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听得翁士杰不满地出声抗议:“老板?啧啧,你我之间什么时候变得那么生分了?别忘了,如果我求婚成功的话,你就快是我的妻子了呢!”说着,他突然一把揽近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在她唇上印下一吻,笑道:“晚安,知秋。”
叶知秋愣在原地,全然无法反应,翁士杰他……竟然吻了她?
她顿时手足无措,脚步连连往后退,然而下一秒钟,却看到翁士杰潇洒地冲她身后的走廊方向扬了扬手,提高声音道:“晚安,MICHAEL。”
MICHAE|.?知秋大惊失色地转过身,正对上墙壁上斜倚着的高大身影。 背光的角度令她无法看清那人的脸庞,可是,她太清楚他是谁了!
第七章
是高穆平。
而他——当然看见了翁士杰吻她的情景。
叶知秋手足无措地站在灯光昏黄的走廊中,望着与自己相隔不足五米的高穆平。他不说话,一双墨黑的眸子正眨也不眨地盯着她。
叶知秋突然很讨厌这一刻的自己..她居然在高穆平面前和别的男人接吻!即便只有短短的半秒钟,也令她感觉糟糕至极。
她到底在做什么?刚才翁士杰吻上来时,她为什么没能立即推开他?而现在,她又为什么像个傻瓜一样杵在原地,连一句解释的话都说不出来?
“我……”她刚想开口,却见高穆平已扬起温柔的笑容,像是要为她的困窘解围,“回来得好晚,很累了吧?”他道。
“不、不是的,我刚才和士杰他——”她话说到一半猛然住了口,后悔得直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这个时候提翁士杰的名字,只会让事情更糟糕罢了。
再看高穆平,果然见他眼中骤然失却了神采,一只脚无措地在墙边顿了几顿,才道:“你可以……跟我进来吗?我有东西要给你。”说完,他率先转身进了六楼B座的房门。
叶知秋随着他走进屋内。这一刻,围绕在他们之间的只有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他们是前一晚才分享过爱恋激情的亲密恋人,然而此刻,却比陌生人更要陌生几分。
高穆平蹲下身子,从置物箱中拿出一样用彩色包装纸包裹得很精美的东西。他把东西递过去,叶知秋急忙伸手去接,却发现怀里还抱着花,腾不出手来。她脸色有些尴尬,问道:“这是什么?”
“很久之前发行的一张旧cD。我今天闲着没事在街上逛,发现了这个,不知为什么就想买下来送给你。”他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眉宇间的忧郁却好像有千斤重。
叶知秋望着高穆平。他绝口不提今天早上两人之间的芥蒂,更不去提及刚才翁士杰在家门口吻她的事,为何直至这一刻,他依然对她包容至此?
她腾出手来接过cD,不知为什么,突然感到一阵呼吸困难。穆平一如既往的温柔笑容仿佛千斤重的巨石压在她的胸口上,迫使她张开了嘴,大口大口地呼着气。
“很漂亮的花,很衬你。”他真心地赞美道,她听了却心里一酸。同样的话,她以前也曾听他说过,可是此刻听来,却好像是一种讽刺。她站在他的面前,怀里却抱着别的男人送她的花;嘴唇上,甚至还留有别人吻过的温度。
叶知秋突然觉得自己好差劲。她为什么还有脸面站在他的面前?比起他给她的好来,她实在是个太坏太坏的女人了!
