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随我去办事。”
孩童们纷纷应和,跃跃欲试便要开跑,奚吾微笑着退到路边阴影中,轻轻喊一声:“跑!”
胭脂和螺子黛很轻松地到手了,再来就是那两套妇人衣衫,奚吾领着跑最快的那个叫做阿四的孩子在众孩童一片艳羡之声中走开,领到个成衣铺附近,指着那铺子问道:“我要买两套妇人衣衫,身形与我相仿佛的,最便宜的就好,你会不会买?”
阿四点头:“会!”说着,捏住奚吾与他的铜钱撒腿就跑。
这孩子两只光脚丫,身上的短衫破破烂烂到处是洞,鼻子下面还挂着两条黄鼻涕,一脸呆相,跑起来却轻盈得如同一只鸟,姿态非常好看。
眼见着那孩子一头钻进了成衣铺,奚吾心里只在偷偷笑,这样容易便凑齐了,幸好孩子好哄。
正想着,却听到背后有响动,正要回头,陡然间眼前一黑,兜头盖顶便被甚么物事一把罩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治疗过程我给理想化了,咱毕竟不是要写心理治疗案例,写这些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写主角,所以,那个,对这个治疗过程别当真。
另外,不知道北宋的时候脂粉卖什么价格,按原料估计,若是大路货的胭脂黛青,普通人都用得起的那种,大概价格也不会很高,在这里就估算为十几文钱一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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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失散 。。。
奚吾身不由己,被套住他身子的那个大袋子拖着,磕磕碰碰一路被拖着走去了不晓得哪里,心中很是惊慌。
是平安?还是九王?亦或是带走洪景的那些人发现了?还是……劫匪?
他心下迅速盘算着,想不出甚么脱身之策。肩膀上的褡裢被这样拖拉着,几只瓶瓶罐罐掉了出去,在袋子里被拖得叮叮咣咣响,偏偏他被套住拖走的姿势是脚前头后,于是那几只瓶瓶罐罐便恰在他的脑袋边上拼命颠倒摇摆,只撞得他头昏眼花。这还不算,没多久,却被拖到了好似河滩的所在,身下无数石头疙疙瘩瘩,袋子里越发响成一片,奚吾勉力护住头脸,其他地方却无力顾及,只觉得周身各处无处不痛。
便在奚吾觉得那些人怕是要这般拖着他走到死时,袋子却停下了。有几只手隔着袋子用力按住他的肩膀腰腿,随即面前陡然一亮,一人持一把牛耳尖刀破开袋子,刀尖雪亮,直直逼住了他的脸。
奚吾一动不能动,又被刀尖指着,索性一言不发,等着那人说话。
但见那人年岁不大,约莫十五六上下,满头乱发用一根布条胡乱扎起来,脸色黝黑,一双眼睛却甚是明亮。
此刻,这双明亮的眼却恶狠狠盯着奚吾,大声问道:“你将我阿娘拐去了哪里?”
奚吾先前心中转了多少念头,猜测了无数对方的开场白,却全没料到对方会冒出这样一句话。
“我初来此地,从不认识你阿娘是哪个,这个拐字却从何说起?”
那少年咬着嘴唇:“你还要狡辩!你们两个贼汉子来到镇上,明明带了好些钱却不敢住客栈,还偷偷摸摸买脂粉,买妇人衣衫,分明是拐子!你们今日到了镇上,今日我阿娘便走丢了,定是你将她拐走要带去别处发卖!快还回来!快还回来!”
奚吾哭笑不得,原来受这等大罪,起因竟是一场误会。眼见得立在周遭的大都是先前吃过他点心的几个,连阿四也在其中,显然是孩子们见他可疑,趁着他与阿四去买衫子的当口,其他几个跑去通知了这个持刀的少年,一群人趁他不备捉了他,问他讨那少年走失的阿娘。
然而这场误会却是不好解释的,他总不能对这几个孩子说出自家身份,只得随口编个故事,说此番出门是随着老父亲去望亲戚,亲戚家有个表妹与他两个如何青梅竹马两情相悦,只是表妹尚未及笄,这番情意却不敢明说,只得偷偷买些脂粉送她,那两件衫子则是准备送与姨娘的见面礼。
费劲唇舌解释半天,末了还一口气背了好几章《论语》,证明自家是正经读书人,不是甚么拐子,那几个少年还是不信,一径喊着越读书越长坏心眼,他越是读书人,就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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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他是坏人!
