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男人还有其他事要忙,回到木屋后就把常念一只兽留在了房间里。
常念甩了甩脑袋,警惕地观察四周。
货真价实的木房子,门和墙都是用圆木头直接拼接的。做工粗糙,密封性不好,没有窗户不透光。唯一的优点就是看起来很结实,常念在心里打了三十分。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靠墙的一边有张大床,自己身子底下有张小床,屋子中央的圆木墩上放着带着水珠的果子,还有碗散发着香气和热气的汤。整个方形的屋子简陋却干净,看在那碗汤的份上,常念打了六十分。
最后,常念的视线落在那碗汤上,从味道判断是肉汤。
两边加起来也有一天多没吃东西了,肚子早就饿了。任是定力再足,常念还是忍不住巴巴地看着那碗肉汤,身子不自觉地朝着那边挪了挪。
爪子下面的触感软软的,常念的注意力终于被转移了些,低头看去,发现是一张毛垫子,雪白的毛色和他身上的如出一辙。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阵声响,一个纤长的身影推门而入。
“我就说嘛,这块皮毛最适合咱们家儿子了,你看,一样白!”男人的嗓门清脆亮堂,正是把常念带回来的那个。
随后进来的男人高大壮实,古铜色的肌肤,浑身都充满力量。
男人看到小木床上一色的白,不由得满头黑线。尽管他视力很好,一眼看过去还是没发现自家儿子,因为一模一样的白色混在一起,顺色了。说实话,男人真没看出这块白皮子和自家儿子有多搭,相反,其实很不合适。这要是不注意,还不得一屁股坐了?
“怎么样啊?你说句话!”先前的男人半嗔半怒地催了一句。
假寐的常念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出现了发小姜鸿的模样。话说这男人有一点和姜鸿很像:娘兮兮。
“呃……不错。”男人不忍心打击伴侣的积极性。
就连常念都听出了话中的勉强意味,小男人却表现得非常开心:“所以说,亲爱的,下次再猎到雪兔一定要留好皮毛,现在有了皮垫子,还要有皮毯子、皮枕头,我想给儿子凑齐一套!”
男人嘴角抽了抽,最终还是点了点头,看在那句“亲爱的”的面子上。
之前常念留了个心眼,听到门口的动静后他就趴下来装睡。但是,自从这俩男人进门,常念脑袋就开始有点转不过弯儿来,先是男人叫自己“儿子”,然后是俩人相处的方式,甚至那句亲昵的称呼,真相仿佛在向他慢慢走进。
到这里再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
常念睁开眼睛,打量着眼前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以及他的同伴。乌溜溜的眼睛映衬在雪白的皮毛中,在昏暗的木屋中异常显眼。
“啊,儿子醒了!”小男人欢快地奔到床边,不由分说地把常念抓起来揽到怀里。其过程之迅速、业务之熟练,让常念根本来不及反抗。
大男人无奈地摇了摇头:“儿子大了,还是不要总是抱着他的好。”
小男人闻言白了大男人一眼:“什么大了嘛,还不是这么小小的一只!”
“儿子都已经三岁了,是成年的兽了。”对于这个问题,大男人很坚持,语气也不由得变得严肃起来。
谈到这个话题,小男人突然变得失落。离他最近的常念感受得最明显,对方的肩膀都垮了下来,原本抚着他背毛的手也变成了抓。
大男人也是微蹙着眉头,视线落在常念身上,也没再说话。一时间,小小的木屋陷入沉寂。
常念才不管他们的纠结,一口咬在男人手腕上,和之前一样的位置。
小男人“啊——”地一声,差点哭了。刚刚结痂的皮肤再次渗出血珠。
大男人第一时间奔到老婆身边,托着手腕查看伤口。
“呜呜,好疼!”仗着有大男人在场,小男人表现得娇气无比。
不理会小男人的夸张的撒娇和大男人狂躁的怒吼,常念优哉游哉地跳下木床,走到放着肉汤的树桩跟前。试了两次才蹦上去。
常念在享用肉汤的同时思考着改天练习一下跳跃技巧。
第3章 神奇平板
这两天常念一直在学习如何做好一只宠物,比如忍着恶心任由主人抱抱,假装乖巧让主人帮忙洗澡,一口气把主人给的食物全部吃完还要作出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这些对常念来说都是小意思,权当支付的保护费。
当然,常念绝不是任人摆布毫无下限的脾气,可以忍受的时候,常念愿意忍,不想忍受的时候,一口咬过去,干净利落。
比如这个娘兮兮的小男人每天晚上都要抱着他睡,美其名曰培养感情。在常念的尖牙之下,男人手腕上新伤叠旧伤,十天半个月都没好利落。最后,还是大男人看不惯,半哄半威胁地让小男人打消了念头。
后来,常念从别人嘴里知道了大男人叫“泰格”,小男人叫“茶茶”——之前一直以为小男人叫“阿父”来着,因为小男人对着他的时候总是这样自称。
同一个屋檐下睡了几晚,常念初步断定泰格和茶茶是那种关系。不过,这对他来说没什么,只要不当着他的面做某些和谐运动就行。
白天泰格通常不在家,他要出去打猎。茶茶一般也很忙,他要和其他男人们出去采集果子、处理动物的皮毛。这让常念十分愉快,因为这就意味着白天没人“烦”他,他可以在附近随意转悠,收集信息。
话说,转悠了两天,常念发现了一个奇怪的情况:这里没有女人。说奇怪也不奇怪,根据脑残发小的大脑回路,在小说里营造一个没有女人的世界,绝对有可能。所以,常念接受起来也不算困难。
这个世界的环境倒让常念青睐有加,连带着对发小也高看了一眼。
这个地方说是个村子也算不上,这里的人都叫它“部落”。人们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聚居,而是大家住在一片丛林之中,各家的木屋离得都比较远,相对留出了一片私人领地。
这片丛林被一条东西向的小溪一分为二,常念所在的部落位于溪水南边。
丛林边上长着一圈开花的灌木,把部落围了起来。灌木带密密实实,差不多有两米宽,此时正是春末夏初,枝条上开满了花,一朵挨着一朵,一层压着一层,整个部落都弥漫在淡淡的花香中。
对于常念来说,这堵灌木墙很高,站在高处望过去依稀能看见灌木的那边还是丛林,一眼望不到边的丛林。他也曾试图钻过去,打探一下外面的情况,但是灌木茎上长着刺,虽然常念身板很小,也不敢轻易钻过去。
没关系,他多得是时间和耐心。常念决定先把部落里的情况摸清了再说。
在部落里,常念经常碰到一些忙碌的成年人,他们之中绝大多数会友好地跟他打招呼,嘴里亲切地叫着“毛毛”,常念把这归功于他家“主人”的人缘不错。当然,也有一些人很冷漠,碰到了这样的,常念会比他们表现得更冷漠。
常念发现部落里似乎有很多人都喜欢把狐狸当成宠物,那些小狐狸模样都差不多,个头有大有小,毛色也各种各样,最多见的就是黄毛的和杂毛的,此外还有红毛的,甚至还有绿毛的,像他这样浑身白毛没有一丝杂色的目前为止还没见到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