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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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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遥夙神情凝重,缓缓答道:“我一直能一击必杀。”

我认真地说:“摇树,以我的身手和反应能力,目前这世上,能在偷袭中一击而杀死我的人,不超过二十个,你辛遥夙就是其中的一人。遇到敌人或险情时,你的身上,总会有一股淡淡的杀气,这种杀气,我是能感应到的,这也是种压力,会让我时刻警惕着。但是,最近在两万官军铁骑的簇拥下,我却几乎感觉不到这种杀气和压力了,你就象一柄未出鞘的宝刀,却已经无声无息地开始生锈了。”

辛遥夙霍然转头直盯着我,他的眼里又开始放出冷冷的光芒,让我重新感受到了他的压力。

但我仍然坚持把话说了下去:“摇树,我刚才的话说得有点重,但是我感觉得到,你心里有一个女人,你因为她,而心乱了。你忘了我们是在千军万马中,随时有可能丢掉性命。”

辛遥夙冷冷地说:“有又如何?”

我苦笑一声,辛遥夙一向是惜墨如金、言简意赅的,每每我说上一大堆,他只回答几个字,使我觉得交流的困难以及不平等。辛遥夙说这是杀手的习惯,每节约一个字,就可以多节省一分力气,以用在真正需要的时刻。就象他每日雕刻着的兔子,也不过是为了练习如何用最少的刀数达到雕刻目的。可是就是这么一个酷哥,却陷入了爱情的烦恼中,我不得不多费口舌来拉他一把。

我缓缓地说:“那个人,是不是小雅?”

辛遥夙淡淡地说:“是又如何?”

我琢磨着辛遥夙那四个字的意思,徐徐道:“摇树,你太节省字眼了,我听不太明白,索性帮你分析一下吧。你的意思想必是,不错,你心里确实喜欢小雅,但是,第一,你不会因为她而影响自己的判断和攻击能力。第二,喜欢小雅,你并没有错,谁都要成家立业的,不能都学我打光棍。是这个意思吗?”

辛遥夙的嘴角露出了淡淡的微笑:“不错。而且还有个第三,只许天王放火,不许摇树点灯?”

难得听到辛遥夙一口气说超过二十个字的话,我很是对自己的启发成果骄傲了一番,然后慨然道:“摇树,你和我不同,我不过是个混混,谈情说爱并不影响我的思考能力。而你是一个刀客,是一个杀手。我训练你们的目的,一是可以保护我,二是可以混入大军之中,偷斩敌军将领首级,这就需要你们在执行任务时摒弃七情六欲,不要儿女情长,出手前的任何一丝犹豫,都可以让你们万劫不复,错失良机。”

辛遥夙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嘲讽:“我一直在保护着你。不过,你既然敢只带九人融入这两万关宁铁骑之中,还在乎自己的性命吗?即使在乎,又有用吗?你既然坚持独上鼓山,我们的保护,对你对我,又有何意义?”

我很少听到辛遥夙说这么多话,不由一时间被他问倒了,想了半天才决定把话题扯开一些:“我天生就是个赌徒,生死早就置之度外。但你作为一个杀手,不能乱赌,赌输的结果就是死……”

“我也在赌。”辛遥夙不太礼貌地打断了我的话,他有这个不礼貌的资本。辛遥夙救过我的性命,我也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弟弟看待,我曾说过,在私下的场合,他不必叫我天王或师长,更不要跟我客套,所以我们说话总是直来直去。

“哦?你在赌什么?”我好奇地问。

辛遥夙淡淡地答道:“我在赌,当我刻完第七十个雕像后,我能不能忘记小雅?“

我心神一惊:“怎么了?摇树,我只是让你执行任务时,少想些小雅,并不是让你放弃小雅,你误会了吧?“

辛遥夙的脸上忽然露出了浓郁的悲伤,他毕竟仍是个十九岁的孩子,还不能掩饰所有心事。我顿时若有所悟,想起那日在福王府里的情形,忍不住问道:“难道小雅喜欢的竟是……福王?”

