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问道:“老太太,不买了?价钱很适中啊,颜色又正。”
孙氏冷道:“不买了!”
掌柜连连丢了两笔生意,心中不悦,啐道:“没钱充什么大尾巴驴啊!占着茅厕不拉屎,赶走了我的客人。”
孙氏气得直要和掌柜理论,却被刘力俊急忙制止了,道:“娘,咱们就不能安分点嘛!”
沈如初被孙氏那么一呛,也没心情逛街,便央着李氏一道回去,看看周婆子的篮子里,七七八八也买了不少小东西。
谁知道回去的路上又遇见了两个大贱人。
沈如初心中直呼:一定是出门没看黄历,今天肯定是不宜出门,出门遇贱人。
李氏见面前的二人,面子上也挂不住,这到底算什么事?
只见沈芝媛花枝招展地攀着马文俊,笑得花枝乱颤,波涛汹涌之处正是马文俊那流连的目光。
李氏乃保守之人,先不说马文俊先前喜欢的是沈如初,死缠烂打了那么久;就算后头移情别恋了,也不该找沈芝媛,就算找了沈芝媛那该娶的娶,该纳的纳,这不清不白地在一道算什么事?而且这大白日的,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她哪里会想到沈芝媛已和马文俊行了那苟且之事。
沈如初却看得明白,只能仰天长叹:贱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沈芝媛是猪油蒙了心,被人玩弄了还在那里沾沾自喜!
马文俊故作没看见沈如初,心中有气,想起沈如初不小心丢下来的那张方子,他当时便认定那是沈如初自用的,沈芝媛又告密说沈如初早已和那文旭不清白,他便认定沈如初是那水性杨花之人,恨只恨自己当时看不清,全被那副容貌给迷了眼睛,还生出了怜花惜玉的心来,连替她养野种的打算都生出来了!
“三婶,三姐。”沈芝媛笑道,唤的响亮,但那颗黑仁里却看不到她们的影子,压根没把她们放眼里。
马文俊现在看沈如初,美则美矣,可惜是个破货,心中多了几分鄙夷,又想起沈芝媛也是个破货。而且竟没廉耻地和自己的姐夫在一起,心中认定这沈家乃是脏污纳垢之所在,也顾不得清理,当众捏了沈芝媛的丰乳一下。
沈芝媛不但不恼,还嗔道:“冤家,作死了,这么众目睽睽!”
李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算自己那死鬼丈夫当初在世的时候,夜间行那夫妻敦/伦,也不曾这般轻佻过,简直——简直就是不要脸!
“你们,唉!我回去要告诉大嫂。”李氏气得浑身哆嗦!拉着沈如初急忙离开,再不离开指不定这二人说出什么淫/词秽/语来,免得污染了沈如初。
沈如初不慌不忙地留下一句:“贱人!”
沈芝媛跳起来,道:“你骂谁呢!你才是贱人!”
马文俊紧紧捏着她的手,直到她疼得叫出声来。就听他低沉道:“你难道不是贱人么?净抢自己的姐夫!”
言辞之下怨恨沈芝媛,他心里想得是,若不是沈芝媛处处勾搭自己,兴许和沈如初还能光明正大地好上,如今是万万不可能的了。
沈芝媛被他这句话呛到脸色惨白,突然明白。自己还真是个贱人,若说抢了马文俊到也罢了,年少风/流。一抢一个准,毕竟沈如初不稀罕,毕竟也不是自己的姐夫,最多是“准姐夫”,这“准姐夫”有多少变数,谁能知道?她充其量就是个变数罢了。
但是沈庆兰呢?那是自己亲姐姐,对自己是掏心掏肺那个好,可自己不照样滚上了姐夫的床?想到这里她恨得咬牙切齿,那吴浩远真不是个东西,简直猪狗不如。若不是当年他诱惑自己,好歹也是个清白姑娘,把清白身子交给了马文俊。岂不是得宠许多。
马文俊看她一脸呆木,不由得心生厌烦,冷道:“家去吧,没事别来找我,需要你时,会派人叫你的。”
沈芝媛老大不情愿,但是也无可奈何,想了想原因,归根结底是因为沈如初,是沈如初让马文俊勾起了旧情,又勾起了心中的旧伤,少不得又在新仇旧恨上为沈如初添上一笔。
要说,沈家,从沈老爷子年少时起算,本本分分一家人,虽谈不上清风亮节,却也是清清白白做人,沈芝媛是个例外,而这个例外的产生也是有原因的,家中的老幺,自幼受宠,更是被高氏一手捧上了天,贪慕虚荣的性子又让她学会了什么是“笑贫不笑娼”,当初也是吴浩远给了不少好处,才把她骗上了床。
一路上李氏都在和沈如初念叨沈芝媛的放浪形骸,可见沈芝媛的大胆行为完全让这个孀居的妇人吓得魂不附体。周婆子一路上也是唉声叹气,却不敢对着小主子评头评足。
“我平素不爱管闲事的,大房的事情也轮不到我来管,但不管怎么行!这可是有辱沈家门风的!”李氏絮叨叨地说着,听得沈如初耳朵生了茧子。
“婶娘,我我觉得即便你和伯娘说了,她也不会管的。她既然觉得马家权势大,早就巴望着攀上这棵大树,怎么会阻止呢?除非爷爷亲自管这事。可爷爷年纪大了,这么一说,指不定气成什么样子。”沈如初看似漫不经心地说道。
李氏喃喃道:“那就不管了?由她去?”
沈如初笑了笑,心想,这李氏也忒实在了,她倒是想管,能管得了吗?道:“顺其自然。免得让伯娘误以为我们这是从中作梗。”
二人说说讲讲便到了李家,秋蕊在门口接应着,对着沈如初附耳道:“姑娘,大姑奶奶回来了。姑老爷也在。”
沈如初笑道:“婶娘,今儿家里来了贵客,大姐回来了。”对于这个沈庆兰,自她来到这里还从未见过,因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已嫁的女儿轻易不回门;只听说沈庆兰夫妻和睦,倒是个有福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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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 真姐夫猪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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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客堂,见过沈云忠,便是和沈庆兰问好,这沈庆兰皮肤白净,身形丰韵,穿着一新,一双儿女娇憨地坐在一旁吃糕点,兴许是上了点年纪,又生了孩子的缘故,没有沈芝媛那般水灵,五官随高氏,但大眼丰颊,倒像是个有福气的人。
“大姐好,大姐今日家来,正好一家人团聚。听说大姐夫也来了,怎地不见?”说完便命秋蕊去自己房里将前几日无事打发时间做的玩偶给两个小家伙拿来。
沈庆兰笑道:“三妹妹好。三妹妹出落得越发俊秀,瞧瞧这身段气派。前段日子,我身子不舒服,倒是错过了妹妹的大喜事,今天啊,姐姐给补上。这对金镯子就送给妹妹当陪嫁。”说完从身边取出一个小盒子,送到沈如初的面前。
高氏在一旁不停地给沈庆兰使眼色,这个大妮太傻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呢,就算是送人也要送给自己的亲妹妹,这沈如初算哪门子妹妹!
沈庆兰当做没看见一般。
沈如初接过来一看,的确是金灿灿的镯子,不算精美,一看就是一般坊间的手艺,但小门小户讲究的是实在,看材质,这材质才是最关键的。
“大姐,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沈如初将盒子放在了桌上。
沈云忠看在眼里,心里偏向沈如初,笑道:“三丫头,这也是你大姐姐的一番心意,就收下吧。今后有了什么好处,别忘了你大姐姐,还有这两个小外甥。”
说到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