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2)

我国的传统剧目中也有继母的故事。京剧《芦花记》(又名〈鞭打芦花〉)中讲春秋时有个名士叫闵士公,娶后妻李氏,前妻之子叫子骞。寒冬时,李氏自己的两个儿子棉衣内是丝棉,子骞的棉衣内充的却是芦花。闵士公带儿子去友人家赴宴,见子骞衣服甚厚而畏冷,用鞭子责打他;待衣服破处飞出芦花,才恍然大悟,一怒之下要休李氏。子骞为继母求情,道“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李氏于是悔悟。

还有一出戏叫《春秋配》,讲的是一个中国的“灰姑娘”的故事。少女姜秋莲受继母虐待,逼往郊外拾芦柴,遇“白马王子”书生李春发,李同情她并赠银施助。继母诬秋莲不贞,要告官。秋莲与乳母一起逃走,中间屡遭波折;李也蒙冤,差点丧命;但最终苦尽甜来,李﹑姜二人奉旨成婚,故曰“春(发)秋(莲)配”。

许多地方剧种,如秦腔﹑晋剧﹑河北梆子都有《芦花记》﹑《春秋配》的曲目,算是中国戏剧舞台上表现有继母形象的经典剧目。

有关继母“正面形象”的故事最早出自汉代刘向的《列女传》,是我国第一部妇女传记作品。分为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等七篇,广为流传的孟母择邻,秋胡戏妻等历史故事均出于此。

“母仪传”中母仪的标准是:

行为仪表,言则中义。

胎养子孙,以渐教化。

既成其德,致其功业。

其中“魏芒慈母”篇出自“母仪传”,讲的是一位深明大义的继母。文章甚为精彩,原文摘录如下:

魏芒慈母者(注1),魏孟阳氏之女,芒卯之后妻也。有三子。前妻之子有五人,皆不爱慈母。遇之甚异,犹不爱。慈母乃命其三子,不得与前妻子齐衣服饮食,起居进退甚相远,前妻之子犹不爱。于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当死,慈母忧戚悲哀,带围减尺,朝夕勤劳以救其罪人。有谓慈母曰:“人不爱母至甚也,何为勤劳忧惧如此?”慈母曰:“如妾亲子,虽不爱妾,犹救其祸而除其害,独于假子而不为,何以异于凡母!其父为其孤也,而使妾为其继母。继母如母,为人母而不能爱其子,可谓慈乎!亲其亲而偏其假,可谓义乎!不慈且无义,何以立于世!彼虽不爱,妾安可以忘义乎!”遂讼之。魏安厘王闻之,高其义曰:“慈母如此,可不救其子乎!”乃赦其子,复其家。自此五子亲附慈母,雍雍若一。……

我且用白话把这个故事再讲述一遍:

“慈母”是魏国孟阳氏的女儿,芒卯的后妻。前妻留下五个儿子,都不敬爱她,“慈母”对他们再好也不行。于是“慈母”让自己的三个儿子在衣服饮食起居各方面与前妻之子要差一些,这五子犹不领情。前妻的中子触犯了魏王的法令,可能被处死;“慈母” 忧戚悲哀,人都瘦了,整天想着如何去营救。有人劝她:“人家不喜欢你,你何必还操这份心呢?”“慈母”说:“如果是我的亲生儿子,虽不敬爱我,我也要救他;因为是养子而不救,那么与一般见识的母亲又有何不同?其父是因为他们无母而孤,才让我作他们的继母。继母如亲母,作母亲的不能爱其子,是不慈;爱亲子而偏养子,是不义;不慈不义,何以在世上为人!他们虽不敬爱我,我岂可忘了大义!”于是到官府为养子辩护。魏王知道了此事,为她的情义所感动,赦免了她养子的罪,自此前妻的五个儿子视“慈母”如亲生……。

还有两篇分别是“齐义继母”和“珠崖二义”,收在“节义传”中,也讲的是两位有情有义,视养子女如己出的继母,这里就不再赘述了。(注2)

在刘向的时代,女子看来较有地位,能自尊和自爱,才会出这样的女中贤能。——“继母如母,为人母而不能爱其子,可谓慈乎!亲其亲而偏其假,可谓义乎!不慈且无义,何以立于世!”这样的议论,可谓大义凛然,让人肃然起敬。《列女传》中还有对男性无德的批评(“秋胡戏妻”),对男女的德行是平等看待的,这一点尤为可贵。

