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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1 / 1)

>在事情已经告一段落,让过去所有的不愉快成为历史,烟消云散。以后大家做好朋友吧。”我对那群狼如是说,骨子里怎么也觉得像一只可怜巴巴的兔子向狼群求饶。我推了推狼子,示意他收敛他那挑衅的眼神。那一顿饭,吃得很没有滋味,我觉得好拘谨,胃部活动能力大大降低,我只是吃了很少一点而已。那美女小枫见状皱皱眉头,“小月,你吃这么少不行啊,得吃多点。我刚才打饭打多了,来,分一点给你,都吃掉哦。”于是,我真正体验到了,有东西吃也未必是好事情,比如现在,我痛苦得要命。我也不知道最后怎么把那些东西都吃完而不当场吐出来的。当天晚上我打了电话回家,一听到老妈的声音我就忍不住泪汪汪,“妈,你的儿子今天被人欺负得很惨啊……”

第四章 赠送礼物

童话故事里,聪明善良的小兔子总是打败凶狠狡猾的大灰狼。那是浪漫主义的童话,如果想看现实主义童话中的兔子和灰狼,嘻嘻,你可赚到了,不用看书,只要看我就行。只是,你得多买几包纸巾,我怕你会为悲惨的兔子命运流泪不止啊。现实是怎样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手机又响起来了,打开短信,名字又是美女小枫!!坚持住,先不要晕倒!看内容之前,在心里祈祷三遍,再深呼吸三次。看内容。“天啊,救命啊!!”我抱着狼子嚎叫不已。狼子拿过手机一看,连忙把手机丢回给我,那阵势就好像我忽然告诉他,手机上沾满了毒药,一碰即死。狼子拍拍我的肩膀,沉默不语,半晌,丢下一句话“去吧,记住,无论多么艰难,多么危险,你一定要活着回来。”这是啥话啦,说到这份上,我还能回来吗?

短信只有两行字:“小月,陪我去买东西吧,9:30教学楼门口等,不来的话,嘻嘻……”

以前我发短信挺喜欢用省略号的。现在却对这符号没有任何好感,尤其是在她的短信中出现,那种感觉就像你隐隐觉得拿着大镰刀的死神躲在阴影里对你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而你犹豫着要不要走过去。不寒而栗!!你肯定很不屑地说,哼!堂堂一个大男人怕一个女孩子干吗?问题是,她不是一般的女孩子。你见过一口气吃完三碗云吞面再吃三两饭的女孩子么?况且,对我而已,她简直是一个完美的克星。她熟知我所有的死穴。不知为何,跟她走在一起她总是凌驾在我的精神意志之上,由不得我反抗,不自觉地我流露出一股奴才气,凡是她要我做的事,只要不有违道义,我总是听话地完成。与其说我着了魔,倒不如说她很会利用人性中的弱点,威逼加利诱,把我的精神防线一点点地摧毁,她的进攻不着痕迹却又处处逼我入死地。狼子说,这就是命,既生瑜,何生亮,想起这个典故,你就应该坦然一点。他望向夜空,装作一脸惆怅,但我知道这小子内心里一定在狂笑不已。这虚伪的家伙,有时候他的表情太恶心我便偷偷地在他的白色内裤上弄些风油精,让他狠狠地“爽”一把。

9:30我“奉命”来到教学楼门前,身后干咳一声,狼气弥漫,转过身一脸谦卑,“小枫,早上好。”我忍不住想捅自己两刀,我干吗学她说话来啦!小啥,小啥,跟叫唤蟑螂似的。她好像很喜欢这样称呼别人,我怀疑她有养蟑螂的习惯。“还好,你没有迟到,否则,嘻嘻……”又是嘻嘻加上休止符,最受不了她这一套。她皱了皱眉头,目光落在我的鞋子上。我异常尴尬,“那个,小枫你就别这样盯着人家嘛,如果你想要我的鞋子,我便宜一点卖给你就是啦。原价六块半,现在以跳楼价六块四毛卖给你……”救命,她又敲我的脑袋!冷冷一句“把这不是东西的东西扔了。”“扔了?大小姐,扔了我穿什么?”“光着脚丫也比穿这东西强,你要是不脱的话,嘻嘻……”“行,我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只要别人叫他们一声帅哥,无论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辞。那一声帅哥释放了所有禁锢他们灵魂的枷锁,并为他们指明道路,他们沿着这道路一直走,在走到终点之前决不停歇,风雨无阻。不幸的是,我是这类人的一个变种,那一声嘻嘻就是我灵魂的审判。再见了,奇丑无比勉强来说有点感情的鞋子,有缘的话,我希望我们永远也不要再相见。

