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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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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遇到被餐馆老板欺负而不敢乍刺的时候。mercial街夹12街有一家餐馆,东主兼大厨当年是成龙的兄弟,那厮对所有送货的司机态度都很恶劣,尤其是餐馆繁忙时间。每回被骂时,都装做听不见。一来好汉不吃眼前亏,那厮当年可是有名的龙虎武师;二来这家餐馆很好送,储藏室建在地面上,一旦有冲突,老板就会换别人去送了,大好的银子就赚不到了。

我和一家马来餐厅来自新加坡的大厨混得很熟,他有一次和我说,“你不象是一个大陆来的人!”我反问他我和其他人相比有什么不同吗?那斯模仿了一个乡巴佬进城的举动,反证我的做派的坦然。我大笑,不是高兴他夸奖了我,而是想起了有些国人夸奖上海人的话:你不象是一个上海人!悲哀啊,这就是无知带来的偏见。

送货路上,我喜欢听听星岛中文电台的节目。岳华老头在大讲韦小宝和双双丫头如何如何,赵咸有时和一个叫6月的台湾女孩儿在CALLIN上调情。比较起来,我还是喜欢赵咸的风格,几分淡淡的哀愁,几分沉沉的相思,在那一个一个风雨飘摇的冬天的晚上。

我酷爱京剧,时不时吼上两嗓子。尤爱老生与花脸。那起折婉转,回肠荡气的旋律,常常使我不能自己。在漫长冬夜的送货路上,岳华赵咸们都闭上嘴巴之后,我会吼出黑老包跑到阴曹地府的那一段,“又见那,大鬼卒,小鬼判,压定了屈死的亡魂,项戴铁链,悲惨惨,惨悲悲哪!阴风绕,吹得我透骨寒--”

时值今日,我都不敢再唱这一段,一唱,那一晚上的风,那一晚上的雨,那一晚上的心情,还有那一晚上的泪水就都回来了……

十四 我是糙人

十四我是糙人

在阿唐去当送货司机的时候,阿唐太也放下了架子,应徵了一家餐馆的bus…girl。干完了第一个半天之后,阿唐太气哼哼地回到家里,咬牙切齿地对我发誓说,“我再也不去端盘子了!他们讲的广东话,我统统听不懂!和鸟语没有什么区别!”

我劝慰着她,“不去就不去吧,咱们俩有一个人出去打工就行了。”

於是,阿唐太平生第一次真正成了一个家庭妇女,而阿唐也在海外第一次成为了家庭的顶梁柱。呵呵,累是累了点,不过又当上了大丈夫的感觉硬是好。

在家里闲居了两个月,已经在中国读了19年书的阿唐太决定再回学校去读书。

做出这个决定其实并不容易,原因在于温哥华周围的朋友中选择读书的很少,大多象阿唐一样直接去做蓝领。如果两夫妻都工作,打蓝领工,节省一些,买房置业者也是大有人在。而上学读书,对于电脑电子一类的热门专业而言,基本上很难拿到奖学金。因此,在不能确定毕业后能否找到工作的情况下,先花一笔钱去读书是有一定风险的。

实际上,上学之路在北美其它地区很常见,不知道为什么在温哥华却不很流行。我在送货中认识的一对开餐馆的夫妻,甚至放弃了SFU的博士学位的攻读,全心全意地经营餐馆。

尽管我当初对上学之路有一点顾虑,不过还是坚决支持阿唐太的决定,小呀么小女儿郎,背上书包去学堂。

阿唐太选择了本地最著名的工科院校SFU的EE专业,本来她的托福成绩已经过了期,校方让她再去考一次。阿唐太很有办法,直接去找了有关教授,他未来的导师一点头,什么托福不托福的,全都不在考虑之列,转天就办了入学手续。

这样,95年6月,阿唐太又回炉去读电子硕士去了。

在上学期间内,阿唐太充分展示了她的过人之处,很快就从导师处拿到了经济支持,慢慢地每个月居然也有近两千元的收入!

96年夏天,阿唐太在毕业前找到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某通讯公司的软件工程师。以阿唐太的说法是,她这是低投入高产出的典范,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金钱,获得最高的效益。

一家人终於苦尽甘来,可以喘一口气了。

从经济收入而言,我本来已经可以不再打这一份蓝领工了,神差鬼使,我又继续挥汗如雨了半年多的时间。

我这人干什么上手都很快,一旦上手会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将其完美化。这种执着精神的反面,就是不够变通。套用一句文革时代的常用语,只顾低头拉车,不能抬头看路。惯性太大。

我一时想不出辞工后干什么。去上学吧,30出头,毕业后近10年来没有正经读过书,不知道还能否蹋下心来;做生意吧,又没有什么本钱,也看不到明确的经商的方向。

国内的公司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音讯,如果现在回去收拾残局,估计也拿不回来什么了,我就是把那两个家伙打出屎来,我的钱也是被造光了,即使出了口恶气,也是於事无补。我这人虽然在小事情上容易冲动,大事情上从来都是三思而行。

21个月的送货生涯,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挑战期,满足期和麻木期。

在最初的两三个月里,送货的惊险艰辛,收入多少的可追求性,这些都是对我极大的挑战,每一天都有新的餐馆,每一天都有新的面孔,十足的刺激!

等到自己成了主力送货后,想象着自己挣着餐馆里工作的同胞们的一倍工资,开着大货车东跑西颠,威风凛凛,颇有些自豪感。

半年后,大温哥华地区的几百家餐馆基本都跑过一遍,手头的工作就变成了与朝九晚五的办公室工作没有什么两样了,人也渐渐地麻木了。

那些日子里,我的工作程序大致是,在家里吃完了中午饭,12点半左右开上货车去公司上班,顺路把昨天没有送完的货送完;下午2点半到达公司的货场,整理好收到的现金,支票和签单,3点钟开始装货,货少半个钟头装完,货多要装近一个钟;3点半出发,先唐人街,再Downtown,接下来是北温西温,或是温西,本那比,新西敏,高贵林以东或以南,8点半左右回到家里。不过非常忙的时候,也有晚上10半点送最后一家,好在餐馆关门都晚,一般而言,午夜前都会有人。

阿唐太回来的早,负责做晚餐。可能是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关系,也可能是阿唐太炮制的猪狗食味道虽不好,却营养成分高,我练掉了在京华沉浮时攒下的一身肥膘,体重稳定在150~160磅。昨天翻出那时的照片,好一条精壮的汉子!悲哀的是,不再送货而饭量不减,今天是180磅,痴肥了20多磅。

日子一长,渐渐地曾经有过的辉煌似乎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身份的认知也越来越难以定位。

一次,送货至一个写字楼,经过一面大镜子的时候,我赫然见到一个头戴棒球帽,足登军用靴,粗布的工装服,推着一辆载满米袋的送货小车,糙人哪!这就是我吗?

还有一次,参加阿唐太公司的一个聚会,一个人问我是否还在SFU读书,我回答说在工作,那人又问高就何处,我说做送货司机。他当时脸上露出的惊诧表情,我今天还能清楚记得。

那时的温哥华,很多的高学历者在从事着蓝领的工作,今天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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