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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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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二次去欧洲。

第一次年纪太小,当年十四岁,跟旅行团去见识,走马看花,不懂得欣赏,去年才真被欧洲吸引住,一直对那边的风土人情不能忘怀。

下班开信箱,元震的信落出来,我快乐地打开,边读边按门铃。

母亲来开门,见是我,立刻说,「培南回来了。」

「谁?」我拾起头来。

「徐培南。」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徐培南。」我说。

「这我们都知道,」母亲苦口婆心,「但到底是世交呢,今夜徐伯母请客,你说什么都要去。」

「他年年回来好几次,如果真要吃,挣死都有份。」

「志鹃。」

「说我不舒服。」我立刻皱起眉头,「今日上司无理取闹,害得我胃气疼。」

「志鹃。」

我笑,推妈妈一下。

「人家回来不走了,在找工作做。」她补一句。

「那更好,吃饭的机会多着。」

「你自己说的,下回请的时候,你可不能不到。」

是是是。先敷衍了再说。

我躺到床上细阅元震的信。

徐伯母过来寒暄,我装作没听见。

走过我的房门,我听见她说:「志鹃这份工作顶辛苦,可不可以换份较为轻松的,身体要紧。」

母亲答:「她说没有比这份工作更轻松的了,她一些女同学要熬到六点半才收工,都捱出胃病来。」

徐伯母诧异他说:「为什么不结婚?嫁人好休息。」

我听得既好气又好笑。她这副何不食肉糜的口气实在太天真,结婚同休息有什么关系?我亲眼见多少蹒跚的孕妇挤在公共交通工具里浮肿着面孔支持着去赚一份月薪,肚皮涨得可以看见胎儿在其中抖动,她们的丈夫在什么地方?也许他们是相爱的,但他帮不到她,是以她还得靠自己力气来应付生活。

徐伯母说:「我们两家如果能够把他们拉在一起,是必更加亲密。」

我叹口气,还不够亲密吗,厂是两份的,屋子也夹住,还要成亲戚,好一桌吃饭?

幸亏妈妈说;「时间到了,我们去吧。」

待他们去后,我打长途电话给元震。

他刚巧起床,说,「志鹃,太贵了,写信不是更好,你又没急事。」

「想听听你声音。」

「冷得发抖。」

「有没有人收你做搏土?」

「有好消息马上告诉你。」

「当然。」

「再见,志鹃。」

我挂上电话。

元震越来越犹太。做学生,节省也是应该的。

我独自安乐半日,把电视机声浪开得很大,用遥控器乱转台,似个孩子般当它是的玩具。

十点钟他们就回来了。

我打开房门,「好玩吗?」

父亲说:「培南起码胖了十公斤,块头好大。」

我心中嘟哝,猪猡,毫无疑问,他现在长得像猪猡。

母亲说,「他非常开朗活泼,打算帮他父亲发展事业,是个孝顺儿子。」

「好得很,我很替徐伯伯高兴。」

「我们下星期回请徐家。」母亲说。

「你们都天天见面,还请来请去干什么?」

「人家想见你。」

「见我作甚。」

「志鹃。」

我说,「好好好。」

父亲讲下去,「没想到培南留了把胡髭。」

母亲回答,「他会剃掉的。」

我不禁有点好奇心,这个人,到底搞成怎么样子?

第二天我就知道了。

一早我赶上班,到停车场去取车子,迎面撞来一个状若大猩猩般的动物,他叫我,「蓝志鹃。」

我退后一步,瞪着他。

但见他一头长而卷曲的头发,连着一脸的胡髭,只看得见两只眼睛,身上一件破汗衫,他若配条牛仔裤也罢,偏偏他穿条军装短裤,露着两条飞毛腿,足蹬一双凉鞋,也不穿袜子。

目睹这般奇景,我不惊反笑。

徐培南,这不是徐培南湄有谁呢。

他足足比我高大半个头,又胖了不少,挡在我面前,我无法走到车子前。

「蓝志鹃。」他热情的伸出手,「你好。」

我并没有与他握手,我说:「我已经迟到了。」

他两手撑着腰,「依然冷若冰霜,嗳?」

敬鬼神而远之,我匆匆登车而去。

真难为徐伯伯,生了这么一个儿子。

公司里的小朱把头探过来惯性地同我搭讪。

他在这两年一直对我有意思,有意无意,半友半侣地表示好感。

「男朋友几时回来,快过年了。」他说。

他不知自什么他方听来许许多多闲话,有些真,有些假,我一概同他来个否认。

「什么男友,」我微笑,「打什么他方来,从什么他方去?」

「志鹃,他在英国是不是?」

「谁没有朋友在英美。」

「既然不是特别的朋友,几天假期,我可否约你?」

我说,「看到什么地方去。我不想再上舞会,吃个西餐,跳只舞,团皱了衣裳回来。亦不欲到戏院挤着看场电影,你说,还能到什么地方去?」

小朱呆住,又补上个笑容,「你待我想想、二十一号留给我,行不行?」

「待我想想。」

小朱欢天喜地的去了。

隔壁的林小姐燃起枝烟,慢条斯理的答,「到底是年轻的好,象我们,谁也不开口。」声音中带丝仓凉。

「我也不过只有小朱来约,故此特地吊他胃口。」

林小姐嗤一声笑出来:「志鹃,你就是这点可爱。」

我温和的说,「你眼角高,不肯同这些人出去玩。」

「年纪大了。」她按熄香烟。

我连忙说:「人家说有味道的女性,便是你了。」

「没有青春,也只得有味道:酸、苦、辣。」

「我同你共度新年如何。」我说。

「得了,志鹃。」她感激地拍拍我肩膀,「我小时候,也有人追,那时候的男孩子追人,真能把异性追得透不过气,那时候的女孩子,到底矜贵点。」

她开始怀旧。

其实林小姐并不老,三十多岁,只是她感情生活不愉快,经济情况又不那么好,是以有种委屈与沧桑,特别憔悴。

写字楼里总共那么几个单身汉,都比她小一截,又特别孩子气,不要说一向不睬她,要是忽然对她表示好感,那才更惶恐呢。

「你打算怎么过年?」她问我。

「我?」我想一想,「买件礼物送给自己,酬劳自己劳苦功高。还有,在家看电视,陪爸爸妈妈。」

「不跟小朱出去?」

「不去了,最怕做人节日女友,穿的戴的全是自己的,被他搂搂抱抱,日后水洗不消,更怕他们借酒装疯。」

「不怕寂寞?」

我摇摇头。

「等男朋友回来?」林小姐问。

我坦白说:「我也不是那么痴情的人,他回不回来我都自有打算,不过我一直没有遇到比他更好的。」

林小姐凝视我,「这就不是恋爱。」

我抢着说,「当然是恋爱。恋爱也有现智与不理智。不理智那种类型牺牲太多,彷佛还债似的,一点美感也没有。」

「你们这一代真聪明。」她慨叹。

我用手搭住她的肩膀,「还不是自你们惨痛的教训那里学的乖。」

林小姐拍拍我的手,「你真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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