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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上雪作者:匿名君(完结)第44部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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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子真好,我决定22:22:22来个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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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蒺藜火球:在中国古代,火药的发明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早在汉朝,火药的主要成份硝石、硫黄已被人们当作药物使用。两晋、隋唐时期,炼丹家在实践中已经发现了硝石、硫黄和木炭等混合物的燃烧性能,并采用“伏火法”炼丹。唐宪宗元和三年(公元808年),道家《太上圣祖金丹秘诀》中记载有硝、硫、炭3个组分的配方。至迟到10世纪;已开始用火药来制造纵火器具,并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兵器──火药兵器(简称火器),使传统的火攻战术有了新的发展。北宋初年,出现了用火药制造的火箭、火球等。在《武经总要》(仁宗年间发行的一部综合性兵书,甚牛!现在看来,也有许多可以借鉴的地方)中,守城器械部分列举的火药兵器有火球、火药鞭箭、蒺藜火球、霹雳火球等多种。

据《宋史?兵志》等史书记载,自开宝三年至咸平五年(公元970年~1002年),兵部令史冯继升、神卫水军队长唐福、冀州团练使石普等人,先后向朝廷进献火箭、火球、火蒺藜等燃烧性火器。《武经总要》中记载着这些火器的制造和使用方法,并列出3种火药配方;这些配方是世界上最早以火药命名并用于军事的配方。

北宋时期火器的制造已初具规模,在汴京设有广备攻城作,工匠5000余人,下辖10作,其中就有火药作和专门制造火器的火作。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二月,从汴京一次调发煦州、河州驻军的火器,就有神臂弓火箭10万支,火药弓箭2万支,火药火球箭2000支,火弹2000枚之多。

不过我在这些资料中并没有找到毒烟+火球的攻击战例,不知道操作上到底可行否。自己在这里空想,到南宋资料中才开始记载铁壳爆炸性武器,还是金国先发明来对付蒙古牛皮洞子(厚牛皮盖住的车,能挡住大部分普通攻击,兵士们藏在下面,可以安全走到城下掘城神马的,跟个活动碉堡一样)的,之前的火器好似只能起到纵火的作用。大概做一个空铁壳子,里头装可生大量烟雾的毒药,在当时还很为难吧。可是我这里又需要这样的武器,只好把新工艺提前用了,大家别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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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故人 。。。

子文沉吟片刻,遣一名亲兵回大营知会了元威,便领着其他人提缰纵马直奔北门而去。

前阵子的大战在北门内外还留着许多痕迹,城门是新换上去的,在周遭遍布刀痕斧印,又被大火烧得焦黑的城砖围绕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城砖一旦被烧黑,便很难变回原先的模样,人则不同。大战只过去几日,百姓已渐渐恢复过来,居然已有人在街上做起了小生意,卖些吃食衣履,以及自夏军留下的大营中找来的各样稀罕物。

子文来时已去了帅袍,只着一领普通黑色棉袍,外罩同色锁子甲,长发简单束起,又令亲兵远远跟着,不叫近前,街上的百姓只道此人是个普通军官,看都不曾多看他一眼,管自做着手中的事体。子文乐得逍遥,索性下了马,将元威那里摸来的腰牌交在北门守卫处验过,便牵着马一路望城门口慢慢走。

前些天连着有几天东南风,大家只道天气要转暖,谁想这几日重新刮起了北风,又冷了回去,正所谓倒春寒。这种寒气到了傍晚,便越发让人难耐。子文紧了紧袖口,抬头远望,城北不到五里便是大山,山势绵延,恰好在云州城这里裂开个巨大的山缝,凛冽的寒风自山缝中吹过来,带来了大山特有的味道,也带来了山那边大漠的沙尘,冰冷的沙粒被风拍打在脸上,微微有些发痛。

然而令他惊讶的是,这风中,竟带着些许烤肉的香气。

西北大漠中向有成群的胡狼出没,冬日里便成了成群的饿狼,这般香飘十里的烤肉味道,对饥饿不堪的胡狼来说,是致命的诱惑。他早下了严令,严禁任何人在城外烧烤肉类,要么回城,要么蒸煮,以免香气过于浓郁,引来狼群。

哪个人不要命了,敢在这等春荒的时候跑到城外烤肉?

陡然间想起那张字迹歪斜的纸条,子文的面色微微变了变,莫非,竟是那个丁一不成?

