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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活 第530节(1 / 2)

也有人说,或许肤色白的人就是比较厉害——这种观点在远房亲戚出现后,很快就显得不可信了,因为这些黄皮肤的亲戚长相和他们相似,却也很厉害。对于一些如美酒一样的人来说,这个发现莫名地让他们有些高兴呢。

这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才让他们有了前去和黄皮肤的人交朋友的勇气,这是很难得的一件事情,要突破的是内心对不祥之地,对疫病的恐惧,以及族里幸存长辈的反对,在连续几次的疫病洗礼之后,幸存者的胆子都变得很小,他们更加谨慎避世了,虽然依旧时不时要外出狩猎——他们这一带的部落,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在几片土地之间周游着,每个地方住上一段时间,也种田,也打猎,而且还会做一些东西去附近的部落交换,但现在,除非必要,他们很少拜访邻居,就算出外,也很不愿透露自己的住址,他们变得没有那么爱交朋友了。

但,土著的寿命不算长,二三十年对他们来说,就算是换了一代了,而毕竟总有人的性格要大胆躁动一些,譬如美酒,他的乳名就是‘大胆’,这个名字的来源,是他的接生婆在去河边取水回来,给产妇洗漱时所看到的景象:一只松鼠,在一大一小两头老鹰的虎视眈眈之下,还跑到松树上去采松果。这无疑是非常大胆的动物,按照习俗,这就成为了美酒的第一个名字。

他们这些土人,一生都会有很多名字,乳名、外号,第一次狩猎后,根据狩猎或作战的结果,所得到的美称或者蔑称,当然,如果他们受到很深的感动,也会给自己起名,譬如美酒,他的名字就是在品尝了远房亲戚的赠予后,对这种饮料非常着迷,因而给自己起的。和他一起来上课的同学,有一些也给自己起了新名字,譬如:‘好药’、‘医生’等等,无不是表达着自己的向往和着迷。这些名字本身就代表了远房亲戚给他们的印象,还有人干脆给自己起名叫做‘好’的,用来表达对亲戚的喜爱,要让自己一辈子也不忘记自己上过学后,发生的很好的改变。

美酒可以很自豪地说,除了朋友间的外号以外,他一辈子没有得到过坏名字,他的运气很好,每一次大胆的冒险似乎都会有一个很好的结果,这一次也是如此,自打被虎大哥带到村庄,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认识了两年多的时间。

虎大哥——也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鹿一,好长辈,好老师,教导美酒学会了无法计数的知识,让美酒学会了一门新的语言,也完全成为了一个全新的,博学的人,美酒认为,他学到的知识甚至比酒还更宝贵——不过他还是要叫自己美酒,因为知识虽然宝贵,但还是美酒更让人着迷,美酒学习知识,是为了好处,他明知道酒有坏处却还总想着喝,说明他真正爱着的是酒。

美酒非常想学会的知识,就是怎么用玉米酿出这样的烈酒,只要掌握了这门技术,他敢保证自己的部落能在大平原上重新找到立足之地,甚至在很短的时间内重新富裕强大起来。可惜的是,他目前暂时还没学到这里,村庄开办的学习班,似乎只热衷于教他们种田,并不愿意教他们酿酒。

不过,光是学会怎么肥田,就足够让部落打消了对这片不祥之地的顾虑了,尤其是在学习班带去了新的知识,告诉大家,疾病和地无关,和病菌有关之后,部落的氛围开朗多了,至少没那么疑神疑鬼了。

知道是病菌而不是邪灵,虽然一样要死人,一样没什么太好的办法,但似乎心里也能好受一些。而且,对美酒的部落来说,有一个很好的消息是,他们的粮食产量提起来以后,部落就不需要一直分人出去狩猎了,这本来就是个危险的活儿,部落又在疫病中损失了太多人手,如果大家能专心种田的话,相信几年内部落的人丁会比以前要繁盛得多。

如果远房亲戚能别那么好心,那么,他们简直就是上天给部落降下的一线生机了,这是让美酒这些第一批靠拢的土人很耿耿于怀的一点,他们知道这不应该,却也忍不住有点想独占这些新客人带来的好处。不过,这些远房亲戚对他们的想法似乎完全没有感受,他们总是一如既往地按着自己的步调做事,而四面八方的部落,也不知道怎么就从各种人嘴巴里听说了这些事情,来这里上课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家想学的也都差不多:种田、酿酒,治病,都是这些熟悉的课题。

