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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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天在网络上一看到昵称叫「我家住海边」的人,毫不犹豫二话不说立刻丢给水球给他。

Jolin:嗨嗨^_^。

Countryman:啊?你好啊。

Jolin:你家真的住海边喔?

Countryman:是啊,不过是以前啦,现在我在台北念书。

Jolin:那你家住哪个海边啊?

Countryman:喔,就是蚵仔寮呀。

啊?那是啥?听起来好土,一点都不浪漫,我对他的兴趣立刻降低不少。

Jolin:那在什么地方啊?

Countryman:就高雄咩,是一个渔港啦,我们家是打渔的。

哇勒真是够带赛的了,我要的是反町隆史,可不是什么打渔的欧吉桑咧。

不过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跟打渔郎聊聊也没什么不好。

Jolin:那你念什么的呀?

Countryman:生物系。那妳呢?

Jolin:大传。

Countryman:呵呵,我以前听说念大传的女生很活泼,没想到是真的。

是啊,如果你是住在夏威夷的帅哥,我才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活泼。

Jolin:会吗?还好啦。

Countryman:大传系的学生都有哪些嗜好啊?

嗜好?MY  GOD!干脆问我参加过几次的「非常男女」好了。

Jolin:还好啦,就是看看电影唱唱歌吧。

Countryman:我很少去唱歌,电影只看跟恐龙有关的。

啊?!什么东西在我眼里一刺?左边心脏发出叮当叮当的警告声,电报滴滴答答传送到大脑。整个脑子这里那里回荡着喔咿喔咿喔咿,鼻子里闻到烧焦的烟气。

Jolin:你说什么?

Countryman:就是那些有没有?「侏罗纪公园」一到三集啊,还有「怪兽哥吉拉」有没有,另外有一部卡通叫「小恐龙历险记」看过吗?

Jolin:没有。

可惜水球不能传声音,否则我此时此刻的口气,冷得足以让他明白什么叫做冻死恐龙的冰河时期。

Countryman:哎呀太可惜了,我超迷恐龙。当初选生物系就是希望有一天可以研究恐龙,毕业后想去国外念古生物学,这样就可以去挖恐龙化石了。对了妳有没有听说过十年前美国有个女的古生物学家发现了暴龙苏的化石?今年刚好是暴龙苏被发现十周年喔。

Jolin:完全没有。

看来这个「乡下人」只是单纯地对「恐龙」、也就是真正的恐龙感兴趣,并没有别的意思。啧啧真是个怪咖,搞不好他是只恐龙级青蛙,太寂寞了只能以研究恐龙为乐。啧啧。这世界上还真是什么人都有。

Countryman:不然这样吧,妳要不要出来?我跟妳讲恐龙的故事,用打字的实在是太慢了!

嘿嘿,瞧这小子急的。哎,反正我盈盈美代子,就去参观一下恐龙吧。

Jolin:好哇,不过你不用先知道我长什么样吗?

Countryman:不用啊,妳跟我讲你穿什么就好,让我可以找到妳。

Jolin:可是,可是我还没想好耶。

Countryman:不然我跟妳说我吧,我会穿一件有恐龙图样的T恤,是暴龙苏的仿真图喔,不用担心别人会有跟我一样的T恤,这是我朋友从美国芝加哥的自然史博物馆帮我带回来的。

Jolin:喔。

真的很想给他看看我脸上的八条黑线,请问谁会知道「暴龙苏」长得什么碗糕样啊?「暴龙苏」,我还「花生酥」咧。这人个性如此怪,我看我不用找恐龙衣服,直接找长得像恐龙的就好了。

因为期待不高,随便穿件T恤牛仔裤就出门了。

我站在台大侧门东张西望,老半天没等到恐龙,心里就有点想进去看看篮球场,说不定阿光会在里面打球。才踏进校园,远远就看见一个大个子呼嗤呼嗤地骑着脚踏车而来,车篮子里装着大本小本的恐龙书,还有……还有一只恐龙玩具!身上,果然画着一尾面目狰狞的大恐龙。

该不会就是……他吧。

见我杵在路中间,恐龙男吱地煞了车,仔细看了我一下,然后说:「是Jolin吧?」他连Jolin的重音要放后面都不知道,说成「救林」。妈呀,他该不会连Jolin是蔡依林的英文名字都不知道吧。

「太好了,还担心找不到人哩!」他笑说。

「乡下人」壮壮的、头大大的、皮肤黑黑的,不说话时看起来有点凶恶,但笑起来很憨厚。

笑起来。

对厚,见过那么多网友,他是第一个在看见我的第一时间开朗地对我笑的。有股暖流缓缓流过心头。恨不得就要唱起来,啊这位朋友呀我谢谢你,你见了我居然没有嫌弃,虽然你不是大帅哥呀,但我还是要说声谢谢你你你……!

