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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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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我写过武侠小说,这点小打小闹简直何足挂齿!所以,为了保卫鹿男,我放出了大招。我让鹿男退到一边,而后冲男人大吼一声。他停住脚步,不解地瞪着我看。乘这个当儿,我从后裤袋拔出一根香蕉(我至今也未搞懂为什么后裤袋里会塞了一根香蕉),劈头盖脸朝他的五花肉脸抽了上去。那根香蕉是前一天刚从水果店里买的,还很青涩,所以硬邦邦的,抽得他嗷嗷惨叫。不一会儿,他的鼻孔流下了鲜血,眼角闪起了泪花。我赶忙抓起鹿男的手,飞也似的奔去了医院。

不过,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幕被人偷拍了下来。很快,一条名为“高手在民间!邋遢男手持香蕉勇斗歹徒”的视频在网络上一夜走红,更为不幸的是,有人认出了我。有天晚上,大老板发给我一条短信:快去我给你的链接,快去看,笑死我了。还打了个挤眼睛的贱兮兮的表情。我捧着手机,半夜里突然感到一阵恶寒。再三犹豫之后,我点开了那条链接。两百兆的网速让网页像鬼一样飞快地弹了出来,我发现那是我的词条,最新编辑的信息为:同时也是最近很火的香蕉侠!——那一刻,我真的很想杀死自己。

我马上回了一条:你没事翻我词条干嘛?他就支支吾吾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睡了,晚安!

我越想越不对。作为恩师,他的名字像蓝精灵一样闪满了我的网页,我信手点进去,即刻发现了问题。他的民族一栏上赫然写着:他是契丹人!

这样,整件事就很明朗了。我气急败坏地又发了条短信过去:词条是不是你改的?

他装死,没回我。但我知道他没睡,他那颗活泼的小心脏正在被窝里扑扑直跳。紧接着我连发了三条:说!是不是你干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大概没做过那么刺激的坏事,心虚之下就把真相托盘而出了:视频是他拍的也是他传的,词条也是他改的。

过了十来分钟,我才回了一个百爪挠心的表情:我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他说:我闲在家里没事干,来南方跑一趟,这不是无聊嘛,就找了点事儿做。

我呵呵一笑,帮他把民族改回了汉族。

作者有话要说:

☆、14

半个月后,鹿男出国出差去了。

送走他之后,我盘腿坐在沙发上,同狮王一起陷入了漫长深沉的思考:首先,从严格意义上讲,他是一头鹿,从神话角度看,他是一只妖精。那么,他那本绿皮(!)护照是怎么办的?指纹又是怎么回事?到了海关他为什么没被逮捕?还有,出发前一个月,他便每天精心熬煮一些奇怪的食物,说是为了调节身体时差。由于工作繁忙,之前我无暇顾及这些,唯一关心到的,是他的签证照拍得还挺帅。

他开了ins 和微博,这很坏。因为打他一出国,我就被他美食风光各种角度的自拍照给刷屏了。哪怕到了晚上,变回原形后,他都不忘自拍。第二天,他会准时地把鹿的照片发上来,然后开始孜孜不倦地玩精分:“嘿,哪来那么帅气的鹿,真想把他带回家!”“原来鹿角那么漂亮,但大家绝对不能去砍哦!”“这里的鹿真多啊,而且都那么可爱!”(大哥,你在巴黎!)

这还不够,他还特意藏了几张私照特意来孝敬我。这当然没什么不好,但再漂亮的照片,加上时差,都只会让人心塞。事实是,每到凌晨一两点钟,我的手机就会亮起来。那时我正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刚打开手机,一张煞白的从头顶拍摄的脸就跳了出来。更可怕的是,这张脸还会不时更换表情,神秘的微笑,诡异的微笑,满足的微笑,得意的微笑,陶醉的微笑。。。。起初,为了不伤及感情,我还会强打精神回复道:很喜欢,睡了。这样过了几天后,我无可奈何地提醒他:我这儿是凌晨。。。。他视若无睹,接着发。

你知道,我不是软蛋,我也是有脾气的人呐。因此,到了后来,我就顾不得什么感情了。因为不回的话,他就会不断问我:你看见了吗?怎么不回我?所以我干脆看也不看,就回“已阅”。他觉察到了我的不快,接下两天就没再吓唬我了。可到了第三天,他又忍不住,连发了三张错位照,分别是:“一口吃掉圣心大教堂”、“一脚踢飞埃菲尔铁塔”和“一刀切开老佛爷”。这一次,我真的差点吓出命来。出于自爱,我设置了系统回复:很美,很喜欢,等你回国。其实我从一开始就该这么做了,因为他离家的两周里,我也长出了白发。

