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又是一阵惊呼,围绕着两个球员狠狠的冲撞,此时那恰到好处的慢镜头中,只见一个黑肤色的洋番健妇,被撞得倒飞出去,穿着短袖球衣的身体,狼狈地砸到地上,和黄土地激烈摩擦,瞬间便拉出了好几个血口——再怎么细腻的土地,也不免会混入石子,因此,篮毬、足毬也是时常见血的运动,尤其是拼抢中,如果没有见血的决心,绝对是抢不过对面的。
这个黑姑娘,虽然个子不算多高,但拼抢起来却非常凶狠,犹如野兽一般,根本不怕受伤,凭借着自己的悍勇,在人群中左冲右突,总能为她的球队带来球权,而且因为肤色醒目的缘故,众人对她的印象比旁人更深,此时都是惊叹道,“好刚毅!”
“这怕不是个女兵士的好料子!”
“说不得就是军队里出的球队呢?虽然不参加奖牌赛,但表演赛是可以参加的吧!”
任何比赛,都是要有支持的一方才好看的,虽然不少观众都是后来的,并不清楚这比赛的球队各代表哪里,但是看着看着,倒也因为一个球员的突出表现,选择了自己支持的颜色,跟着大声喝彩,希望其能够晋级。并且希望能去场内看下一场比赛——主要是每天的比赛不少,大屏幕放什么是比较随机的,不太会有专门放映一种运动的现象。就是这会儿,也是这块屏幕放篮毬,那块屏幕放足毬,叫人难以抉择,恨不得两只眼睛能一边看这里,一边看那里。
“好样的!”
“漂亮!”
“好——球!”
虽然对于规则,并非人人熟悉,但只要是看进去了,还是很好懂的,好球坏球,也很容易分辨,隔远了跳投,又高又飘,唰地空心命中,那就是好球,那种瞄准了半天,差点被抢断了,仓皇出手,根本连篮筐都没沾上的,自然就是坏球了。众人看了好球,如痴如醉,看了坏球则对球员好一通埋怨。
至于他们自己,也是手痒得厉害,有些少年少女,已经有点出癔症了,走着走着便往后微微一仰,伸手一抛一甩,仿佛在对着空气投篮一般——毫无疑问,篮毬这东西,已经完全在民间流行起来了,虽然因为售价极其昂贵,普及程度肯定不如角抵,但是,用尿泡制的替代品,少不得也要一改原本的用途,尝试着被拍着玩玩,同样,五人制足毬,也完全取代了原本的蹴鞠,成为了买地这里新流行的运动。
“爹,爹,拍球,拍球!”
便是被父亲抱在手里的小孩儿,也欢喜地拍着手掌,指点着屏幕,“娴儿玩球!”
“好好好,娴儿回家便玩小藤球。好不好?”
“好!”
胖嘟嘟的小女孩儿,穿着小背心,在父亲的怀里兴奋地踢着小腿儿,身旁的摊主看了也是有趣,笑道,“看着孩子,踢人多有劲,长大了怕不也是个女力士!”
这话若在敏朝,有点儿阴阳怪气的味道,但在买地却很中听,娴儿父亲顿时开怀道,“我也这么说呢,看着孩子的胳膊,从小就鼓鼓的,以后叫她也和六姐似的,把肌肉练起来,谁敢欺负?走到哪都被高看一眼。”
的确,买地这里崇尚健壮,也不是一日两日了,但随着六姐的一番讲话,以及在开幕式致辞中的亲身示范,这种对于健壮审美的追求,又上了一个台阶。对买地的百姓——尤其是是从前的民间苦力汉子,本来在他们的审美中,也认为壮实姑娘没什么不好,在买地便更加自然地接受了六姐的喜好,他们对于谢六姐的崇敬和盲信,远远不是原本的有产阶级转化成的吏目、书记、小商人等可以想象的。
既然谢六姐给他们带来了粮食,让他们能够吃饱,又给了他们学习的机会,工作的机会,获得报酬而不被克扣的机会,受了委屈能去告官的机会,那么,六姐的话,便是他们的纶音,六姐既然喜欢健壮的女娃,而且说女孩子壮一些好,他们对于女儿最好的期望,就是让她们能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健壮女娘。这样的夸奖,又怎么能不让他们喜欢呢?
“娴儿,以后做个女力士好不好?”
这个脸上明显有些沟壑,肩背上还有一块凸起,大概以前是个‘窝脖儿’挑夫的汉子,满脸笑意地问着女儿,同时伸手去怀里,掏出钱袋来,买一根叮叮糖给她吃。小孩子看到糖双眼就发亮,一边拍着手,一边熟练且嘴甜地应承着,“好!娴儿做女力士,娴儿以后抱着爹逛街!”
“哈哈哈!”
周围人群都笑了起来,就连坐在茶摊上看仙画的几个小女孩,也笑着扭过头来看了娴儿一眼,大概是议论着她的童言童语,不过,大家的注意力很快便又被比赛给吸引了过去,只有茶摊边上的一个小姑娘,还托着腮,看似是在看比赛,实则却是在偷听着隔桌两个姑娘的对话。
“……那个黑姑娘,是原来在壕镜的女仆吗?还是美尼勒城里留下的洋番家眷?能不能为她做一期访谈,刊登在《万国报纸》上?”
