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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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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凑近身,说:“姐姐,我也要学,真好听。”

“你个家伙,还敢说,不都是你害的。”我白了他一眼,要不是这小鬼,我现在哪是这境地。

也许是因为歌曲唱出了大家的心声,原本不容易唱的这歌,大伙竟很快就学会了。不久便来了个大合唱,在这个不熟悉的地方,听到熟悉的曲子,心里竟暖和起来。这一夜,今生再无法忘却。

天稍亮便醒了,起来呼吸新鲜空气,舒展下筋骨,昨日的疲劳顿时消散。看着远山如黛,朦亮的天色给这黛色抹上一丝飘渺,委实好看。在现代,此景已少,污染严重,若叫前皇见到他们以前眼里如此多娇的江山已不堪一睹,怕是会忍不住从墓里爬出来的。可笑,可悲,可叹!

沉迷在自己远飘的思绪中,未察有人于我身后。

“不多睡吗?”声音传来。转身,见宫九着紫袍走向身旁。

“睡饱了,就起来了。”虽然我以前是个极能睡之人,有时可睡上一天,但那是因为工作太缺睡眠了,怎么补都不够。以致几次站着都能和周公聊天,为此朋友毫不吝啬的送了个睡神的雅称。如今,在这里也许什么都缺,独不缺睡眠。

宫九看着我,后顺着我的目光看向远方。 “这里邻近我湘蜀国,风景虽能入目,比之我国却相差许多。”语气里不禁流露出骄傲。没有看他,仍注视远方,哪里都不是我该待的地方。

颠陂几日,终于将近目的地。入湘蜀国境内,我便执意要下车走路了。再坐下去,迟早要得褥疮的。而且,果如宫九所言,一路峰峦起伏,美不胜收,环保也好。岂一锦绣江山可形容得了?不愧是大国。当下恨不得拿相机狂拍一阵,生怕脑子不好使,老了或回去了就忘了。

身旁,小宝不时的拽着我的衣袖。班师回朝的人,心想就要见到家人,脚下箭步如飞。而我,一个之顾游山玩水的人,自然走的恨慢,于是小宝便只好不时的拉着随时可能落单的我。最后还是柏许看不下去,允诺回去做导游随我游看山水后才安心跟上大部队。

行军接近城门,个个心情都很激动。一扇门,隔着最亲的家人。抬头,看见那镏金的字体,以后,莫非就在此地终老?来不及多想,城门一开,只见城内街道两旁,挤满了人。一见部队,气氛顿时热闹起来,人影攒动,欢呼声撒遍一路。每个人都有家人在等着,被人期待着。突然鼻子一酸,这里没有人等着我。我该去哪里?心里生生的疼着。

一双鞋出现眼前,白色衣脚晃动。抬头,只见那温暖的笑容:“跟我回家可好?”

4 寄居    2008…02…23 19:37:02

眼睛微红,笑着应道:“好。”有一种人,只是看一眼,便可以信任,柏许即是。初次见面时,他就被我印上了好人的标记了。

见我应允,他便笑着走向宫九。说什么我不知道,该是和我的去处有关,只见宫九看向我这,而后好象有了争执。我心里悬的紧,就怕宫九疑心太重,不肯放人。许久,柏许走来,见我眉头成川,笑道:“别担心,我们回家。”心一下从水底浮起,开心不已。也不看稍远处宫九的神情,拉着小宝的手便走。

看着远去的人儿,宫九握着缰绳的手不觉抓紧了。

柏府 柏许家是我来这个时代见过的第一个府邸。虽没看过其他的,但已知是大户人家了。还没进门,就见有人守着了。

“少爷。”一老爷子上前道。

“陈叔,这是阿木,我的朋友,以后就住这里,你吩咐人把致林苑收拾一下。”柏许转而对我说:“这是陈叔,这里管事的,你有什么要置点的可以找我或者他。”

