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冻僵了,你也好歹是个上班族,连起码的时间观念也没有吗?”
吴畏一边开车,一边扫了一眼我的衣服,漫不经心地说:“那你下次穿多一点好了!”
我气怔了,这是什么人啊,一辆小破QQ,就拽成这样子,我声音大起来:“你这辆破车,下次我还不坐了,有什么了不起,几万块的便宜货!”
吴畏的脸也涨红了:“你大小姐觉得我的车破,自己去买辆好的嘛,何苦搭人家的车呢?你不坐,我求之不得呢,你住的这个地方七拐八拐,害我找了大半天,你以为我愿意迟到,告诉你,全是因为你,我今天早会要泡汤了!”
一路上,我们俩人都气哼哼的,互不理睬。
下车的时候,吴畏勉强跟我说“再见”,我奋力将车门一甩,咬牙切齿:“再也别见了!”
(二)
人算不如天算,没想到,一天不到,我们就又见面了。
下班时分,天上又下起了小雨,我在站牌下候车,人群越聚越多,每辆车都挤成沙丁鱼罐头的样子,我看着都喘不过气来,实在没勇气尝试,叹口气,决定打的回家。这个时候,出租车成了人人争抢的宝贝,我穿着细高跟鞋,拎着只大包,实在跑不过那些长腿长脚的大男人,几个回合下来,我只有在路边一边喘气一边跺脚的份:这个世界的绅士都死绝了吗?
骂声未落,一辆车在我身边噶然而止,车门打开。我大喜过望,看也没看,一屁股坐下去,关上门,长长吁了口气。还没来得及道谢,只听一个揶揄的声音响起:“又见面了,真是冤家路窄啊,承蒙你看得起我这辆破车。”
我转过脸,又看到那个刺猬头,正是吴畏,嘴边噙了丝嘲讽的笑。我的背立即挺直了:“又是你,你跟踪我?!”
吴畏“噗嗤”一笑,一边开车一边说:“跟踪?你的想像力也太丰富了,你在大马路上踩着高跟鞋跟人百米赛跑,我想看不到你都难!”
我尴尬地红了脸,不声响。吴畏在倒视镜里看了我一眼:“呵,你也会脸红啊,早上象个张牙舞爪的小猫,这会儿成了腼腆的小绵羊了。”
我反唇相讥:“总比你好了,照照镜子,你早上象只刺猬,现在还是象只刺猬。”说完,我忍不住一笑,车子里气氛变得轻松起来。
吴畏撸了把头发,笑道:“嘿,天生的,没办法,这叫个性!”
下车的时候,吴畏向我伸出了手:“我们讲和了,好不好?”我也伸出手,一笑:“明早见,可别再迟到了,刺猬先生。”
吴畏没再迟过到,我也没再闹过脾气,在一早一晚的同行中,我们相处融洽,越来越熟络,竟不打不相识,成了一对好友。吴畏其实是个很随和的人,随我喊他“刺猬”来“刺猬”去的,只是听不得别人诋毁他的爱车——这辆QQ是他省吃俭用一年买的,用他的话来讲:“我亲爱的小Q,在感情上抵得上个把女朋友”,我从此就叫他的车“刺猬的女朋友,小Q”。
每天早上,如果我来得及烧早餐,会帮刺猬带一份——我知道这个头发都来不及打理的懒人是永远也不晓得做早饭的,他一边开车一边大嚼食物的时候,我拿他的后视镜当化妆镜,描眉画眼打腮红;晚上,如果我加班,刺猬会等在我楼下,一边听音乐一边看杂志,心情好的时候还会买份快餐送到我的办公桌上。有好事的同事就问:“你男朋友啊?”我就说:“哪里啊,人家女朋友在楼下等呢!”
(三)
半年后的一天,我正在上班,接到刺猬的电话,他的声音兴高采烈:“小鱼儿,你猜怎么着,嘿嘿,我升职了!薪水加了2000大元,今天请你吃饭吧。”我也为他高兴:“好啊,这么好的事情,不让你大出血实在太对不住自己了,我要吃海鲜!”
我和刺猬在酒店大快朵颐,两个人都吃得眉飞色舞。酒足饭饱,我拍拍肚皮:“嘿,你要是每天都升职多好!”,刺猬裂嘴:“我就算每天都升职,也吃不消你这张大嘴巴啊!”
我一边擦嘴巴,一边把一个大袋子拎到桌上:“哼,我可不是白吃了你的饭,瞧,我还有祝贺礼物呢!”
刺猬一脸惊喜:“嗬,这么大袋子,你好大方啊!”,打开一看,笑容僵掉:“什么啊,坐垫?有升职礼物给人家送坐垫的吗?!”
