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些草和树枝遮住洞口,马蹄声和说话声就传入了了耳中。
一个粗嗓子说:“妈的,煮熟的鸭子竟然飞了,我们盯着那小子不短的时间了,没想到确被一个不知死活的臭小子给破坏了。都怪我们大意了,下次见到他们,老子一定一刀砍死他们。”
另一个声音说:“这俩人一匹马,肯定没跑多远,刚才那堆火肯定是他们生的。这条路上,来往的人极少。那小子中了毒,想跑没那么容易。”
“就是,现在天黑了,他们也跑不远,我们点起火把,仔细搜,每一寸都不要放过。这两只可是肥羊。光那小子的一把宝剑,只怕就价值千金了,我看后来的那小子的马也象是匹宝马呢。说不定他身上也有值钱的东西。”
一群人肆无忌惮的大声谈论着,就好象小璃俩个人已是他们的囊中之物一般。想不到这竟是一伙劫匪,小璃暗自叹气,这样的人根本就是见财起意的,一点儿也不把人命放在眼里,这又是荒野之地,杀两个人,神不知鬼不觉啊。
那人听到小璃的叹气声,不好意思的小声说:“对不起,连累你了。我也大意了,没想到中了几个毛贼的道了。被他们下了迷汗药,要不是仗着一身武艺,逼出了大半的药,只怕早就不知不觉的被他们杀了。”
小璃和他挨得近,两人又是耳语一般,弄得他怪不好意思的,好在乌漆麻黑的,也看不见脸上的表情,小璃只是低声说:“我们别说话。只望着他们找不到我们,就好了。”
那脚步声一个劲的围着他们打转,火花映在洞口,透过缝隙照在两个人脸上。两个人都下意识的屏住呼吸声,就连那马都跟着安静下来了。生怕被人发现了,现在的他们可算得上瓮中之鳖了,如果被他们发现,连冲出去的机会也没有了。好在那群人在这个小洞口转来转去的,却死终也没有发现他们就躲在这里,那伙人骂骂咧咧的好一阵子,总算是走了。
“他奶奶的,那俩个臭小子肯定是躲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我们一路往前搜。”一个人下了令,其他的人跟着走了。小璃松了一口气,满头大汗的刚想走出小洞,这里太挤了,空气不太好。他想出去透透气。
“别急,那伙人走远再出去。”身边的人一把拉住他。小璃只得又等了一会儿,外面的声音渐渐远了,拉着他手臂的手放松了,小璃透了一口长气,掀开草和树枝,露出洞口来,这里外面有了一丝星光,比起刚黑时还有了点亮光。站在星光下,夜里空气还不错。两人连马都出了洞,里面暗湿闷热,实在不合适过夜。
就在洞外面,随便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在干燥的大石头上铺上厚大衣,小璃准备就这样睡觉的,他累了,那人也挨着他躺下,两人盖着披风,在夜风中慢慢睡着了。睡到半夜,冷了,小璃不自觉的搂紧了披风,一个人紧紧的裹在身上。那人比他还冷,因为流了血,又受了伤,还中了毒,先前一直强撑着,这时哪里还忍得住,想着劫匪也走远了,马上寻了些柴草来点起了火堆御寒。
有了火堆,小璃睡的安稳多了,火光照着他的脸上,散发着柔和的光茫。青衣人躺在他旁边,慢慢陷入了昏迷中。
早上小璃醒来,发现自己一人独占着被子。青衣人正在发烧,烧得满脸通红,知道他伤口可能发炎了,而且又受了凉,一时着急起来,四下寻了点草药,煮了点汤药让他喝下了,扶着他上了马,俩人急急往前面赶。希望能快点找到大夫,给他治伤。虽然一路上能找到一点草药,但小璃毕竟不是大夫,他这样严重的症状,还是大夫才能治得好的。
照顾
青衣人半迷半醒的被小璃带着走了一整天,总算是到达了一个小镇,在这里寻了家医馆,大夫给他重新上了药,清洗了伤口,开了几剂药给他,说是先吃两天药,如果不发烧了,就没大碍了。小璃找了家小客栈,亲自开始煲药,两天过去了,青衣人总算是退了烧,清醒了过来。小璃可是两天两夜未曾好好休息过了,见他醒来,十分高兴,又去请了大夫来看过了,换了伤处的药,又开了几剂药,两人在这里歇了五天,青衣人告诉小璃,他叫江梦天,今年二十岁,比小璃大了差不多四岁。
小璃好奇的问:“你是怎样惹上那伙劫匪的?”
