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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1 / 2)

>    按照沈如初之前的推算,这文旭也算是个超级潜力股了,家中有些薄产,父母早已过世,年纪轻轻就得了从七品的官职,可谓年少有为,按照现代人的择偶标准,就是:有车有房,父母双亡。

沈芝媛嫁过去不但直接当了正妻,还没有公爹婆母需要伺候,将来若是文旭升了官,沈芝媛就妻凭夫贵一跃成为夫人,自然少不了丫鬟仆人伺候着。

只可惜,这高氏白白打了一场如意算盘!

“文旭啊,不是我自夸媛儿,从小聪明,针织女红都是一学就会,又特别孝顺,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小时候我也请过先生给她启蒙,些许识得几个字,将来持家定是一把好手。”高氏笑眯眯地说道,一边说一边给文旭倒酒。

沈家老爷子也在,笑道:“按理说,姑娘家说亲要矜持,但你与四丫头从小青梅竹马,知根知底,你的为人我再清楚不过,遇见你这种好苗子,老朽心中欢喜得紧,这段时日也多蒙你的照料,谢过了。”

文旭笑道:“老爷子,您客气了!来,别的先不说,我敬二位一杯。”说完一饮而尽。

这期间,沈芝媛借口来房内添置酒菜,时不时在文旭面前卖弄风/骚,倒让文旭说不出的反感,只是当着沈云忠和高氏的面,不好发作。

酒过三巡,高氏坐不住了,又道:“文旭,你知道我那大哥,就是媛儿的大舅乃是北城兵马司的副指挥,你也是军中管事的,将来结了亲,互通有无最好不过。”

文旭笑道:“婶子这话说的,就凭我们两家的关系,即便不结亲,难道就不能互通有无了?”

高氏讪笑了一下,急忙给沈云忠使了个眼色,事先高氏曾找过沈云忠,说了半箩筐的好话,又说家境大不如从前,若是沈芝媛找不到好婆家,她也不要活了;沈云忠甚是看好文旭,想着将来说给沈如初的,经不住高氏这么闹腾,想着都是自己的孙女,总不能厚此薄彼了。

沈云忠笑道:“文旭哪,今儿老朽就不要这张老脸了,你给个准信儿,若是将四丫头许配给你,你愿意不?”

文旭本来正笑着吃饭,听了这话,笑容顿时僵在脸上了,他不是傻子,这段时日沈芝媛的眉目传情他都看在眼里,高氏的分外热情他也心知肚明,只是……

他站起来,笑道:“老爷子,婶娘,恐怕文旭要辜负你们一番厚望了……”

他的话还没说完,高氏就急忙打断了他的话,道:“怎么,嫌弃我们沈家高攀了不成?”

文旭急忙摆摆手,道:“婶娘这是说得哪里的话,我们之间怎会有高攀一说?只是文旭早已心有所属,不敢耽误了四姑娘大的青春貌美。”

高氏正要发作,却被沈云忠止住了,道:“哈哈,这也不要紧,我们四丫头好模好样的,不愁嫁!你呢,大好儿郎,动了心,也再正常不过!”一来是不想为这事与文旭闹僵,二来不想输了面子。

他这么一笑,便打断了先前的尴尬,文旭笑道:“多谢老爷子的理解,赶明儿好日子了,请您老喝喜酒!”

高氏脸色都绿了,但也发作不起来,总不能因为别人不要自己的女儿就冲上去撕破脸皮吧?

沈芝媛一直躲在二门外偷听屋内的谈话,听了这番话顿时气得七窍生烟,一阵风似的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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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亲兄归来遇故人

且说沈芝媛恼羞成怒,一路奔出了沈家院子,心中将文旭诅咒了千万遍,脑子中只有一个想法,必须找个人报复一下文旭!自己姿色头脑皆不输于人,难不成找不到他那样的男人?

越想越气,越想越不是滋味,竟一路奔到了南市!