我白他一眼:“真是的,没看到这上面的绣花——拉绿色QQ车的小刺猬?是本大小姐亲自绣的,天下独此一件呢!本想作为你的生日礼物,今天高兴,提前给你,先说好了,生日我就不送了。”
刺猬好象很感动的样子:“嘿,看不出,你还会做女红?不过,我只听说有给男人绣荷包的,没听说有绣坐垫的啊?”我敲敲他的头:“美得你,坐垫是给你宝贝小Q的,绣荷包之类的事情,留着让你未来的老婆大人做吧!”刺猬笑:“嘿,吃了你这么久的早餐,我觉得你来做就很称职哦!”我张大眼睛,故意夸张地说:“别害我了,我可不想跟一辆小车争宠!”
我们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一路上,刺猬在车里放了张“雅尼”的CD,细柔的音乐在这个温暖的空间轻轻流淌,我头靠着座位,醺然欲醉。突然,迎面来了一辆面包车,速度极快,很象是直接撞过来的样子,刺猬将方向盘一打,急速避让,小Q一下子撞到了路边的护栏上。
我定下心,感动地发现刺猬情急下将坐在副驾驶坐的我避让出去,撞在栏杆上的是他那一边,我心里暖暖的,连忙问:“刺猬,你有没有怎么样?”刺猬头上起了个大包,一手捂着头,先看看我毫发无损,推门下车,又察看小Q,听他在车前心疼地直吸气:“哎呀,保险杠都弯了,车灯也碎了!”,然后,这只刺猬,竖起全身的刺来跟那个司机吵架:“喂,你不要命了,有这样开车的吗?如果我小Q不能完好如初,我跟你没完!”
我看了面目全非的小Q,也十分心疼,埋怨刺猬:“这么大的地方,你偏往栏杆上撞,哪怕略避开一点点也好啊!”,刺猬伤感地说:“刚才不是只担心你嘛,唉,我对不起小Q,我发现自己好象已经移情别恋了。”我脸一红,装做没听到的样子,蹲下去抚着小Q受伤的保险杠。
(四)
其实,我也是很喜欢认真直爽,能跟我肝胆相照的刺猬,问题是,那个时候,我正被我们部门的MANAGER杰瑞热烈追求着,他是海归新贵,开一辆白色“蓝鸟”。
我拿这两个人征求我的闺中密友,所有人都说:“傻啊,一辆白马,一辆青蛙,这还用犹豫,当然是‘白马’王子喽!”我叹口气:“可是,这个白马我并不熟,而那个青蛙我却是越来越离不开了”大家就劝我:“不熟,多了解下不就行了。”
因为这些意见,当杰瑞有一天邀请我搭他的车下班的时候,我没有拒绝,反正小Q正在修理中。
杰瑞的蓝鸟比吴畏的小Q明显宽敞了很多,只是有些凌乱,车座上乱堆了些杂志、CD什么的,车垫也灰蒙蒙的,我想起了每天都是光洁如新的小Q,哎,小Q真是好福气,有个那么爱它的主人。
杰瑞打开音响,放了张摇滚CD,一边开车,一边随着鼓点摇动身体:“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只乐队”,问我的意见,我老老实实地说,我从不听摇滚,杰瑞耸耸肩:“OH,MYGOD,那你是太OUT了,以后我会多给你听一点的”他摇得我有点头晕,我想,真是怪了,今天的路怎么变长了。
有一段路正在修,坑坑洼洼的,我请他绕路而行:“路不好走,对车损耗大。”杰瑞笑了:“没关系,我没那么小气,车子坏了去修就是了,再不行换部车也没有问题”,我听了有些不舒服:“这不是小不小气的问题,它天天为你服务,你应该爱护它”杰瑞豪气冲天地说:“我买回来就是为我服务的嘛,除了那新鲜感的第一个月,我现在恨不能多损耗它一点,好早日换台新的哦!”我知道他的本意也许是在向我表明他的经济实力,可听了他的大论,我开始为这匹可怜的“白马”心痛,——一路上我在感叹,生而为车的话,我情愿去做吴畏的青蛙,也不去做杰瑞的白马。
到了我的公寓,我要下车的时候,杰瑞热烈地看着我:“时间还早,我们不如再去游游车河?”我摇摇头:“不必了,我好象有点晕车。”
那个看上去很难的选择题,小Q已经给我解答了。我知道,以车来论人,一定有人会说我偏颇,可是,我想,一个对车都怀有万千柔情来宝贝的男人,对心爱的人能坏到哪里去?一个对朝夕相处的坐驾冷漠至此,对老婆能体贴一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