种地是最热衷教的,其次是治病,酿酒是没可能的,当然所有人都要优先学习语言,不过,和美酒他们最开始相比,如今学习的速度已经越来越快了,毕竟两种语言已经有了对照。美酒在不学习的日子,甚至不需要去狩猎,回家的一路上,都有人主动跟着他走,想从他这里多学点汉语——他们大概三个月过来村庄一次,差不多也是短玉米成熟的周期,在冬天来临以前,部落可以收成两季玉米,他们总有多余的玉米,可以到村庄的集市上换点吃的:是的,村庄这里逐渐地自发形成了一个集市,这样大家在学习之余还能顺便就把工作给做了。

“美酒,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带多少酒回去?”

才刚下课,他身边就聚满了人,大家都有各式各样的问题来问他,似乎也遗忘了彼此部落之间或许曾有的仇怨,美酒是很喜欢这样被簇拥的感觉的,他立刻喜笑颜开起来了,不过,这种欢快的氛围,在大家一起回到学员聚居点后不久,就被远方哒哒的马蹄声给打破了——两个曾在村庄学习过的好猎手,穿着简单的围腰布,飞快地从刚刚修建起来不久的小路上跑了过来,他们非同寻常的急迫,以及朴素的穿着,立刻引起了大家的紧张:来村庄是件大事,人们往往精心打扮,至少穿上兽皮上衣,但他们却是光着上身就跑过来了。

“我们是来报信的!”他们也立刻就道明了自己的来意,“来自南部港口的白皮肤人,他们集结了起来,带着黑皮肤奴隶,送给我们的部落美酒,换得安全通过山径的许可——他们的目标不会是别的村子,只会是眼下的‘亲戚庄’!”

“和我们私下隐隐担心的一样——这些白皮肤人,他们是忍耐不了多久的,现在,他们终于要打过来了!”

第1114章 李城主庙算

“准备开始清除异己了吗?他们的动作,比我们想得要慢一些啊——去年我还以为就会来了,却还是等了一年……这么看,这帮白皮佬,他们彼此也并不是很齐心,不算是什么太难缠的对手。”

消息很快就被送到了山坡顶,定居点中的管事们,也被叫到一起,商议着该如何应对眼下的局面。最先发言的,当然是城主李魁芝了——说来也是离奇,这人在立志城,总是疯疯癫癫的,有点儿破罐子破摔的味道,但真让他跑到黄金地里定居之后,李魁芝却反而正常多了。

不说英明神武,但在这样的时候,还是很能让人放心的,高谈阔论、运筹帷幄之间,隐隐还有几分料敌机先的味道,充满了强大的信心,好像把敌人的思想都给一眼看透了,“来了也好,这地盘总是要打了才能划拉下来,我们双方之间,必有一战,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把他们打垮便是了,倘若效果够好,还能叫这些人缩回大陆东部去,此后再也不敢踏入西部一步!”

“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呢。”

毕竟是远离了华夏,没有买活军的天兵坐镇远方,在军事上,一向很少和别的势力有剧烈摩擦的众人,难免有些怯场——要说乡间打群架,海上短兵相接,这些跟随李魁芝来此的老海狼也罢,虎厚禄这样,从草原混到边市上的老猎人也罢,都是不陌生的,他们不是没见过血,而是的确没有成建制地上过战场,因此乍然间有点儿气虚。“虽然他们不太可能倾巢而出,人数也不是特别多,但就怕他们把黑奴带来,又游说了土人部落加入……”

的确,这是最让定居点担忧的事情:在定居点凝聚足够的人力物力,建起城墙以前,怕的就是人海战术,人数多了,哪怕武器有代差,只要敌人的作战意志够坚决,还是能给定居点带来很大的危机。

之所以定下了嗜好品破冰、医药外交这些方略,在勘察地理的同时,结好土人,也就是预防出现类似的情况。经过两年时间的摸索,李魁芝等人已经把周围的地理情况摸得差不多了,画下了更详细的地图:虽然对照观星得来的经纬度,可以知道自己现在所出的地点,在后世叫做什么地名,但实际上……这些信息一点用也没有,因为很显然,除了大地形没变之外,后世的地图能提供的信息是很有限的。

