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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轮到John措手不及的呆在我眼前了,我能从他脸上找到我半分锺之前出现过的神情,那种呆滞的,听到了预料之外的话题时的表情。
他掩饰的速度没有我快,也没有我这麽的高明,他一下子就变得坐立不安起来,他从喉咙里不舒服的干咳了两下,接著用手调整根本就不需要调整的安全带,他的目光开始游移不定,无法再停留到我脸上,他望向所有的地方,所有无聊单调的地方都能留住他的视线,除了我,他不肯再多看我一眼。
弄得我有些懊恼和愧疚,我又做错了什麽?
我分析著,直到下车到了现场,我还停留在分析John的阶段,可他只是在我身後背著手,左右观望四周,有一刻我觉得他才是个侦探,而我不过是个猜不透我室友内心的傻瓜蛋。
第3章 Sherlock
人类行为心理学不会太深奥,我从8岁起就摸懂了这门学术的诀窍和精粹,我用它演绎过很多人的内心,可运用在John的身上却经常会换取一些反效果,比如我认为一个人绝对不会生气的时刻,John就会气的要命,简直在跳脚,然後把我揍一顿,而我认为一个人应该害怕到腿软,抱头鼠窜的时刻,John则刚毅的像个英雄。
他观望四周,依然不看我,即使看我,也不会超过一秒,他在那布满了灰尘的壁炉前伫立,“我不应该四处走动,是吧,Sherlock,以免破坏现场。”
“恩。”我随口应了他一声,将注意力集中到我手里的放大镜上,可我摆脱不掉刚才烦恼的思绪,我直起身体,深嗅了一下空气,空气里有很多化学符号,刷刷的经过我的脑前额叶,可我此刻不在乎这些生动迷人的化学符号,在John出现之前,化学是我的全部,谜案是我的恋人。
我又忍不住用视线找他。
我很快找到了。
他就伫立在灰尘与光线之中,他的金色发丝折射著一些光晕,他眼角的皱褶里有坚毅,有善良,有温柔也有顽强,他抿著嘴但那嘴角始终上扬,他的鼻子略显的有些大,鼻头笨拙,但点缀在他脸上显得非常的引人可爱,他用什麽也不知道的眼神检查那些窗框,那些蜘蛛网,他在故意逃避我。
我听见我自己叹息了。
我捏著折叠便携的放大镜在手指间旋转,我捏著它坚硬的手柄,踱步在灰尘遍布的破败家具之间,心里在思索,我对我的John干什麽了?为何他不再愿意看我?就像我是全世界最不值得他观看的那样事物。我望著这废墟里破碎的镜子,我看著我镜子里的脸。
我在他心里长得如何?
John曾经在博客上和那些粉丝描述过我,他描写过我的五官,不带任何感情的叙述,我的骨架被他写的似乎是用钢条拧出来的,我的鼻子是傲慢的代言词,而我的双眼锐利清晰,精湛无比,我的手指是飞快的机械,游离在玻璃试管与金属镊子之间,可他并没有在字里行间表达出他对我的鼻子我的眼睛我的嘴巴是什麽样的态度。
我与他相识9年了,他还从未对我的相貌流露过任何的感情。
我决定了,我现在就要试探他一下,我要剥除他内心里的壳,卸了他的盔甲,窥视他的秘密,我要彻底了解他,我要看看他对我的五官有何想法,我是不是真的长得那麽讨人厌,根本就无法入他的眼。
我慢慢的走近他,用闲话家常的方式撬开他顽抗的嘴,“你有什麽发现?”
“这里很破旧,像一百年没有住人了。”
“没有一百年,是五十六年,看那桌面上的信件,上面的邮戳上有日期。”
“噢是吗,可委托人说他在这里见著了人,他觉得他撞鬼了,晚上都睡不著,我不相信鬼,你相信吗?你鞭打尸体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那尸体的鬼魂就在旁边怨恨不平的盯著你?”
我微笑了一下,“啊!我的马鞭从来没有抽断过一根骨头,等我得到可以颠覆证据学的数据之後,他们会在档案里流芳百世,我相信他们的鬼魂会原谅我的,看这里,John,这里的确有人活动的痕迹,很细微,但我找出来了。”我走到他身前,John往旁边让开,我拽住他的胳膊,收敛了笑容。
他瞪大眼睛看著我,“我怎麽招惹你了?”
我盯著他凝视许久,我从他的眉角巡视到他的衬衫衣领,再从他的长裤裤脚检查到他的鞋带,这一切在3秒内就完成了,他整整一个星期的日程都暴露在我眼底,不管是他随机安排的老友聚会还是他的影碟录像计划,我全部都看穿了,除了他布满迷雾的内心。
我低沈的说,“如果有人问起,SherlockHolmes在你心里是什麽样子的,你会怎麽描述我,John?”
“我不是在博客里描述够了吗?栩栩如生的。”
“不,John,你没理解我的意思,我说的不是表面上的叙述,你明白吗?你知道我会怎麽在外人面前描述你吗?你想知道吗?”
John显得有些慌张,“你……你也描述过了,在我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在我婚礼上,你当著所有的宾客面前说我是你,”他喘了一下,“说我是你遇见过的最好的人。”
“是的,John,这才是描述,我在你心里究竟是个什麽样的人?除了自大和怪异,你泛滥的形容词还能不能多放几个在我身上?”
“Sherlock……你这是要为难我吗?”
“当然不,我并不是为难你,John,你不知道从何说起,你不知道该用哪个词打头阵,让我拿你的第一任妻子举个例,我才不管这样尊重不尊重她,我不在乎,因为我就是想要提起她,她过世已经5年了,你知道我会怎麽描述她吗,一个危险的女人,一个令人猜不透女人,古怪,神秘,演技高端,擅长骗术,难以捉摸,宿敌众多,聪明,超乎寻常的聪明,我会这样描述她,你知道我会怎麽描述你的第二任妻子吗,听著,看著我,别转移目光,看著我,John!你的第二任妻子,我会说她有著一头黑发,身材高挑,有著纤细敏感的手指,皮肤雪白,神情严肃,有著一双灰眸。”
John在我面前难以呼吸,我意识到他在咬紧牙关,但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真相就在眼前,我只需要把灰尘抹开。
於是我继续说下去,“John,你想听听,如果你的博客粉丝需要在别人面前提起SherlockHolmes时,他们通常都会怎麽形容我吗?看著我!别再望向那边,我的脸在这里,你必须看著我!听我说完,John,你的博客粉丝,那些人一提起我,他们就会说,Holmes是个与危险相伴的人,Holmes的敌人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他们会说Holmes令人猜不透,性格古怪,为人神秘,演技高端,擅长骗术,难以捉摸,并且很聪明,超乎寻常的聪明,他们会说Holmes有著一头黑发,身材高挑,有著纤细敏感的手指,皮肤雪白,神情严肃,他的眼睛……是灰色的。”
我听见了John的牙根咬得咯吱作响的声音,他略带怨恨的瞪著我,我见识过这种眼神,那些被我揭露了隐私的委托人都会这麽怨恨的瞪著我,那些在日常里最不愿意在人前表露出来的隐私,被我毫不拖沓的暴露在太阳底下,滋滋的冒烟。
John就是用这种眼神瞪著我。
“你满意了?”他克制著自己的脾气,我感觉到他的身体在我的手心里气愤得瑟瑟发抖。
我诧异的松开了他,这完全和我预料中的反应不一样,我意料中他应该苦涩的微笑一下,然後拍拍我的肩膀说我推论的真准确,无与伦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