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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看你都做了什么好事!”刘广坤瞟了一旁的冷凝一眼,“你这段时间整天和一个奴才黏在一起我本来都睁只眼闭只眼,可你竟然变本加厉,居然为了他跑厨房去瞎闹腾?!你疯了不成?!!”
“爹您容孩儿禀告!”刘梳忙道,“阿凝他就是那次救我的人……”
“这个我知道!”刘广坤冷冷地打断他,“那又如何?!我不是已经赏过他白银千两了吗?!难道他因此就忘了自己的身份不成?!”
“奴才该死!”冷凝连忙往地上一跪,“都是奴才的错!是奴才不该教唆公子进厨房!请老爷莫要怪罪公子!”
“不错!都是你这狗奴才的错!”刘广坤一声怒喝,“来人!将这奴才拉下去,重打五十大板!!”
“………爹?!!”刘梳在情急之下脱口而出,“您不可以这么做!!!”
“……你说什么?!”刘广坤“啪”的一耳光重重打在刘梳的脸上,“你居然为了他跟我这么说话?!!”的确,在那个要求子对父绝对服从的年代,这种违逆是难以想象的。
“………!!!”冷凝大惊,不由得心痛得要死,“公子,你别再管我了!!”
“………………”刘梳则摸着脸,十分惊愕地看着父亲——父亲虽然严厉,平时也最多也无非就是狠狠训斥一番,长这么大,还是他第一次动手打自己。
“……哎……”刘广坤见了儿子立时便高高红肿的脸颊和溢出血丝的嘴角,也有些后悔,“……罢了!这次就饶了这奴才!你们好自为之吧!”扔下这句话,他就转身走了。
之后,他也没有再管过刘梳和冷凝之间的事。
然而,即使这样,两人也终究没有走到一起。
几个月后的一天,刘梳忽然平静地对冷凝说,自己要成亲了。
是皇帝的赐婚,和一个什么大将军的女儿。
很奇怪的是,冷凝居然没有对此表示任何异议,只是微笑着说了一句“恭喜你,祝你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
沈莫瞳惊讶地问:“为什么啊?你就不再争取一下吗?!”
“有什么可争取的?”曹风现在回想起这件事,还是觉得自己的决定并没有错,“据说,十个男人之中,最多只有一个是喜欢男人的。所以你十世中有九世都喜欢女人,我也已经习惯了。我那时的任何行为都无法改变这一点。如果我大吵大闹一番,只能让我们间的友情也从此破裂罢了。那一世,刘梳视我为朋友,为知己,这就够了。我实在不忍心破坏这么美好的关系。后来,我们也一辈子是最好的朋友——虽说追求失败的时候我经常会说‘那我们做朋友吧’这种话,可很多时候彼此都因为种种原因渐渐疏远了。真的做一辈子知己的情况,几乎是近三千年来唯一一次做到。我终生未娶,阿梳还让他的儿子认我作干爹……怎么样?是不是很美好?”
“……………………”沈莫瞳从曹风始终挂着微笑的嘴角,看出他那一世过得的确并没有太多遗憾。
作者有话要说: 放心,之后不会每一世写一两章滴~这一世是特殊情况啦~~
☆、13
讲完了这个长长的故事后,两人已经不知道骑着小红马绕着跑马场转几圈了。
“不知不觉都这个时候了啊……”曹风望了望天边的晚霞,“我们差不多该找个地方吃晚饭了。”
“是哦!”沈莫瞳点了点头,“今天就吃路边摊好不好?我可不想每次都去什么五星级大酒店,既浪费钱,还不一定好吃。”
“好好好,听你的。”曹风温柔地笑了笑,“所以,你还真不用觉得你每一世都被我压得死死的……相反,每一世都是我辛辛苦苦地追求你,你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那一个,不是吗?”
