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阳一样,一样横行霸道的太保!社会的败类!
然而没走几步,就被拽住了胳膊。不用回头都知道。有这么大手劲的只有那个天天穿一身黑叼雪茄装老大的混蛋。
面无表情的转身,又忍不住开始埋怨义父。您老怎么教儿子的啊。就算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他接班,也不用训练成这个样子啊。四肢修长,肌肉纹理分明,那么好看的眼里愣是没一刻的柔和,全是野兽的兴奋和嗜血,要不就深沉恐怖的跟索命的鬼。还总穿一身黑,是为了参加葬礼方便么?真是!小时侯明明不是这样啊。
“放手!”我面无表情的命令。这小子到底还记不记的我比他大。即使只是一岁,他也该对兄长有起码的礼貌吧。
“生气了?”他还在笑。眯着眼睛,吊着嘴角细微的笑。还是居高临下的强势。
“被人晾了一个小时,我哪还有力气生气。放手,我要回去睡觉了。”依旧一动不动,我可是下了最后通牒。
他却哈哈一笑,手顺着胳膊滑开不到一秒,又一把把我搂到他臂弯里,吸了口烟,吐着白雾说:“走,我送你回家。”
哼。我冷哼一声。跟这种蛮横的男人没道理可讲。看了一眼,路边的那辆黑色宝马已经拉开了副座的门。我也乐得搭个顺风车。便二话不说的一脚跨了进去。
凌烈天坐在驾驶座叼着雪茄系安全带。我斜他一眼:“你再抽我就下去。”
他似是微微一愣,然后转头笑着看我。猛的发动了车子。我刚一皱眉,他已经把手里还燃着的烟扔出了窗外。我甚至还看见一道优美明灭的红线,划过身后的尘埃,落在不知名的黑暗。不得不感叹,帅啊,那个随意却潇洒的动作,果然是要遗传的。就像我印象里义父吸烟的样子,那样深沉,凝滞,烟雾缭绕里不明的晦涩,如同老旧的剪影,不经意间定格成一生的回忆。
因为刚才办完事以后没有洗澡,身体里也还有别人的东西。就算只是坐着不动也痒痒麻麻的不舒服。正专注于身体的不适,就听他低缓的声音问我:“听说,你刚和一个男人去开房?”
随意的“恩”了一声,我摇下车窗,想呼吸点新鲜空气。两个人的车厢,太挤太闷。
“听说,是龙阳?”他的声音依旧低沉缓慢。
我忍不住回头看他,说:“你都打听清楚了还问我干吗?”
“呵……”他似是低笑了一声,忽然抓过我的手,放在他两腿之间,让我感受着那正渐抬头的勃起,声音缓慢低沉如恶魔:“你很爽啊。你知不知道我接到你电话的时候正要入港,然后连内裤都没穿就赶来了。你不觉的你应该负责么?”
“找你的女人去啊。”我连眼都没眨一下,手贴着那微微跳动正在涨大的灼热冷笑。开玩笑。我和你从小长到大,你的小鸡鸡我摸的都不带要摸了,还想拿这个唬我?
作者: 218。75。243。* 2005…10…30 11:54 回复此发言
8 回复:《你的肩是我今生的天》(完) BY 蓝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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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步走上台阶,掏出钥匙小心翼翼的开了门。却在客厅的沙发里意外的看到还在熟睡的人。
真是傻孩子。不懂的回床上睡么。
我轻轻走上前,把刚脱下来的外套披在他身上。
我的另一个弟弟,凌洛泉。
他比我小三岁,也是烈同父异母的亲弟弟。只是烈从一开始就被选定为家族的继承人,接受严酷的训练。而泉,注定只能是权力中心的点缀。这样对泉,很不公平。虽然泉长的有些纤细,不似烈的强健,却也是义父的儿子。而且天分胆量都不输长他两岁的烈。却连公平竞争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排在了义父接班人的名单外。
泉应该有不甘吧。我经常会这样想。如果是我,我也会不甘。可泉仍旧笑的很灿烂。那种不掺一点杂质的明亮耀眼的笑,让我知道,他的心,跟我们不一样,是没有利欲没有邪恶的水晶。
就像我刚进义父家的时候,所有人还都在用一种审视怀疑的目光打量我时,五岁的泉已经把苹果塞到我手里,笑着叫我:“哥哥好。”
那一刻,我真的被这个小东西吓住了。就算我父亲用他的生命完成了他的忠义,我也只是义父,那个黑道老大一个贴身保镖的儿子。为了表彰替他挡住了子弹的父亲,他收养了我这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让我喊他一声义父,其实还是继续为他们凌家尽忠。我也不会白痴的以为自己真能跟这两个少爷平起平坐。
不过没关系。走父亲的路总好过饿死街头。八岁的我从那时起成了凌家两个少爷的全职保姆。也许是我比其他孩子早熟,也许我天生就是没人宠的命。反正我一手一个,上窜下跳,累死累活的将两个“弟弟”拉扯成人。泉还好。总是惹人喜欢的听话,乖巧。至少不会给我惹麻烦。而烈就不一样了。我甚至怀疑他是故意不让我好过,每天大祸小祸不断的闯。身上的伤从我见他就从没断过。可还每天一副生龙活虎,凶狠要咬人的模样。“哥哥”两字,我从没从他口里听到过,总是轩轩的叫个不停,好象我真是他贴身仆人似的。久而久之,也就惯了。
那之间,我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吃穿不愁,走到哪里都有人叫一声轩哥,或者轩少爷。我跟着他们两个小孩学文学武,空手道八段还顺利考进医大。
问我为什么要念医?说出来有些可笑。就是不想再看那两个孩子每天鼻青脸肿,伤筋动骨。烈自不必说,就算别人不找他麻烦,他一天不动手就浑身发痒,标准的惟恐天下不乱。受伤对他来说跟吃饭没多大区别。泉虽说一直没有接触家族事务,日常的防身训练也免不了磕磕碰碰。当时看着,是真的心疼啊。
于是就去念医了。想着将来万一有个什么,也许还能救他们一命。另外,也是想逃开吧。那个血腥气重的“家”。拖她的福,我进医大看尸体解剖都面不改色,还跟教授认真的讨论内脏的颜色,最后愣把那老头在停尸间里困了五个小时,出去还是因为他晕倒了。据说是因为贫血,但一直流传着另一种说法,就是说是因为拿起肠子往他手上绕他受不了这个刺激。
开玩笑!我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绕死人的肠子。我只是是接过他的刀,说:“教授,这样分尸太费事。打断骨头连着筋。分尸守则只要三个字:快、准、狠!”然后我就稍微给他示范了下。
我承认是跟路边摊卖猪肉的有点象,“碰碰”猛剁好象有点血肉横飞的感觉。其实根本是按着纹理来的,否则骨头哪碎的那么容易。然后再抬头,他就倒了。
还教授呢,连个混混都不如。
所以说,这年头混黑道,没胆子不够狠千万别来。否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啧,没事想这些干吗。
我站起身先去洗了个澡。弄干净身子后出来泉还睡。
一边擦头发,我忍不住蹲在泉身边,看他的睡脸,安然宁静。这小子,连睡觉都牵着嘴角。幸福的让人羡慕啊。
八成是梦到女朋友了。
那女孩子我见过。泉大学的同学。好了几年了。漂亮文静,知书达理,是个配的上泉的好女孩。
随手撸了下他掉在额头上的头发。好好一男孩子,留什么长头发。不过不得不承认,跟路边那搞艺术的比起来,泉留长发要适合的多。没办法,谁让我弟弟长一张这么漂亮的脸呢。还有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