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梅英!
她想起,出门的时候,好像听奶奶说过今天是七月十七,鬼节最后一天,过了今天,那些告假来阳间“旅游”的鬼魂们就又要回到黄泉去了,继续捱过那漫漫无期的冥界生涯,等待重新投胎的日子。今天,是他们最后的狂欢夜!而自己,竟然闯进鬼魂世界里来了,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甚至,进场的时候还和两个眼镜鬼抢座位。那么,自己会不会就这样加入他们的行列,和他们一起上了鬼魂列车,同归地府,再也回不来?
眼睁睁,台上的若梅英风扶杨柳地下拜谢了赏,袅袅婷婷地走下台来,走向观众席。所有的鬼魂观众们一同起立,声如雷滚地有节奏地一遍遍欢呼着:“若梅英!若梅英!若梅英……”
那里面,有大金牙的商贾,有戴眼镜的书生,有穿短打的家丁,也有拄着拐的抗日伤兵,他们都在大声地热烈地喊着若梅英的名字,希望她朝自己看一眼,笑一下。然而若梅英全然不理,却径直向着自己走过来了。越走越近,越走越近,颤巍巍地向自己伸出手来。
小宛只觉浑身冷汗涔涔而下,像在梦中被魇住一样,只能看,不能动,只徒劳地挣扎着……
“喝水吗?”一听可乐伸在面前,是张之也回来了。
小宛只觉身上一松,整个人忽然恢复了自由,再看银幕上,已经演到王祖贤给翠花拍照庆祝她母女搬出容府一段,而周围,仍然是正常新潮的现代青年。刚才的一切,俱成泡沫消逝。
她心中发寒,勉强说:“之乎者也,我们走吧,好不好?”
“不看了?”张之也莫名其妙。
小宛低下头,自己也觉得抱歉:“我有点不舒服,想回家……要不,我自己回去,你在这里看完吧。”
“不,我送你回去。”张之也果然是个君子,一句都不多话,立刻站起来陪小宛走出去。
一步踏出影院,重新站在阳光下,小宛立刻呼吸顺畅起来,刚才的头晕发寒等等症状也都消失无踪。她抱歉地看着张之也:“真对不起,连累你没看成。”
“不必道歉,如果你现在好点了,让我请你吃晚饭算补偿吧。”张之也笑着,立即抓住机会再进一步。
小宛不好意思:“那也应该我请你。”
“那么,我要吃全聚德烤鸭。”
年轻人的友谊总是建立得很快,只是一顿饭工夫,小宛和张之也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哦不,无话不谈的只是张之也,水小宛,却是有所保留的——死玫瑰的记忆是她心底永远的伤,轻易不愿揭开。而且电影院惊魂也无从说起,说了,也令人难以置信,她不想交浅言深,被人疑为发神经。
张之也讲起自己的初恋女友薇,一个标准的现代都市女郎:穿衣服要穿克里斯汀娜,喝咖啡要喝卡布淇诺,抽烟要抽520,口红要用酒红色的CD,连名字都改成洋名叫薇薇恩。
“最要命的,是她特别喜欢泡吧!”张之也一边比划着一边说:“几乎所有的夜晚都贡献给了三里屯,而且只泡南街,因为她说南街的品味比北街高。可是说她有个性吧,又不肯独沽一味地钟情哪家酒吧,每次都要换一家,一心喝遍南街的架势,而且还有理论,说是‘有比较才有结论’。其实,我猜她泡吧根本不是因为喜欢,而是为了增加谈资,向同伴炫耀。”
小宛点头:“这就叫小资吧?我也有好多这样的女朋友,小资现在很流行呢。”
张之也捶胸顿足地叹气:“就是‘小资’这个词儿害惨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虚荣女子!要么富要么穷,都还好办,最怕就是这种明明穷却偏要装阔弄得两头不着调儿的半拉资本主义,活活把人给急死。所以,后来我再也不肯陪薇薇恩泡吧,怕她交男朋友也像逛酒吧,‘有比较才有结论’,保不定什么时候我也沦为她的谈资之一。”
小宛笑起来:“别夸张了你!”
