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先生,罗太太,你们好,感谢二位光临敝处,真是让敝处蓬荜生辉,由于马场初建规模,
很多东西还不太完善,待会如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见谅。”
钟实此人和他的名字一样,看起来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实人。
“钟先生客气了,谁不知道钟实进出口是本市最大的贸易公司,能够在寸土寸金,风景秀美的微山上建这么一家马场,钟先生的能力实在不容小觑,我想以后N市上流社会人士又多了个休闲活动场所。”
除了结婚那天的应酬,这是闻蕊第一次和罗马列一起出现在别人面前,他老练的话语,沉稳的举止,无不另她侧目,以往每次他出现在她面前都是一副拙劣样子,没有想到,他也会有精明干练的一面,她打量着罗马列,他正和钟实互相寒暄,语气客气熟套,却又自带几分生意人固有的疏离。
大概是感受到她的目光,罗马列笑着看了她一眼,然后回头问非语,“阿非,我要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非语好笑地摇头,“早都准备好了,阿列,你怎么越来越罗嗦了,都问了好多遍了。”说完,她走到闻蕊身边,“小蕊,你好啊,好难得看到你呢,这个阿列,好像怕别人妒忌他娶了个好老婆似的,把你藏在家中,我们平时让她带你出来一起玩,他也不愿意。”
“哎,小蕊,你可别信她啊,我什么时候和你们出来玩了,阿非,你可别在我老婆面前编排我的不是,我回家可是要跪搓衣板的。”
大家都被罗马列的话逗乐了,非语更是笑折了腰,“哎哟,哎哟,阿列,你什么时候也成了怕老婆的人了。”
钟实扶着夸张的非语,也笑着说:“阿非,你这可就不对了,这年头,不怕老婆的男人,不是好男人,是吧,罗先生?”
罗马列踱到闻蕊身边,看着她因那两人取笑羞赧的脸庞,他悄悄执起她的手,一脸得意的摇晃动作,更加让非语和钟实在一边感叹。
闻蕊看了笑倒在钟实怀里的非语一眼,又看了眼拉着她的罗马列,他们之间的亲呢程度哪里像老板和员工,说是好朋友倒更恰当。
说笑完了,钟实领着他们走进马场,一跨进大门,闻蕊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首先进入眼帘的是大圃大圃的郁金香,这个季节正是郁金香的花期,只见红的,黄的,蓝的各色郁金香争相盛开,空气里到处飘荡着馥郁的芬芳,她看着钟实,惊讶的张大了嘴巴,“钟先生,这是马场吗?明明是花园。”
仿佛预料到她的表情,“罗太太,由于我们承包了整座微山,场地足够大,所以开辟了一部分栽培花卉,你现在看到的只是郁金香花圃,我们还有蔷薇花圃,牡丹花圃,不过这个季节并不是花期。”
穿过花圃,便是一望无际绿茵茵的草地,草地修的好似有人用尺量过的齐整,四周一片安静,如洗碧空下空旷的原野上,能听到风吹过的声音,旁边马厩里一匹匹雄健的马安静地埋头吃着食物,闻蕊一眼看过去,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他疑惑地问钟实,“钟先生,今天不是你的马场开业么,怎么一个人也没有啊。”
钟实听了她的问话,吃惊看了罗马列一眼,然后对闻蕊道:“难道罗先生没有和您说吗,今天的贵宾只有贤伉俪二人,因为罗先生已经包下了整个马场。”
这下临到闻蕊吃惊了,她抬头看一直站在身边的罗马列,只见他和非语打了个手势,直到非语和钟实走到马厩里面去,然后他神秘地对她说:“小蕊,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闻蕊是最不喜欢卖关子,“到底是什么日子?”
罗马列撇撇嘴,失望地说:“今天是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这个你一定早都忘了。”
闻蕊听着罗马列充满失望的声音,心中腹诽,这有什么好记得的,直到看到钟实牵过来的白马,“顺风?”
她高兴的跑到白马身边,激动地抚着白马,“顺风,是顺风吧,你怎么会在这里?”