公交车上,有一对老年夫妇窃窃私语,隐约之中我听到女的说“还记得么?我们下乡的时候就常常这样光着脚丫干活,真让人怀念啊。你还光着脚丫向我求婚呢,我被你那滑稽的样子笑死了。想不到现在流行光脚丫,这股潮流不错,我们也能赶一赶,还可以体验一下从前的甜蜜感觉啊。”男的那位一脸陶醉,忽然他冲动地脱下妻子的鞋子,自己也脱了鞋子,两双脚丫相互轻踩。这样的场面你说温馨也可以,说恶心也可以。又有一对年轻的情侣讨论这事情了。女的那位说,“你瞧瞧人家,年纪这么大了还赶潮流,你呢,总是这么土,一点情趣都没有。”男的那位脸刷地红了,一赌气,把鞋子一脱往旁边的小垃圾桶一扔,动作干脆利落。我在一旁暗呼可惜,多好的一双鞋啊!这举动一下子点燃了车厢内的热情,人们纷纷脱下了鞋子,过一过赤足瘾。我有点傻了眼。那匹狼在我耳边轻轻的说,“你该谢谢我。你现在俨然成为潮流的先驱者了。”我刚要说话,一股可怕的气息压抑着我所有的神经,我大气都不敢透,生怕一透气就患上呼吸道感染。车厢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只听见司机一个人乐呵呵地说,“我也很久没有光脚丫了,感觉真舒服。”在他旁边,四五个人憋气憋成了痛苦状。有一个乘客冲动得想拿车厢壁的救生锤把玻璃敲碎,旁边的人努力地阻止他。原来空调车的死穴就在于此啊。还好,下一个站很快就到了,车门刚打开,乘客们争先恐后地拿着鞋子冲下车。什么是天下第一脚,今儿总算是见识了。但愿永远不要见识第二回,一次足以刻骨铭心。

光着脚丫跟着那匹狼在大街上吱悠悠地转,路人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有的抿嘴偷笑,有的流露赞赏羡慕的神色,不管怎样,我第一次受到这么多人的注意,一时兴奋莫名,像一个凯旋归来的将军昂首挺胸,一脸自豪。

那匹狼在一家店铺前停了下来,我也停了下来,向过往路人挥手,致以胜利者的微笑。脑袋又被人敲了几下,耳边传来那匹狼恶狠狠的声音“别臭美了,赶快进来!”那是一家鞋店,里面摆放着很多款式相异的鞋子,我看来看去都没有找到刚扔掉的那一双千古一绝吓死人的鞋子,看来那款鞋是稀有货啊。我开始后悔潇洒地把它扔掉,要是把它当作限量珍藏版卖给鞋子收藏爱好者,说不定会卖到一个好价钱啊。这下子又亏了。那匹狼拿了两双鞋子过来叫我试试。这倒奇怪了,你买鞋子,叫我试干吗啦?她白了我一眼,“这是给你买的。”“狼姐,我没有钱买鞋啊,要不然我也不用买那双极品了。”我把脸部表情尽量渲染得夸张,好让这匹狼能够良心发现,不再逼我。“又不是让你付钱,你一脸哭相干吗?而且,刚才你叫我什么来啦?”又是那咄咄逼人的气势。“是美女,美女,你刚才肯定是听错了。对了,刚才你说什么来啦,不是让我付钱?难道你买给我啊?”她狡黠一笑,点点头。我又倒吸一口寒气,这匹狼没病吧?