「怎么?我们去哪?」他把书抱个满怀,恐龙玩具夹在腋下。他讲话嗓门很大,举止怪异,人们经过都忍不住多看一眼。

「去麦当劳吧。」一说完就自顾匆匆跑过马路去,怕人家觉得我跟他是一伙的。

到麦当劳他东西往桌上一搁,朗声问我要吃什么,听我说随便后大步流星去点东西。回来满满一盘子两份麦香堡套餐,等不及到桌边他远远就嚷:「我看妳这身材,应该跟我一样,蛮能吃的!」

周围的人转头来看,然后望着他发笑。

气得我恨不得夺门而出。

但美食当前,老实说谁的面子比热呼呼的麦香堡大呢?丢脸就丢脸吧,更别说还有一杯嗤嗤冒气的冰可乐和一大包又香又脆又热的薯条作伴呢。

我俩各据案头,谁也顾不上说话,大快朵饴一番先。

吃完他呼地叹口气,一面喝可乐一面看着我的吃像说:「能吃好能吃好,现在女孩子都吃得太少,妳这样好!」

他说叫他大头就好,他同学都叫他大头。他头可真大,近看更大,地球似的。

「我这头是吃鱼吃出来的,吃鱼聪明,听过吧?」

这家麦当劳里的客人有意无意就要飘个眼光过来,隐隐有股这里有两头恐龙耶的骚动兴奋。真理是这样的,一头恐龙在人群里是半头恐龙,比较容易隐藏;两头恐龙在一起感觉上就是四头恐龙了,特明显,更何况他身上还画一头,腋下又夹一头。

大头开始滔滔不绝说起暴龙苏的故事。

妳知道第一头暴龙是何时被发现的吗?不知道吧。是1902年呀,到今年刚好98年,怎么样,我们很幸运吧。

(幸运啥呀?)妳也不知道目前挖出最完整的暴龙化石是哪一头吧?哈哈,就是牠呀!大头愉快地指指胸前。牠是1990年在美国被发现的。

为什么牠叫「苏」呢?因为啊,牠很可能是个女的啊,另外,也因为发现她的是位女的古生物学家,就叫做苏呀。一般都是以发现者命名的,例如如果我发现了一个新的恐龙化石,牠就得叫做大头啊,就算牠是头小得要命的长颈龙,也得叫大头啊哈哈。

不过长颈龙跟我有点很像,我们都喜欢吃鱼。

大头讲话很有趣,像在给小朋友讲故事,惹得旁边桌的人也竖起耳朵来专心听。我后面那个女生忍不住小声问她男朋友,那「侏罗纪公园」里面吃人的是什么龙?

大头也听见了,他继续大声说像「侏罗纪公园」电影里翻车、吃掉律师的就是暴龙,不晓得是不是牠?大头又指指自己胸前笑起来。不过电影里说人不要动暴龙就不会发现也不太对,根据研究,暴龙的嗅觉非常灵敏的,不管你动不动牠都会闻到你,吃掉你!而且暴龙活跃的时段应该

是白垩纪中期之后,不是侏罗纪。

虽然大头这个人挺有意思,相处挺舒服的,但我不喜欢别人看我们的感觉。

因为太配了,我们两个在一起太配了。

一双男的找不到其它女朋友、女的找不到其它男朋友,天造地设天作之合的璧人。

我不要这种人,我要的是在众多可供选择的对象中不断冒险、挑战的过程,我要的是能够「提升」我的人,能证明我是除了找青蛙外还有其它择友「余裕」的人。

于是当我看见阿光和喜儿从麦当劳玻璃窗外的骑楼走过去时,立刻起身急急忙忙跟大头道了谢,然后说我遇见朋友得先走了。他有点诧异,但还是潇洒地挥挥手说那再见啦!

走出麦当劳我回头看玻璃窗里的大头,他正埋首在他的恐龙书里。阳光照在他强壮无比的脖子上,就像午后森林小溪旁一头正在休息的寂寞恐龙。

第八章

?第八章  贫女

喜儿昂首阔步走在前头,阿光在她左后方约两步之遥跟随。

喜儿在卖豆花的摊子前停住,指了种口味,老板舀好交给她,阿光赶紧掏钱来付。喜儿吃了一口眉头微皱,阿光恭敬地接过来把剩下的都吃掉。

喜儿又在另一个摊子买了个甜甜圈,咬了一口后便用两根手指捏住晃着走,阿光见状伸手去接,又津津有味放进嘴里嚼起来。

我慢慢跟在他们后面,脚步越来越虚弱。

平平细郎,为什么我跟喜儿的世界差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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