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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1 / 2)

>“真想看?”

“想看,只在DVD里看过的,还没看见真人这样干过。你想,波特诺干得那么有趣,我可是不明白的哟。”

“那你帮我。”

“不行,那就不是自慰了。”

“自渎。”

“随便什么吧,今天,现在!”

她把手放在我的裤子上。

“可是,”我说,“波特诺是个臭小子,而我,已经是男人了嘛。况且,还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坐在身边,那样,就像提一瓶矿泉水,步行到哥本哈根要一杯水喝。不行,有心理障碍。到时候落个阳萎的毛病,可不好医啊。”

“那就老老实实喝酒,还有一瓶。”

“什么?”我觉得我整个儿人猛然勃起,“我有心脏病的,心肌炎,右心室主动脉粥样硬化,左心室嘛,风湿性肌纤维颤抖无力缺血综合症。”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4)

“屁话!”她说,“不是一人一瓶,是总共只有一瓶。别绷得像一张弓似的。没人想谋害你。”

“我会吐得一塌糊涂!”

“尽情吐吧,这破地儿,破地板破沙发破床,没一样东西顺眼,吐吧。”

她站起来,迈着舞蹈一样的步子,走进厨房,一会儿,提着一瓶红酒,得意地出来,把它砰地一声放在桌面上。“选择吧,”她说。

非此即彼。她给我的命题。我的大脑像旋转木马一样,把红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把兰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把黄色、白色和青色的马头转过来——转过去,每个马头的两只耳朵之间,穿着发亮的钢管。没有笑嘻嘻的小孩坐在上面,它们空空地原地打转。我撑起来,拿过瓶启,把螺旋状的钻子旋进去,把向上的两只把手一按,木塞出来了。我把我那瓶未喝完的酒倒入杯中,几乎是满满的一杯,都没法加冰块了。然后用新开的那瓶,替她斟上三分之一杯。你骑在红色的木马上旋了10万公里,你还是在原地踏步,离青色的马屁股永远两米。

她提起斐雯丽的头发,把她扔在另一张单人沙发上,一屁股坐下去,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我也猛喝一口,把一杯酒枪毙了二分之一。

“嗬嗬,我们的英雄不准备献身,而是要一醉方休了!”

我打了一个嗝,鼻子嗅到了嗝的酸酒臭。“妈的芳芳!”我笑了,这个鬼丫头。

“妈的本本儿!”

“妈的芳芳,想看我的笑话呀!”

“妈的本本儿,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妈的,什么怎么办?”

“妈的,什么什么怎么办?一切。所有。”她开始尖声尖气地说,“朱塞佩。妈妈,他不是朱塞佩,他是尤索林。不,他们都一样。”

我大笑,直到笑得打呕。哦,疯子芳芳,醉鬼芳芳。

“哦,他妈的人就是这样一堆杂碎!中午吃下的蕃茄酱!”她做了一个鬼脸,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我把余下的半杯酒分两口干完,说:“我已经把承包的酒干完了,不喝了,脑袋痛得要命。”

“屁话,这酒可是你开的。”她把两个杯子掺上酒,把几块要化了的残冰放进去。“没冰了,将就吧,乖乖。”

有时候,女生就像百分之百的口香糖,嚼嚼不错,但黏在手指上,却有百分之一万的麻烦。我站起来上卫生间,打开灯,洗脸池上的镜面映出一个满脸通红的家伙,我几乎不认识他。我把尿撒进便池内,大尿,撒了足足三十几秒,一股酒臊气。忙冲干净,免得芳芳撒尿时闻到,暴露肚皮里面的难看的个人档案。我用冷水洗了洗脸,觉得反胃,就蹲在便池旁,呕了几下,吐了两泡酸口水。我把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伸进嘴里,压住舌面,往里抠,又呕了几下,吐出一些口水。没见红酒。吐不出来。我洗了手,用漱口杯打水漱了嘴,深呼吸三次,走了出去。没忘关灯。

“吐了?”她问。

“没啦,吐不出来,”我一面说,一面把身子放倒在长沙发上。“你还真能喝,平时喝一点,不显山不露水。狡滑啊。”

“这叫城府嘛。像玻璃人,一眼看穿了,你还有兴趣?我也头昏得厉害,不断地翻跟斗。但我没太多的胃肠反应。本事。”

我让她帮我点燃一根烟,她把烟嘴上糊得尽是口水,噙在嘴唇上湿漉漉不舒服。“嘿,你这是点烟吗?你是在吃烟呢,就像从你嘴里吐出来的,口水兮兮。”她笑了,到厨房去拿了两支蜡烛,续着烧。我望着火苗,感觉好像是在原野望着远处的篝火,而一些忧郁的人们赤身露体围绕着火疯狂地旋转,像一阵无形的风。平克·弗洛伊德的音乐正在火光上孤寂地漂浮时猛然结束,在一阵休止符后,鲍勃·迪伦近四十年前的粗砺的嗓音响了起来。芳芳转过身来,看着我,随着节奏扭着屁股,又用右手端起杯子,一边喝一边扭。