可是不管她有病没病,反正不用我付钱就可以,说实在的,那一双鞋子让我做了两个月的噩梦,现在总该到梦醒时分了。在那两双鞋子中,我挑了一双,感觉还挺好的。她去付钱的时候,那个售货员说出的价钱让我吓了个半死。不过那匹狼倒是付钱付得挺爽快的。

“走咯!”她又像鸟儿一样飞了出去,我追上她,硬着头皮问她,“说吧,要我干什么?只要不是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欺诈拐骗,啥事情都没有问题。”她先是一愣,然后明白过来,抿嘴一笑,“你真是一个白痴!!”又往我头上敲了几下,我更糊涂了,“不可能你把鞋子白送给我吧。”她双手放在后边,蹦蹦跳跳作沉思状,我就知道天底下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终于她回过头,又是那种笑容,每次打败我之后那种狡猾的笑容。冷汗,无声淌下。她走到我跟前眨了眨眼,“这个嘛,先不告诉你,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未完的审判啊!!她果然“狼”得够狡猾。

“走啦。”我正发着呆,她拉起我的手就往前走,“喂,我会走路,你就不用拉我啦。”“你这白痴,要不是拉着你,汽车随时会撞死你。”好恶毒的女人,我心里暗暗地说,“你这么恶毒,你才早晚被车撞死呢。俺福大命大得很呐。”过了马路,这匹狼还是没有松手的意思,被她拉着,我不情愿的跟在她身后,被迫望着她的背影,望着望着,不禁有点出神。她长长的头发在风中轻逸飘动,风中还传来淡淡的发香,多好看的一个背影啊!!这时候我真希望自己失忆,只知道一个美女拖着我的手在春天的风中漫步,这是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恋爱画面啊。可是,为什么拖着我手的人是她,真可惜了这春天的风,这美好的画面,这双新鞋子,这路人们羡慕的目光,这……“砰”的一声,我撞在了栏杆上,啥时候转弯啦?她转过身,晃了晃她厉害的狼爪。我吐了吐舌头,表示小心看路。

我晕,她居然在内衣店门口停了下来,“走吧,进去吧”她一脸灿烂的笑容,丝毫不理会我惊愕的表情。我之所以惊愕,是因为那是一间男性内裤专卖店啊。“厄,我够内裤穿啦,你不用给我买啦。”我低着头,吞吞吐吐地说。她白了我一眼,“谁说买给你的。”我松了一口气,然后用第一次见到外星生物的眼神望着她,原来她有这样的癖好啊。她脸一红,又敲我的脑袋,“你这白痴,肯定又在想些变态的事情,这些东西是我买来送给朋友的。”“哦。”我恍然大悟,突然又想起了可怕的事情:她该不会是买来给她的公狼吧,这匹狼已经这么可怕,他的公狼是怎样的一个角色可想而知,要是让那匹公狼知道我的手被这母狼拖着,他还不把我的手砍掉,我一个激灵,赶快把手抽出来。“怎么啦?”她皱皱眉头。“呵,没啥,抽出手来好帮你挑。”“对,我从来没有买过这些东西,所以叫你来帮忙看看,你看买哪些好?男生通常会买什么颜色的呢?”“白色。”我冲口而出。“为什么?”对啊,为什么呢?其实没有为什么,只是一见到内裤就想到狼子,一想到狼子就想起白色。“白色……够清爽嘛,哈哈……”“这样?那你帮我挑挑型号吧。”嘻嘻,既然这匹狼从来没有买过这东西,现在轮到我报复一下咯,我挑了一个比较小的型号,她皱皱眉头,“这,会不会太小了点啊?”“不,正合适,你要相信我。”我一脸自信。“好吧,就这一款吧。麻烦一下,这个要一打。”阴谋得逞啦,勒死你这匹公狼,看你还怎样砍我的手。想到这里又是得意的偷笑。

第五章 五月阳光

那一天为了庆祝我活着回到宿舍,而且还赚了一双鞋子,狼子第一次慷慨大方地买了很多啤酒上来,大家喝了个醉醺醺的,狼子还变态地吟了一首情诗:

终于|你选择独自一人走向远方|请记住我的思念常在你身旁|多年以后若有缘重聚|我会忍不住再一次|在你的眼睛中寻找圣灵与闪光|只是|它们的闪亮为你为我|还是|为了我们