沈家的大姑娘沈庆兰就嫁到了南市,嫁给的是一名正七品的笔帖式吴浩远,因其懂得北夷文字,平时做一些校注、翻译的事项,虽然没有权利,却俸禄丰厚,加上认识一些官府的人,平时帮忙走动一下人脉,也积攒了不少好处,家境可谓殷实,沈庆兰如今穿金戴银,衣食无忧,在生养两个孩子之后,人也富态了许多。

沈芝媛干脆去找大姐沈庆兰,这一晚就在吴府上度过,吴家特意遣了丫头过来通传,知道小女儿的下落,高氏便也放了心,虽说小女儿的婚事令人操心,但大女儿终究嫁了个如意郎君,这也是高氏一直自视甚高的原因之一。

且说,沈如初从李氏那里听说文旭拒绝了高氏的提亲,心中没来由一阵高兴,见了文旭出来,小声打趣,道:“我是不是该改口,叫某人四妹婿了?”

文旭听了这话简直哭笑不得,抡着拳头,道:“你敢叫试试!”

沈如初知道他不会真的落拳下来,也不害怕,仍旧嬉皮笑脸道:“怎么,听说你拒绝了?难不成已经有了心上人?”

文旭的脸顿时红了个透顶,喃喃道:“这个不要你管!”

沈如初不依不饶,笑道:“你没否认,那就是有了!赶明儿记得请我喝喜酒,咱们可是从小青梅竹马地长大来着。”

文旭神秘一笑,道:“好,一定请你喝酒,而且是喜酒,你等着!”说完大步流星地离开了沈家。

高氏在自己的屋前看见沈如初与文旭这般说笑,好比是在她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低咒道:“小贱人!有你好受的!”

第二日一早,沈如初照旧洗漱完毕,准备着去医馆上工,因为西市离北市还有段距离,所以沈如初每日都要早起。

“婶娘,我一大早就听见了乌鸦叫,真真是晦气。”沈如初笑道,“不要忘了今天晚上的红烧鲫鱼啊!”

——果真,吃货始终不忘本分。

李氏点了一下她额头,道:“少不了你的红烧鲫鱼!这乌鸦叫也是有讲究的,早上叫那是喜事到,今儿你定是要有喜事。”

沈如初听了李氏的话,欢天喜地地上工去了。

秦子辉递过来一个小包,笑道:“公子给你的,你天赋好,底子好,公子待你就是不同!”

沈如初脸色通红地接过那个纸包,偷偷瞄了宫云枫一眼,而宫云枫正朝这边微笑,沈如初脸上的红晕越发鲜艳了,而且蔓延到身后颈间,仿佛温柔甘美的气息正在迸发出来。

一晌午都在忙碌中度过,晌午吃饭的时候,秦子辉笑道:“外头有人找你。”

沈如初放下碗筷,秦子辉不失时机地夹过她碗里的红烧肉,道:“还是个男的。”

宫云枫也放下碗筷,道:“我吃好了,陪你出去见见。”他担心又是马文俊,但也不言明。

恰恰是他种不著痕迹的关怀,让沈如初心动不已,来到外堂,看见一个年轻健壮、眉目清秀的后生站在那里。

沈如初有些茫然,这个人是谁?

那人笑道:“三妹!我回来了。”

等等!三妹?此人叫自己三妹?

难不成是自己那嫡亲的大哥沈燕飞?仔细看那眉眼,的确是沈家的人!

说来也好笑,这嫡亲的大哥,她可从来没见过,她来沈家的时候,正值北夷大举进攻,沈家的大伯二叔、大兄及这嫡亲的大哥都上阵打仗了。

“我对不起爹娘,没照顾好你……”这男人感情也太丰富了,才说了两句话,眼泪就冒上来了,但也难怪,娘亲早逝,父亲阵亡,就剩这么一个嫡亲的妹子了。

沈如初受到感染,鼻子一酸,差点落泪,喃喃唤道:“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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