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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killer]第11部分(2 / 2)

初识 皎魂

T大散文社「寒月」双周报

大一那年,快到圣诞节的时候,我告诉邱颢,我要在过节之前去剪头发。我只是不经意地告诉他我的计划,没想到他大大反弹。

「为什么要剪?这个长度很好啊。」

「很麻烦啊,洗头要洗好久,又很难干;每天早上还要弄半天。」

「你早一点起床就好了,这么懒啊?」

「功课很重,你知不知道我每天几点睡觉?现在才大一还好,等到了高年级根本没时间弄头发了。」

「那你就等到高年级再剪,你不是一直等高中毕业可以留长头发吗?那就留久一点嘛。」

「我留一个暑假已经过够瘾了,还是短头发比较干脆。」

「长头发比较好看啦。」

我可不认同:「我觉得我剪短也很好看啊。」

「没错,可是我比较喜欢长的。我以前就一直希望交一个长发飘逸的女朋友,好不容易等到可以留头发了,你又要剪。」

看他的表情,我知道他动气了,不幸的是,我也一样。每天花一堆时间吹头发,好几次没吹干差点感冒的人是谁?我。一大早爬起来跟乱翘的杂毛奋战,气喘吁吁冲进教室上第一堂课的人是谁?

我。花一堆钱买洗发精跟润丝精的人是谁?我。他什么事都不用做,只为了满足「交个长发女朋友」的蠢愿望,就可以理所当然命令我留长发?

「头发是我的,我说留就留,我说剪就剪,ok?」讲这句话就已经表示没得商量了,偏偏他还不识相。

「可是,留长发比较像女生啊。」

「我干嘛『像女生』?我『就是』女生!」

他见识过我发飙的盛况,决定用柔情攻势:「如果你喜欢我,就会为我留长发。别的女生都会为男朋友做这么一点小事的。」

我偏不吃这套:「如果你喜欢我,就不会逼我留长发。你要是不高兴,就去找那些长头发的女生好了!」

讨论到此为止。

第二天,我怀着满腔的怒气,把好不容易过肩的长发一刀两断。原本打算气消了就留长,但家人朋友个个夸我剪得好看,像罗马假期里的奥黛丽赫本。我陶醉于当公主的乐趣,这个发型整整维持了十年,直到步入中年,熊熊迷上扎辫子,这才再度留长。

虽然时过境迁,但是现在每次看到那支男人不让女友剪短发的手机广告,还是很想一脚踹死那小日本。

这也就是,十几年后我会跟个有妇之夫纠缠不清的原因。因为他不会为女人的头发长度叽叽歪歪。

也许,之后的一切变故,就是从这件小事开始的。

我们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而分手,但是确实关系紧张了一阵子。直到过了很久之后,邱颢一看到我那引以为傲的赫本头,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痛心疾首的眼神。虽然只有一秒,虽然他很努力地隐藏,但我还是看得见。即便我拼命压抑心中不悦,他也感觉得出来。

正因如此,使他开始深思,我到底是不是他想要的女孩。

他联考有些失利,考上第三志愿的物理系,没上电机,所以必须准备转系考;而我却因考上第一志愿太兴奋,好大喜功,比别人多选了四个学分,因此我们两个都是才大一功课就重得一塌糊涂,每天的例行约会都是在图书馆里度过。我还天真地想,两人一起努力用功也是培养感情的好方法。

但是我忘了,压力有时可以促进感情,有时却会让两颗心渐行渐远。

一切应该要怪阳光吧。纯净的金黄色在你脸上跃动,把你的笑容化成春天的微风,明明只是惊鸿一瞥,已深深吹入了我心里。一瞬间,彷佛闻到了野百合的香气。

看着你清亮的招呼声被川流的人潮忽略,伸出去递传单的手也无人理会;我忘了还有课要上,忘了我跟你素不相识,忘了女子的衿持,只知依从身体里雷鸣般的呼声走向你,自告奋勇接过你手上的传单,跟着你在人群中高声叫唤招徕。至今想起来,仍然不敢相信那是自己。

〃初识〃

期中考的那一个礼拜,我的心情跌到了谷底。过重的课业已经让我有些厌烦了,平常的时候看到其它同年级的人都在快快乐乐地享受大一生活,我却得窝在图书馆里,已经很不平衡了;而到考试期间,同班同学已经考完在庆祝了,偏偏我还有三科,更是郁闷到极点。

那天,真的觉得有点喘不过气了,决定抽空到社团活动中心去看书展,经过门口的展示架的时候,顺手拿了一份散文社的刊物,刊名叫做「寒月」。

我对这类刊物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只是心里一直有一个隐忧:不知是不是读自然组的关系,我从小读世界文学累积起来的文学细胞,好象已经在六年的中学生活中消耗殆尽了。上「当代文学赏析」的时候,我发现我完全无法进入状况。

为什么尹雪艳只是端了一碗豆腐给徐壮图,两人也没讲什么话,徐太太就说徐壮图被尹雪艳勾引上了?然后,为什么接下来徐壮图就莫名其妙死了?是谁杀的?还有,钱夫人到窦夫人家作客,席间唱戏唱不出来,然后宴席散了,大家各自回家,这个故事到底想说什么呢?