“……唔,这么说好像也有点道理啊……”沈莫瞳一下释然了不少,“……好热啊,都这个时间了还那么热……话说你不是风神吗?快弄点风来让我凉快凉快。”
“呵呵……”曹风微微一笑,伸手轻轻擦了擦沈莫瞳额角的汗,“是啊,我刚当凡人的那阵子,遇上这种大热的天也总想呼风降雨一般,只可惜后来只好慢慢接受自己无可奈何的事实了……这辈子,我除了名字里面有个‘风’字,和风神已经没关系了。”
“那你名字里面为什么恰好有个‘风’字啊?不是你用什么法术干预了你爸的思维吧?”虽说还有另一个可能是曹风就因为自己名字有这个字才会幻想自己是风神,但这想法沈莫瞳可不敢说。
“怎么可能?”曹风笑着摇了摇头,“随便用灵力干涉凡人的思想,这也是违反天规的。”
沈莫瞳笑道:“但公民18岁前都可以改名,你是不是之后说服了你爸给你改了个名字?”
“……我爸怎么可能听我的?”曹风不太想继续这个话题,话锋一转,“其实吧,你想和我更平等些,我倒是挺高兴的——因为这说明你已经喜欢上我了。”
“……喜……喜欢?!”沈莫瞳没想到这个词会突然从曹风嘴里蹦出来,脸顿时一红,下意识地矢口否认道,“怎么可能啊?!你怎么能莫名其妙得出这种结论?!!”
“不是莫名其妙~是有理有据的~”曹风笑着解释道,“你想啊,你会随便遇到一个人都想和他平等吗?——不是在人格上平等,而是在能力上平等。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自然都是平等的,但是,世界上总有一些诸如科学家啊政治家啊之类的牛人,心理健康的人通常不会要求自己和每一个人都在能力上平等,对吧?但是在亲密关系中,就不一样了,我们会希望我们都能为自己的家庭作出平等的贡献。”
“……………………”沈莫瞳越听越觉得曹风的话似乎很有道理,但又不想承认。不会吧?!自己难道真的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这个曾经如此肆意折磨自己的男人?!
“事实上,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曹风柔声道,“论武力,论地位,也许你常常不如我,可是,在某些方面,我对你却从来都是望尘莫及的——比如论文采,我哪一世似乎都不是你的对手。我几乎都是为了更顺畅地和你交流才去研究那些什么经典名着,而累积了几千年的记忆,大概也还不如现在的你吧。”
“不不不,你太谦虚了……”沈莫瞳差点忍不住要说一句“你那么会编故事,文采比我大概也差不到哪儿去”,“虽然比起我这中文系毕业的才子的确还差那么一点点就是了,哈哈!”
“……中文系?”曹风似乎想说什么,但也和沈莫瞳一样欲言又止了,“……再说了,就算是论其他方面,你的天资也并不输给我。就比如这骑马,你再多练个十天半个月,大概我就不是你的对手了。”
“好了好了,你别老是安慰我,这样不是更显得我是弱者了吗?!……对了!说到骑马!”沈莫瞳忽然想起一件让他很火大的事,“你刚才看我快要跌下来了,怎么都不马上来救我,还在那儿幸灾乐祸地看热闹啊?!”
“……我那哪是幸灾乐祸地看热闹?”曹风心里那个冤啊!“我是怕你本来觉得你自己可以搞定,我贸然出手帮忙你又觉得是伤了你自尊,所以才先问清楚你是不是要放弃驯服它。”
“……这……这样吗?”沈莫瞳虽然发现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但还是觉得有点没对,“那我要是真摔下来你也觉得无所谓?”
“怎么会无所谓呢?只不过……”曹风笑笑,“只不过我早作好了准备,你要是摔下来我就跳过去接住你,总而言之,就算我自己受伤也不会让你受伤的。”
“……………………”沈莫瞳只觉得一阵感动,再也挑不出半点茬来了。
正在这时,曹风的手机响了。
“……是他!”曹风一看屏显名称,就脸色一变,愣了片刻,才接了起来,“爸,有什么事?……嗯,我知道了。”一段简短的对话后,他就挂断了电话。
“你爸呀?怎么了?”沈莫瞳问。
“……没什么,只是叫我回去一趟。”曹风尽量掩饰住自己内心的烦躁,“走吧,我们去吃饭,然后就各回各家。”
“哦……”沈莫瞳便怔怔地跟着他去自己所说的所谓“路边摊”吃了饭。
整个过程中,曹风都表情沉重,两人几乎没再说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