后世的聚居点,现在可能什么都没有,后世的道路,现在也未必适合作为修路的选址,甚至说后世的气候也不能作为现在气候的参考,如今在这片土地上,什么地方是适合耕种的,适合种什么作物,附近有什么聚居点,这都得大家慢慢地去摸索,去盘。

同时也要承认,白番在这片土地上也有他们比拟不了的优势——来得早,已经来了几十年了,甚至有些地方,他们已经圈出小田庄来,教着那些被抓来的奴隶开始干活了。

这样,周围的土人部落必定会有一些能和他们交谈的人,而这就是李魁芝等人最大的劣势了,交流是一切的基础,如果不能交流,那立场几乎是天然敌对的,完全无法指望这些土人部落在有冲突的时候,会自发地前来帮忙,更大的可能必然是跟着白番来抢一把——

其实,如果足够聪明的话,这些酋长也该知道,任何时候,两个选择都该比一个好,但李魁芝估摸着,希望不大。这些心机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会出现的策略,根据他的观察,本地的土人在政治上的素养,还不如虾夷人,他们的战争就是酋长领着勇士对冲……甚至连埋伏对他们来说都是很陌生的概念。所以,他并不觉得土著会自发地领悟到这些道理。

教导土人学会说自己的话,这是当务之急,好在他们运气不坏,虽然误打误撞把定居点选在了不祥之地,但也迎来了和平发展打基础的一段宝贵时间,随后,虎厚禄又用酒吸引来了一批好奇的土人青年,就这样,口子很顺利地打开了,李魁芝在他们开始交朋友后没有多久,其实就预告了武装冲突的到来:这是必然的事情,白番肯定无法容忍这片土地上‘第二个选择’的出现。

更不必说随着科普的进行,土人部落迟早会意识到,疾病是如何通过接触传播到他们这些群体中去的,他们的反应,要么是畏惧且消极的逃避,要么就是仇恨且冲动的敌对,反正总不可能是亲近,怎么看,白番都是注定被抛弃的选择。定居点这里,有知识、药品、酒,白番有什么?鞭子?还是带了病菌的织物?

一旦怀疑产生,来自白番的货物受到怀疑,白番和土人的友好就注定不可能持续了,白番被排挤和驱逐,只是时间问题。这是后悔都没有用的事情。而白番的时间窗口正在无限的缩小,他们只能在这种认识才刚刚开始传播,没有得到

普遍承认的时候,尽快地把定居点摧毁,才能扭转这个危险的趋势。

如果是李魁芝,他去年就想尽办法也要来了,拖到今年就是大错特错——过去一年,定居点多交了一倍的朋友,培养了至少三十个能够初步交流的精锐土著战士,交际范围是原来的几倍,连集市都迅速成形了。去年没来,今年就已经非常棘手,如果今年还不来,到明年,白番压根就别想撼动定居点的存在了。

“可惜了,哪怕就是再晚两个月,等我们的人靠岸……”

两年间,定居点这里是一直有船到的,一来要运货,一来要运人,定居点的人口规模已经上千了,这也是如今集市贸易的基础——如果部落有剩余的粮食和肉干,拿到集市这里来,别人不买,定居点也会买下来的,他们一直需要粮食和肉干来给新到的成员做口粮,当然也需要酿酒材料。同时,布料和一些小工具,也都是海那边运来的紧俏商品,很多部落甚至不愿意买药,明知道危险性,还是忍不住要在布料和烈酒上花钱。

最新的船期,大概是在一个半月以后会有船抵港,这段时间,港口空空如也,是没有大船停靠的,李魁芝推测,这也是白番选择此时来攻打他们的原因。很可能白番还用烈酒诱惑了一些处于定居点影响力辐射边沿的部落,让他们一起来发动一次大抢劫了。如果不想被抢劫,就得出人来跟着他们一起攻打定居点——采用这样一路裹挟的办法,的确能在到达定居点的同时,把声势营造到最大。而定居点对此的应对办法也很简单——不能困守在这里,要把人撒出去,即便不能说动部落们出人帮定居点打仗,也要确保土人部落保持中立。

