄影师也是吃惊了一会,竖起大拇指大赞。他的笑容充满着美国人特有的热情奔放:“大突破!完全跟以往截然不同的造型!我本人非常期待待会的拍摄!”
我微微一笑。
没有露出招牌甜蜜笑容,而是将眼睛微微眯起,以一种极酷的姿势斜睨他们,刻意营造一种放肆而邪气的眼神。
周围的工作人员见此,惊讶更甚。我知道,以前与现在的形象截然相反,以前是甜美得仿佛仲夏之夜的蔷薇,而现在则是回声谷里幽暗之风。跟萧萧在一起这么久,她装帅气摆酷的手法,我不是不清楚,只不过因为路线不同,不想起冲突,所以从来没有用过。
但是今天,不必客气了。
重新布光,洒雪机,鼓风机就位,工作人员一一调试,似乎因为我重新换了妆容给人耳目一新的关系,整个摄影棚的气氛跟先前完全不同。萧萧的眼神开始所有改变,明显有些紧张起来。
我朝摄影师比了一个OK的手势。
看着我吧,萧萧,看着我,我天生声线是没有你好,但是作为一个偶像,作为一名艺人,我也有我的优点,我的长处。艺人考验的是全面的综合素质,绝对不是一个强项就可以打败其他人。
你有你的优势,我也有我的底牌。
我也有在不断完善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