“这感觉如何?这感觉如何?独自一人感觉如何?……”她跟着老迪伦吼。

“独自一个人是一个傻B,两个人是两个傻B。”我告诉她。

她开始疯笑,格格格,把杯子放在茶几上。然后走过来,俯身看着我,仿佛一头非洲母狮看她的猎物。她开始解我衬衫的纽扣,从上面那颗解起,把衬衫下摆从裤子里扯出来,解开。她跪在沙发旁,我们彼此亲吻,抚摸,像原野上两头眼神温驯、皮毛发亮的动物。

“在老迪伦音乐的伴奏下干事儿,太委屈他了吧。”我说。

“委屈什么?六十年代的象征就是听摇滚和群居乱交。”她说。

“我们可不是。”我申辨。

“谁说我们是哪?”她说,“来吧,在你飞走之前,把你吸干。”

她起身,把衣服裤子脱得干干净净,我也躺在沙发上,抬起屁股,把裤子蹬在地下。温暖的烛光照着我们的肉体,就像八月的阳光照着剥开皮的成熟的玉米,光滑洁白又饱满多汁。

一切都像风吹过树林发出的动人心魄的哗哗声,那么自然和流畅。真的,无论如何,青春的肉体和两情相悦,使性显得干净而率真。我们享受着对方,也享受着自己,沉浸在柔若无骨的发烫的深水里,血液仿佛被煮得滚开了一样。就这样,我们像波浪一样拍击着,然后溶化成无形之物。最后,似乎时间停顿了一下,出现一个空白的沟壑,我们紧紧抱在一起。

我与芳芳最后的爱(5)

那晚,我们做了三次爱。肉体的味道和酒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使室内的空气放纵而刺激,几乎从无色变成了肉红色。当我们昏沉沉睡去时,鲍勃·迪伦的歌声还在不知疲倦的轻唱。

还是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节吧,从中断的那儿开始谈起。

我们坐在一起喝我的威士忌。

“本本儿,”芳芳又在过我的名字瘾,“你也说说我,觉得我是哪类人呢?”

我喝一口冰酒,说:“那就直说了啊。你似乎太敏感,好像你的神经是暴露在外的。经常失眠吧,世俗关系也处得不太好。同现实格格不入?”

她说:“多少有一点儿吧,不太喜欢太现实的东西。”

“外语系出身?”我问。她用双手握住高脚杯,像冬天握一个取暖器一样,右手食指还抚摸着光洁的杯面。我突然有一种冲动,被她的手抚弄,一定是很舒服的事吧,躺着,像一只猫一样,拱着背。

“哦,怎么知道?”

“熟知英美作品,还能听懂一团麻似的阿姆的歌词,这不是一般大学英语能解决的呀。”

她说:“喜欢美国六十年代文化倒是真的。那我猜猜你吧,中文系?”

我吹一口气,说:“见我看看文学书就往中文系上靠。我可是学经济管理的呀,经济学院的,留学生。”

她摇了摇头,说:“看不出来,看不出来。CEO大人,留学是看上了低年级哪个小妹妹吧。”

“哪里!”我喝了一口酒,“不太与同学来往的,名字都叫不出来。就是考不及格。不想学、不想背。一看见教科书,就看见漫天飞舞的流沙黄尘,连海洋都变成了沙漠。毕业证,对我可是海市蜃楼啊。”

“怎么办?老干部不可能长久当的。”她说。

“不知道,已经休学一年,再接着休,看院方能否通融。学了也没什么意思,成天惦记着人民币和打卡机。”

是啊,我可不愿像西利托的小说中所说的,成为“暴眼鼓肚”,再娶一个“暴眼鼓肚”的老婆,过“暴眼鼓肚”的主流生活。如果把《猜火车》的开头那絮絮叨叨的诅咒稍稍换一下,我们的目标无非是大房子(连体别墅)、广本雅阁、东芝背投、柏丽音响、大号码的白色家电、几件宜家、年薪、银行卡、医保养老保、欺骗、背叛、绿帽子、白领老婆、粉领情人、黑领婊子、以及……

“在想什么啊,想得笑嘻嘻的?”她问。

“你是白领吧?没错?”

“是,算是吧。”

“我刚才在置换《猜火车》的独白,准备娶一个白领老婆啊。”

“好啊!”她跳了一下,眼睛瞪得大大的,“我怎么样,还行吧。我也正想再嫁一个人呢。我看你不错,再嫁给你算了。至于我的丈夫吧,干脆蹬掉,离婚!我性欲很旺盛的,不必担心你老婆是个性冷淡。考虑一下?”

“什么?真想嫁给我?”轮到我跳了一下,好像所有的麻烦都溶解在苏格兰威士忌中吞下了肚子。“可是……当然,也不是不可以。”

她格格笑起来,眼睛眯缝着,涨潮一样,泪水都几乎乐了出来。“别担心,开个玩笑!瞧把你急的,好像我没人要似的。我还不想嫁你呢。正经工作都没一份!再说,我丈夫也不会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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