“这叫夸张?告诉你吧,薇薇恩喜欢泡吧的真正缘故,其实我也早猜出来了,就因为南街的老外特别多。”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钓凯子’的意思呗。三里屯靠近使馆区,薇薇恩是想在这里遇到一位温莎伯爵呢——可惜温莎没等到,却遇到一茬又一茬的美国醉汉。他们比她还穷。”
小宛又一次大笑。
张之也受了鼓励,更加夸张地感叹:“不过这倒有个好处,就是培养了薇薇恩的爱国自尊心与民族自豪感。她呀,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型的,从来不会轻易对老外假以颜色。而且可以一眼分辨出他们的贫富。”
“这么厉害?”
“那是。就凭这一点,无论怎么说都比她那些一听洋文就犯晕的女伴强。”
小宛笑得腰都直不起来,搡张之也一把:“哪有这么糟蹋自己女朋友的?”
“我可不是背后说人坏话,当面我也这么寒碜她,她才不生气,还以为我夸她呢。”张之也不在乎地笑,“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就是一对儿,后来越大发现性格越不合,就友好分手了,不过到现在也还是朋友。”
“她真潇洒。”
“那是。要说薇薇恩,还真是比一般女孩多姿多彩,可惜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型。”
“你喜欢哪种型的?”小宛话一出口,已经后悔了,脸一层层地红上来,恨不得把问句收回。
果然,张之也很勇敢地盯着她,眼也不眨地表白:“是你这种,又古典,又现代,又活泼,又文静,又大方,又羞涩,又……”
“好了好了,别说了,把我说得像怪物,四不像。”
“我就是喜欢四不像。”张之也伸出手,轻轻握住小宛的手,“无论你像什么,我都喜欢。你喜欢我吗?”
小宛的头低得更低了,脸上热热地渗出红来,红得要涨破面皮了,声音比蚊子还小:“我不知道。”
张之也深深地看着她,知道这是个羞怯保守的女孩子,和薇薇恩大不同的。
这样的女孩子,是不可以玩的,玩不起也输不起,如果想和她开始一段故事,那故事须是有始有终的,而他和她一样,都还没有准备好。
他忍不住又想起薇薇恩,薇是永远只活在这一分钟的,游戏字典里只有开始没有结束,所有的故事都停留在开始的序幕上,因为不等结束就已断电了,所以永远等不及落幕。
他们在一起时,偶尔也会想到明天,下个月,甚至明年……不会更远了,再长久的计划便是奢侈。
不仅是薇不肯只对一个男人负责,换了他,也不肯永远留在原地等薇回来。
薇常说一句话:我只希望,有一天回头的时候,会看到你在那里等我。
这句话并不是薇的发明,就像酒红色CD一样,也是小资们无病呻吟故作风雅的标致之一。
“酒红”,这就是她们最浪漫的形容词了。可以与张爱玲的“月白”相媲美,而更加有现代城市特色……那靡烂而质感的色彩。
薇薇恩所有的思想细胞加起来,也不够一本书的厚度,张爱玲加上网络宝贝除以二,就这样了。
所以她崇拜没完没了的恋爱,受伤,一边烟视媚行地标榜爱情经历一边自怨自怜地慨叹残酷的青春,并于此时刻留意着更多更好的出路,同时伤感而无奈地做一个苍凉的手势,叹息着:希望有一天回头的时候,会看到你在那里等我……
而他之所以还能忍受她那么久,容她一再回头,一是因为她尽管俗,也仍然是俗人中的佼佼者;第二,则是从来也没有机会遇到不一样的女孩,满北京,到处都是“小资”和“准小资”,以及比“小资”还不如的“小市民”。所以,不仅是薇回头的时候他接住她的眼光,同时也是他在回头的时候,重新寻找薇的芳踪。
直到有一次薇薇恩说:“钱有的时候只是一个数字,没有实在的意义——100块可以吃顿饭,1000块可以吃顿饭,10000块仍旧是用来吃饭。起码要有10万块才可以考虑买几身好衣裳,有100万才打算安居,但仍不能乐业,1000万呢,或许真能做到潇洒了……”
是这一番话吓住了张之也,定下心来认真想这一次是不是要真的分手。
他想他如果同薇薇恩在一起,是永远潇洒不起来的。如果想凭一个普通记者的身份而可以潇洒地生活,除非找一个自身条件优越而心地单纯品格高尚的北京本地女孩子——他遇到了水小宛。
水小宛,这清纯得不染红尘的女孩在让他惊喜的同时也让他迟疑,游戏得太久,已经不是很懂得认真。这一次,他要学习认真,要好好地追求一次爱情,真正地同一个女孩开始一段纯恋爱的故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