“你是说附版画的那种吗?叶,我们的报纸是面向国际旅行者,你觉得他们中有多少人是不歧视黑人的,你的目标读者,那些黑人,他们又有多少人能读到这份报纸?当然,作为一个洋番女球员,我认为对她的采访是有意义的,但或许不该强调她的种族——”
“你知道吗,马丽娜,虽然你一向很有点儿道貌岸然,似乎对于六姐的纲领完全认可,但我不得不说,你似乎并没有想到,你故乡的那些绅士们,对女人的歧视丝毫不亚于对黑人的歧视——如果我们不强调黑人在买地的平等地位,是不是也要在报道中回避她的性别?要知道,她的性别,我们的性别,对于国际旅行者来说,似乎也不那么的体面。”
又一个口是心非,不能完全贯彻六姐思想的伪君子?
这个小姑娘的兴趣,比之前更浓烈得多了,虽然她还没有完全听明白,但只需要一个指控,便足以让她对邻桌的这两个年轻女人,燃起了更高的兴趣,与潜在的敌意——王剑如不在乎反对者的反对是否现实,当然她也不会做什么,因为现在她并没有这个身份,她才十一岁,根本考不了吏目,但是,这不妨碍她多了解一些反对者的典型特征,从职业的角度去观察反对者们,她认为,这对于她将来的工作是很有益处的。
得益于她矮小的身高,以及,和买地这里的风尚不太协调的,瘦弱的身形,很多人都会觉得她比实际年龄还要小,只是个九岁、十岁还不懂事的小姑娘,因此,她的靠近并未引起邻桌的警惕,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听起来像是《万国报纸》的编辑——王剑如认为,这些喉舌部门的编辑虽然不是吏目,但却应该尤其警惕,因为她们的权力不亚于要害部门的首脑——还在很投入地谈论着她们的工作。
“这要看你对于我们的报纸究竟是如何定位的了。”
马丽娜,那个洋番少女,似乎也并不在意叶姑娘的指控,而是很淡然地说着流利的官话,“你是希望《万国报纸》宣扬我们的不同,对国际旅行者造成压力和恫吓,还是希望《万国报纸》宣扬我们的好处,诱惑更多的国际旅行者前来呢?或者说,叶,你认为,六姐对此,又是如何希望呢?你的观点,是否才是对于六姐纲领的暗自反对呢?”
刺出这一剑之后,她显得胸有成竹,怡然地往后一靠,品尝起甜蜜的凉茶来了,王剑如瞅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叶姑娘。她觉得这幅画面相当的有趣——两个人都用六姐的纲领作为武器互相攻讦,似乎,人们并不容易简单地分辨,她们谁是欺世盗名者——谁又是那个得了六姐真意的,真正的信徒。
第578章 歧视(上)
人能否完全从自身的利益出发, 进行理性的选择?
叶昭齐正式参加工作以来,有很充分的机会来思索这个问题,因为这也有一部分算是她的工作职责——她作为一个本土活死人编辑, 进入《万国报纸》,本就是带着任务去的,不但要确保报纸的内容, 能够起到谢双瑶预设中的作用,而且也要确保报纸编辑的立场永远和六姐保持一致。而不至于闹出人在曹营心在汉的笑话,让《万国报纸》成为在买洋番向故乡输送利益的渠道。所有在《万国报纸》工作的本土活死人, 几乎都有同样的工作内容, 这是无可置疑的事情。
既然如此,叶昭齐就不得不彻底地思考这个问题了, 因为它本来不应该是问题的——现在《万国报纸》的洋番编辑,在利益上几乎都只有了买地一个选择, 如果六姐, 以及所有洋番所描述的西方世界,没有掺假的话, 那么, 叶昭齐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出这样的结论:所有洋番编辑, 都不能再见容于故乡, 所以, 她们也完全没有任何理由为故乡考虑, 做‘二五仔’,站在买地这边, 死心塌地的为六姐服务,是她们唯一的选择。
但是,一个人的利益和立场是否能完全一致呢?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 叶昭齐在南下壕镜之前,偶然也会如此思忖,因为人们在生活中是往往做出令人费解的选择的。就从她的亲人说起好了,现在,昭齐所有的亲戚几乎都已经迁居到了买地,所有的产业,也已经迁移了过来,没有什么根子再留在故乡了,从利益上来说,彻底‘买化’,对于任何一个人都是最适合的行动策略,但她很容易就能发现,有许多亲戚压根没有这样的想法,甚至可以说是卡在了买、敏之间,人过来了,但生活方式,还有一多半留在敏朝那里那。
最好的例子,莫过于她的舅舅沈君庸了,说实话,别说叶昭齐,就连母亲沈宛君、堂姨沈曼君,都认为沈君庸和妻子张华清迟早是会离婚的。他们的婚事是很典型的盲婚哑嫁、亲上加亲。张华清是沈君庸的嫡亲表妹,这么近的血缘,在买地是强烈不建议结亲的,因为这对后代的身体不好。而且,婚后两个人也聚少离多,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夫妻情分,舅母所生的几个孩子,都是早早夭折,这固然也有缠足的原因,但或许也是因为两人血缘很近的缘故。
