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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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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忆的话混着他的吻,在任思念雪白*上开出*的花,任思念的泪水却在此时涌了出来。

又一个像自己求婚的男人,还是一个小自己近十岁的男人,这可……真像是一个笑话啊!

她能答应吗?她又怎么可能答应呢?她注定是要用血去洗礼,她对第一次婚姻的愧欠和对第一个丈夫的思情的,所以,她绝不能再动这个情字,只是……冷忆这个单纯的人儿,她又怎么能断然的拒绝,这样会不会毁了一个像她当年那个年龄的孩子应有的梦呢——对爱的向往的梦。

“好,冷忆,我答应你,不过,我也有事要求你,你只要能达到,我一定嫁给你,好不好?”

任思念莲藕一样的臂挽在冷忆毫无赘肉的腰上,雪白的酥软也慢慢地贴合上来,使得正亲吻着她的冷忆又惊又喜,连忙搂住任思念的脖子,兴高采烈的问着,“姐,你说,是什么啊,你说,我一定努力做到,我一定要做到,是的,拼了命也要做到!”

冷忆扬着那张笑得阳光灿烂的脸,看着任思念艳丽的面庞,急切的神情全部喷洒出来。

他没有想到任思念竟然会答应他的求婚,他还以为任思念会冷冷的拒绝呢,毕竟,他除了一颗爱着任思念的心之外,就一无所有了。

而且,像任思念这样情海里走过、仇恨里生长着的人,又怎么可能会信他的那颗心呢?人世的险恶他又不是没看过,他这样的人,在别的女人,不只是女人,就算身边认识的人眼里,也是那么的不耻……

可是,任思念竟然信了,竟然肯答应,那就算是天大的难题,他也要迎着困难解开,决不罢休的,决不,他冷忆今生定要娶任思念为妻。

可在任思念提出要求以前,他也想说,这是他在心里很久以前就想说过的话了。

“姐,我不管你提什么样的要求,只要我冷忆还有一口气,我一定会做到的,可……姐,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姐,你不要……不要再和程锦在一起好吗?我求求你了,我看到你和他在一起,我就难受,特别特别的害怕,我知道你当初会为什么留下我,还不是因为我这张脸长得像程锦吗?你有好多次梦里都叫着程锦的名字,我当时……心就像是滴血一样,我知道我不配提这个要求,可我……我只是想让你记住我的名字,记住我是冷忆,我不是个替身,我不想做程锦,我要娶你,也是要娶你做我冷忆的妻啊……”

冷忆的话像是针一样的扎在任思念的心上,她也清楚她当初的自私,只是她没想到过,她这样的自私竟然没有唤起以前的那份情感,反倒让冷忆爱*,反倒让她自己也对冷忆割舍不清了……,这……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难道真如当初那个女人说的,程锦并不是真心爱的她的,换而言之,她也不是真心爱程锦的吗?那怎么可能啊!

或许,他们都忘了,当初只是当初,现在也只是现在,拿当初的情感和爱人比现在的,又怎么能比的了呢!物是人非,花开花落,几朝年华,转眼消逝,和时间一样寻不回来的,就是当时的情了,现在想来,早就不爱了,是的,早就不爱了,只是不知道……程锦……他是否也是这么个想法呢!

当初的事,是不是真的应该做个了断呢!这样躲避着,这样自我折磨着,什么时候又能有个尽头啊,缠着自己的都是自己编出的心魔,又与别人何干呢!

冷忆的要求不过份啊,也许别人都会说,冷忆认识了她任思念,是冷忆的福气,冷忆占着她的便宜。

可在任思念的心里,完全不是这种情况的,若是没有冷忆,她缠在心头的这份魔障又怎么能解的开呢?她的心里倒还可以想想程锦、想想翰司,可冷忆的心里呢?除了她,又有谁啊!

这样一想,倒是她占了冷忆的便宜,毕竟,是她偷了冷忆少年情窦初开的心,真是罪孽啊!

她的心魔,有冷忆来解,那……程锦的呢?听说她离开后,程锦的那段婚姻……,说起来也是罪孽一般啊!

正文 第九十三章 满堂暖昧逃不过

“怎么会是你?”