马当然不会回答她,罗马列走过去,看着她激动的神情,微笑着说:“怎么样,这下了你总该记起来了吧!”
他看着她,傻呵呵地抱着白马笑着,说着,天真的一如记忆当初在公园见到的那个小女孩。
当时年纪小(下)
那是罗马列第一次见到闻蕊。
作为小小孩童的罗马列,童年和别的孩子都有所不同,只因为他是船王罗一刀的孙子,是偌大罗氏王国的继承人之一。
老船王一生只得两个儿了,大儿子罗继先就像绝大多数富二代那样,仗着父辈强大的金山作后盾,终日游手好闲,不务正因,待到娶了同样沉迷于玩耍的妻子后;两人行为更甚,整日的全世界各处游玩,罗一刀对于这个不肖子的唯一消息来源,就是每月财务部呈上来的他们夫妇二人在世界各处欠下的卡债账单。小儿子罗承祖倒没有大哥那样的纨绔,可惜打小对家族生意就毫无兴趣,罗承祖的专业爱好是考古,后来又娶了同在一个考古队的妻子,起初罗一刀一门心思打造着罗氏江山,倒也没有在意这些,等年纪渐渐大了,考虑到继承人选问题的时候,两个儿子已经回天乏术,没有办法,只有把主意打到孙子身上。作为长孙的罗马列首当其冲。为了打造出最出色的罗氏继承人,从他刚开始学会讲话开始,爷爷就为他请了拥有各种专业才能的老师,他也争气,从小就比别的孩子聪慧沉静,难能可贵的是他对于商业的热忱,更使得罗一刀欣慰,罗家总算是后继有人。
五月的某个周末的早上,罗一刀难得给罗马列的家教老师放假,乐呵呵地说要带罗马列去拜访老朋友。
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他跟着爷爷来到人满为患的儿童公园里,因为早熟的原故,打小他就是个不喜欢人群的孩子,最是讨厌到这种小孩子的活动场所,他嘟着嘴被爷爷硬拽着走,直到走到公园的儿童骑马场,碧绿的草场上已经有几个小孩围着一匹小白马嬉戏,他一眼就被端坐在马上的小女孩吸引住了,小女孩大概六七岁,穿着件小小的格子骑马装,高高扬着手中的马鞭当宝剑,嘴里仿佛在念什么咒语,然后策马扬鞭,好像要拯救地球般的神气,女孩嘴上挂着的笑靥连最灿烂的阳光也要失色,他仰头看着这个神气的小女孩,他以往跟着爷爷参加酒会时也看到过很多叔叔伯伯家的小女孩,她们都穿着小小公主裙,一个个端庄的就像教堂圣母像上的纯洁天使,洁白无暇,纤尘不染,可是他总觉得她们少了点儿什么,直到看着眼前这个搞怪的小女孩,他才明白,那些纯洁的天使们,缺的却是眼前这小女孩身上的灵活气。
是的,灵活气。他看到她的笑容,仿佛周围的花儿,草儿,甚至连拂过脸上的微风也有了生的气息。
那个时候还小,不懂事,后来慢慢长大了,才明白,所谓一见钟情,大抵是如此吧。
“哎;罗马列,你是怎么找到顺风的?”
闻蕊爱惜地抚摸白马之余,抬头问他,脸上是还没有敛去的惊喜。
从回忆中醒来的罗马列,看着面前的一人一马,淡淡地笑:“小蕊,你知道,世上无难事,只要有心人。”
他的回答一如往常的老套,一本正经,可是闻蕊第一次没有反感,她感激地看他,“从国外回来后我找了它很久,公园管理员说顺风长大了,已经不能继续留在公园,就被卖给别人了,”她抱着顺风温顺的脖子,一根根抚弄它颈项上柔软的长毛,语气里是失而复得的惊喜:“亲爱的顺风,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怀里的白马发出熟悉的嘶鸣,闻蕊看着顺风张得大大的眼睛,还有投影在它眼中的自己的身影,她看着,看着,身影渐渐模糊,变小,仿佛时光回转,她又成了过去的那个天真快乐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