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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不时有同样身着白大褂的人走过,行色匆匆,面色严肃,就如同十几二十年前,这世上任何一家研究所里的科研人员一样。
每次,当他们走过凌夙身边时,总是会刻意停下来,恭敬地打声招呼:“阁下,早。”
凌夙却走得很匆忙,甚至顾不上冲他们笑了笑,只是随意地摆了摆手,便快步走到了一架电梯前,亲自按下了上楼键。
作为主人,身边有无数人为他服务的情况下,他却亲自动手按电梯键,由此可见,他确实很急。
电梯,是他专用的,所以,他一按,门便自动开了,那些一路上跟过来的人,都停在了电梯外,只有白大褂,很自然地跟着他进去。然后,他伸手按了个数字“10”,才不过七八秒钟,电梯就已迅速升到十楼,“叮”地一声,门便打开了。
凌夙一抬脚,跳进了十楼的走廊。这里,明显与底下很不同,安静的几乎像是没有人存在一般。
走廊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踏在上面,悄然无声。走廊里,也见不到一个人影,只能看到清一色的落地玻璃后面,一间间办公室里摆放的各色超大屏幕电脑,正在飞速地运转着。
那些房间里,有些坐着几个人,正在进行操作,有一些,甚至是空屋子,只剩下电脑屏幕不停地切换着,显示各种数据和图谱。
凌夙丝毫不关心那里的动静,快速走过那一长排屋子。最终,停在了走廊里最后一间房间门口。这间屋子,看起来和之前的屋子,有很大的不同。没有落地玻璃,甚至连门上也没有玻璃,一扇原色木门,显得很不起眼。
白大褂上前,用胸前的卡片在门边的显示器上扫了一下,门便自动打了开来。凌夙推门走了进去,穿过一条长长的走道,又走上一条楼梯,最终,停在了一扇玻璃门前。
透过玻璃里,可以看到,里面是一间巨大的房间,长长的阶梯一直往下,每一层上都布满各种仪器和设备以及电脑终端,面积加起来,比刚才那一整排办公室还要大得多,几乎占了一整个楼面。
穿梭于各层的工作人员,正在不停歇地忙碌着,甚至没有注意到,凌夙已经站在了门口。
这里,便是这整栋楼的核心位置。对于凌夙来说,这里,或许便是拯救整个地球,最后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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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迷恋 。。。
凌夙慢慢抬手,轻轻地将手搭在了玻璃门的扶手上。看得出来,里面正是一天中繁忙的开始,来来往往的声音一定极为吵闹。可是,只隔了这薄薄的一层玻璃门,站在门外的他,却一点儿动静也听不到。
他不由扭头看了白大褂一眼,眼神里,满是赞许的神情。如果说,有人问他,这几年来干的最有价值的事情是什么,那么,除了那个躺在玻璃里面的那个男人外,就数这个白大褂,最让他感到骄傲了。
一个天才型的科学家,有时候,可以抵得上成千上万个普通人。
凌夙满意地收回目光,突然一用力,猛地推开了玻璃门,大步流星地迈进了偌大的实验室。屋里的人,像是瞬间被定住了一般,同时停下了手里的事情,目光齐刷刷地落到了凌夙的身上。
凌夙转身,冲白大褂两手一摊:“让他们各归各位。”对于这间屋子里的人,凌夙总是颇为头疼,他们聪明绝顶,却又极为古板,做什么事情都是一板一眼,像现在,他们就认为,应该停下所有的工作,来迎接他这个主人的到来。但是,对于凌夙来说,这种注视让他很不自在。或许,只有身为实验室BOSS的白大褂,才有办法搞得定他们吧。
白大褂点了点头,只是微微抬了台眼睛,目光甚至还没扫完每一个人的脸孔,那些科学家们便又把头低了下去,开始忙碌起来。
凌夙满意地点点头,掠过所有的人群,快步走下台阶,走过一整排巨大的电脑屏幕,闪到了后面。那里面,是一间玻璃房,位于实验北墙的正中心,放眼望去,里面除了各式仪器外,还有一个人,正安静地躺在宽大的黑色皮椅上,面色安祥宁静的,就仿佛睡着了一般。
“还是老样子吗?”凌夙没有转头,只轻声问道。
“嗯,没什么反应,第三期营养液已经快到收尾阶段,希望到那个时候,可以有所进展。”
“好,一切就拜托给你了。尽量快一点,要知道,外面的人,可能没办法等得太久。”
白大褂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外面,现在怎么样了?”他问这话的时候,神情有些为难,像是明知道结果,却又不甘心似的。
“还是老样子,应该说,是更糟糕了吧,虽然你总待在这里,应该也能想象得到吧。”
凌夙说着话,眼睛突然眯了起来,他盯着玻璃房里的人看了片刻,突然伸手,想要去开门。白大褂却迅速地伸出手来,拦住了他:“你要干什么?”
凌夙拍拍他的手,笑道:“别紧张,就是想进去看看罢了。听听看,他最近有没有什么新的指示给我。”
白大褂的手,慢慢地从凌夙的手上滑了下来,态度缓和了许多:“我每天都有和他交流,不过看起来,他最近不太想说话的样子。他让你找的那个人,你还没找到吗?”
“遇到了点麻烦。”凌夙的眼神有些闪烁,故意避开了白大褂的视线。虽然他为人随兴,不过,他还是不太好意思在属下面前承认,自己之所以迟迟没有找到那个需要的人,只是因为他被袁怵的美色迷上了,就想跟着他满世界乱晃。什么找人,他一下子变得兴味索然起来。
白大褂听了他的话,若有所思起来,趁着他闪神的这个间隙,凌夙毫不犹豫地推开了那扇子门,一个人走了进去。玻璃门在身后轻轻地合上,发出“嗒”地一声,极为微弱,像是怕吵醒正在熟睡的那个人似的。
凌夙走上前去,仔细端详着那张脸。这是一张有着西方血统的中年人的脸孔,极为英俊,大约四十来岁的模样。可以想象,他年轻的时候,若是穿一身衬衣西裤,外面套一件长风衣,走路时风衣的下摆随风摆动,该是多么潇洒又迷人的一个情景。
只不过,自从五年前,自己得到他时,他就一直是这样,昏昏沉沉的模样。偶尔,会呢喃几句,说上一些简单的词,通常只是重复地叫着某个名字。凌夙试过很多办法,想从他嘴里套出更多话来,但是,他却永远只是这样,不管你在他身上,插上多少试验用的管子。
凌夙伸出手,替他整了整有些凌乱的衣领,然后,自言自语道:“照你给的线索,我去找过了,看起来,那里似乎并没有我要找的人。不过,托你的福,让我找到个更有意思的人。好吧,时间到了,咱们过几天再见,有什么话想起来没说的,记得,一定要告诉我。”
凌夙说话的时候,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他冲玻璃屋外的白大褂挥了挥手,示意自己要走了。对方露出一点惊诧的表情,仿佛在说:就从这里离开吗?
凌夙读懂了他眼神里的含义,微笑着点点头,甚至有点恶作剧地给了他一个飞吻,然后,转过身去,就像是转身离开那样,慢慢地向面前的玻璃墙走去。白大褂只看到他的身影越来越淡,直至最后,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