程锦打开了房门后,怎么也没想到,外面竟然是贵客临门,且还是一个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贵客呢!

“程总真是好记性啊,仅一面之缘,就把落绯记住了,呵呵,落绯还以为程锦会把我据之门外,当个陌生人处理呢,那落绯这脸面可就……真的没有地方放了!”

门外的女子一身红衣,那条艳红的裙子所配的艳红的丝巾,更是把她那张粉红的脸映衬的光鲜异常了,娇笑起来的时候,更是巧目生辉,分外嫣然了。

程锦之所以能记得住落绯,倒不只是因为落绯有一张尤物的脸,这完全是因为落绯昨日出现在宴会时,身边挽着的那个人。

昨天夜宴之上,落绯手挽着秦逸三的手出现在宴会大厅里的,着实让宴会里的宾客眼前为之一亮,别人在唏嘘着落绯的艳压群芳时,程锦心里想的却是秦逸三那只老狐狸,这次出乎意料的惊人之举。

别人不了解秦逸三,可他程锦再了解不过秦逸三了,秦逸三和他们的安城斗了两世。

当年程锦的岳父活着的时候,就一直在和秦逸三斗着法,程锦的岳父过世后,程锦自然而然地接了安城,且把安城做得越来越大。

这个过程里,秦逸三一直是他的对手,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胜,两个人的虚情假意里,也把对方摸得极其的通透了。

据程锦的了解,秦逸三这个人除了好钱好权,在女色这方面,还真是有一定的自控能力的,发妻去世的二十年里,未在续弦,惟一的儿子被他送到了加拿大,他一个人在这个城市的商场里奋战着,身边染指的女人,肯定不少,可真正往台面上带的,昨天晚上的那个尤物可是第一个啊!

虽然程锦不知道这女人叫什么名字,可既然能让那只老狐狸,光明正大的领出去,那肯定也不是个好招惹的人,仅凭她今天见面说的这些话,也就更加证明了这一点啊。

程锦含而不露地笑了一下,说:“噢,原来是落小姐啊,里面请!”

程锦就这样把落绯让进了客厅里面,边让落绯随意坐不用客气,边给落绯倒了一杯水放到了沙发前的茶椅上。

“程总的家好简单啊,看起来真是素雅!”

落绯倒也不客气,既然已经自己主动上门了,落落大方那是必须要有的气质啊。

她气定神闲地坐在了沙发上,拿起了程锦给她倒的那杯水,明眸衫睐,冲着对面的程锦瞟了又瞟,眼里含出的都是赞赏之情。

她落绯对于男人的欣赏,都是按照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身家、不同的相貌,分有一定层次的。

按照她最开始当少女混模特界的想法,就是既然要把自己卖掉,那为什么不卖掉一个能出价最高的呢!

所以,她抛弃了当时与她共同走台的当红模特李俊秀,选择了一个美洲的大帮派头了,安然地做了金丝雀,享受起情妇生活的时候,也学会了如何的勾心斗角,如何的利用最原始的资本换取更多的利润。

在她的头脑里,根深地固的法则就是:女人善利用資本,男人常被資本利用,幸好,她自己的资本够好,如果当资本无法套牢她想要的人时,她就会另辟奚径,运用别的招术了,比如,李俊秀。

从情妇做到社团老大,她也算是聪明之极,这倒也多亏她的心狠手辣,只不过,什么都有腻的时候,当她翻来复去的想时,她才发现,这世界里,还是李俊秀最得她的心啊!

所以,当她再重返去找李俊秀的时候,她怎么也没想到李俊秀会拒绝她,别的女人也许会伤心,可她不会,她是谁,她是落绯,她怎么可能让自己伤心,她除了资本,还有资本的变升,最开始时,她是怎么被套牢的,她现在同样可以用这一照去套牢李俊秀,因此,她用了乱红。

只是,她没有想到,李俊秀是倔强之极的人,宁愿忍受*的残忍折磨,宁愿不要那条命,也要摆脱了她,这是她第一次尝到了失败,她自然不会允许这份失败,就算她没空打理想着如何去惩罚李俊秀,乱红也会帮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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