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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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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无夜的女子

狂风劲雨飘满了整个清晨,和清晨的天空。

一双剪水秋瞳慷懒地睁开,凝注着火红的人造枫树。她赫然发现,身子骨竟在瑟瑟发抖!

世间女子,虽然蒲柳弱质,即使到古木萧萧的重霜之秋,或者下起鹅毛大雪的冷天,总有一等不怕冷的,逆时而行,着轻衣,穿裙子,倾情展示着勾人的纤腰嫩腿。

因为天底下还没有不爱俏的女人。

她一动未动。长相绝不丑的女孩,雪天着裙子,本就是她应该享受的得意人生。

她正身着一条开叉直筒裙。一动未动。

若是一个人连动也不想动,不是苦极的伤病号,就是个没了奔头的人,一具行尸走肉。

她不幸就是后面一种人,现在。她已不再奢求别的。

只望有个慧心人从身后披一件大衣给她,不用温言软语,无需安慰。这样子就已足够,这样子就足以赶走她心头的恐惧。

她恐惧什么?岂非她的爱情也快要黄了么?

若是以为有了家财万贯,就能令任何一个女人爱得死心踏地,那他一定是夜郎一个,没脑子的邻家阿牛一个。

若是以为去个穷光蛋,也能令一个女人爱得晕头转向,这种人也一定是十足的二百五;着补丁、穿破鞋的牛皮大王。

女人是比男人奇怪千百倍的媚人尤物,十分地令人难以捉摸。

有时,男人以为一条闪亮的金项链,保管能拉回变心的伊人,却偏偏不管用。

有时,男人以为几句怜香惜玉的话根本不顶屁用,以为写什么情书也是枉费脑子,结果一试,百试不爽,叫他乐死。

只一句肉麻话儿,一封火辣辣的烫面情书。居然就打动了女人的心,,下一步,就修得夫妻同船渡了。

只要女人为你动了心,你就是架起大炮来轰,也没那么容易。你就是忽然间变做吓人的猪八怪,她也一生一世跟定你。她陪你蒙受覆盆之冤,陪你哭;陪你挨冻受饿,她陪你死!你信不信?

对于此时此地的蓝巧巧而言。是谁,这样多福,做了她的心上人呢?

她在等。在这样一个冷若秋霜的清晨里,苦苦地等。

她终于动了,她扭转了一张一弹就破的脸蛋。

玉女美背后面根本没有人。

一只纯白如雪的红鼻子哈巴狗望着她。

她一夜未寐,狗儿也一夜陪她。望了她一夜,学她的样子,一动未动。

如此阴冷的深秋,漫漫长夜里。

她为何不睡?

富贵花配吉祥鸟、豪华的席梦思床干等着女主人。

难道花一整个通宵坐到梳妆台前,向壁对着一面镜子,兀自犯痴卖傻,更其令她心甘情愿?

绝对是!

为了一个人,一个男人——温约翰!

为了温约翰,叫她干什么她都愿意。她心里就是这样子想的。

只可惜,这话她从不曾说出口来。说出这一句需要信心、勇气。

可是温约翰,自三天前,已然在深圳这块遍地是客的热土,消失了影踪。

他不辞而别。在深圳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温约翰为何背着她悄悄地离开,连她也不明所以。她那天一觉醒来,这个男人就不见了。

从那一天起,蓝巧巧的眸子她滴溜溜转的媚人神态没有了。水灵灵这个专归美人的好词也用不上了。

蓝巧巧开始长时间地犯呆。

她魂牵梦绕,时时梦见翠丽的西湖,难忘西湖上,碧波晓岚间,从容泛舟的船娘。她若是能做个西湖的船娘,该多好啊?