那匹狼再也没有提起鞋子代价的事情,那件事从那次买东西回来之后,就一直搁着。她还会经常以各种理由叫我帮她干活,都是些挺无聊而且常常让我难堪的事情。不过,咬咬牙,我硬是挺了过来。她的公狼一直没有出现。我的心一直悬着,要是他问这母狼是谁出的馊主意买的变态内裤,我一定逃不了。慢慢地跟她相熟之后,我发现她有时候也并不是很讨厌,甚至觉得她有时候非常天真可爱小鸟依人。但是我还不是很了解她的脾气,以至于还是常常踩地雷。我觉得,她特别喜欢作弄我,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一直都想不明白。

我记得她说过,有困难就找她,冲着这句话,我就常常找她的麻烦,我常常拿着一大堆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化学啊什么的变态题目去问她,没想到,她居然精于此道,解释起来头头是道,比起我们老师的讲解好很多。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死死地盯着她看,有时候还忍不住捏她的脸,我想,这样一扯,面具下面到底是怎样一副外星人模样。当然,凡此举动过后,总是遭到十倍奉还。

“哟,亲爱的小月同志,又长胖了!”

“唉,该死的狼子同志,是被人扯肿了……”

不过,跟她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之后,我发现生活其实可以有意义很多,看书也有很多乐趣,大学并不是一大群人的对骂,通宵扑克麻将,一群人猥琐的目光加上响亮的口哨,整天的足球风尘,以及“九三学社(早上九点起床,中午三点睡醒)”的混合体。打电话回家的时候,我告诉老妈,我的学习又有进步了,我听见老妈又流眼泪了,不过这一次我觉得她的眼泪挺有感情的。她说菩萨显灵了,我们阿月交上了一个顶好顶好的女朋友。看见她如此激动,我也没有再作解释。只是隐隐地觉得女朋友几个字的味道浓了一点。

这段时间我还是一直做那个梦,那个滴水绿叶的梦境,隐隐地我听见她在对我呼喊,“紧紧抓住我的手,让我一直留在你身边好吗?”每一次我走向那个白色的朦胧身影,梦就醒了。睁开眼,还是水汽浓重的夜,还是无法诉说的惆怅。等待我的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而我是否能够和她有缘遇上,而这一切是单纯的梦境,还是冥冥中轮转的命运的耦合?我说不清楚,事实上我想,在这世上没有人能够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

日子在青春的任意挥霍中悄然溜走,春天的雨雾已经消散,五月的阳光在天空放射诱人的灿烂。五一假期,她没有回家,我也没有回家。我们买了几瓶啤酒,坐在学校的小山坡上看日落。人影寂寥,平时热闹非凡的草坪只有我们两个人。她的脸色绯红,不知道是喝了酒还是夕阳余晖在脸上的映照。

“阿月,你认识我多久了?”

“就像你认识了我这么久吧。”

“不对。”

“不对?嗯,从联谊到现在也一年多了,不过真正认识的话,从你那次晕倒到现在,也有两三个月了。”

“那你知道,我认识你多久了吗?”

“最久也是从联谊那时候开始啦?有必要这么神秘兮兮吗?”

“不对。嘻嘻,比这还要久一点点。”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啊?”

“现在先不告诉你。嘻嘻。”

她依然是这样嘻嘻地笑,还是那般狡黠,不过现在的狡黠已经没有杀伤力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这样嘻嘻地笑让我觉得很安稳。

“阿月,还记得鞋子代价的事情么?”

“记得。说吧,要让我做什么事情。”

“嗯……”犹豫了一会,“以后,当我的男朋友好吗?”

“好。”

没有任何的惊奇,对于她,对于我。仿佛这一切已经早在预料之中。她望着夕阳,傻傻地偷笑。她把手轻轻地放在我的手心上。我问她,那么你的公狼怎么办啦?她惊奇地反问,什么公狼。我把心中的疑问说出来之后,她笑得透不过气来,不断敲着我的脑袋。笑完之后,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我还没有男朋友。你这白痴还真可爱。”原来如此,看来确实如她所言,我脑袋里面的奇怪念头实在是太多了。再一次,她的脸填充着我整个视野。我静静地端详着她白皙的脸,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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