辛遥夙脸色一僵,紧紧地闭上了嘴唇,我看见他的手指甲狠狠地掐进肉里,然后沉默地挥刀,继续雕刻起小雅的雕像来。他挥刀的姿式奇特而优雅,似乎要把全部的力气和生命刻入那没有生命的雕像中去,我分明在他的沉默中,听见了游唱在风中的那一曲楚歌。

我黯然神伤,不着边际地宽慰了辛遥夙几句,但他显然不需要同情,而是宁愿默默地承受,我只好摇着头走开了。

我不知道小雅和辛遥夙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我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倒也还能理解小雅,从她卖身入府的这么多年,始终面对着她的恩人兼福王府上最有权威的男人,对福王有些想法也是正常的,辛遥夙明显来晚了,名花心中早有了归属,只能怪造化弄人,相逢恨晚。

唉,只是这样一来,这世上又多了一个苦人儿。七十个雕像啊,这个“七”同“切”音,也许辛遥夙正是想用这种方式,来切断自己的那一缕错误发芽的情丝,虽然这样或许能培植出一棵参天大树,成就一个真正的杀手,但我还是替辛遥夙感到惋惜和难受。只是,各人头上有各人的一片天,谁也不能代替别人走出那片乌云,只有看各人的感悟能力了。

好在,离京城已经很近了,也许,在北京,我能有办法让遥夙在刻完雕像之前,彻底忘记那段情伤。我吁出口长气,忽然间很想马上见到崇祯那个冒牌货。

第六十五章 初见崇祯

跨越万水千山,我们终于来到了北京。

这一路上,虽然不象唐三藏的西游之路那么惊险,但却是我穿越人生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北赴京城的路上,我迷失多年的感情,终于找到了一个归宿,尽管,我仍然怀疑那只不过是一段我有些被动接受的亚爱情。

刚进城门,就有一个老者和一个壮汉上来迎接我们。那老者貌不惊人,光光的下巴,一双小眼里却透着狡诈和世故;那壮汉虎背熊腰,颇有几分豪迈之气。一番寒喧之后,我小小地吃了一惊,那老者竟是当朝的东厂大内太监总管曹化淳,那壮汉则是锦衣卫指挥使汪起先,都是崇祯皇帝十分亲信的耳目。

东厂和锦衣卫都是明朝最有名的特务机构,我是在《新龙门客栈》那部电影中初识这两个机构的厉害的,后来又专门了解过这两个特务机构的历史。锦衣卫由洪武帝朱元璋建立,作为皇帝私人卫队,却负有侦察京师官民的职责,由一个指挥使主持,明后期宦官专权比较厉害,而锦衣卫是明代特务机关中唯一不由宦官主持的,所以,这汪起先作为指挥使,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特务头子了。

但曹化淳的来头就比汪起先更胜一筹了。为了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力量,明成祖又于1420年增设东厂,职掌与锦衣卫相同,其属官、隶役都从锦衣卫官卒中选任,并收罗了一些地痞流氓作为爪牙。所不同者,是皇帝指派亲信宦官做东厂的提督,一般由司礼监秉笔太监第二人或第三人担任,称“督主”;锦衣卫向皇帝报告要具疏上奏,东厂可口头直达;皇帝还赋予东厂督主以监督锦衣卫人员的权力。这样,厂权高于卫权,宦官又直接控制厂权,使宦官拥有随意逮捕、刑讯、杀戮臣民的特权。这曹化淳,就是东厂的最高首脑人物。

总而言之,这两个特务机构都是令人谈之色变的虎狼机构,虽然那时还没有清朝时的血滴子,但手中“要你命三千”的东东还是不少。可以说,只要这两个特务头子愿意,就可以随便弄一些罪名和伪证,随时把一个权势中天的朝中大员彻底整趴,因此,这两个人都是我惹不起的。于是我打点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和他们互述了一番如滔滔江水般的仰慕之情。

不过想起我在杞县聚宝岗上,曾假冒过曹化淳的手下曹大勇,并借他的名头将几千官兵引入陷阱围杀,我不由有些心虚。从逃走的官兵口中,想必老曹早已探知此事,据说太监都是小气之人,何况还是太监和特务这两个变态职业融于一身的老曹。虽然今非昔比,但老曹如果想故意整我,天天在崇祯那灌些**汤,就算这个崇祯是穿越者,也难免会对我心存芥蒂,这就够我喝上好几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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