就在我的精力体力消耗到极限时,谢天谢地,一件天大的好事发生了。他的手机被神灯扒走了。他从酒店打长途过来,向我汇报了这一噩耗。我一边安慰他:“天哪,怎么会这样,叫你当心点你不听!刚好水果机出新的了,你可以换一个嘛!”一边笑出了泪花。他就更沮丧了:“有好多重要的照片,我本想带回国给你看的,现在全没了。”“照片都是可以再拍的嘛,你别难过了,再两天该回来了吧?要吃什么吗?”我说。他没说话,咔嚓一声挂了电话。

没有了鹿男,狮王就更加无法无天了。有时我想,它之所以是个瞎子,是因为,假如它能看得见,老天都不知道它会干出什么事儿来。

白天我在餐桌上打字,它就蹦上来,沉重多毛的虎躯牢牢压住键盘。我推推它,它整个身体像死去了一样,一动不动,尾巴却疯狂地打着圈,转过脸来,那神情像在说:叫你打字!本王叫你打字!工作时我会吃大量葡萄,每回没吃两颗,手伸过去就摸到一团毛,它一屁股蹲在果盘上,居高临下睥睨凡尘。我说:“大爷,小的要吃葡萄!”它打了个哈欠,继续维持这个姿势,地动山摇而它岿然不动。其实我也是挺怕的,因为它看上去好像蹲在屎盆里拉屎。

而且,这只猫,它占有欲很强。从前经过宠物店,我都会悄悄进去撸两把猫毛狗毛再走,现在,为了这条小命我再也不敢了。因为回到家它就会用怨恨的叫声和表情质问我:你身上为什么有别人的气味?说!你去哪儿了?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傍晚,我带狮王出去兜了会风。狮王不大爱走路,喜欢坐在副驾驶位上吹风。我就把车窗摇到一半,到城郊开了一圈。一路上,狮王叼着一只鹿男穿过的棉拖鞋,在蜡黄的余晖下一阵阵打盹,软而长的胡须漂得金黄,一绺一绺在风中瑟瑟地飞。

我边开车边自言自语;“狮王呀,你说,我给你铲屎,给你买猫粮,你老人家怎么就那么偏爱鹿男呢?我知道,你们都是小动物,可我也是猴子变的呀!”它居然听懂了。丢开拖鞋板,爬过来,用大脑门蹭我胳膊。我就把那只手放下来,帮它捋毛。我有点饿了,就问它:“我们去日料馆吃鱼好不好?”狮王威严地咪呜一声,表示赞同。

七点钟,我们在中环找了家日本餐馆吃饭。进门时,店里的伙计拦上来说:“抱歉,不能带宠物进来。”狮王一听,叼着拖鞋的嘴巴就不满地撇了两下。我觉得它好像也快成精了。我把狮王送到他眼前,说;“他眼睛坏了,怪可怜的,我得一直看着它。”那个男人怜惜地瞅了一瞅,悄声说;“那你进去吧,老板在吧台上,别给他看见。”

我胸怀肥猫,手提拖鞋板,鬼鬼祟祟闪进店里,挑了个远离吧台的靠窗座,坐了下来。在狮王的监督和帮助下,我仔细浏览了一遍菜单,甄选出三盘不同口味的秋刀鱼、一大盘三文鱼刺身、一碟天妇罗,就着大麦茶吃了起来。狮王游击队长的干活,不时从大衣里伸出爪子,把秋刀鱼一块块拖进去,然后开始咂巴嘴。其间我不止一次让它放低声音,但未果,它从衣领里跳出来,狠狠挠了两下我的头,又飞快地躲回去了。一眨眼功夫,三盘秋刀鱼葬身猫腹。我打开手机,回了两条短信,等重新抓起筷子,食不厌足欲求不满的狮王再次把魔爪伸向了我的刺身。我下意识地推开盘子,嘀咕了一句:“这么多,还吃!”它猛地拔起大脑门,大毛脸在半开的衣领中呈现出一角闪闪发光的v形,大毛脸在半开的衣领中呈现出一角闪闪发光的v形,仿佛半夜里打上它那多褶下巴的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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