江梦天苦笑:“我本来一个人在外面游玩,路经一个偏僻的小茶寮,见歇脚的人不少,我也歇下来喝了点茶水吃了点东西,不想那茶寮竟是那伙人特意开的,专门劫害过路之人。吃过东西没多久,我就发现不对劲了,用武力逼出了部份迷药,打倒了茶寮的几个伙计,往前面跑。不想他们竟有众多的人员就埋伏在附近,所以与他们打斗起来,后来就被你救了。”
小璃摇摇头,说:“想来这伙人专干这样的勾当,只怕害了不少人?”
“是啊。”江梦天点点头。
又过了两天,江梦天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大夫说他年轻,底子又好,小璃处理的也及时,再过个三五天,就可以完全好了。小璃和江梦天都很高兴,两人合计了一下,天天关在客栈里也很无聊的,不如上街去转转,顺便买点东西。
天渐转热,江梦天连行李也没有,替换衣服也没有了,早就被人给劫走了,好在他的钱袋是贴身放着的。俩人先去成衣铺买了几件衣服。换下那身早就破烂的衣服,江梦天整个人都清爽了很多。
两人在街上随意逛逛,见到有卖马的,江梦天也想挑一匹坐骑,两人选了一会儿,江梦天相中一匹白色的刚成年公马,花了不低的价格买下了。他的马和行李都被那伙劫匪抢走了,这白马虽然比不上他原来的坐骑,但也算得上匹好马,小璃也觉得不错。
买了马,江梦天特意请小璃到镇上最大的酒楼去吃饭。一来感谢小璃这些天的照顾,二来也品尝一下当地的特色风味。这几天一直在小客栈里吃,比起大酒楼来,那菜色差多了,更何况小璃为了省钱,还特意选了便宜的地方,吃的也当然不可能多好了。
叫了大盘的牛肉,一大锅的鱼,几碟小菜,因为江梦天的伤口还未完好,不能喝酒,小璃倒是要了一碗这家店里自己酿的米酒。这米酒酿原是他小时最喜欢的,现在已是很久没有喝到了,所以一端上来,他先使劲的闻了闻香味,才慢慢品尝了一口,与家里的那味道多少有些差别,但却是上好的米酒酿,那店小二见小璃这个样子,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客官,你放心,本店的米酒酿可是上好的糯米酿的,这可是本店的秘方。是这个地方有名的。”
小璃又喝了一口,慢悠悠的说:“嗯,味道不错,甜而不腻,只是酒味稍重了点。”他小时候喝的,酒味轻,那是因为他小,不可能喝酒味重的。
那小二一听他这话,又笑了起来:“客官,您嫌酒味重,那是您酒量浅,这也说明本店的酒是好酒。”
江梦天见他们说的有趣,示意小璃给一点他尝尝,小璃只得分了一点给他尝,江梦天尝了一口,只觉得一点酒味也没有,甜的,就和平时喝的酒糟一个样,只是味稍重一点,他家里也吃这个甜品的,只不过会放些蛋花或者枸杞子进去,多半是妇人们喜欢的。特别是生产的女人们坐月子,一定会吃这个的。他并不是很喜欢。
“如果酒味再重一点才好呢。”喝完,江梦天笑着对小璃说。小璃其实没喝过味重的酒,想起也曾尝过吴爷爷酒葫芦里的老酒,又烧又辣的,他尝过一次,就再也不想喝第二次了。他倒是喜欢这种象甜点一样的米酒酿。
“我小时候,在家里喜欢吃这个,不过一次只能吃一碗,家人怕我吃多了会醉。”小璃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脑海里却浮现出儿时在家喝酒酿的情景,就是因为酒酿,他也才会被迫离开那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