“跟着白番的部落越少,我们的手段就可以越狠——凡是经过挣扎,能站在我们这边的,要让他们得到好处。那些保持中立的,要让他们庆幸自己的选择——这就要从敌人的下场来体现了。所以,这一次我们要展示自己的拳头,对敌人狠辣一些。”

李魁芝条分缕析地说到这里,在场诸人除了点头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话可以说了,都是心悦诚服,听令行事。“土话说得最流利,个人武力值最高最机灵的战士,俩俩结伴子,一个部落两个人,带上火铳和弹药,马上去山下,找到带路的学员,立刻出发。”

虎厚禄为首的十几人,被点名之后立刻聚在一起,对着地图开始分部落聚居点了,很快就领命而去。李魁芝又点了几个名字,吩咐他们整顿内勤,在定居点内拉起一支应急队伍来,往白番前来的方向巡逻勘探,定居点平日也有定期操练,这都是做熟了的,众人并不慌乱,均都是依言行事。眼看事事吩咐停当,他又转向屋内始终没有被差遣到的两人,“阿勇、阿宽,你们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吧?”

始终扎着头的富宽,不声不响地取下了自己的头巾,露出了一头红发:定居点的大家,为了卫生需要,大多都理平头,这也是一个醒目的特征,逐渐在亲近定居点的部落中流传开来。但富宽却留了及肩长发,明显是有所准备。而在他身边,肤色黝黑的乌勇敢也咧嘴一笑,“早就准备好了,城主放心,他们这一次要是胆敢带了战奴来,保证让他们重新尝到壕镜大失败的滋味!”

这一听就知道,是当年在壕镜经历过策反的黑大汉,李魁芝欣赏地拍了拍两人的肩膀,“都是好样的,尤其是你,勇敢,你的心愿一定能达成的——去吧!”

在华夏,这些黑大汉哪怕是卖力气,都可以过上不错的日子,放着好日子不过,跑到黄金地来,乌勇敢的心愿不用自己说,大家也都能明白,肯定是为了那些被抓到黄金地来的同乡。这种崇高的目标,是让人心中起敬的。

至于富宽,他跟着来黄金地也不奇怪,这年头,白番根本谈不上对自己的国家有多忠诚,再经过知识教的打磨,如富宽这样,想在黄金地寻找机会,富贵险中求的汉子来说,他们根本不会觉得针对黄金地的白番有什么不妥——虽然都被叫白番,但黄金地的白番,在欧罗巴老家还和他们打生打死,根本谈不上什么感同身受、唇亡齿寒,有时候李魁芝甚至觉得,富宽比定居点所有人都还希望黄金地的白番死。

差出了这两人,备战准备差不多就算是做完了,李魁芝拧着眉头,倒背着双手,在院子里又转悠了一圈,想明白没什么遗漏了之后,方才点了点头,睁开眼笑骂了一句,“不去干活,在这守着我卖什么呆呢!”

“没……城主真是举重若轻,令人佩服!”

也算是和李魁芝配合着做了几年事情,被他当成老班底一员,‘拐带’到定居点来的周老七,嘴角也有点儿抽抽了,他和不远处的万义一直对着眼色,两个人脸上全是说不完的话,李魁芝扫了一眼,还能不知道他们想说什么?他没好气地道,“这儿又没有银行的催债员了,天高皇帝远的,我装疯卖傻给谁看啊!”

一句话,算是把自己多年来的一层画皮给戳破了,他也不害臊,理直气壮地哼了一声,也是情绪上来了,又满腹感慨地长出了一口气,显然也是对刚才自己的表现异常满意,“真当老子没有半点本事,全靠一身的蛮力当上的大海主?今日也叫你们重温一下老子当年的风采!”

他是不是大海主,这标准就存乎一心了,反正现在郑家没人在,谁也不会和李魁芝唱反调,都是顺着来哄,李魁芝想到之后的大战,也是心潮澎湃,倒背着双手,悠悠道,“这才是老子心里城主该做的事啊!翻云覆雨、运筹帷幄,克敌于千里之外……你们说,这些事难道我做不来吗?做不好吗!”

“可惜!可惜啊!谁知道,当城主最难的,根本不是博弈,不是谋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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