以上这些文字及舞台的记录,说明国人对“继母问题”的一贯关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著名影星朱丽娅•罗伯茨主演的家庭伦理片《继母》(Stepmom)上映。朱丽娅•罗伯茨扮演一个不被丈夫的前妻和两个孩子所接受的继母,但她凭借爱心和宽容,不懈努力,终于以自己的真诚感化了他们。看来,外国的继母们也在“与时俱进”,要从“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故事阴影中走出来。

我觉得,我们时下对“继母问题”的关注还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或套一句流行的说法,关注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据“南国早报”2005年3月1日报道,民政部公布数字, 2004年办理离婚登记的为161。3万对。比2003年增长了21。2%。

我不懂社会统计,但按最保守估计,这160万对,即320万人,如果其中的二分之一再婚,加上丧偶再婚的,新组合的家庭也在二百万左右;那么这重组家庭中的孩子,按每家一个算,上溯十年,即便以前离婚率低,累计下来也不止千万;如向未来推五年,即便离婚率不增,累计下来也将达到千万。这样一个庞大的继父母﹑养子女群体,实在是不应忽略。

这样的非常规家庭如果再细分,又有生母继父,继母生父,继母继父三类。

有生母继父者,尚能得到母爱;而继母生父如继母继父,能否得到母爱很难说,父爱也常常靠不住,民间“有后妈就有后爹”的说法,并不无道理。

由于继母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继母不仅是一个家庭角色,而且已成为一个不容忽略的社会角色。

现在的常规媒体,如报纸﹑电视﹑电台,对“继母”问题的关注不多;但只要登录网络,在搜索栏输入“继母”二字,就能出现数千条信息,且看下面的标题。

有关继母虐待养子女的有:

“十四岁女孩被继母毒打二小时,邻居砸门下跪方住手。”

“十四岁少年家中身中三十余刀,继母害子恶行激怒法官。”

“八岁男孩常遭继母毒打,被弃街头后拒绝回家。”

“恶毒继母揪掉头发冻坏双脚,八岁小女孩被迫截肢。”

“为再生一子竟毒杀继子,黑心继母被判死刑。”

“恶毒继母突发善心送饮料,女孩机智躲过一劫。”

“怀疑女儿偷窃其五元钱,继母下毒手闷死女儿。”

……

有关养子女报复的有:

“十九岁阔少竟买凶杀害年轻继母,爆出人伦惨剧。”

“为报复继母不给上学钱,十七岁少女在酱油瓶中投毒。”

“报复继母扔妹入厕,十四岁少年被判十三年。”

“孽子一言不和杀死继母,割下生父头颅。”

……

有关好继母的有:

“真情人生,继母也是妈。”

“继母,我最敬最爱的人生导师。”

“继母也是伟大的母亲。”

“情浓于血,女儿长跪祭后母。”

“为儿求医花光家中积蓄,继母救子遍尝百味药。”

“割肾救子继母情撼沂蒙山。”

……

成为新闻的事例或让人震惊,或让人感慨;其实,我们更应关注的是那些被家庭所冷漠,被社会所忽略,而且相对于继(父)母是弱势,没有话语权的未成年人群体。这个千万人的庞大群体是制造以上新闻的后备军,而且制造出坏新闻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得多。

由于继母通常要担一些坏名声,便有“继母难为”的说法,是让人们对继母多一些理解。其实,好的继母让人理解并不难,而坏的继母总是让人觉得或可理解而又难以理解。或可理解的是其母性的本能,难以理解的是其人性的缺失。

实际说来,继母的坏名声并不是人们的偏见,而是来自于母性自身的弱点。

西蒙•波娃的著作《第二性 》,被誉为有史以来讨论妇女的最健全、最理智、最充满智慧的一本书,其中毫不客气地指出:“母性的残忍一面一直为人所知,但以前总是虚伪地认为这一面是属于残酷继母的形象……”

母性的“残忍性”并非继母所独有,这又让崇拜“母性”的人无法接受。其实就如本书前面所指出的,这是母性(或母爱)的动物性成分的非理性发展。继母的性本能(独占性)排斥前妻,母性本能(性本能的延伸)排斥养子;当前妻因死亡或离异无法成为发泄的对象时,就表现为针对前妻之子所施的种种肉体的乃至心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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