于是,她局促地抛下一句:“……谢谢。”便头也不回地跑出门,逃离这个充斥着他的气息的空间。也暂时逃开心底的自责和难堪。
高穆平望着她再一次决然而去的背影,良久,良久,脸上泛起一抹绝望的苦涩笑容。他想,这应该是她最后一次从他身边逃开了,因为这一次过后,她将不会再回来。
他突然在房间中央蹲了下来,双手撑着冰冷的地板,大口大口地喘气,就好像一个输光了自己全部家当的赌徒那样,用最卑微的姿势哀悼着自己的一败涂地。
‘嘿匣子”是本地一家颇负盛名的酒吧,它的内部装潢采用了浓郁压抑的黑色调,并且以只出售烈性酒而闻名;每到夜晚时分,这里通常是明星、艺术家和同性恋人士的聚集之所。
酒吧里音乐声嘈杂,高穆平斜倚在吧台边上,手持一瓶小号烈酒猛灌;周围有几个辣妹有意无意地绕着他打转,他浑然不加理会,只管仰头饮尽瓶中之物。
他喝酒的样子与平日里那阳光男孩般的形象全然不符,但尽管如此,翁士杰还是毫不费力地从人群中找到了他。
“BARTANDER,给我和他一样的。”翁士杰潇洒地半跃上高穆平身边的位子,一手搭住他的肩膀,“听说你今天又没有去‘森林’上班。”他侧着头看向他,眼神中别有深意。
高穆平没有接话,径自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推到翁士杰面前,“这就是我约你来的目的。”
翁士杰耸了耸肩,打开信封,不意外地看到纸上写着“调职申请书”五个大字。尽管如此,他还是要略微装得惊讶一点,“你想调回洛杉矶总部?为什么?”
“没什么,只是不太习惯这里的工作方式。”高穆平不自觉地转开了头,避开翁士杰探视的眼光。他与翁士杰不仅仅是上司与下属的关系,早在美国念书时,两人便是学长学弟,并且相当友好熟稔。不过,时日大不同了,如今的翁士杰是全美最有身价的华人企业家之一,而他,只不过是他手下的一枚小小的棋子。
而且,他们两人现在还不幸成了情敌。高穆平叹了口气,分不清心底的郁闷感觉是嫉妒还是自卑。
翁士杰毫无疑问是出色的,他的事业、家世、前途,都比他胜出一大截。相信任何一个有眼珠的女人都会在他们两者之间作出一个正确的选择,而他,不用比就注定是被淘汰出局的那一个。
他再度仰头猛灌了一口酒,辛辣的液体冲人胸腔,令他猝不及防地剧烈咳嗽起来。
见状,翁士杰只好拍了拍他的背部,替他顺气,也顺便说出更叫人吐血的话:“你知道吗?那天晚上我向知秋求婚了哦。”
高穆平的身子猛然一震,抓紧酒瓶的手指微微颤抖着,他强迫自己压下想揍翻面前这张俊颜的冲动,用尽量平静的声音问道:“她答应了吗?”
“现在还没有。”翁士杰眼眸深处星芒一闪而逝,“不过,如果你真的准备不战而逃,那结果就很难说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高穆平有些狼狈地别开^了脸。
“那好,我再重复一遍好了。”翁士杰无所谓地一耸肩,“我是说,如果你真的准备不战而逃的话,那么——我可就不战而胜了哟。”
高穆平依旧埋着头猛灌烈酒,仿佛他刚才的话自动凝结在空气中,不曾传到他的耳朵里。
“不理我?……好吧。”他无奈地一摊手,继续道:“你也知道,像我这么有身价的单身汉,自然有好多女人都在排队等着嫁给我。可是这个叶知秋呢就比较有个性了,我问了她三次,她三次都说不愿意。哎,你说——”他突然将一张俊脸凑到他跟前,笑眯眯地问:“我最近是不是变丑了?为什么知秋在公司里一看到我,总是一副避之不及的模样?”
下一秒钟,“咣”的一声,高穆平将手中的酒瓶重重地撂在吧台上,铁青着一张脸道:“我要回去了。”说完就站起身来,脚步有些踉跄。
“喂——”翁士杰回手拉住他的衬衫下摆,淡淡地道,“再问你最后一句,你——真的决定要调回总部?”
穆平不语,低下头注视着酒吧的地板,那色调浓重的黑色瓷砖竞令他有种想呕吐的烦躁感。
天知道这是他这辈子所作的最为困难的一个决定。正如翁士杰所说,他选择申请调回美国总部,就等于临战前向敌人丢白毛巾——“不战而逃”了。他打心底里恨透了自己的懦夫行径,他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勇气从翁士杰手中抢回心爱的女人!
然而,就在那天晚上,当他看到叶知秋手里捧着翁士杰送她的百合、仰头接受了他的亲吻的那一瞬间,他清清楚楚地知道:原来自己是没有选择的;有权利作出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