他招过一个亲兵,低声吩咐了几句,便领着余下几个纵马循着香气出了城。

一路匆匆,眼见得进了山,待转过一个山坳,香气便明显浓郁起来,但在这诱人的香气中,却总有一丝隐约的其他气味混在里面。

子文与亲随们互视一眼,在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然。这些久经沙场的人都分辨出来了,那分明是血腥气。

再走近一些,血腥气越来越重,还伴随着野兽特有的腥膻味道,几令人作呕,胯/下的马似乎被这气味所惊,脚步中显出几分不安来。

果然有狼!而且数不在少。这样重的血腥气,那丁一只怕已凶多吉少了……死便死了,他身为西北军大帅,却不能放任饥饿的狼群在城池附近游荡,为祸百姓。

子文下马抽了长剑在手,

60、故人 。。。

身后的亲兵有几个架起了长弓连弩,另外几个紧握钢刀,围绕到他周围,便向血腥气最浓重的地方慢慢靠近。

翻过两个山丘,面前是座大山,山脚下有块两人高的大石,血腥气自石后不停地涌过来。一名弩兵小心地自大石旁探出头去一张,却愣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吓呆了一般。片刻后,回首望向子文,面上的表情极是古怪:“大帅……”

子文看出蹊跷,便绕过巨石,抬眼望过去。只见面前一小片旷野,无数狼尸横七竖八摊了满地,血流得到处都是,腥气迫人。正中一丛篝火,火上架着只剥了皮的巨狼,已被烤得金黄喷香,点点油脂落到火中,发出“刺啦”、“刺啦”的轻响,火旁一人靠在一截树桩旁,手中捉着只狼腿,正在张口大嚼。

那人听到声响,转过头来,但见他眉清目秀,左颊上却有一道长长的伤疤,自眉骨到下颌,将脸破成两半。火光掩映下,他的脸颊上分明有几滴没擦干净的血迹,地上丢着一柄弯刀,尽管擦得锃亮,还是可以分辨出刃上洗不去的血光。

他见子文这一行人手持钢刀快弩,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施帅不必紧张,狼群已灭,丁某以命担保,此地现下安全得很。”

子文也笑了,随手还剑入鞘,竟然也走到篝火旁坐定,揪下另一只狼腿,一口咬上去,嚼了几口,赞道:“味道不坏。”

丁一自火边拿起个葫芦递过来,笑道:“这是西北特产的马奶酒,味道也不坏。”

子文接过,拔掉封口的高粱秸,凑近去深深嗅了一嗅,只觉一股极浓厚的酒气冲鼻而来,一时间眼目皆醉,竟忍不住侧头打了个喷嚏:“这酒当真性烈!”

丁一大笑:“酒不烈,怎挡得住漠北的刺骨寒风?我等吃烈酒惯了,吃江南那种温软的美酒总觉得没味道。施帅可以尝尝看,习惯之后便能吃出这酒的好来。”

子文也不推辞,咕咚吃了一大口,却全然吃不出味道,只晓得吞了一团火,自口唇一路烧到肚腹之中,随即散布到四肢百骸。他耐不住浑身一激灵,连打了几个冷战,好容易缓过一口气,面颊已被激得通红。

丁一伸手轻轻拍抚他的后背,歉然道:“施帅想是腹中尚空,适才又匆忙赶路,血流正速。陡然间吃一大口烈酒,酒气便散发极快,若因此伤身,倒是丁某的罪过了。”

子文摆手道:“不妨事。”他将葫芦递回去,眼望着丁一连吃了几口,问道,“我并不曾着官袍,又是今晚刚到,这云州城上下只怕也没几个人晓得我要来,丁大夫怎知我是施仲嘉?”

“施帅乃钦封玉音郡主的驸马,枢密院使,屡次大败西夏军,功勋

60、故人 。。。

卓著。在西北,哪个不晓得施帅的威名?丁某虽然鄙陋,也见了大宋不少将官,听过他们些须谈论。这样年纪,这等气度,身边亲兵又善使长弓的,除施帅外,不做第二人想。”

子文微微一笑:“好眼力。丁大夫如此见识,想不是普通人,却不知仙乡何处?”

丁一抬眼望了望他,淡淡道:“丁某不幸,自小被夏人掳去为奴,却不记得家乡何处了。”

“哦?”子文挑起眉毛,惊讶道,“丁大夫竟是在西夏长大的?这一口官话倒说得好生流利。”

丁一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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