感情不太亲密,又是买地不鼓励的亲近血缘结亲,在买地这种离婚成风,勇敢追求新生的风气中,二人离婚再各自成亲,难道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他们的年纪都已经不小了,倘若想生孩子的话,似乎也该抓紧。因此,家里人对于他们的事情,一向是三缄其口的,并不规劝什么,只是顺其自然,等待着张华清的思想彻底融入本地之后,或许某一日就会过来宣布这个消息——沈宛君私底下还准备了一笔钱和一间房子,准备作为对张华清的馈赠,如果两人购置的房子归了张华清,那么,母亲的小房子就准备给舅舅居住。
可是,这都几年过去了,舅母已经俨然完全融入了本地,成为了一个颇为典型的买式女娘——她甚至敢于穿短袖和中裤了,工作也从最开始的扫盲班教师,换成了现在的戏社编剧,有了一份很体面的收入,而舅舅也从海商书记员,接连换了好几份工作,甚至玩了一段时间的交易所,现在又想去考吏目,期间也一直在学校进修——
总之,折腾中,也没少往家里拿钱,两个人眼看都是站住脚了,却依旧迟迟没有宣布离婚,也没有传出喜讯——要说感情逐渐浓烈么,似乎也没有,总之,就是这么不咸不淡而又相安无事的消磨着,这就是很典型的违背了自身利益的行为,让外人也不由得十分费解——原来如此放荡不羁的舅舅,心里也有执拗的,属于旧式的一面,哪怕到了买地,什么都放开了,但他却依旧不愿让离婚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反正,作为亲人,昭齐也只能如此理解了,至于舅母,或许也是如此,生活方式虽然买化了,但思维方式,却还有敏朝那传统思想深深的痕迹那。
或许,在有些时候,人都是彻头彻尾的非理性主义者,人群作为一个集合,所做的决定虽然有‘唯利是图’的导向,但那只是因为每个人非理性的领域不同,大数叠加下,呈现出符合利益导向的结果,但在个体的人身上,理性绝不是行动的第一驱动力。
叶昭齐在琢磨这件事的时候,从身边找到的例子里发现——很多时候,人们的行动导向并不是由自身的利益,或者是现在的思潮决定的,他们更容易受到小时候所接受的教育思潮的影响。在小时候接触的是什么样的思想,长大了以后,人们就会天然地按照这种思想去行动,他们会认为这是不言自明的事情,根本不需要犹豫,即便这种思想导致的决策,或许和他们的利益相背,但即便是这样,他们有时候也愿意稍微的委屈自己的利益,来顺从这种思想,或者是在两种倾向之间,进行调和——也就是说,孩子永远是最容易争取的,成年人的统战价值就差得多了。
就说她的家庭吧,来到买地的年限,相差不远,现在的身份地位也都还十分体面,但是,和舅舅舅母传统的婚恋观不同,昭齐的婚恋观就要激进得多了——不像是她父亲,虽然也支持她毁去原本定下的娃娃亲,但心中还带着对袁家深深的歉疚和不安,这件事上,他是为了女儿的幸福而放弃了自己做人的准则——
昭齐这里,悔婚是理直气壮的,她认为根本没有什么不好和袁家见面的理由,她照旧还和袁家的伯父、伯母通信,劝他们到买地来,并且在袁家应邀前来之后,还大大方方地登门拜访,提出拜袁家二老为干亲,这样她认为她是仁至义尽了:在买地这里,婚姻自主,如今大家都是六姐的活死人了,袁家也理应遵循这个规矩,而她不愿嫁给袁家那纤弱的未婚夫,这是她自己的决定,和叶、袁两家几代的交情无关,因此,完全没有什么好愧疚的,这还是帮袁家挣点政审分的好事儿呢。
若说她的想法,已经透了买地的痕迹的话,那么,二妹蕙绸、小妹琼章的心思,就要更进一步了,她们来买时年纪都很小,尤其是琼章,对于家乡几乎毫无印象,就是在买地的教育里长起来的,因此她不但非常重视自己的体育锻炼,而且思维完全是买式的,不像是昭齐,还能体谅袁家老式的思维,琼章认为袁家明知道自己的儿子质本柔弱、不似常人,就不应该继续和叶家的婚事!
完全应该说明原委主动退亲,或者是换个更好的儿子,袁家这样的行为非常的不厚道,根本就不配和父亲结交——她可不理解袁伯父常年宦游在外,或许压根就不了解儿子的情况,琼章的思维是‘谁领导谁负责’的买式,既然袁伯父是大家长,那就要为家中的所有行为负责,除非他能找到真正的决策者,并且给出恰当的惩罚,否则,这笔帐还是要算在他头上的。
看吧,三个年龄段的人,对一件事居然是三种看法,这就足可说明自小的教育对于一个人的影响了。而且,昭齐从小妹身上,也观察到了一点,那就是家庭教育,是无法和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氛围抗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