当我问出这些问题的时候,整个教室顿时鸦雀无声,国文老师跟同学们不约而同地用哭笑不得的表情看我,让我自觉再度成为异次元怪物。

总之,国文课的挫败让我自觉有必要加强文学素养。然而,浏览了一下这份刊物,只看到更多让我自觉跟不上时代的文章。就在我打算把小报纸扔掉的时候,眼睛瞄到了角落里的一篇「初识」,作者笔名叫做皎魂。

这篇文的大意是,作者有一天偶然被一个在路边发慈善募款传单的男孩吸引,一时冲动竟然丢下害羞鼓起勇气跑去帮男孩发传单,还大声吆喝吸引人群注意。两人相谈甚欢,但是没留下联络方式就分开了。她事后想起自己的大胆,觉得很丢脸,对那个一面之缘的陌生男孩却还是念念不忘。

「是阳光的错吧。把你的面容映得太清晰,其它的人事反而模糊一片。没有勇气问你的名字,只能在脑中不断回放你最后的笑容,和那声『谢谢』。至今我仍在那片阳光中飘浮,找不到出口。在街上,在公车上,在商店里,无时无刻不在寻找你的背影。那片阳光是太烈的酒,我醉了四五天,仍是无法醒来。」

这篇文章可算是我自从上大学以来,最得我心的文字。一来那天寒流来袭,冷得让人全身关节都结冻,读读「冬天的阳光」感觉比较均衡了些;二来,欣赏纯情少女的暗恋情怀,正好可以缓和我因考试压力而一片鸦鸦乌的心情。

那天晚上我把文章拿给邱颢看,他拿着小报纸一遍又一遍地读,最后才冒出一句:「真无聊。」

「怎么会无聊?很浪漫啊。」

「本来就是。莫名其妙自己跑去帮人家发传单,不吓死人了?随随便便在路上碰到一个人,她就对人家这样朝思暮想,根本是太闲了。还『闻到野百合的香气』,我鸡皮疙瘩掉满地哦!」

「你懂什么?这叫一见钟情!」

「我看是感情太过丰富吧。你们女人就是这样,一点小事也感动半天。」

我十分不悦,他以前从来不说什么「你们女人」这种话的。

「是你自己太没情调吧!」

「要情调是吧?类似的情况,要是换个时间地点,换个女主角,你可能会认为那女的是花痴;但是今天她只不过是文笔好一点,把她自己写得很可爱,你就认为是浪漫?你还是念医科的耶,不觉得这样很不理性吗?」

「这跟文笔没有关系,也用不到理性,恋爱是神圣的!」

「像这样完全不了解对方的背景内涵,只凭外表就爱得死去活来,你觉得很神圣吗?」

「你是说,人一定要知道对方的内涵,才能谈恋爱吗?」

我的王子斩钉截铁地说:「没错!」

「哦」我挨到他耳边轻声说:「那你跟我在一起,也是喜欢我的内涵吗?」

「不是,是因为你被吕昭瀚背下山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笨得很可爱。」

什么嘛!我本想搥他,转念一想,我当初会喜欢他也是因为他穿小熊拖鞋的样子很好笑,应该也算扯平了。

搞了半天,我们两个念理工科的人,谈起恋爱也没理性到哪里去。

虽然讲不过邱颢,考完试后,我还是写了封信给皎魂,大意是我很喜欢她的文章,祝福她早日跟她的「传单王子」重逢。

为何我会如此思念你,你的身影犹如我呼吸的空气,无所不在。 倾慕

经由介绍,我认识了皎魂。她本名高之玲,跟我同年,念外文系。老实说,我很惊讶,因为我直觉认为她是中文系的。她的脸是小小的鹅蛋脸,淡淡的柳叶眉,一双眼睛虽然是单眼皮,却是形状完美的杏仁形,眼波盈盈似水,配上如淡粉红珍珠的薄唇,显得温柔婉约,正是如秋水一般无骨的女子。

第一次见面时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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