[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

这是个自她情窦初开的小少女时,就痴痴向往的风流繁花地、温柔乡。

巧的是:温约翰的老家恰好与西湖遥遥相望,脚程也就几十里远。

仲春,正莺飞草长,花香迷人时。

从一东一西,两个方向,衣袂带风,走来一男一女,迈进同一家电脑培训班。

温约翰彬彬有礼,自报了家门,但神情立刻归于木然。好像别人欠了他巨款,不还。

蓝巧巧一笑,双眸不由一亮。

黄昏,昏鸦啼满了古树。

人约黄昏后,醉倒多情人。

此时,道上,雨逐春尘,但见乌云飞去。花匠莳的红杜鹃红满了双眼。

他俩并肩沐在春暖花开下、乳汁样的细雨里。

说一阵,笑一阵。

蓝巧巧笑得最好。她娇笑,搔得约翰一片心动。

他却仍是神情木然,好像世间值得他粲然一笑的东西不多。

至少现在,除了温母,没人看得见他肩上的担子有多重,他的心事,究竟几层。

他四方脸膛儿上,是风刀霜剑划过之后,生出来的从容、稳定;是一整箩筐的寂寞和炎凉世态,带走了他的纯真。

十足的坚硬和冷漠,取而代之,结果,他这人也多让人敬而远之。

他已变得愈加孤独。他越孤独,就越是坚硬和冷漠。

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样子。

试问,他一颗律动的心还在么?

他的心碎了么?他的心死了么?

这世上真心真意关爱他的人还有谁?

蓝巧巧大声谈笑间,一边,偷偷用眼角打量他,她记住了温约翰的脸,而且她满腹疑问、好奇。有人说,男人只要能让一个妙龄女子大坏好奇心,就不怕抱不到温香软玉了。这是真的么?

春宵一刻值千金。

原来,是专为风华正茂的青衫红袖们量身定造的。

温约翰的老家,虽在西子湖畔,但他从小到大,从未踏过西湖一步。

看他说这话的神情,竟自大言不惭。

惊得巧巧睁大眸子,瞪了他半晌。仿佛他额头上、肉里镶着一颗夜明珠,打死她也不信。

她好气,好笑。生在名声这么响的地方,这个男人竟从未见识过,真真不解风情。真真要气破小女子的肚子!

通常,人们只会对远处的东西好奇,视如珍宝。看身边的的人和事,总是漫不经心。

她一时活糊涂了?难道她的智商也有变成零的一天?

绝对是!

蓝巧巧为了解气,单等五一长假乘风而至。她自作主张,连拖带拉,把温约翰带回到烟雨江南,二人携同在西湖游玩。

奇的是:行前,温约翰很不爽快,显得支支吾吾,半推半就。

二十七岁的单身汉,生吞活剥了多少寂寞,又有多少次的月下弄孤影。突然,天降红颜,约翰该狂喜才是。

他为何支吾?为何面红耳赤?

这里透露一个秘密。

原来最近,约翰正打饥荒哩。

巧巧不可能未卜先知,她只以为约翰天生害羞。真是大错!

一个二十七岁的男人,多年在外,独自飘零独自愁。

他的目光已深邃,城府已深重。脸皮也该厚得可以当菜板用了。

这时候,还懂得一副害羞功的,非要打着灯笼找不可。找到一个,一定聘到动物园去,关进笼子里,请出来展览。

约翰当然没脸在女孩子面前自揭家底。

他背着人,拐弯抹角,上铜锣湾,找到大学时代的上铺。

但看约翰开口借钱时,突然间,舌头生硬,结结巴巴;声音像蚊子大的模样,那才叫人同情。

人世间的英雄好汉,再怎么豪气干云,遇到钱的困难时,不低头也会羞三分。

不管怎么说,毕竟,几百块钱已到手。

顿时间,他一副身板,比来时直多了。

蓝巧巧是深圳的白领女郎。

自然不会把日子过得寒酸。一张钞票扯做两半花,对她而言绝不可能。

她大把挣钱,花钱也如流水。

她几乎是个衣痴。

她出行时,一天一套耀眼的行头,一套新花样。她在大街上一露脸,真是叶样娉婷,花样可人。

当然,她出一趟远门,肯定是飞过去又飞回来的。倒不是她像花间一蝴蝶,她坐飞机。

她已经记不太清,火车硬座是什么样子,更不会记得,在硬座车厢里人挤人、背贴背是什么滋味。

只有一样她还记得。

记得纯真的少女时代,第一次踏进大学校园之前,她坐的就是硬座车厢,她混杂在如蚁的人群里,一次次被人碰撞时,引起的无助和羞辱感,叫她永难忘记。

所以,大学四年,她没有回过一趟老家,所以,大学四年,她从未蹉跎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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