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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1 / 2)

>    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但我信任他。

我们到熊与牛酒馆坐下,我继续喝不拔兰地。

我没头没脑的说:「三十年的夫妻,试想想:三十年,我有一只廿年旧的音乐盒子,谁碰它一碰我会同那人拚命,但是三十年夫妻,要扔就扔,什么意思。况且你有无发觉,总是五十多岁的老头子扔老太婆,你几时见过老太太抛夫离子?」

徐培南说:「伙计,替她添酒。」

「开什么玩笑,忽然之间我要添一个新妈妈。」

他仍然没有任何评语,我们坐着对喝,我把送酒的花生米当点心吃,大把大把丢进嘴里。什么仪态,有个鬼用,老妈是那种笑不露齿,走不动裙的人物,到头来不过是这样,不用学她了。

我想把张元震叫出来向他申诉,但如他那般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实在难以将世上猥琐、卑微的小事去麻烦他,我觉得空前的寂寞。

「回去吧。」徐培南说。

「谢谢你。」

「不客气。」

回到家,父亲已回来,女佣也已回来。

父母双方正冷静地开谈判,独独我急痛攻心,语无伦次。

这种事的确是常常会得发生的,人家七八岁的孩子都接受得很好,我应该争气。

三天后,母亲把她的决定告诉我。

「志鹃,我决定成全他,同他离婚,他会给我一笔款子,我将到美国去投靠你的阿姨。志鹃,你已长大,你得独立生活。」说看她老泪纵横。

我不相信耳朵,一个固若金汤的家,一拆就拆散。

我问:「独立生活,为什么?我还是住在这里。」

「傻女,你父现要与新太大住在这里,你不介意,人家可介意呢。」

「什么,这老房子他要用来做新居?」

「一点不错。」

「为什么不另外去租房子?」

「你好不天真,志鹃,他又不是亿万富豪,外头象样房子还是贵,当然是你走好过他走。」

「赶我走?」我瞠目结舌。

我还以为我一生不用愁,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将来这资产将归于我,可是现在,竟然住都不给我住。

我不觉伤心,只觉诧异。

「你父亲在书房内,他要与你谈话。」

父亲真是能干,三两下手势,就把一个家解散,替我们妥善地安排了出路,以使重组他自己的新生活。好厉害的一个人,我活了廿五年,至此才发觉他是个陌生人。

我敲门进书房。

父亲坐在熟悉的大书桌后,这张书桌,我少时候,常常爬上去玩,甚至躺在上面。

只听得他开口说:「志鹃,你都知道了?」

也许是我多心,他声音都变掉,虽然仍是我父亲,但象科幻小说中那种被外星人占据躯体的地球人,由另一个神经系统控制思想及行动。

「要我搬出去?」我问。

他声音中没太多歉意。「志鹃,你已经廿五岁。」

说得是,不少女同事在十八九岁就出来自己一个人住。

「在经济上我会帮忙你。」他加一句。

我点点头。

「你母亲下个月动身。」

我终于问:「她是个怎么样的女子?」

「她?啊,她。是,她同你一样,有份职业、今年三十八岁,但看上去还年轻,过去的婚姻不如意,吃过很大的苦,所以我要好好的补偿她。」

父亲的声音充满温情与憧憬。

他简直是个大情人,为一个已步入中年的女人牺牲那么多,我自然不能原谅他,但自客观的眼光看来,他又是个伟大的男人,居然对三十多岁的女人许下诺言,并真为她实现。

真了不起。那女人好福气,这年头连青春少女打着锣都找不到这样的男人。这位女上想必然有过人之魅力,也许他们两人真的看对了眼,发生火花,燃烧起来。

「志鹃,你不是喜欢弟妹吗,将来你可以来探望我们。」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连母亲都不欲多说,更何况是我。

旁人如何插嘴。

父亲说下去,「志鹃,此刻你最好是嫁人。张元震不是回来了吗?快快拉拢天窗。」

是的,但是他肯不肯娶我?

我说:「我不想匆匆忙忙作决定,我会找一间小公寓搬出去。」

他迟疑一下,「要在五个星期内办妥。」

这么急?我叹口,「好。」我说。

父亲松口气。

我忍不住加一句:「很庆幸你妻女这样文明,没给你招惹任何麻烦吧?」

「是是是。」他掏出手绢抹汗。

我离开他的书房。

元震知道我要搬家,很诧异,我轻描淡写带过,不想给他增加压力。

这次搬家,徐培南出了很大的力。

他赤着足帮我打理一切。

他还说,「志鹃,你可以住我家,我把套房让出来给你。你如果不喜欢我,待我搬走。」

怎么可能长期住别人的家。

我在小地方安顿下来,接着送走母亲。

元震来看我,惊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搬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他是这么势利的一个人,时穷节乃见。

「有什么不好?」

「这种地段。」

我抢白他,「会不会因此不能结识高贵的男士?」

一向不敢得罪他的我,也说这样的重话。

他惭愧。「志鹃,我有心事,不知自己说些什么。」

他有心事,我早已看出来,不过他不说,我亦不问。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十二分尴尬。

我们在一起不再开心,事情已经摆得很明显,人家都有心事,不肯坦白说出来。照说这么多年的深交,不应见外,但是我欲迎而他欲拒,再明显没有。

懊恼了只一会儿,我便释然。我不是个激辣辣的人,什么都要黑白分明,有很多事,暧昧地暗示一下,我便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

这种性情遗传自我母亲,我们决没有本事死缠烂打,咬死对方不放,哭诉、解释、呼怨,数自己的损失及牺牲,对方的得益与卑鄙。

基于一种骄傲,我们选择匆匆离开是非地,不要紧,贤的是你,错的是我好了,谁还关心水落不落,石出不出。再拖下去越发臭跟丑,况且那种精力……我与母亲都怕累。

是故父亲一提出条件,母亲立刻接纳,或者至死她怀着伤痕,但正如她上飞机时对我说:「我不能痴心妄想有什么是一生一世的事,三十年的婚姻已经难能可贵。」她想得穿。

元震强笑着说:「志鹃,你在想什么?遥远不可捉摸。」

我不响。

我把母亲的衣物全搬过来,要替她整理,什么该寄,什么该丢。下班便做这种杂务,也很疲倦。

我说:「元震,我改天再见你。」

「志鹃,」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我忘不了你。」

我有点意外。

他有那么大的矛盾,心情那么恍惚,我暗暗好笑。怕不是异国有女孩在等他回去,在新爱旧欢之间,他不能作出选择。

我最怕争。谁要认为他最美/最狠/聪明/能干/威风……我马上俯首称臣是是是,对对对,争个鬼,人也一样,张元震找也不会争。

虽然想得那么豁达,心还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门去,冲一杯热可可吃。

近日寒流驾临,我来不及买油压暖炉。公寓冻得似只冰箱。到周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脚上套羊毛袜,要到楼下买杂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贬为印支难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请帖上来的时候看见,大吃一惊。

「你你你——」

我把双手拢在袖中,「我怎么?」明知故问。

「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他惋惜的问。

我微笑,他在庆幸没有追到我吧。

我打开喜帖,「教会仪式?」

「旅行结婚。」

「恭喜。」

「我希望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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