奚吾被这一群少年缠住,推推搡搡,百般辩解都无济于事,心下也有些恼了,用力甩开捉住他肩膀的两个人,正色道:“你有甚么证据证明我拐了你家阿娘?只凭我读过书,买过脂粉和妇人衣衫就定罪,天下便没有这个道理。若你当真有理,便去寻里正来,是非分明,叫他看个清楚,是我的错,我宁愿认罪伏法,不是我的错,你们这样用刀苦苦相逼,一旦伤了我些须,便是伤人之罪!不单你要挨板子,其余那些个帮你的,也脱不了个帮凶的罪名!”
那些少年原先见奚吾长得清秀,又是一派斯文,只道是个文弱书生,他们一吓唬,便能如实招了。若当真是他拐走的,能找回生哥的阿娘,便是大功一件,镇上哪个会不夸他们能干!即便不是他拐走的,吓他一吓也没甚么了不起。此刻却见这个“文弱书生”忽然发起威来,说出来的话条条是道,看样子也似乎确实是冤枉了他,再听到“挨板子”“帮凶”甚么的,心中便有些害怕了。
便在少年们面面相觑,不晓得接下来该怎样做的时节,忽然远处有人一路喊着一路望这边跑过来。
那人越跑越近,衣襟散开,一颗大肚子上下颠飞,边跑边喊:“贼小子!还我杀猪刀来!”
“是杀猪郑!”少年们一声惊呼,“快跑!”
只听一声唿哨,那些少年呼啦一声散开,便望着不同的方向奔逃而去,阿四依旧是跑得最快,遥遥跑在了最前头。
那个持刀的少年先是“叮”一声将刀丢在地上转身就逃,逃了几步又停下,回头望了奚吾一眼,咬了咬嘴唇,忽然又跑回来,抬头望着奚吾认真道:“如果我冤枉了你,你可以打我一顿出气,我绝不还手,但哼一声,不是好汉!如果你当真拐了我阿娘,我迟早有一天会杀了你,找回我阿娘!”
奚吾点头:“好,若是我拐了你阿娘,我便站在这里等你杀,也绝不还手,但哼一声,不是好汉!”
那少年眼圈一红,拔脚就跑。
过一会,杀猪郑气喘吁吁跑到奚吾跟前,捡起地上的杀猪刀,用袖子使劲抹,口中骂道:“小兔崽子敢偷我的刀!哪天被我捉到了,割了你们的耳朵下酒!”
他嗓门很大,不少没跑远的少年都听到了,其中一个淘气的便背转身,一壁倒退着往后跑一壁对着杀猪郑挥手:“有本事来捉啊!来啊来啊!”
杀猪郑举刀用力挥了挥,大声喊:“老子那是懒得追!”
少年们便哄笑着远远跑开了。
杀猪郑看看奚吾,将手在身上来回抹了几把,便伸过来扶他:“那几个小兔崽子手底下没轻没重,怎么把你打成这样?”
奚吾一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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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也没什么伤口啊……怎么满头满脸又红又白的……”杀猪郑绕着奚吾转了一个圈,也糊涂了。
奚吾恍然大悟:“啊,那是褡裢中的胭脂米粉甚么的掉出来碎了,糊在了头脸上。”说着提起褡裢给杀猪郑看,果然里面的东西都掉了个七七八八。他望河边走上几步,对着河水一照,自家先忍不住笑出来了。其他的还好说,那盒胭脂混了粟米粉的效果实在惊人,便如打出了脑浆一般,红红白白很是怕人。想想,先前自家便是顶着这样一张脸做义正词严状,着实好笑。他连忙掏出汗巾,便就着河水擦洗起来。
杀猪郑摸摸后脑勺,也憨憨地一笑:“这位小哥是头一次来丰水镇罢,有没有落脚的地方?不如先来我家吧,让我浑家烧些热汤与你洗洗,这件衫子只怕洗不出了,你可有换洗衣服?不是老郑小气,实在是我的短衫你穿着都嫌大。”
奚吾连忙摆手谢道:“不用不用,多谢盛情。小可已有了住处,且尚有同伴在镇上相候,郑大哥且自便,小可这便要回去了。”他又冲杀猪郑拱了拱手,“告辞。”
杀猪郑张了张嘴,又犹豫了一下,眼看着奚吾举步就走,才忍不住喊了一声:“你那个同伴可是个老汉?约莫五十多岁,高个瘦瘦的,与你两个借住在镇上张裁缝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