陈叔正看着我,叫道:“阿木小姐好。”眼里带着些许惊疑。

我朝陈叔甜甜的笑了下:“叫我阿木就好了,陈叔。”一边偷打量了下,体形稍小,四旬左右年纪;两眼炯炯有神,是个精明的人。

“累了吧,我们先去厅堂休息。”柏许对我说道。

“呵呵,有点,还有点饿。”不想委屈自己的肚子,笑嘻嘻的对柏许说。

柏许笑着看我,还未说话,陈叔就接口:“厨子已经准备了小点等少爷回来吃。”

果然能干啊,我心理暗想,心里却是很乐的。

女子生性爱食,以我尤甚。读书时候就跑遍四周寻各种美食。然而美想到柏许家的伙食比起我以往尝过的美食,竟有过之而不及。好吃的弄我差点就把舌头给吞下去了。人说,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这话用在我身上也是绝对可行的,当初就想将来嫁个美食家的。很久以后,我都很怀念柏许家的点心,如果当初不曾离开……

柏许的宅子很大,很大。按现在的标准,他的一套房子就是现在人住的一个小区了。府邸虽大,布局却相当雅致,不输于苏州园林给我的美感。而我住的致林苑就更合我味了,苑里竟有个别致的小亭子,周遭还种了一圈的花,淡淡清香渐渐飘来,心情舒畅的很。情不自禁往亭子走去,俯身看那花,觉得眼熟,却是记不起。

“那是忍冬。”柏许跟在身后说。

“恩?鸳鸯花?”我叫道,难怪眼熟。

“咳”柏许美想到我记的是这个名字,顿时有些无奈。

“呵呵,你喜欢忍冬?”我问道。

他不言,只是看着花。半晌,转过头来看我,笑着说:“自是喜欢,从小便随着我的花,多年的感情怎能不喜欢呢。”

从小就跟着?我望着他带笑的眼睛,心里竟觉得丝丝的疼。里面有样东西,我看不见,在很深很深的地方。

“我也很喜欢,世有鸳鸯戏水,吾求鸳鸯齐藤。以前看过一个故事,有个姑娘,借以种鸳鸯花送与爱人,以表心意,觉得很感动。”忽然想到一人,那双忧郁的眼睛,曾经让我动了种忍冬念头的人。这么多年,心里还是有他的,不过,会忘记的,尤其这里,没有一点他的气息,也许是天要助我。

“原来还有这等故事,相伴多年,一直只道它的药用与清香,今倒让我更加欢喜此花了。”柏许轻笑着说,“再去前面看看吧。”

“恩。”我尾随他身后走着,抬眼,只见一池的鱼,在清可见底的水中自由自在的游着。虽池子不比我大学时中心花园里的鱼池大,却足够这一池之鱼生活了,环境也远胜于我学校那池污水。

“真是幸福!”我感叹道。

“哦?”柏许笑着看我那一脸羡慕的样子。

“当然了,瞧他们,吃的又好,住的也爽,自由自在的,生活好不快活!”蹲下,拣了个小石子丢进池中,幸灾乐祸的看着被我惊的四处游去的鱼。“还有人养着,这种不用穿,又不愁吃住的日子,怎么能不幸福呢?

要知道我们那生活可辛苦的,一切都要靠自己。不努力工作就很容易成了卡奴的。”

“自己努力?卡奴?”柏许眼里尽是惊讶。而我突然记起自己现在的处境,怎么和他说这些呢,不是对牛弹琴吗!笑笑,看着他那愣住的模样,顿时觉得很罪过。赶紧解释道:“这是我们那的生活,也没什么的,就是每个人都要工作来养活自己罢了,你别多想。”看他的神情更加疑惑,一下子无语,只觉自己越说只会把他弄的更糊涂,于是作罢。央着他带我去看他的窝。

柏许住东离苑,书房就在他苑里,隔着他的房间,看来真是个爱啃书的孩子。走进书房,人就乐了,书可真多,而且这些可是现代人口中的原本,呵呵,我人都来了,怎能不是原本呢。

柏许见我两眼放光,跟见了金子一般,乐道:“殊不知你如许喜欢书,竟如见金子般。”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呢。”说着,我的魔爪已经伸向一本竹简,这简直就是古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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