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他们之间的确是没什么。
杜大姐扯扯刘大妈的衣角,刘大妈回头,两人贴耳,“我瞧程家兄弟也不是个不老实的人,他是个实在人,这傅家姑娘也不坏,两人断是无可能的,你家妞儿还是大有机会的。”
刘大妈又瞧了阿临一眼,“听她这么一说,我倒是放心,可程家兄弟那边不知道什么个想法,”
“放心,明儿个,我给你探探他的心去。”
“这可好,”刘大妈心头一喜,“这事若成了,媒人礼必是不可少的。”
悄悄话说了一半,阿临的衣物已经洗得差不多,起身,抱起木盆,向两人告别,她先回去了,两人向她挥了挥手,继续交头接耳。
阿临淡笑,她耳力好,她们倒是不用避着她,毕竟,她们避着说的话,她也听得一清二楚,如此,避就成了多余的。
倒是捞着累了。
刘家姑娘对程默很有心,时常借着机会向程默表达关心,可,程默就是个闷头子,把别人的好意拒之门外。
她瞧刘家姑娘是个实在人,长得讨喜,性子也讨喜,若能成,也是程默的福气。
能如了他的愿,实实在在的过日子。
回到小屋,她将适才在河边的事儿原原本本的讲给程默听,程默听罢,又是一番沉默,“你别为我操心。”
“我可没有为你操心,”阿临晾着衣,“是这村子里的人为你操心,你可是相当的有身价,只是你自个儿不知道。”
程默无言。
“表哥,娶个妻子为你生儿育女打理家,有什么不好的?”
“一个人过,更好。”
这下轮到阿临无言半晌了,他真是这么想的,一个人不觉得孤寂吗?阿临还未再问,程默先开了口,“你嫁给抚远侯当真开心吗?”
开心吗?
不尽然。
多半是不开心的,初嫁给他时,别说是开心,更多的是气闷,两个完全没有感情的人,如何能开心得起来。直至后来,她与他,算是培养出点感情,她的心里有他,他的心里也该是有她的,可,造化弄人,他们分开了这么多年。
“你可知,抚远侯在你离开之后,已迎四房妾室。”
☆、第121章 跟上霍家商队
四房,还真是不少,怎会有姑娘愿意嫁给他,当初不正是因为他的恶名在外,才一把大龄还未娶妻,这下倒好,她还霸占着正妻的位置,他倒是迎了四名妾室。
如此也好,当初被神无邪强行带回大神教,她已与他言明,要他留下休书,只是未来得及罢了——
原本还想回抚远侯府讨要那一纸休书,看来,可以免去这一趟。
他怕是早就忘记曾有个妻子了吧。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她说了一句与实情不相干的话儿,轻轻一笑,“当年他并未弃我,也算是对得起夫妻恩情,如今,他已再娶,我也唯有满心祝福,从此,各过各的日子,是福是祸,皆凭己身。”
“你真的不想回去?”,毕竟,抚远侯夫人的身份不是随便能求得的,天下间多少女子都梦想着一朝之间,飞上枝头,成了凤凰。
“我不与人共事一夫。”这是她的原则,以前浑浑噩噩的过日子,公孙笑娶了也就娶了,如今,在经过大难不死,若再对生活没有点要求,也就太对不起自己。
老话说得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正待着她的后福呢。
与四个女人共同分享一个男人,那于她可不是福。
程默与阿临一同上路,程默的确是个让人敬重的男人,一旦做出的决定,即便是豁出性命,也会去完成,以一个长年生活在大神教的人来说,实是在非常的难能可贵。
提着简单的包袱,只带了两套换洗衣衫,吃的占大头,干粮,水果,熟肉带了不少,村子里的人一听他们要出远门,可都奔走相告,询问程默何时回来,刘家更是担心程默这一走,就再也不回来了,那他们的期盼岂不是生生的被折了吗?
女儿的芳心已是暗许,这准女婿远走,归期不定,可是要急坏人的。
直到得到回复,程默仅是护送阿临回家,待将阿临顺利送回家后,他还是会回到村子里的,刘家人可算是松了口气。
不过,程默对于男女之事,笨拙又不开窍,刘家明着暗着的表示,他完全没有领会半分,阿临瞧在眼里,只能大摇其头。
委屈了刘家小姑娘,程默这般不识趣的男人,若是嫁了,图个踏实倒好,若然还有其他要求,便是要失望的了。
“程大哥,你真的会回来吗?”刘家小姑娘提着自家精心制作的美味干粮,算是一份心意,还有一双特意为程默纳的缎面鞋,可是小姑娘费了许多的心思和代价才制成的,像他们这些小家小户的哪穿得起缎面的鞋,可为了给心上人制上一双,小姑娘可是费了不少的心思存下银钱,舍不得为自己制一身新衣,买上一根漂亮的新发鉓,胭脂水粉也全省了。
程默默默的盯着刘家小姑娘看了一会,不言不语的,人家小姑娘等了半晌,也没能得到回复,失望的神情布满了小脸。
刘家小姑娘将干粮和鞋一并的塞到程默的手里,“干粮是我爹和我娘给的,鞋是我做的,你收着。”说完,扭着身,便往家里奔去。
程默盯着手上的东西,跟盯着怪物一般。
“表哥,这是刘家人的一番心意,你收着,别辜负了刘家小姑娘的心意。”送了鞋呢,真是用心,阿临忍住好奇,上样程默脸上的表情变得更加怪异。
告别村民,他们起程上路。
没有马,没有马车,只能步行,他们身上的银钱还真是不多,能够维持路上吃的住的已经是极限,想要再买上两匹马,配上一辆马车,那绝对是不太可能的事。
阿临还没有功夫赚钱,一路行走,本钱也不多,她打算延途瞧一瞧各地有什么东西是便宜又有特色,且是实惠,性价比高的,买一些,带到下一个地方,卖给有需要的人。
赚些运费,差价的也能贴补贴补。
为了让价格走势更好,她自个儿会动手再加些花样,一路行来,倒是卖了个好价格,也终于有钱买马了,为了路上能够舒适些,阿临砸了重本,添购了一辆马车,俨然走了专门走货的小商家。
程默任劳任怨,搬抬扛的重活自是全落在了他的身上。
又一个城镇,行程已经走了一半,一路上走走停停需要拿货消货,不得已是会耽搁些时间的,他们也都不在意,毕竟,谁也不赶时间。
路上碰上霍家商行的人,他们也是赶往塞外,于是,便一同上了路。
阿临才知道,原来,三年前,霍青铜已经成亲,跌破所有人的眼镜,她嫁的不是足以匹配自己的高门大户公子,亦不是商业巨甲,而是一个小小的帐房先生。
霍家走商的手下,对当家大小姐自是万般推崇的,在他们眼里,霍大小姐那就是神的化身,这世上哪有男人配得上。
若是个身娇肉贵的成了大姑爷也就罢了,偏偏是个与他们一样,是在霍家手底下做事,且是个小小的帐房,实在是让人高兴不起来,总觉得是辱没了大小姐。
偏偏,大小姐一点都不以为意,就是不知那姑爷是给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